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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anglei03 于 2015-8-7 13:22 编辑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部分童鞋访问维基是有问题的,所以我摘了一部分。 概述 日本最早使用「推理小说」一词,其来源为欧美的侦探小说。由于「侦探」二字的限制性,欧美也常用更松散的统称如神秘小说或犯罪小说来代替,较有名的例子有:美国神秘作家协会(中文常译成「美国推理作家协会」)、英国犯罪作家协会(中文常译成「英国推理作家协会」)。 按中文字面理解,推理小说指含有推理成份的小说,似乎与侦探小说不尽相同。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在侦探小说传入日本后,因当用汉字制度的关系,「侦」这个字在二战后被限制使用。 经过一些人士的提倡后,改用「推理小说」来代替「侦探小说」,从此在和制汉语词汇中,推理小说就是侦探小说。随着推理小说的发展,不同流派的推理小说相继出现,如社会派、冷硬派、变格派等,这使原来的传统正宗推理小说被称为“本格推理小说”。虽然日本后来废止了当用汉字制度,但该习惯未有改变。中文地区受日本影响,同样使用了推理小说这个称呼,以及这种派别分类(当然也用「侦探小说」或「探案小说」这些称呼,不过没前者广阔)。 另外,在日语词汇中,「推理」、「本格」、「mystery」这三个词常都是混合的乱用[4],「神秘」(mystery)一词常当成「推理」使用。然而,而实际上,推理小说的解答一定要合理,而神秘小说则不一定。中文翻译时常常因使用情况而把mystery翻译成推理,但也却时常把该翻译成「神秘」的地方误译为「推理」。 类型 推理小说可以是以下几个小说类型的子类型。但也有些许区别: 侦探小说(detectivefiction):两者几乎相等。 神秘小说(mystery fiction):是推理小说的一个更松散的统称。岛田庄司认为推理小说的解答一定要合理,而神秘小说则不一定。推理小说评沦家霍华德·海格拉夫(Howard Haycraft)对威尔基·柯林斯推理成分单薄的《白衣女人》表示不屑,称它为“一部神秘小说而不是侦探小说”。 犯罪小说(crime fiction):是推理小说的一个更松散的统称。R.奥斯汀·弗里曼(R. Austin Freeman)在《侦探小说的艺术》(The Art of the Detective Story)一文中认为,将侦探小说与“纯粹的犯罪小说”相提并论是一个极大的错误。霍华德·海格拉夫的《为了娱乐而杀人:侦探小说及其时代》(Murder forPleasure: The Life and Times of the Detective Story)中说道:“侦探小说中的犯罪是为了达成目的所用的手段,这个目的就是——推理。” 恐怖小说(horror fiction)或惊悚小说(thriller fiction):推理小说常有恐怖元素,有些推理小说家的的恐怖小说也会被归类成推理小说。 间谍小说 公案小说:中国古代的侦探故事。 发展历史 早期阿拉伯 《一千零一夜》(又名《天方夜谭》)中的〈黑奴与苹果〉故事被认为是记录上最早形式上的「谁是凶手」(whodunit)故事。故事中国王哈里发哈伦·拉希德买下一个渔民刚拉上岸的网。然而鱼网里的不是鱼,而是一只挂着锁的箱子。等箱子被抬进王宫,哈里发命人将它撬开,发现里面原来是一具被卸成几块的女尸后。哈里限宰相吉尔法三天内把凶手抓到,否则就要他全家人抵命。这个故事中出现了悬念,逆转以及破案的概念,但与后来的探案故事不同,故事中的吉尔法并没有想破案的意图。 早期中国 中国古代的公案小说则是真正意义上的侦探故事。故事中出现了推理小说的元素,主角也有想破案的意图。较有名的都有元朝的《灰阑记》(全名:包待制智勘灰阑记),明朝的《包公案》与清代的《狄公案》。很多时故事内容并非真实的案件记录,而是后人的原创。 荷兰外交家高罗佩,同时也是《大唐狄公案》的作者,认为的中国古典公案小说与欧美推理小说的区别为: “侦探”是当地的官员,而且通常同时侦破及几个不相关的的案子; 犯人、犯罪过程、手段草草带过,犯罪动机在一开始就交待,因此多是“倒叙推理”故事而非“谁是凶手”; 破案过程总要有超自然力量的介入,比如被害者的冤魂向破案的人讲述遇害过程; 大量哲学分析和冗长的官方文件; 过多相关人物(上百个)并介绍他们与几个主要人物的关系; 欧美 推理小说19世纪起源于美国,后来发展于英国。一般人认为,推理小说的发展是由爱伦·坡的穆尔格街凶杀案开始,爱伦坡采用科学的演绎法来破案,也就是胡适说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方法。后来到柯南·道尔受其启发创造出的神探福尔摩斯,推理小说逐渐自成一格。福尔摩斯也成为小说中名侦探的经典;「名侦探与助手」的搭挡模式由此展开,直至后来被封为谋杀天后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赫丘勒·白罗与海斯汀、美国推理名家艾勒里·昆恩笔下同名侦探艾勒里与其警探父亲、近代日本推理作家岛田庄司笔下的御手洗洁与石冈等等,皆或多或少延用了这样一个名侦探与其助手的模式。 1841—1912年 短篇侦探小说是主流。代表作家:阿瑟·柯南·道尔、G·K·却斯特顿、R·A·佛利曼、杰克·福翠顿。 1913—1920年代 E·C本特利的《特论特最后一案》发表于1913年。被认为是古典推理小说的开端。 1920年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和弗里曼·克劳夫兹的《桶子》把推理侦探小说带进黄金时期。 1930年代 古典推理小说到达鼎盛时期。硬汉派侦探小说已在1920年代末开始崭露头角,而在这一时期的美国得到了更大发展空间,以1930年代末期的雷蒙德·钱德勒尤为著名。同一时期,在英国着重于心理的纯犯罪小说开始步入舞台。 1940年代 古典推理小说势头依然强劲,但其地位已渐渐被纯犯罪小说和心理悬疑小说所代替。带动了间谍小说的风行,警察小说也开始大行其道。 1950年代 硬汉派侦探小说、纯犯罪小说和心理悬疑小说成为主流。 1960年代 为推理小说低落时期。 007詹姆斯·邦德的出现,重新掀起了间谍小说的热情。 1970年代 间谍小说仍然热卖,硬汉派侦探小说也有一丝生机。但最新的动向却是—历史推理小说。 1980年代—新世纪 百家争鸣,各类推理侦探小说相对来说都有很大的转机和发展空间。代表人物:劳伦斯·布洛克。 日本 在侦探小说传入日本后在日本文坛中建立了一个新类别。1920年代初,江户川乱步把握了侦探小说的本质后,发表了处女作《二钱铜币》,成为日本推理小说领域的开拓者,日本本格推理小说的鼻祖。在本格派盛行期间,甲贺三郎更将异常心理状态描写的推理小说类型称为“变格”。1950年代末,松元清张开创了社会派推理小说。在ACG产业发达的日本,也出现推理的动漫画作品。 台湾 侦探小说在日治时代传入台湾,和日本侦探小说的起源相同,当时台湾的侦探小说皆属于「实话」(实录)的类型。根据吕淳钰的研究,1898年1月7日,在台湾的日本内地人さんぽん开始在《台湾新报》连载的〈艋舺谋杀事件〉,共54回,是台湾最早的推理小说。之后有饭冈秀三(「绝世凶贼骚动台北城」等)、野田牧泉(「基隆八尺门的杀害养母事件」等)、座光东平(「士林川血染的漂流船」等)、山下景光(「基隆分尸事件」等)、林熊生(「龙山寺的曹老人」系列)等作家辈出,也由此可知,台湾早期的推理小说开创于在台日人之手。 类型与派别介绍 推理小说类型大致上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物证推理类 以阿瑟·柯南·道尔爵士(Sir Arthur ConanDoyle)笔下的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以及奥斯汀·傅利曼(Richard AustinFreeman)笔下的约翰·宋戴克博士(Dr.John EvelynThorndyke)为代表,其特点为:专注于犯罪现场的物证搜集与搜索(诸如指纹、脚印、血液迹、现场遗落物品等此类)和破解犯人挖空心思所布置的物理或化学诡计以推论出犯人的犯罪手法,并以此找出犯人。而这也是一般推理小说的主要类型。 心证推理类 以G·K·却斯特顿(Gilbert Keith Chesterton)笔下的布朗神父(Father Brown)以及阿嘉莎·克莉丝蒂(AgathaChristie)笔下的赫丘勒·白罗(Hercule Poirot)和珍·玛波(Jane Marple)为代表,其特点为:从对人们的行为模式与对人性的直观洞察(亦即是犯罪心理学),从而推论出犯人的犯罪模式和犯罪动机,并以此找出犯人。 当然,推理小说类型不一定就是这几类,以上所述者只不过是基本类型罢了。 推理小说中的派别分类,与一般文学分类的感觉很类似,多数都是模糊而难以明确分类的,总是会有一部作品同时有人分别认定是不同的派别,很少有作品可以精确地纳入某一分类。然而流派仍多少有些区别性,仅此稍微介绍常见数种专有名词,但请注意,即使是以下名词的定义,有时也有些歧异。 本格派 主条目:本格推理 又可称为正宗、正统、古典派或传统派。以推理解谜为主要走向,是推理小说的主流。本格派可满足以解谜为乐趣的读者,通常尽可能地让读者和侦探拥有同样线索、站在同一平面。本格派中部份作者,书中会有「向读者挑战」的宣言(例如艾勒里),也就是告诉读者「到这里你已拥有足以解开谜题的线索」,挑战读者是否能与侦探一样解开谜题。因此,注重公平与理性逻辑,是本类型推理的特征。 冷硬派(硬汉派) 英语:Hard-boiled,源起于美国。「冷硬」一词原为形容一次大战时受过磨练的部队军人;用到推理小说中,即是指既冷酷又强硬的侦探角色,也有以警察为主角。在这一类型的小说中,动作场面较多,解谜比例减少,主要为写实化的侦探角色导向小说,描述侦探如何凭着一双硬拳和打不死的精神,执着地追寻真相。本类型代表的作家有达许·汉密特、雷蒙·钱德勒、詹姆斯·肯恩、米凯·史必林及劳伦斯·卜洛克。另外,此流派也在四零年代衍生出黑色电影。 写实派 没有神探的推理小说,主要描写干探(警员)追查线索的过程,福里曼·克劳夫兹的《桶子》是当中的代表作。 法庭派 英语:Legal thriller,顾名思义,以法庭辩论为主轴,通常场景发生于法庭内。 历史推理 历史推理(英语:Historical mystery)指的是按照现有的史料对过去未解的历史之谜进行考证,进而找出真相的过程。代表作有约瑟芬.铁伊的时间的女儿。 日本特有派别 社会派 日语:社会派,某种程度上为反对本格派「流于纸上谜题游戏」而生,强调推理小说不应只是推理,更应当反映并描写现实社会。此派推理小说较着重于社会写实。代表作家有松元清张等。 新本格派 新本格派(New Mystery,新本格推理),指的是从1980年开始的日本第三波本格推理潮。由岛田庄司领导,绫辻行人等人实行。 「新本格」这一专有名词,其实就是1987年讲谈社在出版绫辻行人的《杀人十角馆》时所发明的卖点和噱头的广告词。然而该书因为风格迥异于当时程序化的社会推理派,一路热卖并受到读者尤其是年轻读者的广泛关注,催生了大量同类作品的出版,「新本格」作为一种风格流派便产生了。因此1987年那一年,更被被称作「新本格元年」。在1987年后,任何本格推理小说都可被称为“新本格”,意义其实并不大。若有作家专门把自己的作品称为“新本格推理”,则显得外行。 日常推理 日语:日常の谜,以平日生活中的解谜为主,多为短篇,代表作家包括北村熏《空中飞马》、光原百合《十八之夏》、加纳朋子(《七岁小孩》)、米泽穗信(《古籍研究社系列》、《小市民系列》)、坂木司《青空の卵》、樱庭一树《GOSICK》等等。 青春幽默派 日语:青春ミステリ,以赤川次郎为代表,手法不重要。 旅情派 日语:トラベルミステリ,案件多发生于主人公旅行的过程中,偏重随机性与地方文化的描写。代表作家有西村京太郎等。 变格派 日语:変格探侦小说,以诡谲气氛营造与异常心理为主轴,注重描绘阴森恐怖的气氛或揭示人物的变态心理。变格推理的情节通常是怪诞离奇的,可能包含鬼怪、科学幻想、神奇和冒险等元素,因此谜团通常极具惊奇性或为异想天开的构想。变格派不依赖诡计,总是在故事性上头下很大的功夫,横沟正史和江户川乱步都写过变格作品。 八嘎推理 日语:バカミス,又称蠢推理、白烂推理、另类推理、恶搞推理,这类作品多以恶搞为主题。为“愚蠢推理”(バカなミステリー)、“可笑推理”(バカバカしいミステリー)的缩写。一般读者会对此类小说产生“笨”、“愚蠢”、“如此愚蠢”、“胡说八道”的感叹或评价。 「八嘎推理」一词最早出自于《这本推理小说真厉害!》(又译: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1995年版中的一篇评论家小山正介绍Michael Slade的作品《Cutthroat》的一文中。从此,日本推理小说界就将那些追求极端意外、极端无理,缺乏现实性的作品通称为“八嘎推理”。 从2008年开始,日本毎年都会选出一部作品颁发「世界八嘎推理☆奖」(日语:世界バカミス☆アワード)。 因为日语八嘎是个多义词,既可指贬义的愚蠢,也可用于表示对于作品极度惊讶时的感慨语赞赏,因此也有许多异想天开的神作被归类到八嘎推理中。所以一些作家并不喜欢获得该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