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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 《夜曲》作者:杰夫里·迪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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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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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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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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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9 22:4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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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曼哈顿西边。

    年轻的警察走过中央公园,穿过春雾蒙蒙的空气,想着第九频道的气象学家说的倾盆大雨到底在哪里。
    巡察官安东尼·文森佐向西转身。他穿过哥伦布、百老汇,听着他雨衣下的制服上别着的对讲机上的静电噪音。
    他看了看手表。快十一点了。“擦”,他突然关掉对讲机,走得更快了。他心情不好,因为他在辖区的房子花了很多时间,写报告然后押送一个罪犯——一个年轻的抢劫犯——到贝尔维尤,因为他被捕后服下大量毒品。在托尼(译者注:安东尼的昵称)撂倒他之前他大概把赃物全吞了,为了防止地方检察官在抢劫罪上再安一条罪名。现在,他不仅要去一个充满恶臭的地方,还要洗净他的屁股等一些管子。一些人的。男人的。
    不管怎样,这个罪犯让警察错过了心情最好的时候。
    每天晚上,在巡逻过程中的最后一个小时,托尼·文森佐总是故意在西17街区打转,拥有百年历史的纽约音乐厅就坐落在这里。这栋建筑物的隔音效果并不是很好。因此,如果他走近一扇窗,他就能很容易地听到里边的表演。托尼认为这是他工作的一部分。他认为他有这个资格;他从小就想成为一名警察,但并非任一种警察——而是警探。问题是他才三十来岁,而这个年纪想得到这个金色徽章简直难如登天。他还得做个四五年无聊的巡逻才有望考虑申请进入刑侦部门。
    因此只要他被使唤去巡逻,他就尝试用它自己的方式去巡逻。去赚些外快。去他妈的免费甜甜圈和咖啡!他想来点音乐。
    他喜爱音乐——就像他喜欢当警察一样。
    任何类型的音乐。他有Squirrel Nut Zippers乐队的CD。他有五十年代的托尼·班奈特(译者注:美国老一辈爵士乐歌手)的LP(译者注:密纹唱片),还有四十年代的强哥·莱恩哈特(译者注:法国著名吉他手)的磁盘。他有戴安娜·罗斯(译者注:美国歌手、演员)和沃勒(译者注:美国爵士乐大师)的音乐。他有男人熟悉的每一种版本的甲壳虫乐队的专辑——CD、LP、eight-track(译者注:一种过时的磁带存储技术,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曾比较流行)、盒式录音带、卷盘。如果有它的电子琴版出售的话他也想买一个。
    托尼还喜欢古典音乐——从小如此。如果你在布鲁克林区的贝瑞吉长大的话,这会很危险,而且如果你和别人说了你会在放学后在停车场被打得很惨。但他确实这么做了。他从他的父母那里继承了这一爱好。他的母亲曾是一个殡仪馆的管风琴手——在她生下托尼的三个哥哥之前。她辞职后依旧在家中用客厅的钢琴演奏。托你的父亲也很懂音乐。他会演奏六角形手风琴和齐特琴,还拥有上千LP,多数是歌剧和意大利古典音乐。
    今晚,当他走到音乐厅的安全出口想欣赏表演时,他听到了交响曲的尾声,以及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新美国交响乐团映入眼帘,和海报上见到的一样,他们正在演奏莫扎特风格的音乐。托尼急躁地弹了弹舌,为他错过了这场表演而感到遗憾。托尼喜欢莫扎特;他的父亲曾播放唐乔凡尼(译者注:莫扎特于1787年作的歌剧)的LP。(这个老男人会在客厅里漫步,随着音乐的节奏点头,喃喃道:“莫扎特太棒了,莫扎特太棒了。”)
    观众陆续离开。托尼拿到一份关于一个即将来临的表演的传单,打算在音乐厅的大门附近闲逛。有时他回合一些音乐家聊天,那可能会很有趣。
    他在街角漫步,向右转身,正好往一个强盗所处的地方走去。
    20英尺远处,有一个戴着面罩的年轻人,他穿着汗衫,穿着跑鞋,正拿着从他汗衫前边口袋凸出的枪,朝向一个穿着洁净的燕尾服的高大的男人——那些音乐家中的一位,五十岁上下。抢匪正抢着他的小提琴。
    “不,”男人喊道,“别拿走它,你不能这么做!”
    托尼手持格洛克手枪,做蹲状,对着对讲机喊道:“警员3884,77区河边发生抢劫,亟需支援。抢匪手上有武器。”
    抢劫者和被抢者都听见声音并转向托尼。
    抢犯在警察面前面露惧色。“把手举高!”他喊道,“快!赶快!”
    然而男孩害怕了。他呆立了一会然后抓住音乐家当肉盾。那个高大的男人仍然死抓着小提琴箱。
    “别!别拿走它!”
    托尼的手在颤抖,他试着瞄准抢匪的手。但那块皮肤和抢匪的面罩一样黑,在夜色中难以瞄准。
    “别动,”男孩说着,声音在打颤,“我会杀了他。”
    托尼直直地站着,举着他的左手,掌心向外。“OK,OK。看,没人受伤,”他说,“我们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远处传来一阵声响。
    “把它给我!”男孩紧抓着音乐家。
    “不!”那个高大的男人转身,挥拳向男孩打去。
    “不要!”托尼喊道。当然他会听到手枪射击然后男人倒下。然后托尼得锁定目标,扣下扳机,拿下他职业生涯的一血。
    但男孩并未开枪。就在那时音乐厅的大门敞开,一群音乐家涌出。他们见到面前的景象后四散逃开——一些人在托尼和抢匪中间穿过。男孩从音乐家的手中夺下小提琴,然后撒腿就跑。
    托尼举起枪,喊道:“站住!”
    但男孩并未停下。托尼看着男孩的背影,开始扣下扳机。然后他停下了,放下了枪。他呼了口气,要追那个男孩,但那个男孩早就不见踪影。不久托尼听到汽车引擎的声音,然后一个灰色的旧车——他没看清车牌或车型——从路边疾驰而去。他走向被抢者,扶他起身。“先生,你没事吧?”
    “不,我可不算没事。”男人说着,开始整理他的衣领。他十分苦恼。他满脸通红,额头上淌出汗水。
    “你中枪了吗?”托尼问道,想着他可能没听见枪声——如果枪是点22或点25口径的话。
    不过那个音乐家并不是这个意思。
    他挺起胸膛怒目而视,“那把小提琴,”他缓缓地说道,“是史特拉第瓦里小提琴。它值五十万美元。”他瞪着托尼。“你他妈的为什么不开枪打他,警官?为什么?”

    维克·韦伯警察队长,托尼的监官,首先出现在托尼的视野中。两个辖区的警探紧随其后。然后,因为据说指挥家、作曲家、新美国交响乐团第一位小提琴手爱德华·皮特金的无价的乐器被抢了,总部的四位警探介入调查。媒体也进行跟踪调查,当然,无数家媒体。
    皮特金依旧穿着得体,除了他制服裤子上的细微的裂缝。他双手环抱,满脸怒容。他似乎难以呼吸,而他正摆手,像要赶走一只恶心的苍蝇。他对韦伯说。“这让人完全无法接受。”
    韦伯一头灰发,比起警察队长更像军人。他试着解释道:“皮特金先生,我对你所受的损失而感到遗憾——”
    “损失?你说的像是我的信用卡被偷了一样。”
    “但当时文森佐警员无法做得更多了。”
    “那个小鬼想要杀了我,然后他,”皮特金向着托尼点了点头,“让他滚蛋,想我的小提琴一样滚蛋。世界上再没有那样的小提琴了。”
    不完全是,托尼,一个被他的父亲——总是在餐桌上聊关于音乐的琐事——养大的人想道。他记得他的父亲严肃地与他的妻子谈道现在世界上有六百余把史特拉第瓦里小提琴——由三百余意大利匠人手工制作。托尼现在不打算对小提琴手讲这件事。
    “一切都过去了,”韦伯说着,似乎对这个珍品的独一无二并不感兴趣。
    “好吧,事情不会就这么过去的。”皮特金打断了他。
    “我难以瞄准,”托尼说道,对他必须向一个平民辩解而感到恼怒。“你不能向人身后的嫌犯射击。”
    “他是个罪犯,”皮特金说,“而且,我的天哪,这好像不是……我的意思是,他是黑人。”
    韦伯的脸僵住了,瞥了一眼领头的约莫四十岁的胖警探,他翻了个白眼。
    “对不起,”皮特金迅速地说,“我只是说那太可怕了,有人拿枪顶你。”
    “嘿!”人群中钻出一个记者的声音。“情况怎么样?”
    托尼正想说些什么,但警探说:“现在没有什么新的情况。署长半小时后会召开记者招待会。”
    另一位警探走向皮特金。“你能否提供关于抢劫者的情报?”
    皮特金想了一会,“我猜他大概六英尺高——”
    “六英尺两英寸,”托尼纠正道。“他比你高。”五英尺七英寸的托尼·文森佐对身高的观察细致入微。
    皮特金说,“他体格健硕,”他瞥了韦伯一眼。“他是非裔美国人。他戴着面罩,穿着黑色汗衫。”
    “穿着红黑亮色的耐克,”托尼说。
    “戴着一只贵重的手表。劳力士。他为了得到这个究竟把谁杀了呢?”他瞥了瞥托尼。“谁又是下一个目标?既然他逃跑了。”
    “还有别的吗?”警探例行公事地问道。
    “等等。我想起来了。他手上有粉末。白色的粉末。”
    警探们面面相觑。其中一位说,“毒品。K粉。可能是海洛因。恐怕需要一些措施,碰巧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OK,先生,你刚刚说的很有帮助。这给了我们一个着力点。我们会在这个方向上展开调查。”
    他们马上乘上他们的黑色福特,疾驰而去。
    一个身着红裙的女人向韦伯、托尼和小提琴家走去。“皮特金先生,我是市长办公室的人,”她说,“他派我代表纽约人民向你传达他最诚挚的道歉。我们若未将小提琴寻回,未将抢匪送入监狱,就决不罢休。”
    但皮特金并未冷静下来。他说,“这就是我来到这里得到的东西……”他向音乐厅望去,尽管他似乎正望向整个城市。“从今以后我只能在工作室工作。反正演奏也不是什么好事。观众像狗一样坐着,他们咳嗽、打喷嚏,他们不再精心穿着打扮。你知道给那些穿蓝色裤子和T恤的人弹奏勃拉姆斯是什么滋味吗?……那么就这么做吧!”
    “我们会尽力而为,先生,”她说。“我发誓。”
    小提琴手置若罔闻。“那本小提琴。它比我的房子还要值钱。”
    “好吧——”她想说些什么。
    “它诞生于1722年。帕格尼尼曾使用过它。维瓦尔第曾拥有它长达五年。《波西米亚人》首度公演时它在正厅后排。它曾陪伴过卡鲁索和玛丽亚·卡拉斯(译者注:均为著名艺术家),当多明哥要我在阿尔伯特音乐厅用它演奏的时候,他就是我用来演奏乐器……”他看向韦伯,带着诚挚的好奇问道:“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不是很清楚,先生,”警察队长愉悦地回道。然后他转向托尼。“到这里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你懂音乐。这货是什么鬼?”在安全出口处,韦伯问他。尽管浓雾迷蒙,但还是没下雨。
    “皮特金?他是个指挥家、作曲家,你知道的。就像伯恩斯坦那样。”
    “谁?”
    “雷昂纳德·伯恩斯坦(译者注:美国指挥家、作曲家)。《西区故事》(译者注:电影名)。”
    “噢。你的意思是他很出名。”
    “把它看做米克·贾格尔(译者注:英国摇滚乐手,滚石乐队创始成员之一)。”
    “Fuck。受全世界人瞩目,不是吗?”
    “我猜是的。”
    “实话告诉我。你实在没有办法抓住他吗?”
    “没有办法。”托尼说。“他面对我的时候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而且背景也很不清楚。他可以跑到任何地方。之后我能看到的就只有他的背影了。”
    韦伯叹了口气,他脸上的不快更浓了。“好吧,我们要承担责任。”他看了看手表。将近午夜了。“你的巡查结束了。写完报告然后走人吧。”
    托尼伸出一只手。“我想要你帮个忙。”
    “什么?”
    “我的11-18。”
    刑侦部门的申请书。现在还有其余三千份同样的申请书。或者,更确切地说,少于三千份的申请书。
    狡猾的老警察队长明白了。他窃笑。想让自己的申请书登上首选的一个方法就是抓住一个罪犯——连续杀人犯或杀死警官或修女的人,据说。
    或者一个抢走价值百万的小提琴,令市长难堪的人。
    “你想要介入这个案子,”韦伯说。
    “不,”托尼说着,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我想要接管这个案子。”
    “你无法接管整个案子。你能有的只是四个小时。一般的路程,但是没有加班。你还要和警探们合作。”警察队长直视这位年轻的警察。“你不想和警探们合作,难道不是吗?”
    “没错。”
    韦伯辩解道:“OK,但听着——这项工作,文森佐,我们需要抓住罪犯。不只是他妈的小提琴。”他对市长办公室的那个女人点了点头。“他们想要把某个人钉在十字架上。”
    “我明白。”
    “走吧,时间不等人。”
    托尼开始往东走,向着辖区的房子。但他停下了,回到皮特金和市长办公室的那个女人哪里。他看向那个音乐家。“我有一个问题。你刚刚提到过帕格尼尼?”
    他眨了眨眼。“没错。怎么了?”
    “好吧,我有一个关于帕格尼尼的故事。有一天他的朋友们想要戏弄一下他……他们做的是做了一个极为复杂的曲子以至于它难以被演奏出来。像是以人体的构造办不到的那样。他们把它放在乐谱架上,邀请他来。帕格尼尼走进房间,看到了那个乐谱,然后走到了角落,拿起他的小提琴并开始调音。了解情况后,他看着他的朋友,面带微笑。然后他完美地演奏出了这首曲子。凭着记忆。他们灰溜溜地走了。
    这不是一个好故事吗?”
    皮特金盯着托尼看了一会。“你本应该向他开枪的,警官。”他转身走进他的豪华轿车。“雪莉-荷兰酒店,”他说。门一下子就关上了。

    托尼打电话给简·玛丽,叫她不要等他。他正在进行一项特殊任务。
    “这不是危险的,是吗,亲爱的?”
    “不是,他们只是想让我在音乐界大亨的案子上帮忙调查。”
    “真的吗?那挺好。”
    “做个好梦。爱你。”
    “我也爱你,托尼。”
    然后他换成便服,开车上街。他的一身穿着仅仅是为了舒适;他无法在他要去的地方隐秘地工作——Johnny B桌球房——因为他是那里唯一的白人。没有人在托尼·文森佐身上写上“警察”二字。不过没关系。他来这里不是为了愚弄任何人。他在街上工作了太多年,因此他知道要想向不怎么愿意开口的人的嘴里撬出情报来只有一个办法:做交易。当然,他没有什么引出告密者的钱,他只是一个巡警,但他认为他有一些可以协商的人。
    “嘿,山姆,”他喊道,向吧台走去。
    “哟,托尼。你在这做什么?”白发的老酒保用刺耳的声音问道。“找桌球打吗?”
    “不,我在找一个混球。”
    “呵,这里到处都是。”
    “不,那个小兄弟躲起来了。偷了些东西从我身边逃走了。”
    “私人问题,不是吗?”
    托尼并没有回答。“那么你的弟弟怎么样了?”
    “比利?你在想什么?你认为在监狱泡了四年还放不出来这件事怎么样?”
    “我一点也不喜欢。不过我也不喜欢被人用枪威胁。”
    “好吧,他没有开枪射她,不是吗?”
    “告诉我,你认为如果泡了三年而不是四年的比利怎么样?”
    山姆为托尼倒了一杯啤酒。他喝了其中的一半。
    “我不知道。”山姆说。“但他不如只是一年而不是四年。”
    托尼想了一会,“十八个月怎么样?”
    “你这个条子,你做的到吗?”
    托尼觉得他需要市长的帮助了。文化城市纽约正危如累卵。“是的,我做得到。”
    “不过听着,要我告发坏孩子的话,我可不背锅。”
    “我和他打过交道了。别担心。他没有后援,没有帮派。他惹了不该惹的人,正要避避风头。他到老也逃不出奥斯宁的。”
    “你有他的名字吗?”
    “没有。”
    “他的长相是怎样?”山姆问。
    托尼问道,“你觉得我像是能看见面罩下的脸的人吗?”
    “噢。”
    “他身高六英尺两英寸,大概。体格健硕。穿着黑色汗衫,红黑两色的耐克。噢,还有一个假的劳力士。”
    因为没有那个家伙会带着价值三千美元的劳力士去干一票——很容易搞坏或弄丢。
    “而且他会打桌球。”
    “你知道?”
    “我就是知道。”
    因为——不管那些警探们怎么想——托尼认为皮特金见到的有可能是粉笔灰。没有毒品商人或吸毒者会让药粉在如此显眼的手上。如果真是这样,他应该第一时间舔干净。这就是托尼来到这里的原因——他知道罪犯一定是台球好手,如果他的手上有粉末的话。纽约有许多桌球室,其中有台球好手的就比较少了,而其中有不大干净的台球好手的就更少了。
    但是,在沉思了一会后,酒保摇了摇头,说:“兄弟,我真希望我能说我见过他。不过你知道住宅区的那间台球室吗?”
    “在雷克斯的那间?”
    “是的,”山姆说。“今晚那里有一场锦标赛。那里有很多台球手。去看看吧。去找伊兹和他说话。那个小家伙就在柜台后面。告诉他你认识我,这一定会很酷。”
    “好的,成交。我会和他们讲的,你弟弟的事我帮忙搞定。”
    “谢了,伙计。嘿,你要再来一杯吗?”
    “你那里还有斯莫基·罗宾逊(译者注:美国歌手)吗?”托尼的头往点唱机点了点。
    山姆皱了皱眉,“当然有。”
    “好的。我改日去看看。”

    在住宅区的台球室托尼受到的接待远比他想象中的更酷,而他找到了伊兹,这小家伙常在柜台后面不大出来;他正因能因台球桌获得一大沓票子而趾高气扬。在把钱收入囊中,看着那些失败者卷铺盖走人的时候,伊兹转头对托尼眨了眨眼。
    托尼做了自我介绍,报出了山姆的名字。
    伊兹像看一堵墙一样看着他。托尼继续说道:“我在找人。”他描述了一下那个罪犯。
    伊兹没有作声,然后他走去打了个电话。托尼听他们通电话听得烦了,想打给山姆再确认一下整个故事。
    他回到台球桌摆弄这些台球。
    “好的,”伊兹说,“这样的人之前来过这里。我记得那只劳力士。他曾经把它摘了下来,玩完以后又落在吧台了,所以我知道那是假货。他的球技还不错,只是在第二轮出局了。他太拼了,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那么玩不会赢的。你要那么做的话你已经输了。”
    “他在这里待过?”
    “是吧。我在这一带见过他。他似乎是独居。”
    “他叫什么名字?”托尼成功地和他的五张二十元钞票说了再见。
    伊兹走向吧台,从一堆折角的纸中翻找。托尼猜这些大概是锦标赛的参赛者名单。“德文·威廉姆斯。对,应该就是他。我认识这里除了他以外的所有人。”
    另外一百美元的钞票又交出去了。“你有他的地址吗?”
    “在这里。”
    地址是131号街,和这里相距四条街。
    “谢了,伙计。再见。”
    伊兹没有作声。他把两个球打入洞里,一个带条纹的,一个不带条纹的。他在台球边走着,喃喃道:“决定,去他妈的决定。”
    此时此刻,托尼在列克星敦大道,陷入沉思。如果他呼叫支援,那么他们就会知道现在的情况,那些警探们会像鹰一样乘虚而入。他们会马上把他排除在外。别人会抓住那个罪犯,然后他晋升至警探的机会就泡汤了。
    OK,他决定了,我会自己搞定。
    于是,拿好他的格洛克手枪,左轮手枪绑在脚踝,托尼·文森佐前往哈莱姆住宅区(译者注:纽约的黑人住宅区)。哪里雾霭沉沉,吸收着整个城市的声音。他似乎深处不同的时间与地点——大概是森林或山脉什么的。这里既死寂又怪异。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词。他的父亲曾经在聊音乐的时候使用过的一个术语:夜曲。托尼并不知道它确切的含义,不过他知道它比较适合夜晚。它还比较接近一些平静祥和的东西。
    真他妈的有趣,他想。他正在寻找罪犯的路上,一个持有武器的危险罪犯,而且是独自前往。而他现在想的是平静的音乐。
    夜曲……
    五分钟后他到了德文·威廉姆斯的住处。
    他调低了他的摩托罗拉对讲机的接收音量,然后把它别在皮夹克的肩部,这样即使他中枪了他也能呼叫10-13警官支援。他把他的徽章夹在夹克口袋,拿起了他的枪。
    他溜进大厅,看着公寓的名录。威廉住在其中一个一层的公寓里。托尼走了出去,走向安全出口。窗户是开着的,然而帘子合上了。他并不能很清楚地看见里面,不过他瞥见威廉姆斯正在走进似乎是厨房的房间。bingo!
    他正拿着小提琴,依旧穿着汗衫。这意味着他大概还拿着枪。
    深呼吸。
    好吧,接下来该怎么办?要呼叫支援吗?
    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要自己上,我要拿到金色徽章。
    或者一死。
    别想太多。
    上吧!
    托尼悄悄地爬上了窗,进入房间。他闻到食物和衣物的酸臭味。他缓缓步入走廊,在厨房门前停了下来,擦了擦拿枪的手上的汗水。
    OK,上吧。
    一……
    二……
    托尼僵住了。
    出浪里传来一阵音乐。
    小提琴奏出的音乐。
    有一点沙哑、刺耳的声音。像是生锈的铁门发出的声音。但是不久,小提琴手逐渐上手以后,音乐逐渐变得平滑而洪亮。托尼的心脏咯噔直跳,他紧贴在墙上,把他的脑袋凑近就像小提琴手会突然演奏爵士乐似的。
    所以说,里面有两个人,或者更多。威廉姆斯的同伙,大概是。亦或是小提琴的买家。意思是会有更多武器?
    现在呼叫支援?
    不,托尼想。太迟了。除了抓捕罪犯别无选择。
    他闯入房间,举枪至与眼平齐。
    “所有人不要动!”
    但是这里并没有所有人。
    这里只有一个高大健硕的德文·威廉姆斯,用下巴夹着小提琴,紧握着琴弓。他显然为托尼的闯入吓了一跳,眼睛和嘴巴都张得很大。
    “伙计,你真他妈的吓到我了。”缓缓地他的肩膀放松了,他叹了口气。“原来是你啊,警官。”
    “你就是德文·威廉姆斯?”
    “没错,就是我。”
    “把它放下。”
    他缓缓地把小提琴放在桌子上。
    “把你的口袋掏空。”
    “哟,伙计,别大吵大叫。其他房间里还有孩子们。他们睡着了。”
    托尼为男孩的严厉的指令暗自发笑。
    “还有别人吗?”
    “没有了,只有那些孩子。”
    “你不会对我撒谎的,不是吗?”
    “不会的,伙计。”他厌恶地叹了口气。“我没撒谎。”
    “把你的口袋掏空。我不会再说第二遍。”
    他照做了。
    “那玩意哪去了?”托尼问。
    “什么?”
    “别装傻。你的枪。”
    “枪?我没枪。”
    “今晚我看见了。在音乐厅。”
    威廉姆斯指了指桌子。“你说的是那个吧。”他指的是用玻璃纸包着的泡泡糖雪茄。“我只是把它放在口袋里。我见过电影里有这样的场景。”
    “别扯淡。”
    “我没有。”
    他把他的裤袋和汗衫上的口袋翻了出来,什么都没有。
    托尼给威廉姆斯戴上手铐,然后直视着他。“你多大了?”
    “十七。”
    “你住这?”
    “是。”
    “一个人住?”
    “不,伙计,我说过了,那些孩子们。”
    “他们是你的孩子?”
    他放声大笑。“他们是我的弟弟妹妹。”
    “你父母呢?”
    又一声大笑。“不管他们在哪,反正不在这。”
    托尼对他宣读米兰达权力。他想着:罪犯抓到了,小提琴找到了,没人受伤。以后我就成为文森佐警探了。
    “听着,德文,如果你供出你同伙的名字,我会告诉地方检察官你愿意合作。”
    “我没有同伙。”
    “扯淡。你没有同伙怎么会去抢小提琴?”
    “不是为了卖掉它,伙计。我偷它只是为了我自己。”
    “你自己?”
    “就像我说的那样。为了演奏它。在地铁站挣点钱。”
    “扯淡。”
    “是真的。”
    “为什么冒这个险?为什么不直接买一把?它可不像一辆汽车。你在当铺交掉两三张票子就拿到手了。”
    “噢,是的,我又从哪搞到三百块呢?我老子,他跑路了,我老妈也和什么鬼男朋友跑路了,把我和这些需要照顾的孩子们撂在这里。所以说我用什么来买小提琴呢,伙计?我可没钱。”
    “你在哪里学会拉小提琴的?在学校?”
    “是的,在学校。我还拉得挺好。”他给了托尼一个微笑,托尼看到他嘴里的金牙。
    “然后你,怎么,辍学去工作了?”
    “是的,在我老子跑路以后。几年前。”
    “然后你决定再次拿起小提琴?只是因为那样会比在台球桌赚得更多,是吗?”
    威廉姆斯眨了眨眼,然后烦躁地叹了口气,想着他现在的处境。“我在A&P(译者注:大西洋和太平洋食品公司, 美国某一时期极为风靡的、占主导地位的超市之一)搬箱子时,他们给我的钱根本不够,伙计。”他闭上双眼,苦笑了一下。“所以,我这是要吃牢饭了……草,我从来没想到这会发生在我身上。伙计,我努力尝试呆在外面。我只想着能赚够钱,把我姨妈接来——她在卡罗莱纳州的北部——来照顾这些孩子们。她说她愿意来但是她没钱。来这里可要花上千元呢。”
    “你知道俗话说:Don’t do the crime, you can’t do the time.(译者注:美国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流行的谑语,意为不要去冒险做某事,除非你十分想做而且能够接受全部后果)”
    “草。”威廉姆斯凝视着小提琴,他的眼神很古怪,大概是渴望吧。
    托尼直视着年轻人幽邃的双眼。他说,“我告诉你我现在想做什么吧。我会解下你的手铐一会,让你演奏一会,最后一次。”
    他弱弱地一笑。“真的?”
    “真的。不过告诉你,只要你远离我身边超过一英寸,我就会爆掉你的**。”
    “不会的,伙计。我很够朋友。”
    托尼解下了他的手铐,然后退后,他的格洛克对准这个罪犯。
    威廉姆斯拿起小提琴,开始演奏另外一首曲子。他似乎对这个很有感觉。这次音色更加洪亮而饱满。他开始演奏“Go Tell Aunt Rhody”(译者注:一首小提琴曲)并演奏出几次变奏。然后是一些古典乐。有一些是巴赫,托尼想。也有一点“Ain’t Misbehavin’”(译者注:一首乐曲)。一些是托尼小时候母亲演奏过的片段。终于,威廉姆斯停了下来,叹了口气然后把乐器投进箱子里。他点了点头,“很搞笑,不是吗?你谋划了好几个月去偷这个东西走后你做到了。只是你抢了这么个鬼东西,一切都乱透了。”
    托尼看着小提琴木头上的裂纹和它陈旧的颈部。
    它比我的房子还要值钱……
    “好了,小子,是时候动身了。”他拿起桌子上的手铐。“我会叫社区工作站的人来照顾这些孩子们。”
    笑容从威廉姆斯的脸上消失了,他向卧室望去。“伙计,”他说。“伙计。”

    对用快乐的时光的长短和镀铬的面积做评判大厅的标准的托尼·文森佐而言,雪莉-荷兰酒店的大厅似乎有些刻板。不过这是富人的领地。谁知道那些富人呢?
    这大厅还很小。现在大厅显得更小了,因为这里挤满了记者和警察。市长办公室的那个女人也在这里。警察队长韦伯也在这里。他十分恼怒,因为他凌晨两点被电话叫醒,来到了这个充满闹剧的鬼地方,仅仅是为了一个混球,不管他有多出名。
    托尼步入大厅,手里拿着那把小提琴。他停在了韦伯面前,韦伯面对记者的问题接连摆手,眉头皱得更深了。
    穿戴整齐的皮特金喜形于色,在这个时候走出电梯,暴露在众多闪光灯面前。他大步向前要取走小提琴。但是托尼并没有把小提琴给他。它仅仅是握了握这位音乐家的手。
    皮特金顿了顿,然后——意识到掌心的压力——再度微笑,说:“我能说些什么呢,警官?非常感谢您。”
    “为什么?”
    又顿了一顿。“好吧,为了将我的史特拉第瓦里小提琴找了回来。”
    托尼浅浅地一笑。皮特金皱了皱眉。然后警察向后面的人群打了打手势。“来嘛,别害羞。”
    德文·威廉姆斯,穿着A&P的工作服,从记者群中一脸尴尬地走了出来。
    皮特金转向韦伯。“为什么他没戴手铐?”他喊道。
    警察队长看着托尼,脸上表达了相同的意思。
    托尼摇了摇头。“我的意思是,为什么我要把将你的小提琴还回来的人铐起来呢?”
    “他……什么?”
    “告诉我们怎么回事,”一个记者喊道。
    韦伯点了点头,托尼走向新月形状的记者群。他清了清嗓子。“我在11-25街发现了拿着乐器的罪犯并开始追赶。这位年轻人,德文·威廉姆斯,不顾危险,突然跑过来拦住了抢匪。他成功夺下了小提琴。那个抢匪逃跑了。我想去追他,不幸的是他已经离开了。”
    他担心这一席话太过刻板显得像已经事先演练过一样,其实确实是这样。不过,他妈的,每个人都已经习惯这样的官话了。如果你讲的太过普通反而没人相信。
    皮特金说,但是……我觉得他好像……我的意思是……”
    托尼说,“我见过罪犯不带面罩的样子,他和威廉姆斯先生长得一点也不像。”他瞥了皮特金一眼。“除了这个他们确实都是非裔美国人。我请威廉姆斯先生来我们这里来接受表彰。他极力推辞但我坚持要他来。我认为我们需要更多的,你懂的,良好市民。”
    一个记者问:“奖金是多少,皮特金先生?”
    “好吧,我没有……五千美元。”
    “什么?”托尼嘀咕道,皱起了眉。
    “不过如果完好无损的话将会是一万美元。”皮特金迅速补充道。
    托尼把箱子还给他。音乐家迅速转身,走向一张桌子。他打开箱子仔细检查小提琴。
    托尼问:“它还好吗?”
    “很好,很好,它没有损坏。”
    韦伯向托尼比了个手势。他们走近大厅的角落。“所以现在是他妈的什么一回事?”警察队长喃喃道。
    托尼耸了耸肩。“就是我说的那样。”
    警察队长叹了口气。“你没捉到那个罪犯?”
    “他跑了。”
    “那个男孩拿到了小提琴。不是你。这对你的申请并没有起到任何卵用。”
    “我了解。”
    韦伯对托尼上下打量,用忸怩作态的声音说:“不过或许你并不想让这个特殊的案子见诸报端,不是吗?”
    “不,并不会。”
    “真是点背。”
    “是啊,”托尼说,“点背。”
    “嘿,威廉姆斯先生,”一个记者喊道。“威廉姆斯先生?”
    威廉姆斯看看四周,对在他的姓氏上加上“先生”并不习惯。
    “噢,什么?”他问道,刚刚反应过来。
    “你能过来回答一些问题吗?”
    “嗯,好的,我想。”
    当年轻人不自在地在记者群中走动时,托尼俯下身子,脸上浮现微笑。他握住了威廉姆斯的胳膊。男孩停下来把耳朵凑近他,他说,“德文,我该回家了,不过我想确认一下……你的姨妈要来这里,她会为我做火腿和甘蓝吧?”
    “她厨艺一流。”
    “剩下的钱用来抚养那些孩子们?”
    他回以微笑,露出金牙。“当然,警官。”他们握了握手。
    托尼穿上雨衣,威廉姆斯则在摄像机面前驻足。托尼在旋转门前停了下来,回头看着他。
    “威廉姆斯先生,告诉我们:你喜欢音乐吗?”
    “呃,对。我喜欢音乐。”
    “你喜欢说唱吗?”
    “不,并不大喜欢。”
    “你演奏过什么吗?”
    “几次钢琴、吉他。”
    “这次事件过后你觉得你会想要演奏小提琴吗?”
    “嗯,当然。”他瞥了一眼爱德华·皮特金。音乐家想看外星人一样回望他。与皮特金对视着,威廉姆斯说道:“我见过别人演奏它,这似乎并不是太难。我的意思是,这仅仅是个人意见,你懂的。”
    “威廉姆斯先生,还有一个问题……”
    托尼·文森佐走了出去,迎接夜色。雾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终于降下的雨——逐渐地、寒冷的而无声的。依旧宁静的夜晚。喝杯啤酒,播放CD。托尼知道他想听什么。莫扎特不错。斯莫基·罗宾森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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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20 13: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迪弗的短篇啊!多谢了!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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