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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逻辑的推理并不一定合乎事实 老法医满身脏土,好不容易被拉上沟来。他摘下眼镜,气喘吁吁地对季世英说: “队长,是凶杀。头颅骨被钝器击碎了,凶器好象是一把斧头。从尸体的衣着和白骨化程度看,死了至少有半年,死者是女性,年龄大约在20岁到40岁之间……” “33岁。”我身边的郑克仁说。 法医有些发愣,季世英望了老郑一眼,示意法医继续说。 “死者身份不详,从衣着上看好象是个知识分子……” “是个画家,省美术馆的。”郑克仁又说。 法医咧嘴笑了:“老郑,大概你还能看出她的名字吧?” “柳絮,柳树的柳,棉絮的絮。” 老郑若无其事地望望张大嘴巴的法医,把一个东西递给季世英:“这是在刚才翻上来的泥团里找到的。” 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张工作证,大概是入土时合得比较紧,水气不容易进,除边缘烂掉外,里边的文字和照片依稀可辨。 季世英想笑,但没有笑出来,他对身后的刑警说:“你们顺着这条沟彻底检查一遍,看看还有什么遗留物。” 我知道这位专业学校培养出的高材生年轻有为,有自己的一套,对解放初期公安干部训练班里出来的老公安,现在的公安局顾问郑克仁自然有些敬而远之。他在邻市办过几起出色的案子,前几天刚调来任刑警队长,就碰上了这荒山上的凶杀案。 很快,机灵的刑警小刘发现了一只皮夹,接着又发现了一串钥匙。其他人找到了一副眼镜和眼镜套,还有一顶折叠起的白色太阳帽。 “再找一下,可能还有个提包。”郑克仁轻声说。的确应该有个包,这些零碎小件总要有个放的地方。但是几个刑警象过筛子一样找了很长时间,除了找到一个别花外什么也没有。 怪事,”老郑嘀咕说:“提包照理应该在现场,可上哪儿了?” 我以为他是在问我,便说:“也许凶手带走了。” “对,凶手把包里的东西扔了,然后拎着空包走了。”老郑略带讥讽地说,我的脸“刷”地红了。他见状连忙安慰: “的确有这种可能性,凶手有什么东西要带走,比方说凶器,对!就是凶器!凶器不在现场。”他拍拍我的肩: “好小子,你还真不赖!解决了一个大问题!” “哪儿呀!”我尴尬地笑笑,突然感到一阵寒气,不由地夹紧了衣服。现在虽已初春,荒野的风还很大,遍地的杂草急剧地起伏,给人以冬天的肃杀之感。我看着尸骨小心翼翼地运上来,装箱,心头一阵恶心。老郑碰了我一下,悄声说: “别怕,那是个女的,照片上还蛮漂亮。” 我心中惭愧,觉得自己不配做一个公安人员。 现场勘查花了四个多小时才结束。我们顺着坟山的一条小道往回走,这是一户马姓的坟地,离村子有二十多里,平时人迹罕至,除非到了鬼节或者出殡的日子才有人上这来。今天这尸体就是被几个掘墓的偶然发现的。当时他们走到现场,其中一个人不小心滑到沟里。其它人与他开玩笑,故意不让他上来。这人顺着沟走,这样才发现了尸体。 我望望季世英,他英俊的面庞充满了自信,一种跃跃欲试的挑战神情流露在他的眉宇之间,而郑克仁却一脸倦容地走在我身后,我刚想问他一个问题,就听见季世英喊: “什么人,出来!” 离我们三十多米,一颗花白的脑袋从一座坟后伸了出来,看上去好象从坟里伸出的一样。我吓了一跳,只见一个老头背着枪,高声地连说带比划走过来。季世英费了不少功夫,才弄清他是马家坟地的看坟人,背着一把用了几十年的老猎枪。 “你躲在那儿干什么?” “不是,我……看炸药……” “炸药?”季世英眼睛瞪得老大。 “是炸饵吗?炸野兽的?”郑克仁笑眯眯地问,那老汉连连点头。小刘过去查了一下,果真是炸饵。季世英放下心来,他向老头打听是否见过生人,记得一个漂亮女人吗?还给他看了照片。可那老头畏畏缩缩,所答非所问,什么也没打听到。 季世英叹了口气,说:“凶杀在半年以前,问不出情况是不奇怪的。” “队长,”小刘凑了过来:“现场分析会什么时候开?” “回去就开!” 我回到宿舍,匆匆换了衣服,就被小刘拖去开会了。在会议室门口,老郑叼着烟站在那儿,见我过来了,朝我使个眼色,又用肘撞我一下,于是我就跟着他来到走廊尽头。 “干什么呀?老郑。”我问。老郑眼里诡秘的光一闪,笑道:“我要去办一件事,开会的时候你帮我找个理由应付一下。” “这……不太好吧?” 郑克仁说:“我有个问题要核实一下。你想,被害人半年才发现,为什么这半年一点动静也没有?她的单位,她的家人都干什么呢?这个问题都不清楚,开会有什么用?” “噢,”我点了点头:“可我用什么理由呢?” “唉,什么闹肚子呀,心绞痛又犯了,随你便。” 开会的时候,我松了口气,季世英似乎没有点名的习惯,也没有注意到老郑去向不明。他把情况大致谈了一遍,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他接着要求大家谈谈给这个案子定个什么名字合适。气氛顿时活跃起来,刚抽调到刑警队的老杜认为应按编号叫“一一○五案件”。而小刘则坚持用“马家坟凶杀案”。他的好朋友大刘则说应按时间叫“三、一二案件”。最后由季世英定夺,他倾向于用“马家坟凶杀案”。他说: “案子破了以后,如果有人想写一篇报道,用这个标题再吸引人不过了!” 小刘高兴得欢呼雀跃,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现在谈这些问题是否为时太早了。 季世英说:“凶杀已过去半年,有关凶手的情况完全是零。现场又如此偏僻,简直可以称为一桩奇案。局领导刚刚跟我谈了话,希望我们在半个月内捉住凶手,因为去年以来发生的重大案件,侦破工作没有超过15天的,目前困难重重,大家从现在起,就要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到马家坟凶杀案的侦破上来!” 这是季世英上任以来接的头一宗大案,他无论如何也想办得出色点,我却担心他欲速则不达。如果是老郑主持破案的话,他从来不考虑什么期限。“不要逼我!”他常常对督促办案的局领导喊:“请相信一个老公安,他会尽全力破案的!” 季世英继续说:“从现场的遗留物看,凶手属于偶发性作案的可能性较大,他没有毁掉如工作证等等明显的物证,说明被害人与凶手之间没有多少联系,就是说被害人的尸体、身份被发现与否,对凶手没有多大关联。情况很可能是这样:在荒野中凶手与被害人偶然相遇,便起歹念,强奸杀人或抢劫杀人,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天哪!”小刘说:“过了半年,再查恐怕是大海捞针了。”大刘也说:“依我看呀,凶手兴许都把这事给忘了。” 不,凶手不会忘的。我想。 “看上去象个无头案。”季世英对他们说,“其实我们手中还是有线索的,你们想想,除了附近的村民、猎户、采药人等等,很少有人到那个荒凉的地方去。我们的重点可以先放到这些人身上。” 我是个怕羞的人,同时又极其敏感。老郑曾多次夸奖过我的联想能力,这时,我的脑海里出现了这样的画面:一个凶悍的村民在山中偶然看见了年轻美貌的女画家,他环顾四下无人,狞笑着欲行无礼,女画家出乎意料地顽强反抗,凶手恼羞成怒,把她推倒在地,恶狠狠地举起了手中的斧头…… 季世英接着说:“照常规推测犯罪过程,被害人是遇害后被抛下沟的,由于时间久了,第一凶杀现场已无法查找,不过离第二现场不会太远。凶手草草地处理尸体,几乎是下意识的行动,如果说有什么目的的话,也就是推迟发案时间……” 凶手在我脑海中的形象渐渐清晰了。我似乎看到他余怒未消地擦着斧头上的鲜血,然后一步一回头地走开了,荒野的风吹散了他的乱发,他冷酷地迈动双腿…… “可是,被害人为什么孤身一人到荒郊野外呢?” 问话的是老杜,他一贯和小偷流氓打交道,这次是借用。他这个问题很尖锐,季世英好象怔了一下,我灵机一动说: “她不是画家吗?当然是到那儿写生罗!” 老杜摇摇头:“那么画笔、画夹、还有画呢?凶手工作证都留下了,为什么要把画拿走?” 季世英沉思片刻,说:“这画凶手完全不应该拿走,除非他是入迷的绘画爱好者。问题是,他不得不把画拿走,因为这画和凶手有一定关联,如果留下了这幅画,就会对凶手产生威胁,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设想:如果这幅画画的就是凶手本人呢?” 凶手正在劳作,或者正在休息,他强悍的身躯,生动的形体特征使女画家觉得他是个理想的模特儿,于是挥笔创作了一幅速写,而这件艺术品竟成了犯罪的证据,凶手当然要连画夹一起拿走,这是季世英的大胆推测。 我们都觉得他的推理有一定的说服力,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就有了一个大致的轮廓。会议一结束,大家都分头行动了。 我被季世英叫住了,他拍拍我的肩膀: “你很有才干,好好干吧。” 虽然他比我大不了几岁,但作为我的上级,他的鼓励使我差一点脸红了,这差一点是因为我看见郑克仁正推门走进来。 没有任何疑点的本身……竟是疑点? “老郑,你怎么没开会?”季世英向老郑问。我想起自己的任务,十分愚蠢地抢着回答:“他刚才闹肚子了。” “小季,我刚才了解到一个情况,省美术馆的人说,柳絮在去年九月份与人出走,曾引起一阵轰动,从时间上看距现在七个月。凶杀,据法医认为在半年以前,很明显,她极有可能就是在出走时遇害的,所以偶发性作案的可能性就降低了,这是精心布置的谋杀。” 季世英的推理立足于偶发性作案上,而老郑的情况使他的推理失去了第一环。他略微有些慌张: “怎么办,老郑,我已把人布置到马家坟地一带了。” “反正是要调查的。”老郑说:“多了解一些情况没有坏处。” “这样吧,马上把被害人出走的那段经历彻底搞清楚。”季世英很快恢复了自信:“老郑和小韶马上去柳絮家调查,我这就向局领导汇报,你们发现了线索立刻来找我,今天晚上我不回家。” 我和老郑受命而出。我问老郑: “你知道柳絮的地址吗?” “知道,我还打听了她的丈夫,叫吴隶华,是个医生。” “我们这就去他家?” “不,先去轧钢厂。” “什么?”我瞪大了眼睛。老郑笑道:“你没听说吗?人是铁,饭是钢!” 吃完饭,老郑先给医院挂了个电话,得知吴隶华大夫今天未上班,这才带着我往他家走。“我不说你也知道,”老郑对我说:“妻子遇害丈夫总要被怀疑,何况他又是个医生。你要多多观察他的表情,其它由我应付。” 给我们开门的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她长得非常漂亮,优美的身体曲线在粉红色羊毛衫里极其明显。她依次打量着老郑和我,眼睛里有一股说不出的辣劲,我好不容易才使自己没有脸红。 “找哪个?”她说话声音不准,“哪”说成了“奶”。 老郑说找吴大夫,姑娘笑着说: “他出去了,过一会就回来。进来呀,快进来坐呀。”她很热情地招呼我们进去。 室内陈设豪华,玻璃窗上贴着烫金的双喜,原来竟是新房。在双人床的上面,挂着一张结婚照,新娘明显就是面前的姑娘,而新郎,旁边的结婚证书上写着: “吴隶华与丁萍……自愿结婚……” 吴隶华居然结婚了!他的妻子七个月前遇害,现在他已做了新郎,新娘又是这么年轻美貌的姑娘,这一切令人…… 我抬眼睛望望郑克仁,老郑向我使了个眼色,问道:“我们还不知道吴大夫结婚了,是什么时候办的喜事呀?” “上个月十号,不,好象是九号……” “这房家具真不错,颜色很协调,是不是呀?小韶!”老郑说。 “是的,是的。”我随口附和。 吴隶华年轻的妻子得意起来:“他有办法,一个礼拜就把家具打好又漆好了,没有一个不称赞的。” 我和老郑都穿着便服,她也不问我们的身份、来意,便无拘无束地和我们攀谈起来,老郑根本用不着施展他的问话技巧,便得知她是商店的售货员,叫丁萍,今年二十三岁,属牛的,她还学着牛叫了一声。她与吴大夫认识是别人介绍的,当时他的妻子离开了他,他很苦恼,于是她就嫁给了他,一切都很简单,又很清楚。 她说话的时候,一双水汪汪的杏眼不住地瞟着我,我浑身不自在,老郑却装作什么也没看见,问: “吴大夫今年三十好几了吧,你和他差……” “这又有什么?”丁萍眉毛一杨,笑道:“白衣战士,救死扶伤,人道主义多光荣。” 老郑也笑道:“公安战士冒着生命危险,保卫人民安全,不是更光荣吗?” “啊呀!”丁萍笑眯眯地说:“当时我没有想到!” 又坐了一会儿,只听得门锁在响,丁萍把手指贴在嘴上: “准是他回来了。” 门开了,一个高个子,身材削瘦的男子走进来,他无疑就是吴隶华大夫了。他服饰整洁,风度翩翩,人显得很有精神,见了我们略微有点意外。不知什么原因,我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老郑也跟着站起来了。 “丁萍,这二位是……” “我们是公安局的,”老郑对吴隶华说:“找你了解一点情况。” 吴大夫顿了一下,他的表情并没有什么明显变化,只是口中答道:“噢,噢。” 丁萍一下子笑了起来:“你们是公安局的?不象不象,这位老同志象个生意人,比方什么副经理之类,那个小伙子倒象个大姑娘,动不动就脸红,你瞧他脸又红了。” 吴大夫低声跟她讲了几句,她瞪了医生一眼,很不情愿地出去了。吴大夫坐到我们对面,他的声音略微有点慌乱:“找我有什么事?” “我们想了解一下,七个月前,你前妻出走的具体情况。” “这……事隔了这么久,为什么还要问?再说当初我已经到法院谈过了,他们那儿有记录,我跟柳絮离了婚,已经没有关系了。” “因为涉及到另一桩案件,我们必须掌握有关柳絮出走的全部细节。” “怎么?柳絮出了事?” “吴大夫,你还是先回答我的问题吧。” 吴大夫点点头,他沉默了很长时间才把当时的情况告诉了我们。 “我与柳絮结婚八年,我们之间感情虽不是与日俱增,但也称得上和睦夫妇。可是就在去年,我发现她经常不在家,对我日趋冷淡。开始我并不太介意,可过了一阵子,我就听到了有关她在外面勾搭男人的风言风语。起先我不相信,因为我还是了解她的,相信她不会不顾身份,更不会不顾廉耻。可有一天夜里我值班回来,却发现她与一个男人同床共枕。当时我又羞又怒,在医院住了半个月没回家,因为我是个爱面子的人,并没有声张,也没有迁怒于她。她好象内疚了一段时间。过后却又与另一个男人来往,这次更加肆无忌惮,趁我出差就常住在我家里。虽然他们行动诡秘,还是多次被左邻右舍发现,甚至连我的同事也知道了,就好象成了公开的秘密。在这不久以后,她给我留下一封信,就与人私奔了。” 吴大夫说完,叹了口气。可能是新娶了一位漂亮妻子,在提到这一段难堪的往事时,他好象并不太尴尬。当他最后提到柳絮曾留下一封信时,老郑的眼睛顿时亮了,急忙问道: “那封信呢?你把它烧了吗?” “没有,”吴大夫说:“她出走后,我去了法院,给法院的同志看了信。当时我非常愤怒,就提出离婚,法院登了告示,限柳絮三个月内到庭,但始终没有她的音讯。法院最后以她缺席判了离婚。那封信还留在法院呢!” 郑克仁睁大眼睛,认真地听,我知道这封信很重要,下一步就是要证实这封信。 “我很冒昧地提个问题,”老郑说:“事情仅过去几个月,你就又做了新郎,是不是太……” “我明白,”吴大夫的脸有些变色,他顿了一会儿,才回答: “当时,我很难过,我想,我很难……我孤独,所以……” 他突然把牙一咬,说道:“我为什么要隐瞒呢?实打实告诉你,自从柳絮背叛我后,我就和丁萍好了。什么朋友介绍呀,是我编的,我知道这样不好,不过怎么说呢,当时丁萍真象个小姑娘,现在还是的,她答应了我,我们就结婚了,虽然我比她大十一岁,可我们还是……美满的!” 郑克仁意味深长地望了我一眼,微笑着点点头: “谢谢你的坦率,你帮了我们不少忙,我们打扰了。小韶,走吧。” 吴大夫刚想问什么,却没有开口,老郑走到门口又说道: “我可以告诉你,柳絮死了,是被人谋杀的。” 吴大夫激动地跳起来:“一定是他,他嫌弃了柳絮,就杀了她!柳絮呀柳絮,我早就料定你不会有好结果的。” “关于柳絮的那个……情夫,你知道一些情况吗?” “不,不。”吴大夫连连摇着头:“我根本不认识那个男的。不过我可以断定,凶手一定是他!” 吴大夫认为凶手是柳絮的情夫,虽然是出自对夺妻之人的痛恨,但对于我们来说也应成为一条线索。如果证实吴隶华无罪,则注意力就要集中到这个神秘男人身上。在回去的时候,我把想法告诉了老郑,老郑微微一笑: “还是看了那封信再说吧。” 亏得老郑面子大,几个档案员忙得满头大汗,才把一份薄薄的材料从“B”类档案中找出来。 “老郑呀,”一个戴眼镜的老头说:“迟两天这些材料就要处理了。” 郑克仁急不可待地打开那封信,信不很长,由于在整个案子中起决定作用,现抄录如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背叛了你,登上了远去的列车,你将永远见不着我。对你来说,是件痛苦的事情,不仅是你的面子问题。我知道,这些年来你一直深深地爱着我,我们的关系并不坏,可是不坏并不代表很好。我很内疚,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是我自己要求跟阿健走的,你不要恨他,你要恨就恨我这个没有良心的女人。我知道自己是个软弱的人,出走需要勇气,你可以想象到我这次出走是下定了决心的,否则我不会这样置一切于不顾,我要及时抓住我梦寐以求的幸福。我知道我这样做了,一定会刺伤你的心,这是我最不希望而又是不可避免的,我没有别的选择。只希望你能够原谅我,如果不能的话,时间的流逝会把我从你的记忆中洗刷干净,我不值得你爱,你可以得到你的幸福,你是一个好丈夫,请允许我最后一次这样称呼你。” 信一气呵成,写满了一张纸,郑克仁反复看了几遍,然后根据记录去找法院一个姓马的同志。 在接待室里,马同志回忆了半天,说: “当时我怕信有问题,还核对了笔迹,当然是我自己鉴定的,之后我就把信还给了那个男的,他说由我们处理,我就把信夹进了材料,存了档。” 老郑把我拉到一边,悄声说:“你把信送到技术科鉴定一下,越快越好。” 我把那封信和两份原始材料送到了技术科,结果很快就出来了,我把它送到了例行工作会议上: “根据文笔的流畅性,书写特点及语音的连贯性,证明这封信确实是柳絮的笔迹。” 现在明显的事实似乎是:证实了这封信,也就可以说排除了她的丈夫吴隶华的作案嫌疑,而与柳絮出走的那个人,就是信上提到的“阿健”,则非常引人重视。 “可能是这样的情况,”季世英分析说:“柳絮因为自己的行为被人发现,决心跟阿健私奔,而阿健对她已没有多大兴趣,他权衡得失,没有勇气带柳絮出走。为了永久地摆脱她,阿健假装同意出走,把她骗到荒野,这时候柳絮已经唯他是从,乘柳絮不备,就下了毒手。他事前可能估计自己与柳絮来往时未暴露身份,行凶后一走了之。他的确很神秘,虽然有几个人见过他,但总不十分真切。除了从这封信上知道他的名字叫‘阿健外,我们几乎一无所获。不过,只要集中力量调查,总能挖到阿健的线索。” 开过会后,老郑问我:“你是拿什么材料送去鉴定的?” 我说:“我先找吴大夫,问他有没有柳絮写过的东西,他给了我一个记事本……” 老郑不耐烦地摇摇头:“你呀,真是的,如果是吴隶华作假,怎么核对也是柳絮的笔迹。” 我涨红脸,连忙解释:“我也想到这一点,又去省美术馆找了张柳絮写的申请书,三份一起送鉴定的。” 老郑满意地点点头:“这还差不多,你是请谁做的鉴定?老赵吗?” “不是,”我结结巴巴地回答:“给小陈……陈露霞。” 老郑哈哈大笑,他重重地拍着我的肩: “这样吧,我们去找老赵,让他再做一次鉴定……不是我不相信那个漂亮的丫头,姜还是老的辣嘛。” 我知道这封信非同小可,如果证明有假,那个吴大夫就是最大嫌疑人。 老赵的鉴定也出来了,跟以前一样,的确是柳絮的笔迹。 荒野的裁决所意味的是什么? “老郑,你一直怀疑吴隶华?”我问。 “你看呢?”他反问我。 “虽然那封信对他很有利,这几天调查他的邻居和同事,也没有发现什么疑点,但我还是觉得吴大夫可疑。” “为什么?”郑克仁抬了抬眼皮。 “我也没啥理由,好象是第七感官。” “唯心主义!”老郑说了一句,他仰起头,喷出一口浓烟。 “我只是私下随便说说,”我有点不高兴,准备走了。郑克仁却叫住了我。过了好久,他才问我: “你想想看,从我们一接触到案子到眼下,在吴隶华身上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妥的地方?” “不妥的地方?” “我的意思是……有没有可疑之处?” “好象一切都很自然,没有什么疑点。” “对极了,亲爱的同志,”郑克仁猛然直起腰,他两眼炯炯有神:“如果凶手是他,一定会千方百计毁掉一切物证,可是没有;他与丁萍的关系肯定始于早前,这不利之处他又坦白地说了出来;他的妻子与人私通,不止一人可以证实;他的妻子出走,又给他留下一封解脱他的信。他完全有理由把那封信毁掉,可却留在法院,以待来日查出这是货真价实的,这一切的一切好象是……” “圈套!”我脱口而出。老郑赞许地笑了,但随后又阴沉下脸: “不,是唯心主义——小韶,我的判断没有一点儿事实基础,甚至连判断也称不上,只是臆断。他很高明,把一切安排得天衣无缝,没有任何疑点……” “没有疑点的本身,”老郑紧接着又说:“也许就是疑点!” 按照季世英的布置,我和老郑一早去了省美术馆,负责人老王向我介绍了柳絮的情况。给我们的印象是柳絮这人平时沉默寡言,似乎不象是个轻浮女人。老王又嘿嘿笑着补充: “当然啰,有一种女人平时装出不苟言笑的样子,其实……” “请你谈谈她的绘画水平,属于什么程度?” “嗯,这个嘛,我不太……清楚,还是找个熟悉她的人谈吧。” 一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年轻画家被叫进来,老王介绍说小伙子叫徐兵,最近在全国青年画家比赛中得过奖,他与柳絮曾合作过一幅画。 “我比较了解柳絮的创作思想,”徐兵说:“柳絮虽然只有三十几岁,但她绘画的某些表现手法,在全国来说也是极少见的,这只是我个人认为。她最近为参加这儿的画展创作了一幅画,也就是她的最后一幅画,这种表现形式已达到非常高的境界,如果你们想了解那幅画,我可以给你们讲解……” “不,不要了,还是让我们谈谈别的事吧……”老郑生怕他把我们两个外行带上艺术的峰峦,急忙打断了他的话。 跟徐兵谈完话,我们便在美术馆里闲逛。信步走进展览大厅,那儿虽在举办画展,却不见几个观众,显得非常冷清。看了说明才知道,展览已经举办了好几个月。 我们在展厅里转了一圈,正要朝外走,郑克仁突然停住了。 “不走吗?老郑。” “不,”他说:“我们按路再重走一遍。” 我跟在老郑后面,莫名其妙地在大厅里又转了一圈。 “你这是干什么呀?” “你没有注意吗?刚才徐兵跟我们讲柳絮为参加这儿的画展创作了一幅好得不得了的画。可我走了两遍展览大厅,都没有看见柳絮的名字。” 我恍然大悟:“原来你在找她的画!” “不,老郑说:“头一遍不是,第二遍才是!” 我们又找到徐兵,他听了老郑的问话后,说道: “事情是这样的,就在举办画展的筹备阶段,发生了柳絮出走的事情,领导觉得再展出她的画不妥,再说他们根本也理解不了柳絮作品的丰富内涵。我之所以说它奇特,是因为……” “那幅画呢?我们想看一看。”老郑急忙说。 “本来老王已作废纸处理了,我把它拿了过来,现在就在我家里,明天我带来给你们看看?” “不,我们最好这就去你家。” 我们来到徐兵的家,他有个老奶奶,已经近九十岁了。我们走进他住的鸽房,里面非常杂乱,墙上挂满各种各样的画,他指着墙边的一幅画说:“你们看——” 这是一张我看来非常普通的画,画的是荒野之上,一个鲜亮的太阳,太阳非常大,占了近一半画面,下面有一个题目,叫《荒野的裁决》,还有柳絮的鉴名。 “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叫《荒野的裁决》?” “我先单纯从绘画技巧上讲讲,”徐兵拿起一张纸,遮住了整个晶亮的太阳,“你们仔细看看下边的一片山野,有什么?” 我仔细一看,那黝黑的荒野地上,画了不少参差不齐的坟头,连坟上的坟盖,坟盖上的小草都非常清楚。当徐兵拿掉盖着太阳的纸时,如不仔细观察,竟看不出画了这么多东西。 “这就是色彩的对比,你们看明白了吗?” “有点明白了,这倒底是什么意思呢?” “你们先看太阳,这么炽烈,这么耀眼,它代表了正义与公正,也就是作者本人所企求的。如果把整幅画看成是所有时间与空间的横断面,那么太阳就象征着历史,历史以公正的目光注视着在人生舞台上演出的人们。当他们降下帷幕,不同思想,不同身份,不同经历的人都回归到这片人类始出的荒野时,坟墓作为他们留下的标记,在静候着荒野的裁决,也就是历史的公正裁决。整个画照我的理解就是滚滚历史长河里的一个静止画面。” 听了他的介绍,我很惊奇,一幅普通的画竟包含了那么深刻的含义。我说: “这就好象读一首诗一样,让人回味无穷,柳絮的文学修养很深吧?” “是的,”徐兵说:“她自己写过诗,还写过小说。我们合作那幅《淡淡荷水香》时,画已完成,她却不满意。她常这样,一幅成功的画也反复修改。当时她坐在荷塘边仔细揣摩,身旁放着一本诗集,她说诗能给她灵感,果真在最后一次改动中,又把意境提高了一步。” “我对绘画没什么知识,”老郑说:“不过我从她的画中发现,她有一种超脱的思想,好象对一切都……顺其自然。” 徐兵赞许地望了他一眼:“对,她有点受宿命论的影响。” “她创作这幅画时离她出走有多长时间?”老郑问。 “好象没多久,就在脱手后几天,照理她一定要修改,可上面没有什么修改的痕迹。” “也许她对这幅画特别满意?”我说。 “那她更要修改了。” “也就是说,”老郑自言自语地说:“她创作这幅画时相当冷静和超脱,可没几天就什么也不顾地出走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对于柳絮的情况,我们已有了大体印象。现在整个案子的焦点,依旧集中在吴隶华和那个神秘的阿健身上。在郑克仁家,他随手画了一张表给我: “杠杆明显偏了,”郑克仁说:“理所当然的事情是尽力查找全世界的阿健,对不对?这项工作我想季世英他们会很好地完成,你如果有信心的话,就和我一起给吴隶华大夫添点儿麻烦吧。” “那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我想跟吴大夫正面交一次锋。” “会不会打草惊蛇?” “把蛇打到明处,就更容易对付。” 我离开他家的时候,老郑把我送出来,我们顺路拐进了公园,在林荫小道上边走边谈。此刻已是傍晚,公园到处可见对对情侣,我们一老一少站在这儿似乎不太相宜。 “那个姑娘真漂亮,是不是?”老郑笑着对我说:“我是从你眼睛里看出来的,她就在我背后。” “不,”我红着脸结结巴巴地说:“她,她就是……” 一棵丁香树下站着一个动人女子,迎着她走来一个健壮的年轻小伙子。立刻,她的窈窕身影就溶进了那个年轻人的身影里了。 “原来是她,”郑克仁把我送出来,没想到会发现这个意外的情况,他喃喃地说: “想不到还有这么一码事,我们该不该保持沉默?” “吴隶华没想到会带绿帽子,他知道了准吃醋。” “岂止呀!那是一种……鸡飞蛋打的绝望感!” 郑克仁的声音低了下去,他半闭着眼睛,一副灵魂出窍的模样,我静静地站在他的身旁,脚下的河水在喁喁细语,微风扬起嫩黄的柳枝。在头上荡来荡去。 “坏人绝没有好下场!” 郑克仁最后说。到以后我才明白,郑克仁说出这句话,就等于对某个人宣判了死刑! 公安局里,至少有一个人比他更聪明! 第二天,我跟老郑出去“跑材料”,很晚才回到宿舍。小刘看见我说: “小韶,你上哪儿去了?季队长到处找你。” 我见到季世英,他先大致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对我说: “从明天起,你就参与阿健的调查工作,我们正缺人手呢!” “可是,”我急了:“我一直是跟着老郑的,再说明天也很关键,要直接找吴隶华谈话……” 季世英摇了摇头,说:“老郑怎么会这样不顾事实呢!走点弯路谁也免不了,可明明此路不通,何必再钻死胡同,还要把你也带着!” “不,老郑他很有道理,他认为……” “好了,我去找老郑谈谈。” 很快,他回来了,脸色很难看。他冲着我面前的暖水瓶说: “小韶,明天你还是跟着老郑,”说完扭头便走,在门口又补充一句:“你记着,我这样做纯粹是为了表示尊重老同志!” 我望望暖瓶,也不知它记着没有,愣了一会儿,我回到宿舍,饭也没吃就上了床。 我躺在床上,把整个案情又从头至尾想了一遍,象有本教科书里所说的,把自己放在凶手的位置上考虑,看能否找到某些不合情理的地方,迷迷糊糊地就好象在脑海里放映一部侦破影片。隐约我发现了一个疑点,先没怎么在意,等我的理智捕捉到它时,几乎让它溜走了,我顿时睡意全消。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老郑家,我们说好了要找吴隶华谈话。老郑家大门还紧闭着,我上去轻轻扣门。 郑克仁的女儿,一个非常娇小可爱的姑娘把我引进客厅,我见到她就脸红,因为不少刑警都和我开玩笑,说老郑打算招我作女婿。 过了好大功夫,老郑才出来,他睡意朦胧地问:“有什么事呀?” “今天不是要找吴隶华吗?” “还早着呢……老黄,给我打洗脸水来。小荟,早饭吃什么呀?又是馒头,你没看见有客人吗?去买汤包。你说什么,小韶?想陪小荟去?不是,那你要说什么?糟,我的毛巾不见了。” 在郑克仁家耽误了一个小时。“快走吧,再迟就碰不上了。”老郑反过来埋怨我。 我们急匆匆地赶往吴隶华家,一路上老郑都没说话,我也不好意思开口,直到看见吴家的门了,他才站住,说:“你想跟我说什么?” 我冷不防被说中心事,便把昨夜想的问题跟老郑谈了,他听后,沉思片刻,笑道: “到时候,你就试试吧,成了算你的,不成算我的。” 我们敲门进去,吴大夫刚好要出门,他美貌风流的妻子似乎还在酣睡,我不由瞟了瞟老郑,他若无其事地望着惊讶的吴大夫,极有礼貌地说: “实在对不起,吴大夫,我们又要打扰了。我是指今天中午,我想和你谈一谈。” 不知老郑什么用意,本来是专程拜访,却又另定了约会时间。 吴大夫似乎有点不快,他顿了一顿,勉强点点头: “好吧,在哪儿?” “这样吧,中午12点半,在我们公安局审讯室。不,不,你不要误会,中午那没人,我们只是随便谈谈。” 吴大夫淡淡地一笑:“我要赶去上班,对不起,先走了。” 我们自然也跟了出来,老郑朝我使了个眼色,我抢上步,说: “吴大夫,请问你一件事,有关柳絮的那个情夫,他的情况你一点也不知道?” “是的。” “一点也不知道,哪怕是一点点?柳絮和你从未提过?” “是的!” “可是,”我顿了一下,并且提高了语调,这是教科书中提到的审讯技巧:“在柳絮给你的信中,清楚地写着一个名字——阿健,我想如果你对他的情况一点也不了解,柳絮是不会使用这种名字的!” “我不知道,”吴大夫摊开双手,“不过柳絮总要称呼他呀,总不至于写上‘我和情人走了或者‘我和奸夫走了,你说是不是?” 我顿时哑口无言,吴大夫微笑着说: “还有什么问题吗?” “有,”老郑说:“你的前妻与你结婚几年?” “8年,”吴大夫答道。 “哦,8年,可你们怎么没有孩子呢?” 这个问题似乎大出吴大夫的意料,他愣了一愣。老郑接着又问: “是不是采取了……” 吴大夫结结巴巴地说:“不是的,因为……她的身体……” “明白了,”郑克仁说:“这个问题我不问了,再见,吴大夫,中午见。” “老郑,你今天很反常。”吴大夫走后,我说。 “反常?”他笑道:“是不是要闹地震?你懂吗?这是一次心理较量。刚才你的进攻是头一炮,虽然没炸着他,也把他吓了一跳。对付你这个问题我想出四种办法,他用的是第三种,也就是说我还有一种更高明的回答。” “好极了,你明知道我不会成功,还让我当敢死队?” “我不是说过吗?不成功算我的。那家伙躲过这一击,正在那儿暗自得意,没想到我这门老炮又让他把心吊到了喉咙口上。” “你问他有没有小孩,是什么意思?” 郑克仁狡黠地笑了:“没有任何意思,只是一般很平常的问话。两人结婚8年没有孩子,自然其中有原因了。我紧接着在你后面提这么一个普通的问题,会让他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以为是什么精心设计好的陷阱。我估计他现在还在想,这个问题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该怎样回答才好呢?哈哈,他还会对自己说,那个毛头小伙子我根本不放在眼里,对于那个老家伙,嘿嘿,可要留神啊!” 中午,吴隶华准时赴约。 “非常对不起,吴大夫,我今天向你提的问题,有可能很古怪,也有是重复的,希望你能耐心回答,协助我们尽快破案。” “如果我不愿意呢?”吴大夫冷冷地说。我万没有想到他会是这种态度。吴大夫抱臂在胸,冰凉的目光斜视着我们,突然,他猛地站了起来,吼道: “我已经够了,柳絮死了,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现在根本不想回忆她,请你们不要来破坏我的宁静生活。如果你们怀疑我是凶手,就把我抓起来好了!” “很抱歉,”郑克仁的眼睛幽幽地望着他:“你这次发脾气是在我意料之中,不过时间略微提前了一点,一定是今天上午遇到了什么不顺心的事?” “胡说,你有证据,就把我抓起来吧!” 吴大夫怒吼着,用拳头擂得桌子咚咚直响,老郑冷眼望着他。突然,他好象猛然醒悟了,快快地坐下。过了一会儿,又恢复了平时温文尔雅的样子: “对不起,我心里很乱,对不起,我太激动了,你们有什么问题,请提问吧。”(一处绝妙的伏笔,尽管他对这次谈话作了充分的准备,但还是怕说漏了嘴,因此先造成这么一种气氛,即使出了错误,他也可以用精神状态不好来解释——郑克仁后来这样分析给我听。) 郑克仁开门见山,他说:“我们最近对柳絮进行了调查,我们得到的印象是:从她的一贯情况看,她似乎不会有与人出走的行动。” “连我也不相信她会作出这种事情。可人是复杂的,她还是这样做了。”(非常巧妙的反驳,但很虚伪。) 老郑使出他惯用的手段,跳跃地问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你对绘画有研究吗?” “研究?没有。只不过柳絮常在家里创作,耳闻目睹,总有一些印象吧。”(斟词酌句,非常谨慎。) 柳絮经常在家画画?她还外出吗?” “是的,她经常外出,甚至连内蒙也去过,回来时又黑又瘦。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十几岁时害过一场大病,可能是‘×××氏综合症,因而失去生育能力……”(很自然地回答了上午的问题,一点不露痕迹,的确很高明。可我当时并没有问他,这是他为了消除我心中的某个疑点所作的努力,结果是适得其反。) 老郑微微一笑,问:“你见过《荒野的裁决》吗?就是柳絮创作的最后一幅画?” 我知道,这是老郑的一张王牌,按照一般情况现在还没到亮牌的时候,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没等吴大夫作出回答,他又跟着问了一句:“你知道这幅画在哪儿画的吗?” 吴大夫显得很被动,他的大脑似乎尚未转过弯来,只是机械地跟着问:“哪儿?” “在她被杀的现场!你知道她画的是什么吗?” “什么?” “就是现场!就是她后来被杀的现场!她画这幅画的日子就是出走的日子,而她却死在作画的地方,照那封信上所说,她应该在列车上!” “这我怎么知道,”吴大夫说:“是她写的信,她出走是她的主意,她愿意上哪,我怎么知道!” “这一切说明,她死时尚未出走,因为你碰巧看到了那封信,得知柳絮有出走的动机,便起了杀机,然后用这封信企图造成她已出走的假象,逃避法律制裁。” “笑话,柳絮又不是小孩,那种信怎么会让我事先看到,她又怎么会心甘情愿地跟我去荒山野洼,让我杀掉?” “我问你,柳絮出走那天你干了些什么?” “我回来看了信,就上车站找,又去了她亲戚朋友家,他们可以作证!” “嘿嘿,时间这么久了,证词难免不实!” 吴隶华哈哈大笑,他神态自若地说:“你为什么不逮捕我呢?如果证据不足的话,我可以等一段时间,本来我要随医院去黄山旅游,现在只好放弃了,专门在家静候您的光临。好了,如果没什么再问,我可要走了。” 郑克仁也哈哈大笑,笑得比吴隶华还响。我望着他,仔细地思考着,终于明白了他的用意。 “再问一个问题,你今天上午是不是没有上班?我是说,你什么也没干吧?” “这是什么意思?”吴大夫翻了翻眼皮说。 “哦,那么我猜错了,还有个问题,你和你现任妻子……感情如何?” “谢谢你的关心,我们很好!”吴大夫冷冷地说。 “噢,我又猜错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还希望我们再见面吗?” “不希望,请你尊重些,不要耍弄别人!” “太遗憾了!我这几个问题全弄错了。不过通过刚才的谈话,我至少排除了一个可能性。谢谢你的帮助,恕不远送了。小韶,吴大夫走后,你关好门,这穿堂风怎么这么大!” 我关上门,郑克仁又一次放声大笑: “你知道吗?三比零!大获全胜,太漂亮了!” “是一比一,”我说:“你真高明,把怀疑直接说给凶手听,然后让凶手告诉你是不是正确。好极了,你排除了一种可能性,可是,你为什么要告诉他呢?” “是要让他明白,”郑克仁说:“在公安局里,至少有一个人比他更聪明!” 错与对仅一步之遥,这一步却怎么也迈不过去。 这天中午,我和老郑回来迟了,早已过了吃饭时间,偌大的食堂只有我们俩。老郑一边吃一边说个不停,我却怎么也提不起精神。突然门口又涌进一大帮人,原来是季世英他们,一个个看上去兴高采烈,打打闹闹地分外开心。我捅捅老郑: “老郑,他们也许有了大进展。” “很有可能,”老郑说:“等过会儿你去打听打听……啊,季世英看见我们了,他放下盆子,喏,他朝我们这来了,你看他的表情,好象才做了新郎。” “老郑,小韶,”季世英说:“下午两点钟开会,布置有关缉拿凶手问题。” “你说凶手是谁?”我急切地问,老郑也瞪大了眼睛。 季世英笑道:“片言只语也说不清楚,开会再谈吧。” “他还卖关子。”季世英走后,老郑笑着说。 “他们至少知道凶手是谁了,”我说:“不然他怎么能这样讲。” “哼,”老郑不满地说:“你说凶手是谁?几十年的直觉告诉我,我没有错,你如果失去信心,我就一个人继续干!” 开会的时候,我发现公安局的几位主要领导都来了,他们大都是老郑以前的同学,还有的是他带的“徒弟”,就象现在的我。 纪副局长说了几句辛苦感激的话。接着两眼布满血丝的季世英介绍情况,我发现其他人都瘦了不少,大刘最明显,这个胖子好象比以前小了一号。 “我们调查1972年柳絮在林区写生的经历时,查明她与林区的一位知青,是看林人,两人关系不同一般。据说看林人画得一手好画,有关的人反映,柳絮对他有很深的感情。不知为什么原因,柳絮离开林区后便与他断了联系。就在去年年初,他因涉及一桩命案在逃,至今尚未抓获。” “他叫什么名字?”我连忙问。 “他叫张自和,今年四十岁。”季世英接着说:“张自和流窜到本地后,走投无路,便向柳絮求救。柳絮念及旧情,庇护了他,可他却心狠手辣,等条件成熟后,可能是出于灭口,就杀死了柳絮,然后潜逃了。” “可是,柳絮的那封信提到的却是阿健,这又怎么解释呢?”老郑也坐不住了,他问。 “或许是小名,或许是假名,这已经不重要了,我们把张自和的照片给了几个见过阿健的人看后,都一致说就是这人!” “看来我们只好投降了。”在老郑家里,他不无感慨地说: “我怎么会错呢?我是说这一次。我想我不会错的,可我还是错了。我到底错在哪里呢?我又找不到错的地方,所以我想我也没错,就是说我还是没错。” “都是对的,怎么可能呢!我们替季世英找找漏洞,兴许……” “别浪费精力了,如果证明我的正确,其他的就不攻自破。在这个节骨眼上偏偏又跳出个张自和,全乱了套……让我再想想。” 这时,大门“吱呀”被推开,原来是老郑的女儿回来了。她挎着书包,好象刚从夜校回来。她放下车子,迅速地退了出去,我似乎看见门外站着一个穿白上衣的小伙子。 半晌,老郑沮丧地抬起头,他无可奈何地笑笑,说: “闭门造车是行不通的,关键还是那封信,我怎么也想不通。” 老郑从文件夹里取出那封信的复印本,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玩弄着:“你看,其实我在这封信上已经找到不少问题,为什么没有称呼,没有署名?而且这封信没有什么特点,如果我老婆想出走的话,这封信也能用!” “你是说,这是别人的信!” “不,不,这样讲不通,吴大夫可以很容易地解释这些问题,我们没有抓到根本性的东西,没有打到点子上。” 郑克仁叹了口气,苦笑着说:“我现在已把这封信倒背如流了,我就希望象你一样,做个梦来得到启发,恐怕这个梦难做了。” “信也许不是她写的。”我突然灵机一动,说:“也许是吴隶华模仿笔迹非常逼真,逼真得就跟真的一样,我在内部刊物上见到这种情况,有个女秘书,她模仿的笔迹连专家也鉴定不出来。” 老郑摇摇头:他说:“当吴隶华决定采取这种作案方式时,必需具备两个条件,一,他有了这封信,二,必须有第三者得知柳絮与张自和(即阿健)的关系。这第三者必须是除吴隶华之外的人,也就是吴隶华的有利证人。第二点支持第一点,而第一点又从根本上证实第二点。这个阶段时间很短,他不可能完成模仿工作。而且模仿很冒险,可能性极小。” “你就认为信是真的?这不是堵死路了吗?” 老郑又苦笑着说:“现在情况很奇特,柳絮写这封信时,肯定不是她的本意,可不是她的本意,又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信呢?” “也许吴大夫威逼她?或者给她催眠?使她不知不觉之中……” “算了,小韶,我们不能再陷在信里了,对大脑刺激太大,我们消遣消遣,下盘棋如何?” 我从老郑那儿回去时,已经很晚了。不知什么原因我不能控制自己的心情,便顺着环城路缓缓地向前走。但我很快就发觉我这样做很蠢,象我这样散步的都是青年伴侣,他们或依或偎,或拥或搂,喃喃细语不断在耳边萦绕,多么幸运的人们!我心里说,不由加快了脚步。 在我面前,肩并肩走着一对情侣,看那女子熟悉的身材,我又是一愣,正是那个丁萍!那个男人用手搂着她的腰肢,她紧紧地贴在他身上,两人如漆似胶,缓缓地慢行。 我不愿意超过他俩,只好跟在后面,无意之中,却听到了两人互相调情的话: “你的白衣战士呢?怎么不陪陪他?” “没劲,他整天丢了魂似的,变成了一个老头子。” “有意思,你和他接吻的时候,他是不是这样说,‘亲爱的,先给你来片阿斯匹林?哈哈哈……” 丁萍低声回了一句,男的憋不住大笑,女的也吃吃笑个不停。两人一同拐向道边的黑暗处。 我心念一动,希望能听到有关吴隶华的情况。于是,我弯下腰,沿着道边一排堆着的预制板向他们靠近。我蹑手蹑脚地走了没几步,一道手电光“刷”地照在我脸上: “干什么的?” 我的眼睛蓦地被强光一刺,泪水都流了出来,好大功夫我才看清两个戴袖章的老头,正对我厉声喝问: “你是什么人?在这鬼鬼祟祟地想干什么?” 我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站在那儿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大脑中迅速地翻阅所有学过的教科书,就是没有这种情况下的对策。 “看他样子还老实,不象个坏人。”一个胖老头说,我心中一亮。 “你忘了主任关照的话哪?这几天这儿流氓活动不少,对可疑分子一个也不能放过!”一个瘦老头说,我心中又一紧。 “啊呀,表弟,你在这干什么?”一个女的走过来,不容分说拉起我就走,“表弟呀,你怎么给他们当坏人哪?这两个吃饱了没事找事的老东西!” 丁萍抓住我的手不放,一边说,一边朝我挤鼻子弄眼。然后转过脸,对那个满脸狐疑的男青年说: “他是我表弟,喂,姨娘还好吗?她的心脏还跳吗?” “好,好,”事到如此,我只好随口说道。 走出很远,那一胖一瘦的老头气喘吁吁地追上来: “你骂谁是老东西?” 我回到宿舍,躺在床上想要不要把这事告诉老郑,但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没有见到老郑,又过了一天,才听说老郑病了,我闻讯连忙赶到他家,看到桌上堆满了水果,罐头,才觉得自己两手空空实在寒碜,老郑见了我很高兴,拉着我的手跟我聊了很长时间。直到他的爱人老黄婉转地劝他该睡了的时候,我才慌忙起身告辞,老郑坚持让女儿小荟代他送送我,小荟挺愉快地答应了。弄得我应也不好,不应也不好。 一出门,小荟便绷起脸,再也不看我一眼。我就是傻子也明白她的用意,我很尴尬,只得默默无言地向前走。过了一会儿,她觉得礼节周全了,便彬彬有礼地和我道了再见。当她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听到她如释重负地出了一口气。 突然,有人在我肩上冷不防拍了一下,我吓得一哆嗦,回头一看,原来是丁萍,她冲着我笑道: “跟女朋友闹别扭了?” “不,她不是……” “嘻嘻,”她笑了,又拍我的肩,“这没什么,别介意。” 我们一起站在路灯下面,我不由四下张望,四周好象没有别的男人,我说: “那天晚上,多亏你解了围,今天真巧,又碰到了你。” “巧什么!”她又笑了,说:“我已经等了你两个晚上。” “等我干……什么?”我的舌头顿时不利索了。幸好天黑,别人看不清我的脸。 “别紧张,”丁萍笑着往我身上靠了一下,“我肚子饿了,你能请我吃顿夜宵吗?” “不,不行,我……” “你呀,一点儿不象男子汉。在外国,一个男子不应该拒绝一个女子的任何要求,否则不礼貌!” “对不起,我……还有急事。” “急事?”她凑近我:“难道比救命还急?有人要杀我!” “哪个?”我吓了一跳,忙问。 她笑了:“如果有人要杀我,你会保护我吗?” “当然,这是我们的责任!” “不要说‘我们,如果你说‘我的责任我会很开心的。告诉你吧,吴隶华要杀我,这是他亲口说的。” “为什么?” “那天他喝了点酒,我恰巧与一个朋友谈天回来晚了,他就冲我大叫大嚷,说要杀了我,我说:‘你敢吗?他说:‘我已经杀了一个老婆,再杀一个就赚了!” 我心中一愣,忙问:“他还说了什么?” “他还说……”她用狡黠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肚子饿了。” 在一家优雅的咖啡店里,柔和的音乐和灯光,非常令人惬意。丁萍和我对坐着,她笑着问我: “你对我印象不佳,是不是?” “你这样下去……”我找不到合适的词句:“……总不好!” 她望望我,没作声,过了一会才说: “我晓得……你知道吗?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有一个男朋友,他很象你,真的,纯朴、可爱,我常常跟他开玩笑,把他弄得满脸通红……唉,可我,不说了,现在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默不作声,当她把目光投向我时,我说: “一个人只要不做违背自己心愿的事,他的心中就会很坦然……” 她叹口气,摇摇头: “谢谢你,谢谢你的夜宵。” 似乎是令人信服的结局,但不是结尾 季世英满面愁容,这几天他寝食不安,缉拿张自和的工作好象搁了浅,已有七批人派到外地,回电均告无张的下落。 “怪了,”季世英说:“他上了天,还是入了地?” “一点儿也不怪。”老杜说:“在我们之前缉拿了那么长时间还没捉住他,我们才这点儿时间就想捉到他?” “性急也没用呀!” 季世英不耐烦地挥挥手,说:“时间太长了,张自和早已隐匿起来了。他是个看林人,对森林环境有丰富的经验,很可能躲藏在某处森林里。” “有可能,如果有了一定的准备,他可以在森林中长期生存。” “还可以伺机外逃!”季世英一拍脑门:“从他的逃跑路线判断,他的方向是南方的边界!” 南方边界,那是一个多么大的范围! 我觉得我应该发表一下自己的见解,我迟迟疑疑地说: “我认为,我们还要调查吴隶华,有人反映,他在一次酒醉后曾说是他杀死了柳絮。” “哦,是谁?”季世英扭过头来望着我。 “是……”我觉得我那不争气的脸又红了:“是吴隶华现在的老婆,那个叫丁萍的。” “她亲口告诉你的?”季世英怀疑地说:“她为什么告诉你呢?” “因为,因为吴隶华说还要杀她!” “我明白了,”季世英说,其实他并未明白: “他喝酒说了几句醉话,又无任何证据,我们就能逮捕他?” “我只是说要继续调查,我们应该……” “很好!可以继续调查,”季世英打断了我的话,说:“这项任务就交给你了,有什么为难的问题你可以找一下郑克仁商量。来,我们现在谈谈向有关城市公安局发通知的问题……” 我知道我的建议不会得到重视,只得悻悻而出。 我左思右想,不由埋怨起自己来了,我有令人讨厌的懦弱性格,老郑曾经说过,我的才能有一半让我的性格淹没了。不过唯一例外的是在足球场上,只有当我在绿茵地上奔跑时,我才决不会怯场,而且对手越强我发挥得越好。当下我就想去踢几下球来调整一下情绪。 我拎着鞋在体育场转了一圈,正巧冶金学院队在练球。他们的队长我认识,我说明来意,队长很高兴,他知道我脚法不错。身体刚活动开,就有一支工人队来挑战,队长毫不犹豫地派我打左边锋。 对手后卫很差劲。不过我好久未踢球了,脚下有些生疏,几分钟后便恢复正常,两次漂亮的突破并且首先踢进一球。很快我就察觉到对方有一个很结实的后卫对我连推带踢。我也算久经沙场,起先并没太在意,后来我就是脚下没球他也对我照旧如此,我不由火起,找个机会小腿一甩,把他重重绊倒在地,我也装着踉踉跄跄地趴在地上。 “你要是把我弄伤了,你的那个表姐夫恐怕不肯救我!” 他在我耳边阴森地说了一句,爬起来,一拐一拐地走开了。我这才想起来,他就是那天晚上跟丁萍在一起的小伙子。 赛后,我追上了他:“喂,跟你说件事。” “什么事?” “到那边说吧,”我指指黑乎乎的网球场。他迟疑了一下,见我没有恶意,便推着车子跟在我后面。 “你认识吴隶华,是吗?”我问。 他望了我一眼,反问道:“你问这干什么?你是什么人?” 我本想说明身份,但转念一想还是不告诉他为好,只好含含糊糊地说:“我没什么意思,不过见你是个朋友,才向你打听一点事,我保证对你没有任何坏处。” 他眨巴眨巴眼睛,看样子还没明白我的意思,我又说: “我只不过想了解一点吴隶华的情况,希望你能告诉我!” 他再次打量我一遍,开口道:“你是他的仇家?” 我未置可否地笑笑。 “好,冲你的脚法,我告诉你!那个姓吴的,是个大流氓,你知道吗?丁萍原来是我的,当时我真傻,没一刀捅了那小子,让他快活到现在,不过他现在总算得了报应了,丁萍又不是小孩子,哪能老是让他骗。上次,我和丁萍约会,那个姓吴的悄悄跟在后面,我也看见他了,故意装作什么没有看见一样,把他气得发疯,我估计他会跳出来找我算帐,可他愣没敢!只敢躲在一边当观众,把我开心得要死!” 他哈哈大笑,我见他谈歪了,忙问: “你认识吴隶华原来的妻子吗?就是那个叫柳絮的?” “我见过她,不过没有说过话。这个女人真没用,明知姓吴的不是好东西,还求着他干吗?她又是个画家,人长得也不错,还愁嫁不了人?” 他有点愤愤不平地说。 这是个新情况,柳絮早知道吴隶华有私,她之所以有求于他,肯定是因为张自和的缘故。柳絮如果与张自和出走,就不应该以那种语调向吴隶华写信,甚至没有必要写信给他! 郑克仁听了我的分析,未置可否地笑,我立刻明白老郑有他自己的看法,果然他说: “如果我们单凭这些向吴隶华摊牌,他会说:‘我也没有想到她会写这样的信,可她还是写了。是的,她的确写了……” 关键的关键,仍然是那封信,这一步我们还是迈不过去。 在茫无头绪的情绪中又过去了几天,没想到案情竟出现了始料未及的巨大转折。 这天中午,小刘又黑又瘦地回到局里,他从南方某边境检查所了解到这样一个重要情况: 今年年初,有一个人偷越国境,打算逃到外国,虽然他过了界河,却被对方的哨兵打死了。在我们这边,找到了一只丢弃的挎包。 小刘说着,拿出包扎成宝贝的挎包,打开来,从里边取出几张人民币,一捆粮票,几只又黑又干的面包,两节一号电池,已经发软了,还有一些零碎的钱币粮票,小刘把几张各地的粮票摊在桌上,说: “这些地方粮票,其中以我市为最远,其它的均在我市与国境之间的一条近似直线的范围内。可以判定,这就是此人的逃跑路线,不过,更重要的是……” 小刘炫耀般地最后取出一件东西,竟是一把斧头,一刹间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这斧头上。 现在只要证明这把斧头是凶器,那么就证实了两点:一、那个逃往国外死于非命的人就是张自和。二、张自和就是杀害柳絮的凶手。 鉴定工作花费了很长时间。根据尸骨的受创面,深度及打击后形成的放射纹的种种鉴定,得出结论,这把斧头可能是凶器。 又在进行微量成份分析时,在斧柄的接头处,发现了人体红血球,经化验与柳絮的血型相同。现在,可以肯定地说,这把斧头就是凶器! 大家异常兴奋,几乎把小刘抬起来。我说不出是高兴还是沮丧,觉得应该尽快把这件事告诉老郑。我出了会议室的门,就看见拐角上站着郑克仁。他正兴致勃勃地和局长谈着话,还拍了拍局长的肩, “这是第四次了,”老郑见了我,说:“小韶,你大概不知道吧。我以前跟这位局长共事时,曾经输给他三次。可我现在又败给了他徒弟,真叫人不服不行啊!” 第二天便开了结案会议,开会前我看见了吴隶华,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他听完季世英的大致介绍后,拿起那把标着凶器的斧头,说: “这斧头还是我做的呢!” “你做的?”季世英不解的问。 “哦,那是我在医学院的时候,有一次实习钳工技术,结业作品就是一把斧头。我一直把它留在身边,没想到被他拿去作了凶器!” 我朝老郑那看去,看到的是一双冷冰冰的眼睛。 真相大白已经很迟了,迟了总比不明真相要好! 两个月过去了,老郑到北戴河疗养,最近才回来,这天晚上,我又敲开了那扇熟悉的黑漆大门。 给我开门的是一个举止潇洒的小伙子,我立刻意识到他就是老郑女儿的男朋友,看来他这个“未来女婿”的地位已经很牢靠了。小荟见了我很热情,朝里边嘴: “进去吧,我爸爸在里边。” 我走进老郑的卧室,他坐在宽大的沙发上看报,细眯着眼从老花镜上和蔼地望着我: “小荟,泡两杯高级酩香茶,你知道吗?这一杯你一天工资也买不到。不过与它给人带来的享受相比,又太微不足道了。” 小荟把茶端了上来,我学着老郑的样子呷了一口,也觉不到有什么诱人之处,看着老郑期待的目光,我点点头,叹道: “真不错,我从没喝过这么好的茶。” 老郑满意地笑了,他坐得靠我近些,指着外边的那个小伙子: “他就是小荟的男朋友,小伙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太机灵了一点,好象不是很靠得住,过日子嘛,总要找个朴实可靠的人才行,就象……” 我连忙打断他的话;“小荟很有眼力,你不必为她操心了。” “是啊,”老郑感慨地说:“我只能说说我的意见,在这种事上,我是不好多说的,随她去吧,她年纪也不小自己会拿主意了。” 我们又闲谈了一阵子,我向老郑介绍了最近办的几件案子,老郑听了连连点头: “季世英办得不错,这个年轻人很有前途,你要向他学着点。” 小荟和她的男朋友推门进来,小荟说:“爸,他要走了……” “噢,不玩会儿了?”老郑连忙站起来,准备送客。 “爸,不是的,我们俩在这本《小雪球》杂志上发表了一首诗,他想听听你的意见。” “发表了吗?”老郑笑着接过杂志,“你们俩真行啊,让我看看……” 他低下头,突然,脸上笑容顿失,好象一下子被杂志上的内容吸引住了,他一动不动,目不转睛。 机灵的小伙子发觉有点不对头,他说: “伯父,应该翻过来,这一面才是我们的诗呢!” “啊,就是它,就是它,”老郑如醉如痴地说:“我终于明白了,全明白了,小韶,你看这个……” 我探头望去,老郑指着一片仿宋体小字,原来是封信。我一看内容也瞠目结舌,这不是柳絮的那封信吗?怎么又登上了杂志? 我转瞬便明白了,激动地抱住老郑说:“啊,原来那封信不是信,那封信是小说!柳絮写的小说!” “吴隶华利用它作为柳絮出走的证据,现在真相大白了!我说嘛,几十年的直觉告诉我,我没错!” “可是……”我冷静下来,说:“可这篇小说的署名是‘复双,这是什么意思呀?” “你傻了!”老郑挥舞着拳头,好象要打我:“写小说的人总喜欢用个笔名,连我家小荟也有个笔名,叫什么……梦花,我还记得,那个美术馆的徐兵说过,柳絮写过诗,也写过小说……” “爸,”小荟不高兴了:“人家好心好意请你提意见,你却连看都不想看。” “嘿嘿,我的好女儿,我的好女婿,你们帮了我的大忙!” 小伙子一听老郑叫他女婿,顿时受宠若惊,不失时机地叫了一声:“爸爸。”倒把老郑喊愣了。 夜里,我和老郑仔细地研究了这篇小说,小说主要写女主人公在一间小楼上的回忆。很明显,女主人公身上有柳絮的影子。她与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结了婚。若干年后,她以前追求的男人找到了她,于是两人便私奔了,留下了那封信。老郑分析了柳絮当时写作的心理状态,认为她是有过离开吴隶华的念头的。但自尊和面子压倒了她,她只能借托女主人公来反映自己的内心愿望。小说的结尾女主人公并未得到幸福,当她回到以前的阁楼时,她的丈夫已随别人离去,只留下她孤零零地立在小楼上,听着外面沥沥的雨声。小说的题目就叫《听雨的小楼》。 “她已经知道了,”老郑喃喃地说,“她肯定知道自己不会有好结局的。” 第二天早上,我和老郑赶到邮局,等了好长时间,才接通了郑州的长途电话,挂到《小雪球》编辑部,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同志,老郑询问那篇《听雨的小楼》的作者的情况,过了一会儿,那人告诉我们,作者叫刘复双,是东北一家杂志《新潮流》的编辑,没有其他情况向我们提供了。 “太不顺利了,怎么办?” 老郑牙一咬:“找作者去,他与柳絮一定有关!” 我轻轻地说:“案子结了,我们去得自费。” 我们俩请了一星期事假,风尘仆仆,赶到《新潮流》编辑部,经过一番周折,我们见到了那个叫刘复双的编辑。 他四十上下年纪,下巴尖尖的,显得很精明。他听说了我们的身份后,不屑地哼了一声,架起了二郎腿。 “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柳絮的?” “柳絮?印象不深。” “她是个画家,也写小说,诗歌,是个女的,三十多岁年纪。” “她说认识我?” “不是,她是一个案件的受害者,我们发现她生前写的一封信,跟你这篇小说中那封信几乎一模一样,我们推测可能是她写的小说,寄到了……” “且慢!”刘复双举起一只手,打断了老郑的话:“我可以看看那封信吗?” 老郑把信递给他,他飞快地阅读着,然后把信抖得哗哗响,“就这么一点点?” “我们只看到这封信,底稿的其它部分很可能让人毁了,只留下这封信,作为她出走的证据。” “哦,对不起,”刘复双把信朝桌上一扔,“你们公安人员是重证据的,凭这封信,就能判定是我剽窃她的作品?” 老郑勃然变色,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编辑竟然如此卑鄙,跟他是谈不下去了。我们找到了杂志主编,跟他谈了情况。 在主编办公室里,刘复双依旧有恃无恐,满不在乎。我和老郑费尽口舌,说明利害,他却无动于衷,把我们恨得咬牙切齿。可又没有其它办法。 晚上,我们住在十人一屋的旅社里,我睡上铺,老郑睡下铺。他很早就睡下了,可一整夜,他都在不停地翻身。 第二天,老郑对我说:“咱们回去吧。” 我说:“就这样走,我们不是白来了?那个姓刘的小子……” “算了”,他摆摆手,平静地说:“多亏了他剽窃柳絮的小说,如果他把小说扔进了废纸篓,这封信的秘密就永远无人可知了。对这号人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呢?” 我点点头,问:“老郑,你是不是有了对付吴隶华的办法?” 老郑默不作声,在回来的时候,他交给我一个任务,要我打探一下吴隶华最近的情况。 要想不动声色地打探吴隶华的情况,通过丁萍最合适。我可有点儿怕她,主动找她似乎不妙,我想起了一个人。 他见了我先一愣,随后笑了起来:“好长时间不见了,想踢球?”说着一脚把球踢了过来,我很花哨地把球停住,走到他面前说: “我想问问你,吴隶华现在怎么样哪?” “你过了我,就告诉你。”我右脚一扣,便把他甩到一边。 “他呀,快成精神病了,前几天跟丁萍干了一架,丁萍回家去了,发誓要跟他离婚,这下他可鸡飞蛋打啰!” 我身子一晃,把他骗到一边:“为什么?” “你猜不着吗?丁萍跟一个小男孩好上了,那小男孩有点象你,真的,这鬼丫头,现在见了我也不理不睬。” 我左右脚来回拨弄球,趁他不注意,一下子从他胯下捅了过去,他叫了声好,又说:“听说姓吴的那小子倒霉,出了一起医疗事故,你说说看,这不是叫祸不单行吗?喂,你老打听他这些消息干什么?” 我当然不会告诉他。 老郑听了我的汇报,尖笑一声:“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你等着看吧!” 他没告诉我看什么,我也没问,我知道他如果愿意告诉我,就用不着问。 只是为了把这一切……写到回忆录里 在焦虑的等待中过了三天,季世英发觉我心神不定,便过来跟我东拉西扯,想打听原因。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就没吭声。季世英象看一个模型一样反复打量我,然后走开了。随后我就听到刑警们在小声议论,说我最近失恋了。 我接到老郑的电话,要我下午五点以前去水上公园。我对这个时间概念模糊不清,只理解为过了五点就会耽误事。于是我在五点差十分来到水上公园。 这个时间是游客的“真空时间”,游人们大都已散去,夜晚情人的世界尚未到来。在公园门口,我出乎意料地看到一个小伙子,就是老郑女儿小荟的男朋友,他正膝而坐,捧着一本书,似乎没有跟我打招呼的意思。 我放眼看去,远远的临水凉亭上。老郑和他的女儿正谈笑风生。我走过去,刚要发问,老郑责备地瞪了我一眼,说:“我还要等一个朋友,他五点准到,多亏你早到几分钟,不然我真不知如何是好!” 他简单地讲了几句,虽然我早有思想准备,但还是吃了一惊,小荟紧张地推了推老郑:“爸,他把书放下了,开始吧!” 老郑点点头,小荟拉了拉腿上的丝袜,转身迅速地走开了。 吴隶华微笑地迈入凉亭。他两眼炯炯有神,只是脸颊更显得消瘦。他很友好地跟我们俩握握手,然后坐下来。 “老郑,我们在电话里谈妥了,我一定如实回答你提出的任何问题,不过,今天晚上我还有一点事,所……” “你放心吧,我们最多占用你半个小时的宝贵时间,”老郑连忙说:“我们这次谈话,纯粹是私人之间……谈话,跟我们的身份毫不相干,我不说你也知道,我们要谈的还是有关柳絮的事情……” 吴隶华作个手势,笑道:“不然还会有什么事情找我呢?” “张自和因为命案得到柳絮的庇护,我想她没有,也不可能向你隐瞒此事,对不对?”郑克仁直截了当地提出问题。 吴大夫脸上微笑未退:“现在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意思呢?” “有意思,”老郑说,“因为当时你手中掌握了一封信,其实这封信是柳絮写作的一篇小说的底稿,这封信是为小说中女主人公而写的,张自和给你提供了诸如柳絮外遇的种种证实。你一方面答应柳絮为她保密,一方面又故意制造了柳絮与人私通的假象。由于你的圈套,张自和屡次被人看见,柳絮自然有口难辩。等张自和离开后,你趁柳絮去马家坟实地写生的机会,将她害死,然后假惺惺地拿着这封信去法院,闹着要离婚,多么巧妙的安排!” “嘿嘿,老郑同志,两个月过去了,这么长时间你就编出个这么蹩脚的故事?”吴大夫揶揄地说:“谁会相信你呢?” “别得意,你听着,你大概万万没想到,柳絮的那篇小说虽然没有发表,但被一个编辑改头换面,登上了另一个杂志上,那封信几乎没动,你想看看吗?” 老郑把那份《小雪球》杂志摊到他面前。 吴隶华看了一眼,脸一下子变得刷白。 老郑细眯起眼睛,得意地笑道:“你还有什么说的?” 吴隶华迅速地镇静下来,淡淡一笑:“我如果说是巧合,我想公安局总不会因为两封相似的信重新审理这件案子!” “哈哈,吴大夫,那你就太不了解我郑某人了。明知凶手是谁,却让他在我面前指手划脚,我老头子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凶手是谁早就一清二楚了,你不服气也只好干瞪眼。”吴大夫望着郑克仁,讽刺地笑了。 “能够说明张自和是凶手的,只是因为他挎包里的那把斧头,他死在国外,无法对质,你太得意了。你不该说出这斧头是你做的,因为你做了一把,就可能做出第二把与这一模一样的斧头。你是医生,在斧柄上弄点柳絮的血迹不是难事,这是多么有力的物证呀!你把这把斧头交给张自和,让他路上备用。张自和死在他乡,对你来说是再好不过了,不过即使他在国内被抓住,那把沾了血的斧头也会将他置于死地。而你留下的另一把,才是真正的杀人凶器!” 吴隶华阴险地点点头,他目光斜视着我们,冷冷地说: “很对,我的确不该说出这斧头是我的,不过我并不是得意,而是考虑太多了,我怕万一你们发觉这斧头的来历而追问我,我就先主动说出来了,其实我把你们想得太聪明了,我应该不动声色,或者根本不去开他妈的结案会议!” “其实你也明白,”郑克仁说:“你所做的事情迟早会暴露,虽然你绞尽脑汁,挖空心思设下一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圈套,但这只不过是你的侥幸心理罢了。现在毫无疑问,你的最后一道防线已被我彻底击溃了!” “你言过其实,未免太小看我的神经的坚强性了。”吴大夫依旧笑着说:“老郑同志,我很佩服你,你的智能和我还是匹敌的。可惜呀可惜,这一切都是你的主观想象,证据呢,一点证据也没有。而张自和杀人,却铁证如山,早已盖棺论定的。你们公安局不是奉行只重证据,不重口供吗?” 老郑顿了一下,缓缓地说:“吴大夫,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呢?” 吴隶华没有吭声。 “你整夜整夜的失眠,精心设计,反复推敲,一遍一遍地模拟,小心谨慎地对付每一个可能发生的问题,还有可怕的恶梦在不断骚扰你极少的睡眠……” 吴隶华脸色变了,他不再用目光与老郑正面接触。 “你为了什么呢?食无味,寝不安,你看看你的双颊,还有你的眼窝,都陷下去,你究竟得到了什么?” “我得到了……”吴大夫低低地说,我只看见他嘴唇动,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你能说你得到了幸福?你幸福吗?话由人讲,苦乐自己知,你快乐吗?再快乐的事情也不能使你露出真正的笑容,你失去了一切兴趣,一切爱好,世间的万物,比如眼前的鲜花清风,小桥流水,在你眼前,都黯然失色!” 四周静悄悄地,清风徐徐吹来,脚下的流水声听来十分悦耳。 “你再看看他们,”老郑指着远处小径上正在依依漫步的小荟和她的男朋友:“他们多么欢乐,世界刚刚在他们面前展开,这儿的一切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人生最美好的东西,好象全世界都把最甜蜜最温柔的礼物呈现到这对恋人面前。这种奇妙的感觉我想你也有过,你也不止一次地在梦中怀念过,可你却失去了,永远失去了……” 吴隶华突然瞪着老郑,咬牙切齿地说:“你是个魔鬼!你是个魔鬼,我不怕你!我从来不怕魔鬼!” “你不怕吗?”郑克仁正色地说:“我今年五十岁,我要活到七十岁还有二十年,这二十年里,我要一刻不停地坚持对你的调查,我要你吃不香,睡不好,整天整夜担心被我查到新的证据,整天整夜让你……” 吴隶华猛地抓住了老郑的衣领,把他朝后推去,老郑差一点翻到水里,我迅速地跳起来,把吴隶华制住了。 “吴大夫,我看应该给你找个大夫,”郑克仁宽洪大量地笑着说:“我们的谈话居然如此结束实在有点儿扫兴,值得欣慰的是我们今天没有一句废话,但愿这次谈话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我会永远记住你让我跌的跟头。你可以走了,请便吧,我们还要会两位小朋友。” 吴隶华茫然地站起身,踉踉跄跄地朝回走。上台阶时竟一脚踏空。我和老郑长时间地望着他的背影。 “才十五分钟,爸爸,”小荟说着,从石凳下取出一个小包,原来是一台小录音机,老郑笑着对我说: “这进口的玩艺儿我不会捣弄,所以请小荟帮忙,把磁带给我吧……” 我又惊又喜:“老郑,真有你的,这下他无话可说了!” “不!”老郑意味深长地摇摇头:“也许根本用不着它,我只是想作为一个成功的案例,把这一切写进我的回忆录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