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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项链
[英]赫伯特·万绍/著 读书人/编译
清晨,菲利普·特伦特正在吃早餐,助手邓尼斯递给他一张名片。“警官查尔斯·缪海德求见, 警长莫赤介绍的。” 特伦特边吃边接过名片说:“我不明白,莫赤警长为什么又介绍来一个新警官。此人看起来怎么样,邓尼斯?”
“要我说,可能不怎么样,相貌平平,很一般。”
“哦。”
特伦特很快喝完咖啡,站了起来。“带他到我的工作室。如果他突然拘留我,就给瓦德先生挂电话,说我不幸被扣留,今晚就不能和他做伴了。”
“当然,先生。”
邓尼斯带领缪海德警官走进特伦特工作室。警官看起来似乎不太满意警署派遣给他的这项任务,但眼前见到的这个人多少给了他点安慰——两人年龄相仿。此时的特伦特还不到三十岁,朴素、随便的着装,一看就知道到,他是个随时都会发出善意幽默的人。缪海德警官猜想,他是个不足称道、不具备挑战性、好静的人。
“很高兴能结识莫赤警长的朋友。坐,吸只雪茄。” 特伦特说。警官婉言谢绝了。“不吸?对执法的人来说就太糟了──看来,你们的神经好像被制成了铁丝。那么,请讲讲你们需要我做什么。”
面目刚毅的警官端正了肩膀,将双手放在膝盖上,说:“特伦特先生,我们最近遇到了一道难题。它牵涉到詹姆斯·路德摩昨天下午从达特摩尔监狱逃跑之事。”
“我还未听说此事。”
“今天的报纸马上就会有相关报道──真实报道。情节十分曲折。但是,其中有件事情是肯定的,他的确逃走了,这是达特摩尔监狱多年来少有的几次越狱行动中唯一成功的一次。路德摩跟其他逃跑的人一样,是在户外劳动中逃走的。他利用了突然降临薄雾的有利时机。但是,他没有像其他逃跑的人那样,在荒野上被抓。他直接跑到监狱几英里外的一条路上,那时恰好有辆车正缓慢地在薄雾中行驶。路德摩突然出现在车前,开车的人停下车后,他突然冲上前去,用一块石头狠击司机的头,直至将其击昏。车主是个美国绅士,叫万·瑟摩伦,他妻子正在周游全国。”
“他们一定很愉快。”特伦特猜想,“他们一直就把英国人当做朋友。”
“其间,万·瑟摩伦先生曾拔出一把左轮手枪。”警官稳重地接着说,“并朝离他已走得很近的路德摩开了两枪。一枪未击中,另一枪击伤了路德摩的胳膊。他扑上来几下就从美国人手中夺下手枪,但他没有开枪,而是用石头把他击昏。路德摩逼迫他们放弃车、帽子、以及他口袋里的所有东西,包括那位妻子的钱包。然后,他直接将美国人的外套穿在囚服上,戴上帽子,朝东驶去。直到万·瑟摩伦先生醒过来,夫妇俩才沿着公路缓慢前行。几小时前,他们到达一个路口,跟警方讲述了他们的遭遇。”
“他计划得很周密。”特伦特一边评论,一边点燃了自己的烟斗,“果断、迅速。他可能当过兵。”
“当过。”缪海德警官说,“他至少在军队中待过几年。但问题是,他现在在哪儿?我们只知道他把车开得很快,然后把车扔在火车站外面,穿着那个美国人的外套,拎着一个行李袋和另一件外套进了车站。很可能继续乘车去伦敦,并于昨晚到达伦敦。他在那里有特别的业务,他那里的朋友也会帮助他。你还记得丹伯利项链事件吗,特伦特先生?它离现在快两年了。”
“我不知道。那时我不在英国。”
“那么,我也跟你讲讲路德摩一家人和这件事吧。老约翰·路德摩从医多年,曾在加尔各答接受过很好的锻炼──最初在军中当医生。老路德摩出生于良好家庭,受过高等教育,非常聪明并受人尊敬。他是个鳏夫,唯一的儿子叫詹姆斯·路德摩,在孟加拉一个机械部队里是个中尉,长得非常像他父亲。老路德摩还有个女儿── 一个小姑娘。六年前,即詹姆斯二十三岁时,发生了一件事,有人认为,那是件与老路德摩有关的事。事后,老人放弃了医生职业,儿子也提出了辞呈。他们来到了伦敦并定居下来。以后,路德摩一家人在伦敦结交了几个有影响的人,詹姆斯也在贸易委员会找到了轻松的工作。父亲一人住在泽明街上的单身套间里。他不断去各处旅游,对矿业证券非常感兴趣。他似乎已经积累了一大笔钱,并被认为,那是在为儿子储存遗产。”
“那些钱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吗?”
“起初我们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但是,后来发生的事却让我们不以为然。因为詹姆斯·路德摩过着非常奢侈的生活,不仅常去赌博场所,而且挥霍无度。他结交的朋友大都是这类人,而且他同圈子里名声很不好的几个人关系密切。那是几个经常在警署备案的人。詹姆斯是个满不在乎、铤而走险的家伙,一有人鼓动,便会有危险倾向,而且,当这些人聚会时,他很可能成为一个习惯性的恶人。但是,他非常聪明,也很风趣,表面上看起来是个彻头彻尾的绅士,像人们说的一样,他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正当身份。”
特伦特欣赏地点点头说:“你描述了他的生活,我对他基本有了了解。”
“一天,丹伯利公馆举行了一次大型花园聚会,詹姆斯在那儿帮助招待。那天,丹伯利夫人戴着一条价值连城的项链。那条项链是一个著名珠宝商特意为其定做的,上面镶有三颗价值连城的大钻石,而其他几颗小一点的钻石也都价值不菲。傍晚时分,丹伯利夫人忽然发现系在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那时候很多客人都已离开,而詹姆斯·路德摩却还在那里。于是,大家开始在所有的地方到处寻找。没多久,一个侍女冲进大厅,说她和另一个男仆在后院散步时,看见草地上有个闪亮的东西,女仆紧走几步,认出了那条项链。正当她要把它捡起来时,他们听见小道上传来脚步声。女仆心想,走过来的人一定会处理好这件事,使她不必招致令人怀疑的麻烦。于是,他俩躲到了灌木丛后面。他们看见,詹姆斯·路德摩来到小道的拐角,拾起了这条项链,并凝视了片刻。然后,他把它捡起来,握在手里,继续朝客人们聚集的地方走去。那就是这两个人看到的所有情景。自然,他们认为,他会把钻石项链直接交给伯爵夫人;路德摩家人决不会出现偷窃的行为。伯爵夫人听完他们的叙述,却也错过了要还时间。”
“那是件傻瓜才会干的事。”特伦特说。
警官解释道:“他欠了很多债,刚刚在股票交易中损失了一大笔钱。”
“他有存款。”特伦特提示道,“听说是祖先的遗产。”
“祖先?”警官勉强地笑了笑说,“在老约翰·路德摩旅游时就没了,我们调查过几个东非采矿业主,根本无法查明。而且,詹姆斯很可能一点也不知道。后来,我们在詹姆斯的宾馆逮捕了他。他却十分惊讶,愤怒地否定了这项指控,但是,他没有做任何反抗。那时,项链不在他身上,而且,我们也一直未找到。我们只好带他上了辆出租车。未承想,车到潘顿街时,他突然一拳打在我的下巴上,把我踢出车外。接着,他从出租车上跳下来,飞速跑过街角进了怀特卡姆街。结果,他撞上了正经过那里的一个警察,那个警察抓住了他;刚开始他还玩命地反抗,直到我及时赶到,才将他制伏。他没再跑了。”
“直到昨天他突然逃走。”特伦特说,“我想知道,在离开丹伯利公馆,返回宾馆中间,他去过什么地方?”
“去了埃德尔菲夜总会,他在那里玩了一个小时的台球,然后又喝酒。他是从丹伯利公馆直接走到那儿的,后来又从那儿走回他的宾馆。看不出他又去过其他什么地方。但是,他离开丹伯利公馆的时间却无人能肯定。而且,几乎无法将他和那条项链联系起来,他说,那是想诋毁他的一个阴谋。但是,他攻击警察,当然,这就更糟了。最后,他被送进监狱服劳役。”
“那么你认为,他把赃物藏在了某处,待出来时去取?”
“毫无疑问。”警官回答道,“难道不是吗?不管怎么说,他被抓了,带有倾向性的攻击已导致他的一次重刑。当一切都结束时,未了结的案件很可能就会暴露出来。”
“哦,那么,警官,我能帮什么忙?”
缪海德警官掏出一个小本子,接着说:“詹姆斯·路德摩逃跑的前三周,曾因为表现突出,被评为模范,从而得到了一次给父亲写信的机会。然而,老路德摩本人也已坐了六个多月的牢,是我逮捕的,被指控的原因是欺骗性的破产事件。”
特伦特问:“他收到詹姆斯的信了吗?”
“当然没有。他的信未能发出就被扣留了。那时,他曾要求要回那封信,可达特摩尔监狱长肯定地认为,信中含有告诉老路德摩项链藏在什么地方的秘密信息。信被转到了苏格兰场,由那里的专家们仔细查看。结果,他们什么也未发现。”
“我现在明白你们找我的原因了。你们认为藏宝的地方是在那封信的暗语中,一经发现,在那里安置警察,你们很快就能抓住詹姆斯。不错,我能分析出信中的要点。没有什么比这更让我兴奋的事啦。信在哪儿?”特伦特自信地说。
警官一句话没说,就从他那个小本子里抽出一张折叠的信纸,把它递给了特伦特。特伦特细细地看。这是一封书写有力、笔迹清晰的信。
亲爱的爸爸:
这是我第一次被允许给您写信。我要对您说,我是多么的难过,因为我的不光彩定会引起您的痛苦。当我被当做一个替罪羊时,想到我们家被这件不名誉的事污染时您的感受,我伤心极了。
我希望我能在离开这里之前见您一面。我知道,至少您,永远不会怀疑我的清白。然而,这却成了我的心结。我相信,当我重获自由的那天,我应该能找到您曾经对我关闭的那道大门。
我身体很健康,甚至比我往些年更健康。大部分时间我都被安排在户外去干那些无须技术、开垦荒地的工作。开始的时候,它对我来说,的确很艰苦,我常常希望我背上再有一双手,就像神一样有很多胳膊──我忘了在您壁炉架上的那个神的名字。但是,我很快就麻木下来。我没有在户外劳动已好几年了,不过,这种劳动使我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现在被允许留新发了。但在适应这里的环境之前,我曾发过一次很重的高烧。这里的环境相当恶劣,如果某人患上疟疾,准活不到今天;这个国家看起来和嗅起来就像Apeldijk周围阉割人的岛国一样,您一定还记得我在那里因病卧床三年的事。但是,这一次侵袭比之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头昏眼花了好几天,感觉就像要死了一样。难道就像莎士比亚描写的那个什么人──“那个发烧得虚弱、只有维系着生命搭扣的可怜人?”我的确感觉像那个人。
我很想跟您讲讲我们这里的生活,以及我对这个制度的看法,但是,我所写的必须经过官方的眼睛,像老施罗比过去常说的那样“Sie wurden das nicht so hing ehen lassen(德文)” 。
我这封信的地址写的是泽明街的旧房子。相信它会送达到您那儿。
再见。
您的爱子詹姆斯
特伦特仔细浏览了一遍。然后,他用沉思的眼神凝视着警官缪海德。缪海德急切地询问道:“怎么样,嗯?”
“这——”特伦特说,“这是用诉讼来引起法官注意的一封非常规矩的信。意思是,一封有关此案、带有不明显骗人味道的信。我不喜欢其中伤感的表述,我认为他在某些地方耍了些花招。我要说,信中陈述的经历一定是个彻底的谎言。”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警官说,“但是,所有关于他本人在监狱的叙述都是很真实的。他确实患过一次严重的疾病……”
“对,所有那些都是真实的。他当然知道警方肯定会审阅他的这封信。我不是指他讲的这件事。听着,我想花点时间去图书馆查一下这封信中提及的问题。从现在起一小时内,你在不列颠博物馆外等我,行吗?”
“好,特伦特先生!”警官迅速站起来说,“你会准时看到我等在那儿,不会错过时间的。”
然而,十五分钟后,警官就在博物馆外见到了正等着他的特伦特。特伦特坐在一辆出租车里。
“上来。”特伦特说,“这个人认识那个地方。根本没有花费多少时间,而且我还有时间跑进豪波恩商店买了把这个。”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螺丝起子,晃了晃。
“你到底干了什么?”缪海德警官茫然地询问道。那时出租车已朝西驶去,“我们这是去哪儿?你刚才拿这封信去干了什么?”
“钻研!”特伦特一边嘟哝着,一边庄重而缓慢地用食指对着他摇了摇。特伦特眼睛里闪现出压抑的得意和期待的光芒。“拿这把螺丝起子又干什么呢?哦,你肯定会说,它是追踪一个危险人物时,用以防身的武器。实际上,我把它称作亚瑟王的神剑。来,警官,我把你当做一个有理性的人请教,一般人会称它什么呢?至于我们要去什么地方──我们要去泽明街。”
“泽明街!”缪海德警官凝视着他,就像凝视着什么奇怪的动物,“你认为那件东西在那儿?”
“我认为那封信说它──或者是──藏在老路德摩的屋子里。”
“但是,我跟你说过,特伦特先生,在发生盗窃时,老路德摩正在数百英里之外。他的屋子锁着。”
“是的,但是,难道詹姆斯没有钥匙?你跟我说过,他们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这位父亲就不会给儿子留把钥匙,万一用得着呢?我敢说,前门还是把三保险的弹簧锁。”
警官犹豫地点点头。“是,很可能是保险锁。那么我猜你的分析是,他带着那条项链直接走到泽明街,自己进去了,上楼到他父亲的房间,把赃物藏了起来,然后溜达到夜总会……当然,这是很有可能的。唯一不足的是没有人这么想。”
“警官,我敢说,看不出这封信中的暗示,就肯定什么也找不出来的。”
“哦,什么暗示……”
“不!我们到泽明街了。警官,多少号?230,对!”特伦特斜靠在车窗上,指示着司机,把车停在了一个极为醒目的制鞋店面前,橱窗里只摆放着极普通的三双鞋,仿佛它们是偶然放在那儿的。店铺左边是一扇紧闭着的,为那些住在上面私宅里的人使用的房门。
警官按了门铃,前来开门的是个极为肥胖、长着花白连鬓胡子和光滑白发、深紫红色脸的人。他举止大方、穿着精细,但其粗壮的体态表明他是个已退休的男管家。
“嗨,哈德森,你不记得我了?”警官和蔼地说着走进这间暗淡、却保持得很整洁的小客厅。这个粗壮的人犹豫了片刻说:“上帝保佑!是来带走路德摩先生的警官。”他的脸上露出有些沮丧的神情,边关门边补充说,“我的确希望不会再有另外的类似情况了。我的房子要改名……”
“现在,你本人不必忧虑。”警官劝慰道,“我不是在你房子里追查什么人。我仅想知道老路德摩目前是否还拥有这儿的屋子。”
“是,警官。他们都走了,就在老路德摩那桩倒霉的事件发生后不久,他就让安格尔上尉搬来了。当然,老路德摩仍然占着它们。我认为,上尉是军队中的一个绅士,是个从印度回来的体弱多病的人;他是个非常和蔼、安静的绅士──”
“他现在在家吗?”
“安格尔上尉直到午饭时间才会出来。”
“那么,我们想去看看他。哈德森,不必麻烦你跟上来;楼梯不适合你,我能看见。我记得,他在二楼。”
“二楼左边那道门。我的确希望,绅士们──”哈德森退了回来,含糊不清地嘟哝了一句,转身笨重地下楼了。缪海德警官跟着特伦特登上狭窄的楼梯。
“我想这样更好。”警官停在楼梯上说,“不通报就上去。如果我们文雅地走进去,他无法说不见我们。”
两人刚踏上二楼楼梯口,忽然听见轻轻的关门声,跟着是轻轻的脚步声。一个高个女孩,穿着整洁、昂贵的定制时装,出现在楼道上,仿佛没有看见他们。她站在那儿,整理了一会儿她的帽子和面纱。站在后面的缪海德警官咳嗽了一声,这声音像是使那个女孩惊醒似的,她开始匆忙地轻移脚步走过来。当她轻盈地经过走道下楼时,由于楼道昏暗的灯光,他们只看到,一个飘逸的黑长发和纤细的身影,一股诱人、隐约的香水味飘然而过。她轻快地下去,又迅速地走出去的整个过程,特伦特始终用审慎的目光追踪着她。
“活泼的女孩。”警官颇为欣赏地说。楼下的门关上了。
“一个健康时髦的少女。”特伦特同意道,“她走到门口时,你看到她轻盈的步态了吗?从她衣服的裁剪来看,我敢说她是个美国人。”
特伦特的这番话,使警官不禁一惊。
“而且——”特伦特转过身来,坦率地继续说,“我想,她站在那儿以及她下楼时,你也注意到她的鞋和踝关节了吧。”
“没有。”缪海德警官嗓音粗哑地说,“怎么,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仅是尺寸、大小──事实上,她穿着一双男人的鞋。” 特伦特说。
警官睁大眼睛看了特伦特好一会儿,然后转过身,一句话不说,飞速地跑下楼梯。离门口还有一步,他就敏捷地伸手拉住门柄。特伦特紧跟在他身后。
“锁上了!从外面锁上了!来,哈德森!”他吼叫了一声,并粗野地诅咒,在半地下室里的哈德森听见人的跑步声,立刻从下面吃力地爬上来,后面紧紧追随着一个同样惊慌的女佣。两人喘着粗气,哆嗦地立在楼梯口。“快,把你的钥匙给我!”警官怒气冲冲地命令道。胖子在裤子口袋里笨拙地摸索着,终于摸到了钥匙。缪海德警官抓住它,迅速将它插进钥匙孔里。经过一阵徒劳的尝试后,他沮丧地把钥匙交给哈德森,哈德森拿着钥匙试了试,也未打开。
“我想,无论谁锁的都把钥匙留在了门的那边。”哈德森气喘吁吁地说,“这样打不开,除非有人在外面把钥匙拔出去。”
缪海德警官渐渐恢复了平静,他将双手插进裤子口袋里,大声说:“她耍了我们,她从这儿要不了十五秒钟可能就到皮卡迪利大街了,从从容容。真是一次轻松的逃跑。现在,她很可能已经下了出租车。哈德森,你为什么不说这个家伙有个与他在一起的女士?如果我知道她是从那屋子里出来的,我决不会让她走掉的。”
“我从不知道有什么人同上尉住在一起,真的,警官。”老人哈德森颤抖着说,他依然虚弱无力地在混乱的思想中挣扎着。“我想定是这个女佣让她进来的。”
“我怎么知道会出现这么糟的事?”女佣喊叫着说,委屈的泪水突然顺着面颊流下来,“她讲话就像个修养很高的女士,并用她的车把我送过来,就是这些。我没想到这……”
“行了,行了,我的情人。”警官唐突地说,“如果你是诚实的,你就不会有什么麻烦。哈德森,我想用用你的电话。在后面的房间吗?好!你最好跟隔壁人家打声招呼,把房门打开。”
警官走进房间挂电话。哈德森拖拉着脚步穿过楼后面的过道,仍然迷惑地边走边嘟哝道:“我一点也不知道,她在哪儿,或者是他,或者是其他什么人,从这儿拿走钥匙。”他这么说着的时候,特伦特斜靠着墙壁,脸上挂着满足的神情,突然,他转过身,轻轻登上楼梯。
安格尔上尉的房门轻易被打开了。安格尔上尉本人,一个头发修剪得很整齐的矮个子,躺在装饰得十分雅致的客厅窗户附近的一个沙发上。当特伦特带着解围的神情突然走进来时,上尉正睁大双眼迷惑地望着他。安格尔上尉的脸被一个临时找来的、装烟草袋盖着,还被一条丝织围巾紧紧系着。他的脚踝被捆在一起,其胳膊也被行李绳捆绑着。他显得可怜兮兮地难受。
五分钟后,作为对特伦特喊叫的回答,缪海德警官结束了同苏格兰场的电话,重新回到楼上。安格尔上尉坐在一把椅子里,喝了一大口玻璃杯装的威士忌。对特伦特的询问,警官只是目无表情地听着。随后,他对这个受害者说:“我猜,那是你的钥匙,先生。”
“是的,”矮个子上尉答道,“她拿走了我的钥匙,我是说,是他拿走的。我这就告诉你们是怎么回事。她递上她的一张名片──他的,我说,哦,无论怎么说,那是张女士名片。我把它放在这儿了。”说着,他站起来,从壁炉架上拿来一张名片。
缪海德警官好奇地瞥了一眼。惊叫道:“果然!”
“万·瑟摩伦夫人的名片,是吗?”坐在窗户边椅子里的特伦特问道。
“就是!”
“而且,万·瑟摩伦夫人的衣服、帽子,还有万·瑟摩伦夫人的小手提包,以及她通常用的香水──它们就在刚才全拿走了。”特伦特评论说,“除此之外,我想,还有万·瑟摩伦夫人的假发。警官,他看见你在楼上等着他时,可能还有点激动。他站在那儿,一点不慌张地整理面纱,而你却在他下楼时,热切地渴望拥抱他。当我们中某人可能会说话时,他确实需要点胆量。”
恼怒、自我谴责、忏悔式的分析以及刚才戏剧中的那段喜剧情节──所有这一切都表现在警官意味深长的、喋喋不休的言语中。
“如果他不是像个女士似的走下楼梯,而像一个轻量级拳击手准备着要打斗的话——”特伦特继续说,“我也不会仅注意到他的鞋。我敢说他是在镇静了自己后才抬腿走的,那时,他已看见了临街的房门以及他面前仅六步之遥的安全距离,还有门外那把钥匙也是十分冷静的作为。詹姆斯肯定具有这方面的天资。但是,你得告诉我们……”他转身对上尉说,“他是怎么出现的。”
“随着这张名片,他问了我几个问题。”依然满脸痛苦神情的安格尔上尉接着说,“如果我不回答他的问题,我将会受到威胁,甚至丧命。他的话令我不可思议,因此,我说我可能见过他。他戴着一具很厚的面纱──我是说,他头上……”
“为什么不是‘她’,上尉。”特伦特提示道,“我想,我们应该更快地取得进展。”
“谢谢。”上尉感激地说,“我认为我们会有进展的。整个事情都很模糊不清,因为从开头到结尾他的声音都像个妇女。我讲到哪儿了?啊,是的!我没有看清他的脸,但是,他的言谈、举止都属于那些受过良好教养的妇女。他对我说,一年前他失去了个非常亲爱的兄弟,在他临终的床前兄弟托付他去找一个他十分敬重的朋友。似乎在弥留之际,他想起了他的这个朋友。他在印度时,曾被一个与我同名的英国军官救过,他已多年没有看见他了。他希望他,如果可能的话,去找到这个军官并把一个纪念品交到他那个朋友手里,那是件属于他本人的东西,纪念品饱含着他永恒的感激。她打听了,而且在第一个地方就找到了我,同时也知道了我不是那个朋友,而是那个部队中的同名人。”
“我奇怪,路德摩怎么得知你名字的呢?”警官若有所思地说,“他昨天才从达特摩尔监狱逃走。”
“对他这么聪明的人来说一点也不难。”特伦特回答道,“极其可能,他是从开门的女佣那里了解到的。”
上尉虚弱地诅咒着突然降临的那个作恶者,端起平底玻璃杯又喝了一大口。“我承认我确实被他制伏了。当然,如果我有充足的精力时,我常常会善待他人,但是,在任何时候,我都会牢记不要把普罗维登斯(美国港口城市)当成美国人名。因此,我问他叫什么。他说,叫史密斯。哦,你知道,我已经查过了大约五十个叫史密斯的人。我告诉他我也叫这个名字。然后,他说,他身上带有他的照片。他从口袋里掏出来。相片上的人是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上面还带有费城公司的名字。”
“万·瑟摩伦的相片。”特伦特嘟哝着说,“她随身带着它。警官,你没有告诉我他们正在度蜜月。”
“我敢保证,我从未见过那个人。”安格尔上尉继续说,“我把它拿到窗户边细看。就在我转过身背对着他时,他跳到我身上,用绳子勒住了我。我没有一点机会。他像老虎一样凶猛,而且,由于长时间生病,我身体十分虚弱。当我持续喘气时,他用那个肮脏的东西塞进我嘴里,然后,把我拉进卧室,用绳子把我捆了起来。当我被完全捆住时,他搜查我的口袋,拿走了钥匙,接着,他又把我拉回到卧室门口。他说,他给我添了这么多麻烦非常难过,他始终渴望妇女什么都不依赖于男人。他把面纱拉起了一点,喝了一口威士忌,而且还点燃了一支我的雪茄。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螺丝起子,并在我背后干起什么。我一点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做什么。我动弹不了。大约五分钟后,他拿着什么东西急速走到窗户那儿,他手里的东西看起来好像一团棉絮,他开始专注地凝视着我看不见的什么东西。他站在那儿很有一会儿,边吸烟边盯着外面,紧盯着下面的街道。不一会儿,我听见前门的门铃响了。然后他──哦,他就走了。”上尉青铜色的脸色慢慢变成绯红直到他的发根。
“他说再见,肯定说了。”特伦特嘟哝着,并专注地看着他。
“你们是否一定想知道。”上尉第一次激动地说道,“他说,他不知道如何感谢我,还说我是个可爱的人,可能还吻了我一下?”他叙述到这里时又变得不那么英勇了,“然后,他走出去并关上房门。这就是我所能跟你们讲的全部了。”他厌烦地又一次伸手够他的平底玻璃杯。
在上尉叙述此次经历的最后部分时,特伦特和警官缪海德两人谨慎地避开会引起他注意的眼神。此时,他们必须抑制住自己的感受。“我现在想知道那件东西藏在这儿的什么地方。你能直接找到那个地方,特伦特先生,或者我们还得找找?” 警官说。
特伦特从口袋里掏出那封信说:“让我来告诉你我如何能找到它,你会有兴趣的。上尉,你看看这封信。”他把信递到上尉手里,并一声不吭地让他仔细看。
此时已产生了极高兴趣的上尉细细地看了两遍,然后把它还给特伦特说:“我认为,再过千年我也理解不了它。对我来说,它似乎非常坦率。我该称它是封很有趣的信。”
特伦特注视着它说:“这封信,附带多说几句,这封信是我曾经读过的最有趣的信。它告诉我们,不,我推断出那条项链隐藏的地方。但是,项链上那三颗大钻石却在詹姆斯·路德摩被捕前藏到其他什么地方,我就不知道了。至于詹姆斯拿它干什么,我就更不知道了。但是,钻石项链却藏在这儿;而且,恐怕现在还在这儿,在詹姆斯的领地里。”
警官缪海德不耐烦地动了动,极力主张道:“还是回到正题上吧,特伦特先生。你从信里找到了什么?这件东西藏在哪儿?”
“那就先告诉你们我是如何找到线索的。我第一次看这封信时──用你们的观点,警官──我停留在‘这个国家看起来和闻起来就像Apeldijk周围阉割人的岛国一样’这句话上。当一个人读到它时,自然会联想到一个人的思想境界,达特摩尔监狱实际上是个山区,而阉割人的岛国隶属荷兰的领土,其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实际上却都处在海平面下。”
“这我不知道。”上尉安格尔评论道。
“因此——”特伦特接着说,“任何此类的外表和气味都是不可思议的,难道你们没有这样想?或许那是在吸引监狱官员,唤起他们对他这封信的猜疑。哦,引起我注意的第二件事是信中提到了莎士比亚的那句话。这恰恰是我在莎士比亚著作中读到过的一句话,我感觉他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写错了。我想,或者是有意漏掉几个字。顺便说,这封信看起来不太像散文诗,它既不符合音节诗的形式,也不符合其他格律……此外唯一引起我注意的就是那句古怪的话──他引用的德国人那句习惯用语,做一个随心所欲的英国人。
“然后我把这封信拿到不列颠博物馆里的图书馆,坐下来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我对自己说,如果信中没有什么密码,就不可能再查明了。但是,我又直觉地感到它更像是在传递信息,如果属实,那定会出现在文字中。因此,我问自己,把它传给会竭力读其中隐晦的暗语是什么。无论是什么,一定非常微妙,非同一般的特别,以致看到的人会对自己说,‘这可能是个暗示’?我必须了解这两个路德摩,据说他们都很聪明,而且都是经过磨炼的人,他们彼此还非常了解。
“现在,再从头起,我想‘我忘了在您壁炉架上的那个神的名字。’是会让父亲路德摩深思的东西。当然,我们全都见过那个带有十条胳膊的印度女神小雕像。詹姆斯·路德摩曾在印度住过几年,而他却说忘记了她的名字。这可能就是在暗示,要注意那个名字。”
“那个女神的名字叫帕维逖──我听说过无数次。”上尉插话道。
“是的。在我浏览印度神话时,我找到了那个名字。但是,还有另一个名字,在孟加拉她是著名的,在那里,路德摩一家有了他们在印度的经历。图书馆里的书告诉我,孟加拉人叫她道尔格。因此,我记下了这两个名字。很好。现在,似乎非同寻常的第二个疑问就是‘Apeldijk周围阉割人的岛国’的字句。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地名索引中查找Apeldijk。里面没有这样的地方,只有与其最贴近的一个地方叫亚皮多琳市镇,那个地方确实在阉割岛。然后,我找来一张大地图从头至尾一遍遍地查找阉割人的岛国。像我所想的一样,荷兰像海岸一样平坦,完全没有他信中说的Apeldijk迹象。但是,我又看到了在荷兰有以‘dijk’结尾的几个市镇,这能使你们明白詹姆斯是个煞费苦心的美术家。现在,如果他真在亚皮多琳病过,当时,我猜想他病过,他父亲会立刻悟出一个暗示。于是,我记下亚皮多琳后,又继续查看解释。”
缪海德警官用迷惑的神态皱了皱鼻子说:“我不明白──”
“你很快就会明白了。我跟着从莎士比亚转到古怪的引文。查看考登·克拉克著作的词汇索引中的‘连接处’,我发现了这条通道。它在亨利六世条目中,那里的关于诺森伯兰郡的注释说:
当这个可怜的人,他发烧得衰弱的连接,
像无力的接合部、归属于生命的扣子一样……
“你怎么看?”
警官摇摇头。
“哦,那么,再看看这句德国习惯用语。‘Sie wurden das nicht so hingchen lassen.’的意思是‘它们不允许那样’,或‘它们不会让那通过’,或此类的意思。现在想一想便会知道,人在这句德语的每个字上都能寻找到提示或暗语。”
缪海德警官拿着这封信并仔细默记着这些词。“我不是德文学者。”他开始说道,随后,他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有些字错了──”他说。
“‘像是没有连接词。’”特伦特提醒他道。
“哦,你看,”──警官激动地敲打在hingehen这个字上──“这是两个字,hinge是英语的‘连接部’;hen是英语‘雌性’之意。
你看这儿!没有雌性的意思;她因事没在那儿。最后,我跟你讲一件你可能不知道的事。德文的Schraube是‘螺钉’的意思。”
缪海德警官用拳头猛烈地敲打在他膝盖上。
“注意!”特伦特从他的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我写下这几个字就能让我们找到隐藏之处。”他飞快地写着,并把这张纸递给了警官。警官和上尉安格尔两人看着:
门外
门内
接合部
合叶
螺钉
“还有,”特伦特补充道,“这个‘门’字在这封信里出现了两次,而这个‘接合部’字只出现了一次。如果老路德摩成功地挖掘出这些字的含意,老路德摩就找到了正确的道路、藏宝的地方。‘好!’他对自己说。‘这个值钱的东西被藏在接合部合叶下的螺钉孔中的一小团棉絮里,在门的某个地方。那么在哪儿?’他又返回到这封信上,发现唯一的地址提醒它在‘在泽明街这套旧房子里’。你找到了!”
特伦特从他的口袋里掏出螺丝起子,走到通向上尉卧室的敞开着的房门那儿。“自然它不会在门外,至于要到达接合部必须让房门敞开。”他凝视着卧室门的接合部。“这些螺钉,”──他指着那些在门柱上的上面的合叶上的螺钉──“它们已用油漆涂过了。”
不到两分钟,他已松动了三个螺丝钉。房门倾向下面的合叶,上面的合叶从门柱上掉下来。下面它出现了一个在木头上掏空了的粗糙洞。警官用一把铅笔刀刺探了一下。
“当然,钻石没有了。”他沮丧地宣布道。
“肯定没了。”特伦特同意道,“钻石在上尉看见他拿着的那团棉絮里。”
缪海德警官站起来:“哦,我认为它们走不了多远。”说着,他刚抓起帽子的那一刻,响起了敲门声,哈德森气喘吁吁地跑进来,他眼里闪出好奇的神色。
“一个送信的男孩刚给您送来了这个,警官。”他喘着气把一个小包裹递给了警官。上面一行轻柔、倾斜的笔迹,“泽明街230号,苏格兰场警官查尔斯·缪海德,转交安格尔上尉。”
警官性急地撕开包裹。里面是一双黑色绒面革女式手套,手套飘溢出淡淡的香气。还有一张小纸片,用同样的笔体写着:“为我的缘故戴上它──詹姆斯·路德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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