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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我这样的人》作者:水天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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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0-7-24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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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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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库元老勋章

    发表于 2010-2-4 11: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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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样的人
      一件蹭穿的白大褂
      洁白的实验台上,一只大肚子的白老鼠,拖着长尾巴,踯躅在并不宽敞的笼子里。
      “啪!”
      一声巨响。它笨拙地转了个圈缩进笼角,惊惶不知所措地盯着从天而降、正在台面上“咕噜咕噜”的一枝水笔。
      “哼!所里又派那个‘抠门张’出去采购了吧?也不是哪儿淘换来的便宜货,笔尖刮纸,出水不流畅,写两笔就掉珠!让人怎么用啊?”
      被小梁的脾气震慑到的,不光是那只白鼠,还有站在他旁边的靳爽。老靳今年奔六张的人了,历练了半个多世纪,仍是适应不了别人突然的情绪爆发。当身边有人表现出强势时,好像就引发了周遭气场的变化,而他总能像笼中鼠一般敏感地意识到,并睁大了一对酷似老鼠的黑豆眼躁动不安。即使眼前的事与他完全无关,怎么也扯不到他头上,他还是闹得个面红耳赤,退后两步闪避开,莫名地羞愧着。
      小梁不住口地抱怨,随着他声调的降低,老靳紧绷的神经渐渐松弛,开始敢在心里悄悄反驳:这笔,也没有很难用吧,就算有点涩,它总能写出字来呀。
      他盯了躺在台面上、笔尖吐出一滴墨水的水笔一会儿,又偷眼去看小梁手中的记录板,在一汪墨水中发现了闪闪发亮的笔珠。他痛惜地想道:其实,像这种情况,用笔把小珠戳回去就行,然后在纸上划划,要是不出水,在笔芯后面对嘴一吹,水就顶下来了,正常用不要紧的。这样就扔,真不知道省。他斗胆倚老卖老地心说:现在的年轻人呀。
      “今天可真是的,干什么都不顺!”小梁继续发泄着压力,似乎掉珠的笔只是个导火索,“早上锁门把钥匙拧折在锁眼里,骑车差点被一个逆行的别着,好容易到了单位,开柜子一看,嘿!我新发的那件白大褂不知被谁穿走了,害我只能穿旧的。”他的眼睛本能般斜向唯一的听众,神色却在那一瞬严厉起来,“哎~老靳!咱俩的储物柜,是挨着的吧?你身上这件也穿了几年了,怎么还这么白啊?”
      “这……”老靳的脸又涨红起来,把自己手里的笔和记录板抱在胸前,眼睛左躲右闪不敢正视,“我、我洗过的……”
      “不行,我得看看!”上前一步。
      “都、都一样的,能看出什么……”低声嗫嚅着,向后退缩。
      “你让我看看!”
      小梁猛一伸手,他往后一跳,“咣”地撞在排满鼠笼的架子上,引得一片“吱吱”声。
      这架子要是倒了,伤到这些好不容易培育的SPF鼠,可是重大的科研事故。小梁“呼”地出了一身冷汗,后怕得没了追究的兴致,把记录板扔在台上悻悻说:
      “哼,赶明让我妈在我衣服上都绣上字。你接着记录数据吧,我有事出去一下。”
      惊魂稍定的老靳靠着架子喘气,谨慎地目送同事离去的背影。等那背影消失在门口,他喉结滚动着咽咽唾沫,挪动脚步来到实验台边,把自己的记录板和笔轻轻放在台上。这是个下意识的动作,他一直目不转睛直勾勾盯着的,是那根废弃的笔——这些东西是所里批发来统一配给的,谁和谁的都一样,他却好像没见过似的,眼巴巴瞅着,好像看漏一眼它就会长腿跑了。突然,他眼中爆射出老鼠看见花生般的精光,锐利地再望门口,好,没人,随即出手如电,将那垂涎多时的笔抓在掌心。
      “你又在干什么?”谁知小梁去而复返。
      他立刻将双手背在身后,这次脸倒是没有红,反而发白了。
      好在小梁没多大兴趣知道答案,只是站在原地侧侧身子歪歪头,往他背后探看,无果后厌烦地皱起眉头:
      “领导通知,一会儿下班以后,有个自助餐会,全所的人都必须到场,欢迎一个新来的专家。”
      一顿吃到撑的自助餐
      自助餐会这种事,其实无须强制参加,老靳是绝不会漏掉的。他唯一略感失望的是:原来不是到这儿就吃啊。
      因为是欢迎性质的餐会,自然不能找那种三十块钱吃到死的小地方。全研究所的人乘着所里公派的大客车,不在少数的有车族也用私家车载了几个暂时无车的同事,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走高速二十分钟车程的豪华度假村。泊好车后却没有径直杀奔餐厅,而是闯进一间大型会议厅,进行餐前动员。
      不是马上吃也好,老靳自我安慰着。刚才是坐大客车来的,现在还有点晕车,如果立刻进入状态,想必会影响这一顿的质量和数量。他也知道私家车更舒服,却不敢想蹭同事的车来。因为他不属于暂时无车族,而是永久性无车族。在认清这一点前,他也曾努力地想着“拼了”,然后硬挤到人家车上——当然,只是想想而已;而现在,连这种妄想也不敢尝试了。
      他一边用力呼吸着空气以缓解晕劲儿,一边斜眼盯视着厅门外相隔一条走廊的自助餐厅。穿着统一制服、进进出出忙碌着的服务员,让他心中涌动着无限希望。他就这么希望着,默默地在领导的讲话中煎熬,然而,领导的讲话一向长到,他若再看那边就要落下斜视的毛病了。
      他挤挤眼睛,休养生息地窥伺起会议厅的内部。落地窗,曳地的红绒窗帘,垂下大红幕布、镶金边的演讲台,就是在这儿排一出晚会,也是绰绰有余。被这样的气派惊到的同时,他也悄然欣喜:从这间大厅的规模,可以想见对面餐厅的排场。而自助餐的菜色,总是和排场挂钩的。也许有那些平时不常见到的东西,比如厚一点的肥牛,大片点的土豆等等。毕竟,三十块钱的自助,他也从没舍得吃过。
      领导的讲话还在继续,终于从云山雾罩的开场白转到实质性的内容,开始介绍今天的主角了。这位专家的资历一经罗列,立刻引得人群中一阵低呼抽气的骚动。气氛的异常,让老靳警醒过来,他突然发现自己置身在人群中,前后左右都是人,是的,芸芸众生——这写在纸面上只是个词汇,只有当你的脑袋和一群黑脑袋堆挤在一起分不出谁是谁的时候,才能真正体会这个词的含义。他喜欢这样,因为上面的人偶尔扫下一眼,不会注意到他;他也讨厌这样,人多让他紧张。非常奇怪,之前遥望餐厅时,他甚至没有感觉身边有人,那时的视线似乎具有穿透力。
      不再具有穿透力的视线,随大流地望向台上,讶然发现所长身边站着一个陌生的体面男人,是真的体面。他身量很高,身材很好,肩宽,胸厚,套上西服就像玻璃橱窗里的模特;一双睿智而平和的眼睛;眼角的鱼尾深刻而均匀,开花般的好看;一笑时嘴角牵延出两道细纹爬上面颊,一片华光。
      这些细节老靳都看不见,他看见的只是人家头上虽斑驳却浓密、在灯下反着光的一头华发。不由自主地抬手,摸摸从边境抽调来掩住中间不毛之地的一层稀薄的头发,本就佝偻的身子又矮了两寸。人家无疑具有年轻女孩们最热衷于讨论、自己却从未在照镜子时发现过的“中年男人的魅力”。而巧合的是,两人不光同为中年男人,更是同龄,五十八岁,甚至同姓。台上的人也姓靳,叫靳连城。
      老靳忽然惶恐起来,他害怕这样的巧合会点醒大家,会惹来射向自己的比较目光。他小心地观察四周,却只看到这许多人仰望台上满面肃然,好像今天刚刚发现“靳”这个姓氏是多么稀有和高贵,压根忘了身边就有个同姓的人。老靳松了口气,心里却又阴郁了一块。
      冗长的简介终于完了,老靳赶末班车听到几个短语,什么“与妻子定居国外”、“主持完成了多个重大的科研项目”、“重金礼聘回国”、“国际学术组织委员”、“学会常任理事”……他想不出,一个有这么多头衔的人,名片要印多大才写得下。话说回来,这种层次的人,恐怕也无须印什么名片了。
      在一片欢迎的掌声中,靳专家走下神坛,在所里不同等级、不同编制的头面人物簇拥下,昂首阔步走向餐厅。
      老靳第一次看到一贯凸肚挺腰的所长居然弯着背,把那腐败的肚子成功隐藏在身体弓起的弧度里;平日冷若冰霜、不苟言笑的学术带头人,居然满面堆欢,笑得十分灿烂。在他看来,引起这些变化的人,怎么也该受宠若惊,小人得志地沾沾自喜一把。但身在热情漩涡中的主角,态度没有任何变化,依然礼貌而疏远地谈笑着,仿佛他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识过礼遇以外的对待。
      老靳裹在大部队中,一蹿一蹿地小步前行。身边不远处,大家特意让开的一条通道中,走过去一位头上盘髻的女士。她也是生面孔,刚才欢迎会时,虽也身在台下,却远离研究所方阵,以异乎寻常的高雅站在一个超然的位置。她很显眼,在这样低温的天气里把外套抱在怀中,穿了一条淡色的裙子。裙幅上是大朵的花卉,好像把春天剪下一块披来了。之前离得远,老靳只模糊看见她的穿着,这次从旁经过,便透过人缝窥见一些细节:因行进方向相同,他无缘得见她风韵犹存的脸,只注意到她堪比十六岁少女的窈窕背影。已纤细得惊人的腰上,舒缓地系着裙带,似乎还有余裕再束紧个几寸。老靳在不引人注意的前提下呆呆注视着,仿佛多看一眼,就多占一分便宜似的。
      人到齐了。所长简单致词后,令人期待的自助餐正式开席。
      老靳找了个角落的位置,趁别人没看见的时候,挑了全桌燃料最足的火锅拖到自己这边,扯来距离最近的服务员马上点火。这样,等他拿回涮料时,已经差不多开锅了。
      他第一个拿到厚重的白瓷盘——这是他的特异功能,总能比任何人都迅速地搞清盘子和筷子的位置,并像个军事家一样,将各种食物的战略方位烂熟于胸。
      他匿行潜踪地摸到整齐排满大金属盘的桌边,总览全局,嗯,今日的菜色果然不同凡响:白菜、菠菜、蒿子等绿叶系一眼望不到边,光蘑菇就琳琅满目上了十几种,占了两张大桌子。红艳惹人爱的瘦肉卷和罩着艺术性脂肪纹路的肥牛,装在薄薄的盘子里一层摞一层金字塔般冒出了敞口的冰柜,幽幽地升腾着冷气。最关键的是,还有能在市场上见到的所有种类的虾,以及其他奇形怪状的海鲜。能认得的只有一些贝类,那些“纵使相逢应不识”的,该是鲍参翅肚之类的贵族。
      没见过,意味着价格高。他本着拼死吃河豚的精神,将这些不明物稀里哗啦装了尖尖一盘子,火速端回座位,又取了个空盘杀个回马枪——这次的目标是虾。如此安排顺序其实有误,因为并非所有人都热爱冒险,他们更青睐那些既贵、又不常吃、还看着眼熟的东西,于是,虾蹿升到人气榜的第一名。
      盛虾的大盘前挤满了人,他伏身钻在交织成网的胳膊下,终于在自己的盘子里装满了虾。令他稍感不快的是,一向以抠门闻名的老张都始终直着身子,盘子里的虾也比自己少个两只。但是,若要他为了这小小的不舒服就拨几只回去,那是断断不可能的。如果不是怕浪费时间耽误了拿其他菜,他会把长长的虾须一对一地结起来,这样盘子外面还能挂一圈。
      他端着虾正要大步走,问题来了:这虾是刚刚化冻的,身上沥着水挂着冰晶,同胞之间融洽得毫无摩擦,稍一动就前挪后错。除非一走一停,否则势必要下一场虾雨。
      他不想漫天虾雨惹人注目,更不愿小步小步蠕动回座位——那样黄花菜都凉了。他进退维谷,窘迫起来,急中生智一眼看到了不远处的蔬菜:对,用菜把虾挤住,就不会掉了。
      他缓缓移动到菜盘边,正在搭建时,余光扫到旁边一只起落的夹子。扭脸一看呆住,是靳连城,身边陪伴着学术带头人。两人托着盘子,一边慢慢地装菜,一边聊着天。他们声音不大,但距离极近的老靳听得很清。那一句句叙旧的言辞表明,这位靳先生与贵为“国家级专家”的带头人曾是同窗,并做过一段时间的搭档。所里最高权威的同学和搭档,根本不用那么多介绍,也知道不是凡俗人了。
      只听带头人揶揄道:
      “外边伙食那么好啊,油得你回国来吃素?”
      靳连城低头看看手中深深浅浅一片绿光的盘子,爽朗地笑了两声:
      “健康饮食嘛。不能因为山珍海味随便吃,就把自己撑死,不是?”
      像被扇了一耳光,老靳的脸“腾”地红了,颜色深得好像窗帘的绒布。他缩着身子,斜挑起目光去瞟靳连城,发现他并没有看着自己,甚至没有看过自己。他的话应该没有任何针对性,只是随口的评论。老靳也不知自己是因此高兴了还是更难过了,反正他飞快地在虾上铺了一层菜叶,把它们都掩盖住。
      带头人深表赞同地点点头:
      “你家的饮食一看就够健康,都这个岁数了,哪个也没发福。”他眺望着那盘髻的花裙子“少女”,“嫂子可是越活越年轻了。”
      “她呀,就是闲不住,这次为了跟我回来,把那边歌舞团的工作给辞了;一听要在国内长住,立刻找了个俱乐部,现在带着一群半大的女孩子练瑜珈。”
      舞蹈演员?瑜珈教练?难怪身材那么好,气质也不一般。
      老靳忽然有些烦躁,喉咙火烧火燎,他不想再听下去了。本来,能够听到别人无缘听到的、大人物之间的私密对话,还让他觉得殊荣,而现在这种骄傲荡然无存。他一动,一只虾露出来,他正要再夹一片绿叶遮盖之,却捏着金属夹不敢妄动。因为,靳连城夹到他面前的盘子来了。他不敢和他的同姓人同盘取菜,更无法想象万一两人夹到同一片菜叶该怎么办。他可以扔下夹子马上回座位,但那势必要经过两位专家身边,而他就像见了猫软了腿的老鼠,猫不动,他绝不敢动。
      这时,一个二十几岁、前所未见的年轻人进了餐厅,径直来到靳连城身边,微笑着说:
      “我来接您和妈回家。看来是来早了。”
      年轻人很高,比他爸爸还猛上几分。身高让这对父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好像是在俯就。他不够强壮,身材瘦削,眉目不似父亲的英气,反而更加秀致。白蜡般清爽的脸上,一只仿如雕塑的希腊式鼻子撑起整个海拔。这张面孔上,幽然透着严谨缜密,与淡漠疏离。
      “车停好了?”靳连城仰视着儿子,温和得像个父亲。
      “您放心。”
      “好。去那边帮我看看你妈,别让她再节食了。”
      平时严肃过度到恐怖的带头人,凝望着侄子走开的背影,竟笑得和蔼可亲:
      “多快呀,这孩子都这么大了……哈,他模样像嫂子,这股劲儿可像你。怎么样?是不是让他子承父业?”
      “我也想啊,可他对制药没兴趣。他喜欢临床医学和基因工程。”
      “这么好的孩子,你们两口子也够省心的,一出国这么多年,把他一个人留在这边。”
      “他从小就会照顾自己,而且当年带他他不走啊。他坚持要在国内读大学。”
      “算起来,也该毕业了吧?”
      “没呢。协和医科大的硕博连读,还差一年。”
      “然后直接参加工作?真不去留学了?”
      “他导师也一直鼓励他去呢,可现在……有点决定不了。”
      “怎么?”
      “哈佛和麻省理工同时发来了邀请函,他一时选不定,正在为难。”
      “干嘛要选,兼得不好?你不知道吗,这两个学校合作办了一间研究所,课题就是基因应用于临床。”
      “真的?”意外惊喜,“那真是太好了。”
      “这都是几年前的事儿了,你的消息也太闭塞了。说吧,是不是又一头扎进实验室不问世事了?”
      靳连城讪笑着,与带头人一起走开了。
      猫一走,老鼠就敢动了。他迅速蹿回座位,抚抚仍觉郁闷的胸口,开始专心调制自己的火锅。虽然听了半天的说话,他依然是最快的那个。桌上只有他一个人,其他座位空着,有些菜盘回来了,但人仍在飘泊。
      也不知过了多久,约莫是涮熟一只虾的工夫,一盘子青菜从天而降: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声音和煦,彬彬有礼。抬头一看,是靳连城。
      “啊?啊……啊!”
      他一直“啊”到专家坐下。这异常的小型本家会议,终于引起了旁人的关注,终于引来了令人惊恐的围观。那一道道视线仿佛都在说:看哪,这两个人居然坐在一起了。噢,这是真的吗?我没有看错吧?上帝一定是疯了。瞧那个秃老头战战兢兢的样子,他可能已经准备往后一个星期都把耳朵闭起来,不再听其他人说话,以免混淆了靳先生的清音。
      他口干舌燥,头顶一层层冒着汗珠,面红耳赤。就在这张针毡再也坐不下去时,带头人过来救场了。
      “哎呦,可找着你了。才一眼没看见,就跑得不见人影。你就喜欢钻到个清净的地方玩避世。我要是再不看着你呀,你能在这儿把这片生菜给我解剖了。”
      平日里下巴上好像挂着冰溜子的带头人,居然会说笑话。他呵呵地俯下身,一手端起靳连城的菜盘,一手勾肩搭背地揽住老同学,拍抚他的胳膊,悄声附耳道:
      “我知道你不喜欢这场合……拜托,给个面子,那边一群人等着呢……走啦走啦……”
      靳连城被拥离了座位,走得远了。老靳缩着脖子挑着眼睛,视线从上眼皮下方溜出——他一向这样看人:避世?我也每次都坐角落,怎么都没人这么说?怪了,世上还有不喜欢吃免钱饭的人?
      “咯吱”,他不是滋味地咬断一截虾。
      一辆顺便搭的大客车
      餐会稀稀落落地散场了,人三三两两地回家了。
      开车来的最省心,直接奔了停车场;顺不顺路的也跟去了;地形熟悉一点的,从度假村晃出去到街边看站牌,找能到家的公交线路;少部分求稳的,只好再次坐上来时的大客车返回所里,再从单位走那数年如一日的下班路。
      老靳混在这群人里,到了研究所,别人陆陆续续下车了,他却坐着不动。他当然可以到车棚找到自己的自行车骑回家,但他宁愿把它扔在这里一夜,明天早早起来走远路上班。因为客车是所里租来的,晚上要开回客运公司的停车场,途中恰好从他家门口经过。
      他在位子上晃动颠簸,乜斜的视野里跳动着空无一人的车厢,油然生出一种自己包了一辆车的错觉。他费力地对准焦距,望住了那一个个看起来就很舒服的前排座位。每次车上只要有第二个人,他好像就会被挤到最后一排。这一次机会难得,他也嚣张地、报复性地狠狠想着,“哼!咱也坐一回前排!”,跌跌撞撞地往前摸去。
      他之所以“乜斜”,之所以“费力”,之所以“嚣张”,之所以“跌撞”,是因为他醉了。他醉了是因为餐会上还开了酒,红酒。
      他一直向前向前向前,直到摸到了最靠近司机的座位。只有这里能让他满意,如果不前到这么前的话,就好像亏了本似的。
      他刚一坐下,普遍寂寞的司机便找到了听众。他东拉西扯地敞着话匣子,语气颇为敬重,带着一种心地单纯的体力劳动者对知识分子的本能仰慕。他和大多数人一样无知,总以为研究所里全是科学家,却从来不想再了不起的单位也有扫地大妈。
      他瘫在座位上,享受着这荒谬更难得的敬意。他边上的窗户开着,窜进夜晚的小凉风,吹着他散发着高热的红头涨脸,很是舒适。他陶醉得自言自语,又好像在对司机倾诉。也许絮絮地说起了自己的事情,也许没有。
      他姓靳。靳,呵,他居然也姓靳。
      曾经,很久很久以前的曾经,他也觉得靳是个珍稀的姓。他以为这能让那些张王李赵的同学羡慕,谁知他们不这么想,还欺负他。他们无视他傲人的姓,只嘲笑他的名字像女生。
      那时,他还叫做靳双。他妈生了他这个长子,还想再要个小儿子,便把这种美好的愿望取在了他的名字里。她成功地又怀孕了,孩子还没落地,她的丈夫孩儿他爹就没了。别人都等着看小的这个怎么变成遗腹子,谁知结果出乎意料:生产的时候,大人小孩一块过去那边,和一家之主团聚了。只剩下他,在这里顶着一个破烂的名字。
      这个名字让他被笑了好久,久到他都忘了有多久。他稍微有点主意后,做的第一件事,也是一生中唯一一件敢想敢干的事,就是去改了名字。可是,改了以后,大家反而笑得更厉害,因为“爽”字更像女人。而他,却没有勇气再改一次了。
      这里面,好像有点什么道理。以前的人总讲,命里缺什么,名字就起什么。他这一辈子,最欠的,就是这个“爽”字。
      在长大以前,他寄篱在叔叔家。上完了小学上初中,然后开始闹运动。实话说,他挺感谢那场运动,这让他可以和那些日后自学成材到拥有了话语权的成功人士一起并称为“被耽误的一代”。其实,就算没有那一切,以他当时的脑子、心境和叔叔家人的眼神,只怕也上不下去了。
      有时候想想,也许,连初中也不该去上的。
      在初中,他遇到了一个人,他们班班长,还是团支部书记。那人也很白净,也很文雅,也长了个该死的希腊鼻子。他是他一生中最难忘记的人。是因为他特别欺负他吗?错了!是他从来没有欺负过他。
      在他以前,被人欺负得久了,也自有一套自作践的道理:至少,别人还能从我的痛苦中得到快乐;至少,我还有被人欺负的价值。这人又欺负我了,你看,我又有价值了……
      可是那个人,他从来也不欺负他。他清澈的眼睛,一向通透地从他身上望过去,从来也看不见他,从来也不过来欺负他一下。每个人都欺负他,他为什么敢免俗?那无视的眼神昭示着答案:你?你是谁?我为什么要欺负你?难道我比你高等就会觉得高兴?那我也太没追求了……
      是的,就像一条虫子,它注定不会有什么大作为,毕生梦想就是惊吓到一个年轻女孩。她会撕心裂肺地尖叫,“砰砰砰”地在它身上连跺十脚,把它踩成肉饼肉泥肉酱,然后嫌恶地在地面上蹭掉鞋底粘着的它爆成汁水的内脏。作为一条虫子,这样的死法,这样的结局,也算得轰轰烈烈。它被人厌恶过,可以瞑目了。
      而班长给他的感觉,要没有成就感得多。就好像两个正在讨论问题的男生,边走边言语,行色匆匆。其中一个都没往地上看,就一脚踩死了正横穿马路的它。他没有缓步、没有停顿、甚至没有知觉,依旧疾行着。旁边一个眼尖些,顺口提了一句:“你刚才好像踩着条虫子。”他没有回头,连挑眉也没有:“哦,是吗?”这个问句只是搭话,并不期待回答。于是,虫子死不瞑目。
      幸好,初中没上满三年就中断了。他被发到一个极偏远的地方劳动了十年。回城后安顿进了工厂,那时年纪不小了,就将就了一个家世比容貌稍微好看些的女人。然而,就在结婚的第二天,好像一下子全世界都知道了人家是“委屈下嫁”,容不得他不交权。后来儿子出生,他在家里的地位又降了一级。换个角度想,也许没有降——以前是倒数第一,现在还是倒数第一。
      孩子的姥爷在对他的没出息彻底绝望前,还为他做过一件事,帮他从堆满机器的车间活动到了刷着白墙的检验科。谁也没想到,由于高等教育的长期断档,会拿试管的人材稀缺,逼得研究院要到民间来抽调至少摸过那些玻璃器皿的人。那一批人不少,就连他这样的,也像只绵羊一样,混在羊群里被牧羊犬“呼噜呼噜”地赶过去了。这是他几十年来交到的唯一一次好运。
      他被分到了一间小实验室,那窄憋的地方,就是现在研究所的前身——那时还是院里一个顶不起眼的小角落,远没有现在自立门户的潇洒。改制后虽仍挂在研究院名下,却处断自由。好在所长是个“小车不倒只管推”的无为者,只要不捅出什么大娄子,他是想不起裁员的。而凭他,也是捅不出什么大娄子的。
      他也做过稍微核心些的工作,在最开始人最少的时候。直到那次记错了数据,险些毁掉一个并不重要的实验,就被调去养老鼠了。养老鼠可也挺麻烦,他总是想不起把孕期的母鼠拎出来单养,偶尔换水也懒些,又或者忘记关灯,结果就导致了吃仔——刚生下的仔鼠被它们的母亲当点心开了,也算自产自销。
      他就这么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地养着老鼠,养到了研究所独立。这一独立可不得了,好像突然就了不起了,隔三差五地曝出这样那样的新成果,在报纸电视上这个说完那个说。按道理,这些伟大的创举中,应该也有自己一份功劳,可他,总像是站在地面看星星,只觉得遥远不真实。他当然知道,这些成绩都是把他辛苦养大的老鼠扯断脊椎、钉在实验台上开膛破肚、剥皮拆骨才取得的,可他不心疼,一点也不心疼。
      算起来,老鼠一代新人换旧人地在他手中繁衍了上百代,把他繁衍老了,儿子也繁衍大了。这孩子,自从拿到了技校的毕业证书,就再也不想文凭的事儿了。他找过一些工作,各有瑕疵,都不想干,终于发现还是学校踏实;心血来潮地看上一项专业,就异乎寻常地狂热,以为那是世上最有趣、值得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等真去学了,一个领域的新奇看过之后,碰到了稍微需要点钻研才能继续前行的关卡,便觉得还是工作自由。如此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现在也老大不小了,到用钱的时候了……家里所有的钱都在孩子他妈手里,被她拿进股市,套得牢牢的……唔……
      这惬意到近乎愉快的一切,结束于他在醉酒和晕车的双重作用下,把一肚子海鲜倾倒在人家车上。
      一枝赚来的笔
      吐过之后,酒劲儿醒了不少。亏得是醒了,不然醉猫似的爬回家去,虽然一时人事不省,但总有“省”的时候。到那时,老婆那儿,必然没有好果子吃。
      现在状态不错,神智清楚,身上还存着些酒气。这非但没过错,反而有面子:你看,我也有人请吃饭,吃可以喝酒的饭,红酒。
      他也知道,这顿饭的主客不是他,他连陪客也算不上。正如所长所说,“靳先生大驾光临,蓬荜生辉。您看,我们全所的人都来欢迎您了”。他的作用,就是和其他人一起凑一个“全所”罢了。有他参与的饭局,也就是个刻意摆出的大场面,以表示对对方的足够重视,其后必然还有他参加不了的、更小范围的私宴。
      他想象着私宴上的菜色,一边打开了门。
      妻子正蜷在沙发上看电视;一头中年妇女标志性的卷花在靠背上摊着,那凌乱、稀疏、不均的样子,活似厨房里那团刷了几百个碗的钢丝球;怀里抱着一只靠垫,靠垫下压着与之同体积的肚腩;两只赤脚缩上去,脚踝处乱七八糟地露出一截秋裤。一双拖鞋歪扭着躺在沙发脚下,中间夹着一盆略嫌混浊的洗脚水。
      他突然觉得自己老年痴呆了。他尝试着努力回忆,却怎么也想不起她做姑娘、做少妇时的模样。好像从他认识她的那天起,她就是这个样子。
      他带着一身脸上有光的酒味儿,打了个招呼。妻子好似没听见,忽然低下头在沙发角落里翻找起指甲刀来,全神贯注。
      他讨个没趣,耷拉着脑袋黄花鱼一般溜边游过客厅,游进了儿子的房间。
      还没顾得上看那永远不叠的被窝,从不清扫的地面,就闻到一股不和谐的味道,熏得他张不开嘴。他偏头看见在门边椅子一堆脏衣服上置顶的两球袜子,将手指圈成O型像捏死老鼠一样拎起它们,迅速包裹进下面待洗的衬衫里,勉强换得了适合人类生存的空气质量。
      他带着畏难情绪蹭到儿子的电脑桌边,那桌面异常凌乱——山头林立,杂物纷呈,奇门遁甲似的惑人眼目,任何东西往上一放立刻叶隐于林,如入四维空间一般消失不见。
      他硬着头皮清出一块空地,然后把手伸进衣兜,拿出一枝笔来。即使是在自己家里,他也是先左右看看,再悄悄拿出来的。他凝视了那笔好一会儿,顺手从桌上抹过一张纸条,拔开笔帽在上面划了几笔。笔划连贯,出水流畅,谁说这回的笔不好用来着?他满意地对着笔点点头:多亏了那个挑剔的小梁,自己赚到一根笔。一根笔,是一根笔呢。
      他感觉些微满足,他经常感受到这样的满足,因为他经常把单位的东西拿回家来。在他和妻子房间的衣柜里,叠放着半柜子浆挺的白大褂,都是所里发给他,被他拿回家的。其实,这种东西,在家里穿简直神经,穿出去就更是有病,也就只能在单位暂时披挂一下。可是,把工作用的东西用于工作,总觉得有些蚀本;而摆在家里再没场合穿上身,倒好像真的变成了自己的。也难怪小梁看到他身上簇新的白大褂就会怀疑其归属,仿佛大家都知道他那件一定是穿了几年的。
      他把笔小心地插好,又在手里眷恋地掂弄了一阵。每次偷偷欣赏这些“收藏品”,他心中就会涌起一种神秘的快感。大约,靳连城看到妻子的细腰和儿子的希腊鼻子时,也会有类似的感觉。只是,人家的快感,用不着这么神秘。
      他咂咂嘴,把笔端端正正放在桌上唯一的空白处,然后又觉得竖放不够醒目,再把它横过来。他希望儿子能发现它,并把它用在工作学习之类有用的地方。这近乎梦想——有梦想谁都了不起。
      他随手抓起试笔的纸条要当垃圾扔掉,却撩见白面的背后抖动着花花绿绿的图案,“全球行销百万册”的宣传语赫然在目。无疑,这是一本书的腰封——出版商花很少的钱做的小广告,阅读时它会上蹿下跳搅扰得你看不好这本书。像老靳的儿子这样把它摘掉是明智的选择。那上面除了不知是否属实的发行量以外,还印有其他几行字:
      这一切都是谁的错?又是为了什么?
      谁该为此负责?谁又负得了责?
      有时生活,不过是一场黑色幽默。
      这云山雾罩的腰封所勾连的书,也在桌上,倒扣在读到的那页。《谁之过》,一个颇具寓意的题目,被鲜血横流的封面和罗列着胡吹乱侃名人简评的封底弄得低俗而廉价。
      他瞥了瞥并不低廉的售价,嘟囔着“老弄这些没用的”,带着难免的好奇掀起书,眼睛随便找到一行看起来——
      在那一刻,他忽然觉得一切的一切都到了尽头,身体里好像有什么崩碎了,他不知道是什么,只知道高速飞溅的尖利碎片茬得额头、眼睛甚至指尖都抽搐地疼。身上的毛孔全张开了,汗毛竖起来,从里到外一阵冷一阵热,也不知难受还是舒服。他眼珠瞪凸着,闭不拢嘴,大口大口喘着气,却控制着不发出一点声音,像是怕惊扰了什么,也许他害怕惊扰的,正是自己。他蠕动般轻轻挪移着身子,手鬼使神差地伸向他一直觉得奇怪的雕像,微触到后一把攥死,冲着那个在眼前不住晃动的头颅,狠狠地……
      “啪”!他猛地合上书,被吓到一般将它丢得远远的。他用力咽着口水,心里砰砰地跳。从那不祥的字里行间,他感受到了某种危险的东西。
      一个声音由远及近传来,意识模糊时听得影影绰绰,这一回神,尖锐得仿佛炸在耳边:
      “老靳!干嘛呢?聋啦?叫你没听见啊?!”
      他迅速奔出房间,在能望见客厅的拐角处停了下来。与妻子相对,他总习惯呆在这样的地方,仿佛身边有个障蔽,见势不好能立刻隐身其后——虽然他从没敢这么做过。
      妻子上半身趴在膝盖上,蜷着腿正在剪脚趾甲。听见响动,斜着眼睛挑了挑他,将只连着最后一点的一片趾甲揪下来,弹进垃圾桶里。
      “婷婷妈又来电话了。”
      婷婷是儿子的女朋友,也是他上学多年唯一的收获。第一次把她带回家时,这位“技校的女同学”缤纷得让老靳不敢正视,眼前只闪耀着那奶油般白皙的皮肤、被莹彩唇膏勾勒得边界分明的丰润双唇,以及一双出奇修长的腿。他当时简直不敢相信:怎么?我的儿子也能找到这种质量的女人?真是与有荣焉。
      比起这边的扬眉吐气,女方家却显得灰头土脸。未来亲家母显然认为,自家女儿的条件,配得上更好的人,于是对这死丫头的没眼光和她没眼光的对象万分痛恨。刁难,是免不了的。
      “这次,又是什么事儿?”
      “能是什么事儿?”没好气的答话,“还不是催命似的催登记?”
      这哪儿是催登记啊?这是催彩礼呢。看这架势,给少了一定不行。可是多了,也拿不出啊。自己和妻子是没钱了,就儿子上班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劲头,指望他更是没戏。这着什么急啊?缓缓不行吗?再说了,就算不登记,那姑娘还能跟儿子掰了?不能!虽然没摸着真凭实据,但看儿子越来越频繁的夜不归宿,这俩人,一定寻个地方住在一起了。
      老靳这人幼稚得紧,今天这年月还以为女人和男人上了床,就再也跑不掉了。
      “你就跟她说,登记嘛,还得过些日子。”他嗫嚅着,“你放心,搅和不散的,都跟咱们儿子睡过了……”
      “就是睡过了才麻烦!”妻子气贯长虹地一擂沙发扶手,恨铁不成钢地怒瞪着在角落半遮半露的他,忽然泄了气的皮球一般扭过脸去,“婷婷怀孕了。”
      怀孕?一道响雷直接劈在老靳天灵盖上。短暂的惊愕过后,意识回流的他,竟然开始窃喜,因为他发现,这是一件对己方有利的事情。这回该轮到那边火上房了,他们一着急,那标准自然降低,什么条件也不能挑了。他以为肚子里有了自家的种,就更卖断给他们家了,还买一送一呢。他显然不知道,什么叫未婚生子,什么叫单身妈妈,就算结了婚还能离婚呢。
      “那、那、那,赶紧、赶紧让他们把手续办了啊。”
      “办?怎么办?”妻子抖手把指甲刀掷在地上,“啪”地摔散了,“你成心装糊涂啊?结了婚他们住哪儿?房子呢?”
      房子……一听到这两个字,老靳就觉得有无数只蚂蚁酥酥地从尾椎爬到颈椎,整个脊梁又麻又痒绷得难受。他又往转角里缩了缩,带着点闭目受死的认命——一级空袭警报!
      “我可告诉你说,那边一口咬死了,绝不让闺女跟公公婆婆一块住。你单位的房子,到底怎么样了?”
      不出所料,轰炸开始了。
      是,从福利待遇上讲,研究所是万里挑一的好单位,一直有提供给员工的便宜房子。这种遮遮掩掩的分房,也做过多少回了,每次有动静之前,早已满城风雨;报名时大网捞鱼;最后真能得偿所愿的,寥寥无几。老靳也填过多少次申请表了,可临到要交上去时,却把那张纸在手心攥出了汗,最终揉成一团,没敢自取其辱。这一次在家人的催逼下赶鸭子上架,总算过了递交这一关;在如雷贯耳的唠叨声中,他也真正意识到了形势的紧迫。看现在坐了火箭似的房价,他就是再蠢,也知道这样的好事,多半是最后一回了。就算不是,几年后的下一次机会,他也赶不上,那时他早退休了。除非反聘,但这是想都不敢想的。他这个岗位,只要顶替他的不是一只猫,大概都能干得比他好。所以这次,真的是孤注一掷,背水一战了。
      自从房子有了点信儿,他心里就跟长了草似的,满耳朵听的都是传说。三天一个消息,还都不一样,也不知道该信哪个。最折磨人的动荡期,好歹是咬牙熬过去了,但紧随其后、纷至沓来的决定,却是几家欢乐几家愁——这个已经定了,那个肯定有了,等来等去,怎么也听不到自己的名字。随着想象中的小房子们一栋接一栋变成有主物从脑子里抹去,心里的草也只好越长越长。这一来二去,没几天的工夫,就只剩下了最后一套。门牌1404,死啊死的不吉利,好听点的早被人挑走了。Last one,火烧眉毛了,真的着急了,却也没胆量闹到所长那儿,只好暗地里搞来一份从来不是秘密的全所工作人员的名单,有空就在那里研究:嗯,和自己同年头的、以及来得晚却比自己有成就的,人家都已经分过房了;剩下的那些才刚到几年,又还没有资格。这么说来,自己,难道还,很有希望?
      虽是这么想,但在妻子面前,壮死胆也不敢把话说满:
      “你别着急,那房子……还……应该还有戏……”
      “最好是有戏。”腔调是明显的威胁,“婷婷妈下最后通牒了,如果肚子大起来之前,还没个明确的说法,就让她把孩子打掉,跟咱们儿子分手!”
      这回是闪电,老靳眼前白花花一片,这一切彻底颠覆了他的人生观世界观。他完全懵了,心中不服地窃想:都残花败柳了,甩了这个,还想找什么样的?他混沌的记忆里,突然浮出一个希腊鼻子,他居然荒谬地把婷婷和另一位靳家公子联想到一起,并恐慌地发现这两个全不相干的人站在一起如此登对,他们在虚空的黑色背景中执手而立,而儿子像自己一样扒着个角落探着脑袋旁观——这、这、这,完全没有竞争力啊!
      以前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考虑过问题,现在五雷轰顶般,骤然意识到人类社会动物性的残忍:一个雄性,如果没有抢到足够的地盘,没有捕到肥美的食物,没有在族群中称王称霸,是无法吸引优质的雌性的。
      这时,思路自然而然地从下一代过渡到上一辈,如果靳连城和自己抢一个女人的话——他看看沙发上的妻子,不甘心地轻轻吐了口气:人家不会这么没品味的。
      一盒随便拿的蛋黄派
      星期日,老靳却反常地来到研究所。
      都是那只怀孕的母鼠,之前被小梁摔笔的乾坤一掷惊吓到,似乎动了胎气,这两天都病恹恹的。他便决定周末来加喂它一顿有营养的饲料,再换个宽敞点的笼子。以前的他可没这么体贴,才想不到这些,现在为了房子,倒也乖觉起来。
      一共这么几件事,不一会儿就做完了。他从饲养区出来,回到更衣室。如果这时他换下工作的一身行头,直接回家,之后的一切都不会发生。然而,要命的是,他在小梁的柜子里,发现了一盒之前没注意的蛋黄派。
      蛋黄派,是蛋黄派呢。这大约是儿子小学时流行起来的食品,在儿子吵着要买、每次到超市看看价签又没舍得买的轮回中,蛋黄派便永远定格成了“好东西”。而现在,这令人眼馋的好东西,就这么任人宰割地扎在柜子的角落里。
      当然,如果是一盒完整的,他也不敢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去拆封。但是,它已经打开了,一侧的四片封口统一向外翻起,露出浅灰色的肚子,大咧咧正对着柜门,诱惑着人家的手进去掏一片。
      他顺应天意地向着目标摸去,心中浮想连翩:居然这样放,灰不溜秋的,刚才才看漏,如果是亮黄色冲外,早看见了。小梁这孩子,从喜欢这种零食上看,和儿子当属一代人。这代人统一的毛病就是,吃了一堑也不长一智。都发生过一次盗穿白大褂事件了,还漫不经心忘记锁柜门……在手背即将被吞没时,他心里忽然一紧——一端开口的长方形盒子,让他想起了小时候住平房时诱捕老鼠的木匣。但这小小的不愉快,无法阻止他义无返顾。
      拿下一只,撕开小包装,捧在手中,蜂窝状暄腾的外壳在口中浸润,甜到腻人的奶油夹心在喉咙里融化。将空空的包装纸攥掉,揣进白大褂口袋里,心中到底不足。因蛋黄派是两层装的,少了单数个,阵形就变了,似乎有点容易暴露。有一就有二,他找着借口,又取下一块,目测着便与原来一样了——反正,就算是零嘴不离口的人,也很难记得一盒里到底有多少个。
      第二块才咬了一小口,外面居然有了响动。
      更衣室的另一端,连接着一间小型休息室兼会客厅,相当冷僻的地方,除了偶尔有恋爱中人坐在那里等家属下班外,几乎没有用处。这大礼拜天的,怎么会有人来?
      老靳可吓坏了,直接把还剩一大半的蛋黄派堵进嘴里,包装塞进衣兜,刚抓过老鼠的手用力拍抹着嘴角的残渣。等他手忙脚乱地把自己拾掇到看不出偷吃了,外面的动静倒消失了。怎么?他不进来吗?难道不是同事?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探出半个身子:一个意料之外的人——靳连城。他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跑到老鼠饲育员专用的地盘来?
      他疑惑着,被催眠般直目瞪眼地走过去,一路上点着头致意。靳连城坐在沙发里,拧着身子对着墙壁,似乎在看手里的什么东西,压根就没瞧见。
      已经站在人家身后了,却连个招呼都没打成,他尴尬着,不知所措,手心里都出了汗,蒸得闷热难受。
      这个距离,已经足够看清专家手中的资料了,密密麻麻的小虾米字,一行行都是英文,光瞄一眼脑仁儿就疼。但靳连城显然不疼,他略略蹙着眉头,以绝对的专注浏览着这篇文章。
      是了,带头人说过,他工作起来就投入得什么也顾不上了,忘掉公休日跑来加班,也属必然。多半是实验中途想到了什么问题,才会出来看资料的。他们这些核心研究员,当然有更宽敞明亮的休息室,但呆在那边的话,很容易被人找到打扰吧。清冷的这里,确实是个潜心学问的好去处。据说,他聚精会神于研究课题时,就会把人际关系之类的人间俗事全忘了。
      这本是个讨人喜欢的特质,但老靳想来,心里却更抵触了:凭什么?别人都忘不了的东西,你凭什么能忘了?你凭什么敢忘了?是不是,就算你冷落了谁,人家也不敢觉得你失礼?有了什么好东西,就算你不争取,别人也上赶着送到你面前来?混到你这个地步的人,记住那些东西已经全无必要,所以才干脆忘掉的吧?
      这套对他而言显得过于尖锐的思路,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他一边按住胸口平心静气,一边找着原因:哦,想起来了,蛋黄派的包装上写着,里面的成份含有白兰地。酒壮松人胆。
      如此结论之后,他果然找到点微醺的感觉,继而联想到那天餐会之后,在本来景仰他的司机面前出的丑,忽然觉得难过。他不想在这里待下去了,但又不愿意这么不明不白地走掉。至少,该让靳连城发现他在这儿,然后再走吧。一向不爱见人的他,今天不知为什么一反常态,偏执狂一般一定要打这个招呼。可是,他哪敢在人背后断喝一声惊了驾?不这样做,又无能打破人家刻意营造、且早已成型的静谧氛围,最终只好依旧傻站在那里,呆呆地瞅着人家看资料。
      靳专家自有刺激人的地方:他看外文原版,比一般人看通俗小说还速度,一会儿一篇儿,一会儿又是一篇儿。纸张翻动掀起的一丝丝风,都刮得老靳眼睛生疼,从头到脚产生了一种心惊肉跳的焦躁,类似在找不到厕所的时候强烈内急。
      天哪!怎么可以这样?人要是到了这个份儿上,都恐怖了呀!不行,不能再看了。
      他胸闷气短地撇开脸,空茫的视线依次划过靳连城的沙发扶手、扶手边的小几、更远点窗台上的绿色盆栽……嗯?他的眼神拉回来,重新落到小几上。那上面放着个新派的抽象雕塑,是这个小厅里不多的几件装饰品之一。这东西样子很古怪,他始终搞不懂,那块七扭八歪的金属到底是一个跳舞的人,还是一只飞翔的鸟。
      好像决心将这久远的谜破解于今日,他慢腾腾地眯起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它。在老靳忙于艺术鉴赏时,靳连城仍是一无所觉地徜徉于学海。这专心的人自以为逃出了樊网,红尘却来敲门——一首高亢的曲子骤然响起,将屋中两人吓了两跳。
      靳连城掏出手机,瞪着闪烁的屏幕一脸烦恼;看在老靳眼里,却无比的羡慕:有人给他打手机呢。能经常接到手机的,都是重要的人。而且看那手机的成色,半新的,也许有点旧——但老靳看不出来。他不认识机型,但既然是这个人用的,必定是好的。
      他也曾有过手机的,儿子追逐流行的牺牲品,淘汰下来给他的。他在身上挂着,却总没有人打给他。唯一可能的人选,也更喜欢不花钱的单位电话,拨过来命令他下班路上买二斤菠菜,回家后再数落他这一捆是全世界最不新鲜的。在盼了一个月,一次也没响过后,那老旧的东西就不知扔到哪儿去了。
      “喂……哦,是你啊。……学术交流会?我记得的,我记得的,之前答应过,不会忘记的。前两天,我以前在国外的同事还来电话提醒我呢。呵,这次又能看见他们了。……什么?把我们的房间安排到一起?那会不会很麻烦呀?……啊?房间已经定了?这次不是到会场再分吗?哦,房间号,你等会儿,我记一下……”
      靳连城四下寻觅着,身子也转过来,手往小几上拍摸。老靳赶忙把自己兜口别着的水笔扽下来,毕恭毕敬双手捧上去。靳连城愣了一下,这时刚看见他,略一点头,顺手接过。他把手机夹在肩膀上,拔开笔帽前,一只手先顺着笔杆用力捋了几下。这动作不假思索,应是习惯性的本能反应,却真真刺痛了老靳的眼:这是……嫌脏吗?
      “你说……3011,好。”他在资料边缘空白处写下这些数字,笔划一段黑一段白若断若续。他皱起眉,用力甩甩手腕,一笔笔重新描画,把老靳闹了个大红脸——好像,只有他觉得这期的笔好用。
      “行,我记住了。……获奖感言?我知道,我会准备的。其实,都是那么早以前的老论文了,这次也给个奖,也真是的。……下一次的评审委员,这,以后再说吧。你知道,我最近刚接了一个新项目,精力实在是不太够。……嗯,那好,等会上见了面再详谈。就这样吧,再见!”
      一个国际范围的学术交流会……一个听起来就很高大的奖项……
      手机还没稍微凉下来,另一个电话又打了进来:
      “喂……啊,是,我是。你是?……哦,齐先生你好。……李编辑病了?那祝他早日康复。……当然,那当然。既然他的工作由你接手,我的那本书,自然也拜托了。合作愉快。……是,我知道大概进度,上次听说已经排版了……一幅图不清楚?哪幅?编号4233,”记下来,“第4部分第2章第3节第3幅图,噢,是那一幅啊,我能想起来。那个图,清晰度应该是蛮高的,这样吧,我重新给你发一次,你再排排看,好吧?……地址就不用给了,出版社的邮箱我知道……没什么,你别这么客气……那好,我也没有别的事了,再见!”
      一本正在出版的专著……
      好像要挑战靳连城的忍耐极限,电话接二连三:
      “喂……所长啊。”旁听的老靳显然处于魂飞天外的异常状态,这伟大的头衔都没令他肃然起敬,“现在?我在所里呢。啊,是,我适应良好,这里的一切都很不错,大家都对我挺热情,搭档更是没说的,老同学了,一起做事也不是头一回。……饮食也还习惯,我们在国外也吃中餐,没染上西方人的毛病……天气,还好,虽然有点干冷,但毕竟在这里长大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靳连城第一次是不耐,第二次是厌恶,第三次已无力生出任何激烈情绪,只剩下疲惫,现在纯属勉强支应,但所长的关怀,显然无微不至、巨细靡遗,衣食住行、无所不包,“上班嘛……”到这里略略沉吟起来,似乎他之前没觉得这是个问题,经人这么一提醒,才发现这还真是个问题,“怎么说呢?确实不是很方便。……我家在郊区,离这里实在不近。车让儿子开走了,我也想过再买一辆,我妻子看上一款,但那是店里最后一台,似乎有点瑕疵,不是很中意。其实就算买了,恐怕也没什么作用。这些天我试过很多交通工具,包括出租车,可是,几年没回来,我真想不到国内堵车这么厉害。现在就算早起,也会有一大段时间浪费在路上……”靳连城的声音不再清清冷冷、不卑不亢,浪费时间这件事最能令他痛苦。于是所长马上解除了他的痛苦,“什么?所里能给我一套房子?”
      房子?一套房子?
      “不不不,其实不用给我,只要能提供我暂时落脚就行了……”
      别说那些没用的。到底是哪套房子?
      “门牌1404,”顺手写下,“没事,我没那么多讲究,什么吉利不吉利的,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我在乎!
      “别,千万别,不能为了我去和那些已经定好的人调换,那就太不好意思了……”
      你也知道不好意思?!
      “既然这样,那我回去和家里人商量商量,再考虑一下……”
      你不用考虑了!!!
      在那一刻,他忽然觉得一切的一切都到了尽头,身体里好像有什么崩碎了,他不知道是什么,只知道高速飞溅的尖利碎片茬得额头、眼睛甚至指尖都抽搐地疼。身上的毛孔全张开了,汗毛竖起来,从里到外一阵冷一阵热,也不知难受还是舒服。他眼珠瞪凸着,闭不拢嘴,大口大口喘着气,却控制着不发出一点声音,像是怕惊扰了什么,也许他害怕惊扰的,正是自己。他蠕动般轻轻挪移着身子,手鬼使神差地伸向他一直觉得奇怪的雕像,微触到后一把攥死,冲着那个在眼前不住晃动的头颅,狠狠地砸了下去。
      弓着背,瞪着倒在血泊中的尸体,他像湿了皮毛的老鼠一样全身发着抖,第一次发出与别人平时说话同音量、对他而言却相当于喊叫的嘶吼:
      “为什么?为什么抢我的房子?那是我的房子!我儿子结婚用的房子!”
      一架子免费看的书
      图书大厦,本市人民蹭书看的黄金要地。
      一群十几二十岁的小伙子美姑娘,人手一本书全神贯注,在展台与立柱间或靠或坐或站或卧,那脸上都带着一种非要挤上这辆半个小时才等来的公共汽车的迫切。江山代有才人出,一批批新书也生生啃成了旧书。店方在肉痛之余,至少还能自我安慰,“看哪,新一代年轻人对知识的渴求何其强烈”——尽管那都是通俗小说。但若读者中还掺杂了一个一坐好几天的秃顶老头,就显得不那么青春洋溢、欣欣向荣了。
      店员第四次走到他身边,经过时还刻意咳嗽了一声。那老头像前三次一样,立刻将书页贴在眼皮上,盘着腿身子往旁边一转,头和书本一起塞进了书架的空档里。店员翻翻白眼撇撇嘴,无语地走开了。
      那天行尸走肉般从单位飘回家,他立刻冲进儿子的房间,以欲哭无泪的怨怪,将那本教唆他犯罪的书一口气读完了。他心里很矛盾:确实,要没有这劳什子东西,估计也出不了这事儿;但现在除了向它求教之外,他实在是想不出其他办法了。
      看完最后一页,嗯,还有点感触:这里头有学问哪。书里说了,受害人身份越是显赫,警方的破案力度就越是排场。这个理论第二天就证实了,一群制服大兵压境,随侍着刑侦界各领域的菁英,公安局长都亲自出马,这场面,大呀!不管怎么说,上面都不会对一个比熊猫还珍稀的专家的死亡熟视无睹。
      害怕呀,真害怕,被叫去问话时直打摆子。幸好,他平时见了人也哆嗦,再者,看见大檐帽就打软的老百姓绝不止他一个,所以只走个过场就被放回来,是不是以后都没事了?
      不!这本书告诉他,平均每个嫌疑人都要受审两到四次,一个案子才能完结。这么说,危险的在后头?
      读过这部宝典,确实长了不少见识。然而,虽然吐露了这么多真理,但一本书毕竟是一本书,总觉得单薄,就好像大冬天只穿件单褂怎么都冷。这前因后果的,中间似乎有点什么隐讳的道道儿,但云里雾里稀里糊涂,总也闹不清楚。也许,该多看几本同类型的,再增广点阅历,武装武装思想。他是看着红色经典《地道战》长大的,至少知道打仗打输了要读毛选;现在杀了人了,看看侦探小说吧——这种教你怎么杀人越货的东西叫“侦探小说”,作者在后记里告诉他的。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他找到了图书大厦——他跟一切能满足自己又不必花钱的地方有缘分,坐在侦探小说专柜的过道里,埋起头来。如果必须买回家,他可能还会犹豫;现在只要顶住白眼费用全免,犹豫都不必犹豫了。看白书的感觉,很大程度上抚慰了他惊恐的心。
      他实在不是做学问的材料,若不是性命攸关,那些黑色的方块字,他一个也看不进去。而今为了捍卫生存权,只好硬起头皮自我折磨。可是,看得越多,他心里越二乎,越不知道该不该信这些。如果说这都是胡编的,那看多少,也蒙不过警察吧;如果说是真的,那就更坏菜了。因为书里的凶手们不管用了怎样高段的技巧,聪明到何种程度,最后都会被抓住。麻烦了这个……
      不管怎么样,他最终还是得依照学来的套路应付这件事,否则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去想。毕竟,他这一辈子,志向从来没大到想跟警察杠上。每从故事中读到一个要素,便拎出来想想自己:
      时间——凶案最好发生在一个你不在现场的时间。那个时候,自己确实不该在现场。那天是周末,不上班;自己工作了几十年,从没加过一天班,恐怕他承认当时在所里都没人会信。这么想来,讯问时闭着眼睛回答的“我在家呆着,睡觉”,难道还很精妙?书里说了,最好的伪证并不是悉心编织的谎言,而是对符合人性、符合个性、符合既定模式的惯例的简单描述。这不就是在说自己吗?当然,他并不是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才做出这件聪明事,看见警察时他还不知道这些。实在是因为,他生活中的地点,只有单位和家;既然不能说单位,只好说在家;而除了呆着和睡觉外,他也想不出还有第三件事情做。
      地点——尸体最好陈列在一个跟你没关系的地点。那间休息室,很难说和老鼠保姆们没有关系吧?相反,那倒是个靳连城应该不会去的地方。这种形势很奥妙,他无法从逻辑或哲学的层面去解析它,只本能地觉得,这约莫会给警察添点麻烦。
      关系——书里说了,绝大部分谋杀案,凶手都是认识的人。他不认识他,除了餐会那天两人坐了不到一分钟的对桌,他没见过他。
      高科技——多少犯罪界的大才子,愚弄了无数个侦探和警察,最后毁在一台机器和几根电线上。这年头,电子眼之类的玩意儿,不可不防啊。所里在一些重要的实验室及走廊安装了摄像头,但自己工作的那部分,一个也没有。
      目击者——要是动手时有人看见,就啥也别说了,为了安全起见只好多杀一个。大礼拜天的,大伙儿都在家歇着,自己一来一去也没碰见半个人。可是,书里的凶杀案,总有人虚虚实实地听见一耳朵,没有目击者,有没有旁听者啊?等等,自己那下敲下去时,靳连城正在打电话!然后,自己好像还冲着他吼了两声,具体吼了什么现在也记不得了。如果那时电话还通着,电话那头的所长不就……遍布全身的汗珠刚沁出半滴,硬生生卡在了毛孔里:不,不会的,那手机已经坏了。人倒下时就摔散了,后盖不知飞去了哪里,电池也脱落开蹦到外边来。是的,他敢肯定,他看见了,看得真真儿的。因为,他曾想把那个手机带走来着。他没精明到想破坏现场,就是……就是看那东西挺新的,本能地想捡回去。后来是实在没找着后盖,看那电池一薄片是新型的自己也不会安,再说尸体趴旁边也挺吓人的,这才没敢伸手。
      脚印——到痕迹物证了。这一类的要是让警察找着,就更没跑儿了。那间屋是石头地面,不知好不好提取脚印,书里没说。不过,那里虽然没多少人停留,却是进更衣室的必经之地,就像个过道似的人来人往,脚印肯定踩得乱七八糟。就算能提取,也不要紧吧?而且,案发时自己刚从饲养室出来,还没换穿戴。所里规定,进工作区必须穿鞋套,这种铁律自己可不敢触犯,这些年也习惯成自然了。
      毛发——自己爱掉头发是真的,头皮经常出油,几年前脑袋顶上就荒芜了个七七八八。如果在现场留一根,麻烦大了。当然,这不会。因为所里还规定,工作时要戴白帽子。
      血迹——这东西四处乱溅,溅上就惨。不过,应该没沾到自己衣服上,都被白大褂挡住了。白大褂是小梁柜子里拿的,他在布料内侧看到了小梁母亲的绣字。要是平时,他也不敢这么穿;但那天休息日,小梁又不上班。哦,对了,白大褂口袋里那两个蛋黄派空袋,他也处理了。倒不是怕留下谋杀的破绽,只是习惯性地湮灭偷嘴吃的证据。
      指纹——一旦在凶器上找到,三个字,“死定了”。多亏自己养的老鼠金贵,要动它们,上面当然得让你戴手套了。所以当时手心出了点汗,才像蒸桑拿似的闷热啊。隔着手套抓雕塑,没有指纹。除此之外,现场的东西,自己也没摸过别的了吧……停!那枝笔,是啊,那枝笔!净顾看手机了,把它给忘了!这是损失了一枝笔的大问题,不,还有更大的问题。那笔,自己这两天一直用的,工作的时候记录数据,那么说,每次接触它也是戴着手套的?可是,到底有没有用裸手摸过它呢……好像是,有过……
      他倒抽一口气,身体垮掉瘫靠在书架上,一双眼直直瞪着,喉咙里发出短促的抽噎:完了,真的完了……这一生憋屈的事情开始像走马灯一样在视网膜巡回上映,其中也包括靳连城那“侮辱性”的动作——抽噎抽到一半突然停了:等一下,他拿到笔之后,好像非常使劲地在笔杆上撸了几回。这样,就算有指纹,也抹掉了吧?这……这……真是的,没想到,没想到,那么伤人的一个动作,居然是……救命的呀!
      他直目瞪眼的,嘴巴大张,下巴脱臼似的垂吊着,嗬嗬声不绝,竟是在笑。
      一杯无限续水的普洱茶
      怎么会这样?才三天而已啊。为什么要把自己请到这儿来呢?
      他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扭来扭去,两手互插在袖口里,止不住地颤抖。
      这回跟上回不一样啊,长眼睛就看出来了。头一次,是对全所人员的大排查,分了好几间办公室同时问话,每间屋外都有同事等着进去伸头一刀——明显的大锅饭;可这一次,只请了自己一个人,审讯室也只有一间,还正规得怕人——这是要吃小灶了吧?
      他心里更揪起来,这椅子不知怎么搞的,换了几个姿势也坐不舒服,大概是太高吧,脚平放在地上,好像血液都不流通了,将脚尖微微踮起来,膝盖居然闹独立了——它不顾大脑的指令,区域自治地弹动起来。
      当然,令他难过的不只是这个环境,还有那个人,他面前的那个人。
      之前一群警察来到所里时,他可是支棱着耳朵使劲地听。但他们职业素质良好,一句和案件相关的话都不闲聊,倒是非常人性地顺嘴带出些小八卦。他曾听两个小警察私底下议论局里第一恐怖份子。那人叫做魏南通,是审讯方面的特长生,从警好几年,能在他的气势与技巧下咬死不吐口的,至今保持着零记录。
      老天保佑,初审时自己没赶上他。具体赶上了谁自己也不清楚,当时缩着脖子压根没敢抬头看。今天被叫到公安局,在门口处接待他的,是一位叫叶星的警官。他自称是之前审过自己的那位,这时大着胆子偷眼看去,发现这人慈眉善目,面相上就很善于容忍似的。于是开始希望这局里也讲究负责到底、责任到人,就把自己给这位看起来很好脾气的警官从头到尾包办了得了。可是,他把他带到了审讯室,一边敲门一边唤着“老魏”。魏?局里应该有十个八个姓魏的吧?门开了,他被移交给门里的人,叶警官还多了一句嘴:“南通,他是你的了。”救命啊……
      他真的吓坏了,浑身软瘫,汗珠子噼里啪啦往下掉。桌子后面那个人的本事,应该不是吹的。因为,他根本无须说话,无须动作,就可以发出某种干扰、某种电波、某种辐射。一个超菁英,他害怕这样的人,他们所里很多这样的人。集合毕生的勇气挑眼一看,坏了,他的气质偏偏像他最犯怵的两个:脸皮上的严厉冷酷,像带头人;眉宇间的潇洒自信,像靳连城。而且眼睛,那双眼睛,像鹰像雕又像枭。总而言之,这是一只肉食类猛禽。
      “茶。”一只一次性纸杯被猛禽的爪子放落在桌上。
      飘散的茶香多少安抚了紧绷的神经:味道很陌生,这是什么茶?好像是从那边的大罐子里倒的。斜瞟过去:嗯?透明的罐子里只有茶叶,没有茶水。怎么这样?一次倒干的话,下次喝不就没味了?
      “这才是正确的喝法。”魏南通注意到他的眼神,“普洱茶,听说过吗?”
      听说过,当然听说过。以前新闻里报过,据说是用古老的马队从云南的大山里运出来,一块茶饼炒出过百万的天价。怎么,这种高级货,也可以喝到自己嘴里?
      他感恩地双手捧住纸杯,手心传来的温暖让他稍微舒坦了些。缩着胳膊咕嘟嘟一口灌下,魏南通旁边看着都替他烫得慌。一杯见底,又到角落里给他续上一杯——服务态度挺好,然后开始绕着他慢慢转圈子。那感觉好像一只翱翔天际的雄鹰,俯望着遍布牛羊的草场,心里赞叹着“啊!我家冰箱真大!”,同时盘算着从哪只开始吃。
      人在特别紧张的时候,不是什么也咽不下去,就是极度想喝水。老靳是后边这种,毕竟他面前放的是普洱茶。他占着免费的便宜安慰着自己,饮驴一般一连灌下好几杯,直到魏南通把坐在旁边的书记员打发出去,“再扛一桶纯净水来,如果可能,把卫生间一起搬来”,他才意识到过分了,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其实早就不想喝了,肚子的水都漫到嗓子眼了,但嘴里还是发干,就捧着杯子小口抿着。
      书记员刚出门,魏南通立刻撕掉了任劳任怨侍应生的假皮,抱着双臂斜倚在桌边:
      “现在屋里只有咱们两个,可以跟你说点悄悄话。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魏南通,我想你知道。我的同事们平均每隔半个小时就要在背地里说我点小话。他们会妖魔化我的个性,却公认我在审讯上的长才。我擅长审讯,是因为我最讨厌它。我憎恨那些三番五次、颠来倒去、缺乏建设性和创造力的重复劳作。我的习惯是一场过,如果审到第二场,我的耐心就会枯竭。这好像猎豹,没有持久力,只好追求速度。业内都熟知我的脾气,所以每当公安部督办、局里希望一次拿下的时候,就会把我派出来。”
      小小的施压——魏南通认为是“小小的”——过后,他发现椅子上的人脑袋几乎吞到领子里,全身筛起糠来。心中也不禁讶异:我说什么了,这么可怕?这心理素质也太差了吧。
      他的声音耐人寻味地和缓下来:
      “看你这样子,好像我再碰你一根头发,你都会晕倒似的。”令人感动的观察力,“你现在这种状态,由我来审恐怕有点风险。”那就换人吧,求你了,“我必须确认你的状况。毕竟,我要的是一个犯人,不是一个死人。为了你自身的安全,请一定如实回答下面这个例行公事的问题:你有心脏病史吗?”
      什么?!为什么问这个?这是哪门子惯例呀?这不是那些会让人恐惧得全身僵硬并伴有出血——例如牙医用铁钳子铁钩子撬开你的嘴时才会问的吗?
      他胃里一阵紧缩,刚喝下去的一肚子茶水险险挤上来。
      “没,没,没有。”没有也被你吓出来了。
      在他下一秒钟就要厥过去的时候,书记员和水桶回来了。私聊结束,讯问正式开始。
      “上周日,贵研究所发生了一桩谋杀案,死者是该领域知名专家靳连城。他回国不久,人际关系网还没怎么恢复,平日里接触的,基本只有研究所的这些人。结合案发地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凶手就在研究所内部。
      “现场的情况是这样的:死者趴伏在地,右手紧攥着一枝笔,身周散落着一些纸张。一般这种情况,我们都会特别留意,因为死者有条件留下一些什么。果然,经过悉心的搜证,在一张纸的边缘空白处发现了三组数字:3011、4233、1404。没错,这就是我们要找的,死亡留言。”
      死亡留言?对,书里写过这个,好像是说,一个人临死前拼着最后一口气写下点东西指证凶手。自己看到时觉得和这件事不沾边,都没往那上想。而现在,警察显然误会了,这一定会将他们引上歧途,抓谁也抓不到自己了。他努力自制着不要露出喜出望外的表情,一时百感交集。
      “这些数字好比密码。既然写在那份英文资料上,想来它就是密码表。我们来破解一下:3011,第30页,内容好像是根据实验鼠体重的不同增减药量,第1行第1个词是big;4233,第42页,说到这种新药目前已发现的四个副作用,第3行第3个词是four;1404,第14页,用药过程中病灶在X光下的演变,第4个词是X。这组密码表示的是三个单词,让我们联系中文想一想,一个‘大’字加上‘四’个‘X’,是什么字?‘爽’字!研究所所有人员里,只有你的名字,包含这个字!”
      魏南通用力坐回椅子上,往后一靠,二郎腿一翘:你反驳吧。我看你敢反驳?你要是敢说“那是死者被袭击前写下的”,我就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等待着这个对话的发生,等了许久没动静。扭头一看,好,刚才的晴天霹雳过于惊人,嫌疑人的瞳孔有些散大。他不是狡猾异常又定力过人,而是根本没这个反应能力。魏警官不禁深感失落:硬骨头固然难啃,但狠狠一口下去咬着块豆腐,也得把牙锛了。
      “你可以否认这个事实,你可以认为那些数字根本不存在,即使存在也不是这个意思,这套说辞只是我凭空捏造、审讯中唬人的手段——哦,我也希望是,这个方法不错,受此案的启发,我决定将这样的神来之笔用在以后类似的案件中。但我保证,这次不是。你不得不承认,这世上确实有巧合,非常巧合的巧合。有这么个留言在手,我可以把它当成证据钉死你,弄个冤假错案出来,赶紧给上边一个交待。但我不会那么做。”魔术师一般,他话锋一转,“因为,我从来不认为,那是一个死亡留言。”
      眼前的瞳孔“咻”地一下缩小了,人也恢复了些生气。
      “你想啊,死前那么一丁点时间,死者哪有工夫翻资料去查找那些词?而他又不可能把全文内容加上每个单词的位置都记在脑子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认为,他不会知道并记得你的名字叫‘爽’,这比他记住全部资料加所有单词还不可能。”
      他心里激烈冲突着,搞不清该感激还是愤怒。这人在说自己无辜,不是吗?他说的也是事实,不是吗?靳连城的嫌弃,救了他一命;魏南通的嫌弃,又要救他一命吗?他一辈子活在别人的鄙视中,现在居然要靠别人的鄙视才能活下去。
      “哈哈,我开个玩笑。其实原因是这样的:第一,密码的解法实在没道理。不足一百页的资料,用前两位表示页数还说得过去,但每页44行却只用一位表示行数,每行可有20个词也用一位表示词数,纯属胡闹。然而哪怕是这胡闹的规则,要表示第14页第1行第4个词也是1414,而非1404;第二,那页留言纸发现的地方,离靳连城的右手有段距离,如果是死前写的,应该就在笔尖下面;第三,那些数字的每一笔,都有两到三条压痕,显然描过。死都要死了,能写下来就不错了,还描?综上所述,我认为那完全不可能是死亡留言。至于它为什么会出现,我也搞清楚了,我们在现场找到了死者的手机,调取了通话记录,回溯了案发时间附近接听的三个电话,发现那不过是他们谈话的内容。”
      咣当!一块石头落了地。
      魏南通缓缓站起来,一手撑着桌面,身子斜立,意态风流:
      “你看,我虽然外表凶猛了点,却是个讲道理的人。我有机会冤枉你,但我没有;不但没有,还帮你找到了洗脱罪名的证据。客观上讲,等于给我自己的工作添了麻烦。将心比心,大家相互理解,你也帮我一回。”砰!他的腰塌下来,一条胳膊横在桌面上,“把你杀人的经过,告诉我吧。”
      哎呦!落地的石头砸在了脚面上。
     
    你可以不说话,你所说的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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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1: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不说?哦,我知道,在生我的气,是吧?这我可要澄清,那个见鬼的死亡留言可不是我整出来的。我在现场看见那张纸,就知道不是,可一个新来的同事非说是,劝也不听。没办法,总得给年轻人自己犯错误的机会嘛。”年纪也不到三十的魏警官虚情假意地说,“他愿意碰钉子,就随他钻研‘死亡留言’去。我关注的不是这些没营养的东西,而是全局的关键,一个矛盾,一个贯穿始终的矛盾——这个案子,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蓄意谋杀?
      “两种推测,本案中都有相应的证据。例如,凶器的选取,一件在现场长期放置的装饰物,很像被人随手拿起的,非常临时的起意。但另一方面,凶器上有灰尘却没有指纹。有灰尘说明犯罪后并未擦拭,没指纹应该是戴了手套。这又具有预谋犯罪的特征。分析起来,后者的证明力远高于前者,再加上死者死在了一个他本不该去的地方,局势的天平似乎倾向了蓄意谋杀。也许可以认为,凶手经过充分的调查,选定了一个自备凶器的场所,然后把死者约去那里,趁其不备搏杀之。然而,我并不这么看。
      “要阐述我的理由,必须先回顾一下尸体发现的过程。贵所长在与靳连城通电话时,忽听那边一声异响,电话就断了,再打也不通了。他担心对方突发急病,转而通知在所里加班的其他研究员放下工作去找一下。这些人之前还和靳连城在一起,可他出去时也没打招呼,那个全所最寒酸的小休息室也确是思维盲点,所以找了一圈都没找着。没办法,只好求助到失踪者老同学头上。你们学术带头人一听他带着资料出去的,立刻指示‘往最荒凉的地方找’,这才终于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死者。这个过程浪费了一些时间,足够凶手收拾收拾逃走的了。
      “这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死者被攻击时,正在打电话!一个深思熟虑的犯罪者,不会选在这样一个时间动手。因为,这边的响动,比如尖叫,比如人家一下没死透喊出了你的名字,这些危险的信息都可能传到电话的另一端。冒这种险,实在太无谓了。这个细节,是决定性的,没错,本案一定是临时起意。
      “向带头人了解了死者遁世求清静的爱好之后,他驾临现场之谜已不再是谜。可手套怎么说?这时,我考虑到了案发地点的特殊性:一个研究所,医用手套本来就是必要装备,听说还有硬性规定,在进行某些工作时必须相应穿戴。是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刚刚结束工作的某人,身上帽子、手套、鞋套、白大褂全副武装,在他换下它们之前,突然受到了某种刺激,导致凶案发生。这可以解释为何遗留线索如此之少,也可以从这些参与谋杀的物品入手,顺藤摸瓜去寻找它们的主人。
      “在搜查中,我们在与现场相连的更衣室里,你的同事梁某的柜中,找到了绣有他姓名、溅有死者血迹的白大褂。它的归属性,毋庸置疑。梁某也承认这确实是他的,却否认杀人。在案件发生时——因有所长这个旁听者,案发时间相当精确,他正带着女友和几个网友一起KTV。那些人和服务员都可以证明,非常充分的不在现场。这太诡异了:如果是临时起意,之前未曾预料过凶案发生,那凶手身上穿的,应该是他自己的白大褂啊!于是,马上就有反面的声音出来了,说本案还是早有预谋,凶手把死者约去现场,正想用早已备下的衣物把自己打扮成工作中的样子——在研究所,你披挂着一身如此适合犯罪的行头,却不会引起任何人的警惕。他的运气非常好,无意间在更衣室一个忘记上锁的柜子里掏到一件白大褂,就不用穿自己的了。
      “这令人为难的情况,出现得如此突然,险些动摇了我的判断。当时,我正在审问你们小梁;那位勇于坚持错误的同事,终于错误出结果了。他闯进来声称破译了死亡留言,交给我一个‘爽’字。我用之前那几条理由否定了他,并告诉他正确的推理应该是怎样的,从头到尾一直说到了现在这个地方。这时,已经洗脱嫌疑的梁某人说话了:‘警官,如果那人没想过反侦查,他就是喜欢穿别人的衣服呢?’这是为什么呀?小梁说了:‘因为穿自己的衣服要旧的。与其把自己的衣服穿旧,不如把别人的衣服穿旧。’然后就向我们推荐了你。‘那个人,我至今叫不出他的全名。他的姓,好像……姓金?大概是吧。但他的名,爽,哈哈,太有意思了,跟他这个人根本不搭嘛,简直是反义词。我记得可牢呢。’他还说:‘要说这样的人,我们所满打满算可能就这一个。要不是忽然提起个‘爽’字,我还真没往他身上想。如果只是偷穿个衣服,我肯定第一个想到他;可杀人,借他个胆子也不敢。’
      “既然天降一个人选,我自然要了解一番。经过和小梁的谈话,我发现,确实,只有你这种……呃……习性的人,才能满足此案中的矛盾。而我需要做的,就是证明案发时间出现在案发地点的那个人就是你。我立刻想到了现场的一样东西,死者手中的那根笔。
      “你知道吗?我们在现场,一共发现了两根笔呢。另一根是墨黑色笔杆的名牌钢笔,是靳连城回国时他国外的同事送给他的临别赠礼。它躺在那个小几下,不太容易发现。我想死者之前拿着资料出去看,也随身携带着它预备写写画画。他在沙发上坐定之后,眼睛盯着资料,顺手把笔拿出来,想放在手边那个摆着雕像的小几上。因小几和沙发扶手间有空隙,它便漏了下去,而小几下铺着块小圆地垫,靳连城也太专注了一点,故没有听见。就这样,他自己的笔失落了,而他死时握在手中的,并不属于他。那是所里统一批发来分给工作人员的。它是突然冒出来的,别人借给他的,凶手借给他的。在他接到第一个电话需要记录时,却没在小几上摸到自己的笔,恰好站在一旁的凶手把他的笔递了过来。我相信之后他又在死者身边站了很久,久到死者接了第三个电话,这时,动机出现了,他一时冲动之下,举起了近旁的雕像……所以,我只要证明那根笔是你的,就可以了。”
      这里面其实有个漏洞。如果是个聪明点的,完全可以说,“不错,那笔是我借他的。但我递给他之后,马上就离开了。至于谁是那个后脚跟进的凶手,我就不知道了”。确实,借笔的人,和杀人的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个。可魏南通经过前面的多次测试,已掌握了其心理素质、反应速度、逻辑能力的大致水平——这人,没这智商的。
      “那笔是单位发放的,自然每根都长得差不多,没什么个人特征。我求教于小梁,问你用笔时有没有什么特殊的习惯——这灵感来自于我自己。我喜欢咬笔,审小梁那天我亲自做记录所以正在咬,我自然希望在这点上咱们有共同爱好。但小梁告诉我没有,他说,最近没看你折腾笔,好像你还觉得这次的笔挺好用的。但以前,似乎曾见过你把笔肢解了,笔帽、金属头、笔杆、笔芯散了一片。我很诧异,你怎么会觉得那种写一笔描三描的东西好用呢?但不管怎么说,既然你以前拆过笔,我只能寄望于这根你也拆过。而这么细致的活儿,也许会用裸手?于是,我把笔送去检验,吩咐他们仔细找指纹。可我没想到,估计那是工作时间,你拆笔时也戴着手套。虽然指纹没找到,但鉴识人员却发现了更加意想不到的东西。”
      更加意想不到的东西?是什么?用力想,一定要用力,再用力……想不出啊。
      魏警官显然无意为他解惑,天外飞来一句:
      “怎么样?普洱茶好喝吗?”
      什……什么意思?
      “你以为这是局里的日常待遇吗?你以为每个人都可以在我们这儿喝到这种茶吗?招待每个嫌疑人喝普洱茶,公安局这么开要倒闭的!那是人家送给局长的礼物,我特地要来的。这个案子过于重要,我不想留下任何返工的隐患,必须保证每个细节的完美。据我分析你的性格,二十块一斤的茉莉花茶搞不定的事情,出名金贵的普洱茶多半搞得定。我必须保证你会喝,即使紧张到喉咙紧缩咽不下去东西也要拼了命地喝。”
      喝?
      “对,你以为你再能喝,真的喝得掉一桶水吗?你以为我要是没有目的,会乐意当个跑堂的吗?你以为现在你手里的纸杯,还是最开始的那个吗?那早被我们的书记员借着拿水的工夫,送到鉴证科去了。像接力赛一样,他们会火速赶工全力以赴,我想,纸杯上采集的唾液,和在笔芯尾端发现的,不一会儿就要出同一认定了!”
      唾液?是啊,唾液!怎么忘了呀?
      那样的笔,谁会觉得好用呢?他觉得好用的,是所里发给自己的那根,被他拿回家送给儿子了呀。既然要往家拿,自然拣好的拿。那之后自己用的,借给靳连城的,是小梁丢弃的、掉过珠的那根呀。他在把珠嵌上时,为了把水顶下来,对着嘴吹过的。
      “你看,我们早就有了板上钉钉的铁证。我在这里和你磨这么半天的嘴皮,其结果也只是决定要不要在结案报告上写一句‘认罪态度较好’而已。我可是为你着想,我劝你最好领情,因为我最痛恨别人糟蹋我的善意。如果你想好了,咱们可以先交流一下为什么我喜欢咬笔头、你喜欢咬笔芯的问题。”魏南通诙谐又极尽轻蔑地一笑,“当然,这不是我最困惑的。我使劲理解却怎么也理解不了的,是你为什么做下这一切。是的,动机。好在我从不是拘泥动机的人,动机不是用来推理的,是抓到凶手后听他自白的。这正是你现在需要做的,来,告诉我,为什么是你?真的,没人会想到是你,如果不是无巧不成书,那个蠢孩子一门心思错解死亡留言又正好被离你最近的同事听到,我们就是把研究所从上到下摸烂了,也会忽略掉你。所有人都认为,凶手一定是个和死者差不多层次的人,虽略逊一筹却也上得了台面的人,构成竞争关系能从他的死亡中获利的人,比如因靳连城的存在而丧失升职机会的、无法统领研究项目的、被夺走学术奖项的。而你,怎么可能?你有什么好处啊?通常,阶层太不一样的人,只有阶级矛盾,没有利益冲突。前者导致革命,后者才导致谋杀。谋杀这种小打小闹,并不能让你获益,你懂吗?再说,你也不是有胆魄做这种事的人啊。虽然我对凶手没什么期待,但一个敢于出手灭杀国家级专家的人,至少该是个见了警察不抽筋的。听叶星说过你初审时的样子,简直可笑!有什么值得你这么冲动呢?别告诉我是嫉妒。跨度这么大,完全不符合食物链。如果一只老鼠想咬死一只猫,还在情理之中;如果它想给老虎点颜色看看,那就太不可思议了。你和靳连城,天哪!就你?凭你?你这样的人?”
      “啊~~”歇斯底里的叫声。一直握在手心几乎捏烂的纸杯掉了,剩下的水都洒到腿上,空出的两只手上来扣住眼睛,掌下传来抽泣声,伴着崩溃般的喃喃低吟,“我这样的人……我这样的人……”
    你可以不说话,你所说的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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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2-4 11: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不说?哦,我知道,在生我的气,是吧?这我可要澄清,那个见鬼的死亡留言可不是我整出来的。我在现场看见那张纸,就知道不是,可一个新来的同事非说是,劝也不听。没办法,总得给年轻人自己犯错误的机会嘛。”年纪也不到三十的魏警官虚情假意地说,“他愿意碰钉子,就随他钻研‘死亡留言’去。我关注的不是这些没营养的东西,而是全局的关键,一个矛盾,一个贯穿始终的矛盾——这个案子,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蓄意谋杀?
      “两种推测,本案中都有相应的证据。例如,凶器的选取,一件在现场长期放置的装饰物,很像被人随手拿起的,非常临时的起意。但另一方面,凶器上有灰尘却没有指纹。有灰尘说明犯罪后并未擦拭,没指纹应该是戴了手套。这又具有预谋犯罪的特征。分析起来,后者的证明力远高于前者,再加上死者死在了一个他本不该去的地方,局势的天平似乎倾向了蓄意谋杀。也许可以认为,凶手经过充分的调查,选定了一个自备凶器的场所,然后把死者约去那里,趁其不备搏杀之。然而,我并不这么看。
      “要阐述我的理由,必须先回顾一下尸体发现的过程。贵所长在与靳连城通电话时,忽听那边一声异响,电话就断了,再打也不通了。他担心对方突发急病,转而通知在所里加班的其他研究员放下工作去找一下。这些人之前还和靳连城在一起,可他出去时也没打招呼,那个全所最寒酸的小休息室也确是思维盲点,所以找了一圈都没找着。没办法,只好求助到失踪者老同学头上。你们学术带头人一听他带着资料出去的,立刻指示‘往最荒凉的地方找’,这才终于发现了倒在血泊中的死者。这个过程浪费了一些时间,足够凶手收拾收拾逃走的了。
      “这里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死者被攻击时,正在打电话!一个深思熟虑的犯罪者,不会选在这样一个时间动手。因为,这边的响动,比如尖叫,比如人家一下没死透喊出了你的名字,这些危险的信息都可能传到电话的另一端。冒这种险,实在太无谓了。这个细节,是决定性的,没错,本案一定是临时起意。
      “向带头人了解了死者遁世求清静的爱好之后,他驾临现场之谜已不再是谜。可手套怎么说?这时,我考虑到了案发地点的特殊性:一个研究所,医用手套本来就是必要装备,听说还有硬性规定,在进行某些工作时必须相应穿戴。是的,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刚刚结束工作的某人,身上帽子、手套、鞋套、白大褂全副武装,在他换下它们之前,突然受到了某种刺激,导致凶案发生。这可以解释为何遗留线索如此之少,也可以从这些参与谋杀的物品入手,顺藤摸瓜去寻找它们的主人。
      “在搜查中,我们在与现场相连的更衣室里,你的同事梁某的柜中,找到了绣有他姓名、溅有死者血迹的白大褂。它的归属性,毋庸置疑。梁某也承认这确实是他的,却否认杀人。在案件发生时——因有所长这个旁听者,案发时间相当精确,他正带着女友和几个网友一起KTV。那些人和服务员都可以证明,非常充分的不在现场。这太诡异了:如果是临时起意,之前未曾预料过凶案发生,那凶手身上穿的,应该是他自己的白大褂啊!于是,马上就有反面的声音出来了,说本案还是早有预谋,凶手把死者约去现场,正想用早已备下的衣物把自己打扮成工作中的样子——在研究所,你披挂着一身如此适合犯罪的行头,却不会引起任何人的警惕。他的运气非常好,无意间在更衣室一个忘记上锁的柜子里掏到一件白大褂,就不用穿自己的了。
      “这令人为难的情况,出现得如此突然,险些动摇了我的判断。当时,我正在审问你们小梁;那位勇于坚持错误的同事,终于错误出结果了。他闯进来声称破译了死亡留言,交给我一个‘爽’字。我用之前那几条理由否定了他,并告诉他正确的推理应该是怎样的,从头到尾一直说到了现在这个地方。这时,已经洗脱嫌疑的梁某人说话了:‘警官,如果那人没想过反侦查,他就是喜欢穿别人的衣服呢?’这是为什么呀?小梁说了:‘因为穿自己的衣服要旧的。与其把自己的衣服穿旧,不如把别人的衣服穿旧。’然后就向我们推荐了你。‘那个人,我至今叫不出他的全名。他的姓,好像……姓金?大概是吧。但他的名,爽,哈哈,太有意思了,跟他这个人根本不搭嘛,简直是反义词。我记得可牢呢。’他还说:‘要说这样的人,我们所满打满算可能就这一个。要不是忽然提起个‘爽’字,我还真没往他身上想。如果只是偷穿个衣服,我肯定第一个想到他;可杀人,借他个胆子也不敢。’
      “既然天降一个人选,我自然要了解一番。经过和小梁的谈话,我发现,确实,只有你这种……呃……习性的人,才能满足此案中的矛盾。而我需要做的,就是证明案发时间出现在案发地点的那个人就是你。我立刻想到了现场的一样东西,死者手中的那根笔。
      “你知道吗?我们在现场,一共发现了两根笔呢。另一根是墨黑色笔杆的名牌钢笔,是靳连城回国时他国外的同事送给他的临别赠礼。它躺在那个小几下,不太容易发现。我想死者之前拿着资料出去看,也随身携带着它预备写写画画。他在沙发上坐定之后,眼睛盯着资料,顺手把笔拿出来,想放在手边那个摆着雕像的小几上。因小几和沙发扶手间有空隙,它便漏了下去,而小几下铺着块小圆地垫,靳连城也太专注了一点,故没有听见。就这样,他自己的笔失落了,而他死时握在手中的,并不属于他。那是所里统一批发来分给工作人员的。它是突然冒出来的,别人借给他的,凶手借给他的。在他接到第一个电话需要记录时,却没在小几上摸到自己的笔,恰好站在一旁的凶手把他的笔递了过来。我相信之后他又在死者身边站了很久,久到死者接了第三个电话,这时,动机出现了,他一时冲动之下,举起了近旁的雕像……所以,我只要证明那根笔是你的,就可以了。”
      这里面其实有个漏洞。如果是个聪明点的,完全可以说,“不错,那笔是我借他的。但我递给他之后,马上就离开了。至于谁是那个后脚跟进的凶手,我就不知道了”。确实,借笔的人,和杀人的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个。可魏南通经过前面的多次测试,已掌握了其心理素质、反应速度、逻辑能力的大致水平——这人,没这智商的。
      “那笔是单位发放的,自然每根都长得差不多,没什么个人特征。我求教于小梁,问你用笔时有没有什么特殊的习惯——这灵感来自于我自己。我喜欢咬笔,审小梁那天我亲自做记录所以正在咬,我自然希望在这点上咱们有共同爱好。但小梁告诉我没有,他说,最近没看你折腾笔,好像你还觉得这次的笔挺好用的。但以前,似乎曾见过你把笔肢解了,笔帽、金属头、笔杆、笔芯散了一片。我很诧异,你怎么会觉得那种写一笔描三描的东西好用呢?但不管怎么说,既然你以前拆过笔,我只能寄望于这根你也拆过。而这么细致的活儿,也许会用裸手?于是,我把笔送去检验,吩咐他们仔细找指纹。可我没想到,估计那是工作时间,你拆笔时也戴着手套。虽然指纹没找到,但鉴识人员却发现了更加意想不到的东西。”
      更加意想不到的东西?是什么?用力想,一定要用力,再用力……想不出啊。
      魏警官显然无意为他解惑,天外飞来一句:
      “怎么样?普洱茶好喝吗?”
      什……什么意思?
      “你以为这是局里的日常待遇吗?你以为每个人都可以在我们这儿喝到这种茶吗?招待每个嫌疑人喝普洱茶,公安局这么开要倒闭的!那是人家送给局长的礼物,我特地要来的。这个案子过于重要,我不想留下任何返工的隐患,必须保证每个细节的完美。据我分析你的性格,二十块一斤的茉莉花茶搞不定的事情,出名金贵的普洱茶多半搞得定。我必须保证你会喝,即使紧张到喉咙紧缩咽不下去东西也要拼了命地喝。”
      喝?
      “对,你以为你再能喝,真的喝得掉一桶水吗?你以为我要是没有目的,会乐意当个跑堂的吗?你以为现在你手里的纸杯,还是最开始的那个吗?那早被我们的书记员借着拿水的工夫,送到鉴证科去了。像接力赛一样,他们会火速赶工全力以赴,我想,纸杯上采集的唾液,和在笔芯尾端发现的,不一会儿就要出同一认定了!”
      唾液?是啊,唾液!怎么忘了呀?
      那样的笔,谁会觉得好用呢?他觉得好用的,是所里发给自己的那根,被他拿回家送给儿子了呀。既然要往家拿,自然拣好的拿。那之后自己用的,借给靳连城的,是小梁丢弃的、掉过珠的那根呀。他在把珠嵌上时,为了把水顶下来,对着嘴吹过的。
      “你看,我们早就有了板上钉钉的铁证。我在这里和你磨这么半天的嘴皮,其结果也只是决定要不要在结案报告上写一句‘认罪态度较好’而已。我可是为你着想,我劝你最好领情,因为我最痛恨别人糟蹋我的善意。如果你想好了,咱们可以先交流一下为什么我喜欢咬笔头、你喜欢咬笔芯的问题。”魏南通诙谐又极尽轻蔑地一笑,“当然,这不是我最困惑的。我使劲理解却怎么也理解不了的,是你为什么做下这一切。是的,动机。好在我从不是拘泥动机的人,动机不是用来推理的,是抓到凶手后听他自白的。这正是你现在需要做的,来,告诉我,为什么是你?真的,没人会想到是你,如果不是无巧不成书,那个蠢孩子一门心思错解死亡留言又正好被离你最近的同事听到,我们就是把研究所从上到下摸烂了,也会忽略掉你。所有人都认为,凶手一定是个和死者差不多层次的人,虽略逊一筹却也上得了台面的人,构成竞争关系能从他的死亡中获利的人,比如因靳连城的存在而丧失升职机会的、无法统领研究项目的、被夺走学术奖项的。而你,怎么可能?你有什么好处啊?通常,阶层太不一样的人,只有阶级矛盾,没有利益冲突。前者导致革命,后者才导致谋杀。谋杀这种小打小闹,并不能让你获益,你懂吗?再说,你也不是有胆魄做这种事的人啊。虽然我对凶手没什么期待,但一个敢于出手灭杀国家级专家的人,至少该是个见了警察不抽筋的。听叶星说过你初审时的样子,简直可笑!有什么值得你这么冲动呢?别告诉我是嫉妒。跨度这么大,完全不符合食物链。如果一只老鼠想咬死一只猫,还在情理之中;如果它想给老虎点颜色看看,那就太不可思议了。你和靳连城,天哪!就你?凭你?你这样的人?”
      “啊~~”歇斯底里的叫声。一直握在手心几乎捏烂的纸杯掉了,剩下的水都洒到腿上,空出的两只手上来扣住眼睛,掌下传来抽泣声,伴着崩溃般的喃喃低吟,“我这样的人……我这样的人……”
    你可以不说话,你所说的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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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3-18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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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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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24 01: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好看的书,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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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7-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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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26 07: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淡蓝色烟灰


        挺好看的书,很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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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0-2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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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5-4 15: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在沉默中暴发,就是在沉默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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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3-17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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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7-9 14: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楼和三楼的内容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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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6-21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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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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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7-29 11: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A={:soso_e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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