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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瓶中人》作者:庄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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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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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16 00:3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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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此刻在我的房间里,躺着一具尸体。这具尸体穿着笔挺的藏青色西装,不过他的头颅却不翼而飞了,颈部上端一片血肉模糊,地上也满是殷红的血迹。尸体的鞋被脱了下来,脚掌露在外面,但十根脚趾都被剁了下来。与脚趾一样,他的十根手指也被齐根剁了下来,不知被扔到了什么地方。
      而我则站在尸体旁,手里端着一台高精度的单反数码相机,对着尸体从每个角度拍着恐怖血腥的特写镜头。
      我叫王有财,这是个挺喜庆的名字,可我却是个穷人,全靠在M国东圭勒市里一家三流地摊小杂志担任撰稿人兼摄影师维持生活。伍当我在自己家里拍完这具尸体的所有照片后,发泄似的朝尸体狠狠踢了一脚。尸体顿时轻飘飘地飞了起来,撞在一边墙壁上。嗬,那并不是一具真正的尸体,而是我用泡沫塑料套上西装,再泼上红色颜料假造出来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给新一期杂志的一篇恶性杀人事件跟踪报道配图用的。
      千万别怪我弄虚作假,按照M国的法律,为了不引起国民恐慌,报刊严禁刊登真实的犯罪现场照片。而我们杂志就常常抓住“真实”二字打擦边球,让我制作出罪案的模拟假现场,再拍摄照片。M国法律是无法制裁这种假照片的。
      因为我所模拟的假现场与真实现场有着高度的相似性,不仅令杂志热卖,还常招来警方的质询,甚至以为我是多宗命案的制造者。
      我不是罪犯,我之所以会模拟出如此逼真的现场,是因为在此之前,我就看到了关于每起命案的警方卷宗与死者照片。那些卷宗与照片都是高度保密的,我有一个叫王富贵的远房亲戚,在警队重案组任职,照片都是他私下拿给我看的。
      我当然不会向警方泄露资料来源,只是假称一切来自于我的想象力。由于每次命案发生的时候,我都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所以警方只好放弃对我的怀疑。我所拍摄的命案现场照片在业界很是有名,坊间甚至有传闻,称我具有超能力,可以通过警方新闻通报中的简单字句,在脑海中看到真实的罪案现场。
      我现在正在拍摄的被剁去手指脚趾的无头男尸,是十天前发生在山中小镇伊丹瓦的一起命案中的受害者。
      根据警方的资料,死者是在伊丹瓦镇外通往东圭勒市的简易公路旁的灌木丛里被发现的。很显然,死者被割去手指脚趾与头颅,是因为凶手想隐瞒死者的身份。尸源至今未能确认,而我的亲戚王富贵直到现在,还在伊丹瓦镇里忙碌着。
      我一直期待着那个残忍的凶手别被抓到,如果他是个连环杀手就更好了。只要他继续杀人,制造出更多的无头尸体,我就能继续制造模拟现场,拍照挣钱。
      我的心理真是阴暗,代表月亮鄙视一下我自己!
      二
      拍完照片后,我把数据传给了杂志编辑,正想好好睡一觉时,突然接到了王富贵的电话。一接通电话,王富贵就用揶揄的语气说:“有财,来一趟伊丹瓦镇吧,这里又发生了新的命案。而且我敢肯定,这一次的命案现场,你肯定无法模拟!”
      我是命案模拟现场的专家,大学是从美术学院雕塑专业毕业的,擅长用硬纸板、面粉与颜料伪造各种形态的尸体,哪会有我无法还原的现场呢?
      可王富贵说,他愿意与我打个赌,赌注就定为一百美金。
      为了挣到这一百美金,我立刻订好从东圭勒市到伊丹瓦镇的长途车票,打包好行李,当天下午我就赶到了那个隐匿在深山中的古老小镇。
      小镇夹在三座高山形成的山谷中。只有一条简易马路可以进出,在镇口的山坡上,是一座名叫元宝山庄的公墓,一面山坡上全是坟茔,坟茔旁到处都插着白纸制成的招魂幡。
      我和王富贵自然不能当着他的同事在大庭广众之下见面,于是我们就定在元宝山庄公墓的墓道里见面。
      一见面,王富贵就摸出一张照片递给我,说:“你看看吧,你要怎样才能复制出罪案现场?”
      我接过照片,只瞄了一眼,顿时便感到腹中有一股不可言状的液体正在翻涌,我的喉头甚至感觉到了胃酸的味道。
      我想吐。
      照片上,是一个被禁锢在玻璃瓶里的小男孩尸体。
      玻璃瓶有一米多高,口很窄,瓶腹却很宽,直径约有八十厘米,看上去像极了一个加大版的可乐瓶子。那小男孩蜷缩在瓶中,双眼紧闭,肤色已变作石膏一样白皙的颜色,间或夹杂着褐色的尸斑。他的身高约有一米二,腹部微凸,肉因为紧紧贴在玻璃瓶上而显得变形,但他的四肢却纤细得有些令人不忍多看——那是严重营养不良的迹象。
      而更让人觉得可怕的是,小男孩的十根手指和十根脚趾都被齐根剁了下来,不知被扔到什么地方去了。而且手指脚趾被割断的地方,早已经结痂,显示为陈旧伤痕,应该是很久以前就被剁下的。
      王富贵在我耳边,轻轻地说:“这也是在简易公路附近一个废弃的小棚子里被发现的。整个玻璃瓶没有任何裂缝,瓶口却极窄,小孩的尸体是无法在死后塞进玻璃瓶的。”
      我的身体不由自主战栗了一下,问:“那凶手是如何做到的?”
      王富贵耸耸肩膀,答道:“这是个谜,我们无法作出任何解释。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杀死男孩的凶手,一定就是十天前在简易马路旁的废弃小屋里制造无头尸体的人。”
      这一点我也看出来了,小孩与那个无名尸一样,手指与脚趾都被凶手剁了下来。唯一不一样的是,小孩的手指脚趾在很久以前就被割掉了,而无名尸的手指脚趾是死亡后才被剁下来的。而且,小孩的头颅也并没有被凶手砍下来。
      王富贵继续说道:“我们警方砸破玻璃瓶后,对小男孩的尸体进行了解剖,确定他的死亡时间是两天前。死亡原因是严重营养不良导致的全身器官衰竭,换句话说,他是饿死的。”
      “会不会是某个制造玻璃瓶的工匠作的案?工匠饿死小男孩后,立刻做出一个将尸体包裹其中的玻璃瓶?”我问道。
      王富贵发出了轻蔑的一笑,说:“有财,你究竟懂不懂玻璃瓶是怎么做出来的呀?就算是全手工制成的玻璃瓶,那也是将石英砂、石灰石、纯碱、硼砂的混合物经高温熔成液体后,形成玻璃液,再由工匠使用镍铬合金吹管在模具中将玻璃液吹成瓶子的形状。如果把尸体放在模具中,在玻璃液那么高的温度下,尸体早就被灼得体无完肤了。”
      我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感到羞愧不已。
      最后,王富贵说出了另一句让我崩溃的话:“警方也对玻璃瓶进行了检测,确定那是十年前的制品,而且从未破碎过。”
      唉,这样匪夷所思的罪案现场,我怎么能复制出来呢?看来我这一百美金是输定了。
      可我百思不得其解,三天前才死亡的小男孩,尸体又是怎样被塞进了一个十年前制造的玻璃瓶里的呢?
      正当我郁闷之际,忽然从公墓墓道台阶下传来了一个小孩的哭声。
      有人来了。顺着台阶望下去,我们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只有八九岁,手里捧着一个木头制成的小匣子,沿着墓道慢慢向山坡上走来。
      我和王富贵立刻闪到了一侧插满了招魂幡的松柏林中,我们的秘密会面是不能让别人看见的,哪怕目击者只是个小女孩。
      小女孩很快就走上了山坡,我注意到,她肩膀上斜挎着一柄玩具小铲。她来古墓里做什么?匣子里放着什么东西?为什么她会挎着一柄小铲子?是她的宠物死了吗?她要到这里来下葬宠物吗?
      我正疑惑的时候,那小女孩已经在一个无主的墓室前蹲了下来,取下玩具铲子,自顾自地挖掘着墓室前松软的泥土。几分钟后,一个浅浅的小坑出现在她眼前。接着,她揭开了木匣子上的盖子,从里面取出了一件东西,准备埋进浅坑里。
      我和王富贵看到小女孩拿出的那件东西,不禁同时张大了嘴,说不出一句话来。
      那是一只玻璃可乐瓶,口窄腹宽。在瓶中,是一只小白鼠。白鼠已经死了,直挺挺地躺着一动不动。白鼠被喂养得很是肥胖,身体圆滚滚的,这么一只白鼠是根本不可能被塞入一个玻璃可乐瓶的!
      三
      我和王富贵像触电一样,9贰从松柏林中跳了出来,三步并作两步,冲到了小女孩身边。
      我们的出现,显然吓了小女孩一大跳,她俯下身,将装在玻璃瓶里的小白鼠紧紧护在身下,声音颤抖地问:“你们是谁?你们想干什么?”
      我赶紧说:“小妹妹,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是警察。”王富贵适时拿出了证件,给小女孩看了一眼。
      小孩子都是崇拜警察的,她的脸色顿时和缓了很多。
      王富贵指着小女孩的玻璃瓶,问:“这小白鼠是你养的吗?”
      小女孩使劲点头,答道:“是的,它叫托米,是我的好朋友。”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黛姬,八岁了。”
      “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把小白鼠放进玻璃瓶里的吗?”王富贵问道。
      黛姬露出一口可爱的白牙,答道:“我们上自然常识课,老师让我们饲养宠物,每天写宠物日记。可妈妈不准我养狗,也不准我养猫。朋友送了我一只刚出生的小白鼠,妈妈又嫌脏,不让我在露台上饲养。我只好把小白鼠放在玻璃可乐瓶里饲养,那时托米刚出生没多久,所以才能放进玻璃瓶里。可是后来托米越长越大,大得出不了瓶口,瓶子太小,也根本不能让托米保持运动,所以最后它死了,死在瓶子里了。”
      黛姬的话令我动容。
      小白鼠刚出生时就被关进了玻璃可乐瓶里,所以长大后自然就出不了瓶子。
      那个死在玻璃瓶里的小男孩,会不会也是这样呢?他还很小的时候,就被关进了玻璃瓶里,有人给他喂食,让他继续长大。等他长到不能再大的时候,最终就会死在瓶子里。
      谁会如此残忍,谁又会如此变态?我的心中燃烧着怒火。
      这样的凶案现场,显然我是不可能复制了,但我希望王富贵能尽快抓到凶手,为小男孩报仇雪恨。
      不过,小男孩被禁锢在玻璃瓶里这么久,为什么他不呼救呢?
      而王富贵也看出了我的疑惑,他把我拉到了一边,轻声说:“警方对小男孩作尸检的时候,发现他的声带发育不全,应该是某种令他的声带停止了发育——他是个哑巴。”
      声带是被阻滞了发育,而不是天生身体缺陷。这一定也是凶手干的,真是伤天害理!
      可为什么凶手会禁锢一个小男孩这么久呢?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我忽然听到王富贵在我耳边说了三个字:“降头术。”
      我顿时一惊,心怦怦直跳。作为在M国混迹多年的华人,我自然知道降头术是什么意思。
      在M国的内陆腹地,常有心怀叵测的降头师,以各种阴森可怖的方式修炼降头术。比如有些人喜欢收集惨死者的尸油,炼化后制成作法用的精油。有些人喜欢收集各种古怪的动物残骸,拼接在一起再配以符咒,养成鬼仔。
      可是,将小男孩禁锢在玻璃瓶中任其长大直至死亡,这可是我闻所未闻的降头术。
      四
      离开公墓的时候,王富贵告诉我,他们已经对案件进行了一些相关调查。发现那个装盛小男孩尸体的地点,是一个废弃的小棚子,在简易公路附近的一面山坡上。询问过当地居民,那个小棚子在很多年以前,曾是一个降头师用来炼化尸油的实验室,至今屋内仍存放着那个降头师留下的烧瓶、蒸馏设备。不过,现在这单案件,肯定不是那个降头师干的,因为在几年前他就在一桩关于降头术的杀人案件中,被警方当场击毙了。
      警方还调查了那个大号的玻璃瓶,发现其没有标签,表面不够光滑,根本不像是模具制造出来的,倒像玻璃制品发烧友自制的。
      还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小男孩如果是一直被禁锢在玻璃瓶中,他的排泄肯定是个问题。但警方在那只瓶子底部只找到了少量粪便与尿液,最多只有两天的量,瓶壁也很干净。也就是说,玻璃瓶平时都是做了定期清洗的。
      一个使用邪恶降头术的降头师,还会如此在意小男孩的排泄问题吗?王富贵百思不得其解。
      出了公墓,王富贵又对我说:“有财,我希望你以八卦杂志记者的身份,在镇里多待一段时间,协助我查案。”
      可是,我要怎样协助呢?就拿个数码相机在镇子里瞎走吗?
      王富贵立刻给了我答案,他递给我一张模拟头像照片,就是那个死在玻璃瓶里的小男孩的照片,说:“‘瓶中童尸’这起案件,警方暂时还没向外界公布,它还处于极度机密的状态。你拿着这张照片,就说是寻找失踪男童,询问一下镇里人——我们警方的人在镇子里待得太久了,伊丹瓦镇很封闭,镇里人很抵触外来警察,接下来的工作很不好开展。”
      好吧,看在王富贵准备免去打赌赢的那一百美金,并承诺破案后把独家报道权交给我,于是我答应了他的要求。
      王富贵先行进了镇子,而我等了一会儿,看到那个叫黛姬的小女孩正好走下了墓道,便与她并肩向伊丹瓦镇走去。
      在路上,我和黛姬聊了起来。我问:“你养的小白鼠死了,那你的宠物观测日记怎么写呢?”
      黛姬撇撇嘴,说:“那就只有不写了呗,反正老师也不会说什么的。哼,教我们自然课的那个罗杰森先生,一放暑假就回东圭勒市家里去了。本来他给我们班里同学说好了,暑假中途会来镇里来检查一次作业,可他根本就没来!”
      原来她的自然课老师叫罗杰森。
      我又问:“你喜欢你们的罗杰森老师吗?他为什么没来检查你们的作业呀?他平时上课负责任吗?”
      黛姬又一次撇嘴,没好气地说:“每天一下课,罗杰森先生就自顾自地走了。他的宿舍就在镇里,是间铁皮房。有时放学后,我们想找他问点问题,可到了他的宿舍,他却老是不在屋里,天知道他去哪里了……”
      看来这个罗杰森先生并不受学生们的欢迎。
      平时他放学后去哪里了呢?他会不会是跑到简易公路附近的那间被降头师废弃的小棚子里去了呀?一个古怪的念头突然涌上我的心头。
      那个小男孩会不会是被他禁锢在玻璃瓶里的呢?他是教自然课的,很有可能会懂得如何制造玻璃瓶呢。
      于是我决定到罗杰森在伊丹瓦镇里的宿舍去看一看,说不定会找到一点线索。5九贰我和黛姬走进了镇子,我向她打听到了罗杰森宿舍在哪里之后,便与她挥手告别。
      很快我就在镇尾找到了罗杰森的宿舍,这是一间很简单的铁皮屋,锁着木门,窗户很小,玻璃上贴着黑色的薄膜,从外面根本看不到屋里的情形。
      我先敲了一下门,无人应声。很显然,屋中无人。我左顾右盼片刻之后,抬起腿,猛地朝木门踢了一脚,木门扬起一蓬灰尘之后,应声而开。
      当门被踢开的一刹那,我嗅到了一股奇怪的气味。
      是草药的气味。
      五
      屋里很昏暗,打开吊灯后,我看到屋里摆着一台小型蒸馏器,还有许多量杯、烧瓶,杯子瓶子里还残留着不明液体。草药的气味,正是这些残留液体所散发出来的,气味相当浓烈。
      一看到蒸馏器,我就想到了降头师。降头师总是使用蒸馏器来炼化尸油,难道罗杰森竟是个隐藏得很深的降头师吗?
      我赶紧摸出手机,王富贵就带着几个警员赶了过来。他听完我的分析后,立刻派人提取了量杯烧瓶中的残留液体,连夜送到东圭勒警局检验。接着,他们又仔细搜查了这间铁皮屋,随即发现了重要物证。
      在罗杰森的床下,王富贵找到了一个铁匣子。揭开匣子,里面是一个自制的小玻璃瓶,封着口,里面是幼儿的十根手指与十根脚趾,尽数浸泡在褐色的福尔马林中。从手指脚趾的大小来看,应该是从三岁大小的幼儿身体上切割下来的。
      毫无疑问,罗杰森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王富贵立即拨通东圭勒警局的电话,查找罗杰森的相关资料,特别是照片,尽快印发通缉令。
      当天夜里,东圭勒警局将罗杰森的资料与照片,传真到了伊丹瓦镇。资料显示,罗杰森曾经结过婚,七年前离婚的。他与前妻养育过一个儿子,但儿子在他离婚前夕,因白血病去世,那一年他儿子三岁。
      传真而来的照片中,不仅有罗杰森的面部特写,还有不少全身照。其中一张,罗杰森穿着一身藏青色西装,站在伊丹瓦镇的教堂前。他大约有四十来岁,脸型挺有轮廓的,但眉头始终紧缩,脸上似乎写满了风霜。
      一看到这张全身照,王富贵顿时瞪大了眼睛,高声叫道:“不用印发通缉令了!如果不出意外,罗杰森已经死了!他就是那具被砍掉了头颅,又被割下手指脚趾的无名男尸!他的体型与男尸一模一样,照片上的藏青色西装,就是男尸身上套着的那一件。”
      我也吃了一惊。
      罗杰森就是那具无名男尸?真是不可思议!
      现在正是暑假期间,罗杰森的家又在东圭勒市,本应该不出现在伊丹瓦镇。所以警方在排查尸源的时候漏掉他,也是件可以理解的事。罗杰森也对学生说过会在暑假中途回镇里一趟,检查学生们的作业,但最终学生们并没看到罗杰森到镇里来。
      罗杰森很有可能正好就是十天前回到伊丹瓦镇,才遭到了毒手。
      这么说来,原本我们都以为罗杰森就是凶手,可现在却发现凶手另有其人。可在罗杰森屋里床下发现的幼儿手指脚趾又作何解释呢?
      我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使了。看王富贵的脸色,他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
      六
      王富贵无奈地说了一声:“看来只有先找到罗杰森的前妻才行……”
      我理解他的说法。按照警方的思维惯式,发生命案后,配偶总是头号凶嫌,哪怕人家七年前就离婚了。
      但随后的结果却让人失望,罗杰森的前妻三年前便移民海外,出入境管理处也没有她近期归国的记录。
      已经夜深了,不知不觉我们在伊丹瓦镇里竟待了这么久的时间。正当我和王富贵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听到镇子里传来了鼎沸的人声,很是嘈杂。我和王富贵走出铁皮屋,看到屋外站满了镇里的居民,他们全都拿着明晃晃的火把,空气中充斥着火油散发出的刺鼻气味。
      王富贵厉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一个镇民走上前来,问道:“你们是不是在罗杰森的屋子里发现了蒸馏器和量杯、烧瓶?他是不是降头师?如果他是降头师的话,我们得立刻焚毁他的这间铁皮屋,否则他会给我们镇子带来灾难的!”
      我有些奇怪,就算罗杰森是降头师,也不至于就要焚毁他的宿舍吧?
      按照M国的风俗,深山里的蒙昧山民若是生病了,通常以为自己是中了邪灵的蛊惑,所以常会在降头师那里寻求帮助,请降头师使用降头术将病体中的邪灵驱逐出去。降头师在山民中向来拥有很高的地位,为什么伊丹瓦镇的镇民却要焚毁这间铁皮屋呢?
      我刚发问,面前这个镇民就答道:“降头师也分黑降头与白降头的。给人治病的降头师,是白降头,而研究稀奇古怪整蛊手段的降头师,则是黑降头。罗杰森做事神神秘秘的,他肯定是个黑降头!”
      “何以见得?”王富贵诧异地问。
      镇民答道:“每天罗杰森下班后,就神神秘秘地一个人外出,到镇外的高山里去采集草药,回家后就用蒸馏器蒸馏药水。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常常独自外出,跑到通往东圭勒市的简易马路附近一个被降头师废弃了的小棚子里去。”
      呃,原来那个发现瓶中童尸的小棚子,还真是罗杰森时常出没的地方。
      我忽然皱紧了眉头,问这个镇民:“那你们跟踪过罗杰森吗?你们去过那个被降头师废弃的小棚子吗?”
      镇民摇了摇头,答道:“降头师废弃的棚子里,充斥着降头师留下的诅咒,普通人哪里敢去?”
      “这么说,你们根本不知道小棚子里究竟有什么吧?”
      镇民露出了恐惧的神情,战栗着说:“我们虽然不敢去小棚子,十几天前却有不懂事的小孩子去过那里。他们说,小棚子里有个藏在瓶子里的妖怪,有眼睛,有鼻子,却不会说话。有手掌,有脚掌,却没有手指和脚趾。妖怪被浸泡在一种褐色的液体里,张开嘴痛苦地挣扎着,却叫不出声音来。看到妖怪的小孩子被吓坏了,回家后就不停地哭……”
      镇民的话令我和王富贵大吃一惊。
      小孩子在小棚子里无意看到的妖怪,自然就是那个死在瓶子中的小男孩。十几天前,小男孩还是活着的,那瓶子中的褐色液体又是什么呢?这和罗杰森屋里残留的褐色药水有没有什么联系呢?
      王富贵又问了一句:“你们从小孩子嘴里知道了这件事后,总不能置之不理吧。你们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镇民说:“我们自然是到这里来质问罗杰森,但他放暑假之后就回东圭勒市了,我们根本找不到他。所以我们就去深山,找了一位修炼白降头的降头师,求他来收服小棚子里的瓶中妖。”
      “白降头师?他叫什么名字?要怎么才能找到他?”我和王富贵同时着急地问。
      七
      白降头师叫措约拿,在距离伊丹瓦镇五十公里外的一处山谷里隐居。
      天亮后,我和王富贵按照镇民手绘的地图,走了足足半日,终于找到了措约拿。
      当我们见到措约拿时,他正站在茅草屋外晒着太阳,手里还拿着一只小瓶子,瓶子里全是褐色的不明液体。
      措约拿年约六十,蓄着胡子,头发花白,慈眉善目。一看到他,我的心中就不由得对他心生好感。
      得知我们的来意后,措约拿并没有作任何隐瞒,径直向我们说出了收服瓶中妖怪的全过程。
      十天前的深夜,措约拿带着盛着尸油的药葫芦,以及一柄青铜虎头砍刀,来到了简易公路旁山坡上的小棚子附近。深夜两点,他便看到身着藏青色西装的罗杰森,鬼鬼祟祟地拎着一个盛满褐色液体的塑料加仑桶,走入那个被降头师废弃的小棚子里。
      措约拿心中默念了几句驱散诅咒的咒语后,走到了小棚子外,探头朝里面望去。
      罗杰森在小棚子里,将地上放置着的一个一米多高的玻璃瓶抬了起来,抬到墙角,在那里,有一条排水沟。罗杰森稍一用劲,玻璃瓶就微微倾斜了一点,许多褐色液体从瓶中倾泻而出,流入了排水沟中。他这是想给玻璃瓶换水吧?
      当褐色液体被倾倒出来后,措约拿也清楚地看到瓶子中确实藏着一个腹部微凸、四肢纤细的小男孩。不过,措约拿立刻认出,那只是个小男孩,而并不是什么妖怪。同时,作为一个见多识广且心地善良的老人,他从罗杰森的举动中嗅出了犯罪与邪恶的气味。
      罗杰森一定是个修炼黑降头的邪恶降头师,他是降头师中的败类!他竟然将这么小的男孩禁锢在了玻璃瓶中,浸泡在不明液体里,他一定是想用诡异的手段摄取小男孩的精华。尽管措约拿对剑走偏锋的黑降头手段并不熟悉,也没有应对的方法,但他却想,从现在的情况看,罗杰森应该还未修炼成功,趁着他还在修炼,及早铲除这个魔鬼一般的人物,才是上上策。
      于是措约拿深吸一口气后,握着手中的青铜虎头砍刀,猛踏一步,冲入了小棚子中。
      不待罗杰森作出任何反应,措约拿已手起刀落,砍刀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砍在了罗杰森的颈子上。措约拿使出了全身的气力,在这一刀之后,罗杰森立时身首分离,倒毙在地上。
      玻璃瓶中的小男孩的喉咙里,顿时发出了惊恐的呜咽声。
      措约拿转过身,想要解救瓶中的小男孩。可就在这时,他发现玻璃瓶瓶口实在是太窄了,根本就没办法把小男孩拽出来。措约拿想砸碎玻璃瓶,却又看到小男孩浑身的皮肤因为浸泡在褐色液体里的时间太长,全身变得白皙无比,而且皮肤极薄,如果玻璃瓶破裂后的碎片划在了他身体上,会立刻血流不止的。
      忐忑之下,措约拿将手伸进了玻璃瓶中,想要摸摸小男孩的脉搏,却看到小男孩的十根手指与十根脚趾都被利刃斩断了。
      一定是罗杰森干的!他真是个魔鬼,居然能做出如此残忍的事!
      盛怒之下,措约拿转身恶狠狠地对着罗杰森的尸体说道:“就算你死了,也要让你体会一下被人斩断手指脚趾的滋味。”他一边说,一边扬起了手中的砍刀,将罗杰森的十根手指十根脚趾尽数斩落于地,然后连同他的头颅一起扔出了小棚子。
      只过了一会儿,措约拿就听到小棚子外传来了无数野狗的吠叫声。一定是手指脚趾与人头散发出来的血腥气味,把附近的野狗给招引来了吧。
      措约拿还不解气,他把罗杰森的尸体抬出了小棚子,想要把尸体也喂给野狗吃,不过野狗见到有人出来,连忙吓得叼着手指脚趾人头就跑开了。措约拿把罗杰森的尸体扔在了山坡上,又狠狠踢了一脚。罗杰森的尸体翻滚了几圈后,便沿着山坡滑落了下去,正好跌落在了简易公路旁的灌木丛中,也就是后来发现无头尸的地方。
      措约拿又回到小棚子里,想继续摸小男孩的脉搏。可当他摸到光秃秃的手掌上的脉搏时,他顿时叹了口气。
      小男孩的身体非常虚弱,从脉象上来看,他已经与一个死人毫无区别了,最多只能坚持几天。把他救出来,只能让他多遭几天罪,不如让他在玻璃瓶里自生自灭吧。最起码,可以不在砸碎玻璃瓶时,让玻璃碎片划破他的身体,为他留一具没有伤痕的尸体。
      措约拿无力地幽幽叹了口气,拾起青铜虎头砍刀,离开了这间被以前的降头师废弃的小棚子。
      八
      原来,那具被砍掉了手指脚趾的无头尸体是这样产生的。
      听完措约拿的讲述后,我向王富贵递了个眼色,问他要不要逮捕眼前这个年迈的白降头师。
      王富贵摇了摇头,轻声对我说:“要是我们执意把措约拿带回警局,只怕会惹恼附近的山民,我们根本走不出这山谷。我还是写个报告给上级,把现场写成措约拿准备阻止罗杰森在小棚子里对小男孩的罪恶行动,却遭遇罗杰森的凶狠攻击。措约拿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失手杀死了罗杰森。至于砍掉手指脚趾的细节,就在报告中隐去吧。反正罗杰森也不是什么好人!”
      当然,王富贵答应把独家报道权交给我,但严禁我写出其中部分细节。
      我们与措约拿握手告别后,回到了伊丹瓦镇中。自东圭勒市驶来的灵车,载走了小男孩的尸体。这男孩真可怜,在这里竟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名字,更不知道他的来历。或许火化的时候,只能在他缺失了脚趾的脚踝上挂一张纸片,上面写着“无名童尸”四个灼眼的字。一想到这里,我就不禁伤感了起来。
      九
      回到东圭勒市的家中后,我随意重组了一个童尸的现场。当然,我不得不隐去了玻璃瓶的细节,这不仅是王富贵的要求,也是因为我根本制造不出这样可以藏匿童尸的玻璃瓶。
      拍完照后,我把数据传给了杂志编辑,便开始撰写这桩案件的新闻报道。在这篇报道中,我把措约拿塑造成了一个替天行道的大侠,文笔流畅,字字珠玑。我刚写完,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后,门外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我的亲戚王富贵,他身边还有一个留着长发的女人,这女人的眼神甚是凄楚,脸颊上还挂着未干的两行泪。
      王富贵向我作了介绍:“这位女士,是罗杰森的前妻,詹妮弗小姐。”
      我向詹妮弗打了个招呼后,便招呼她与王富贵在沙发上坐下。我有些纳闷,为什么王富贵会带罗杰森的前妻到我这里来呢。
      王富贵的脸色也很不好看,他局促地搓了搓手,对我说:“让詹妮弗小姐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刹那间,詹妮弗的眼泪滑了下来,她声音颤抖地说道:“那只玻璃瓶中的小男孩,是我和罗杰森的儿子,丹尼斯。”
      “你们的儿子?”我大惊失色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大叫,“你们的儿子不是在七年前就因为白血病去世了吗?”
      詹妮弗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说道:“是的,丹尼斯七年前就病入膏肓,在医院里,医生已经宣布他脑死亡了。但罗杰森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不知道他从哪里搞到了一本用M国文字书写的影印本古籍,书中记述了一个可以让已经脑死亡的人继续保持心跳的秘方。这个秘方,就是在深山中搜集数百种怪异草药,用降头师炼化尸油的方法,炼出草药中的精油,制成褐色的液体。把脑死亡的患者浸泡在褐色液体中,就能继续让患者活下去。不过,患者没有任何思维,但却会感觉到肉体上的疼痛,时常发出凄厉的惨叫。书中建议,最好给患者服下哑药后,再浸泡在褐色液体中。另外,药液只能从患者的手指脚趾渗入体内,所以只有将患者的手指脚趾斩断之后,才可以……”
      她再也说不下去了。
      话说罗杰森如获至宝般阅读完这本书后,就执意要求医院给儿子丹尼斯装上呼吸机,维持生命。在这期间,罗杰森来到伊丹瓦镇,在镇外的深山中找到了那数百种怪异草药,并在镇里的小学找了份自然课教师的工作。
      在教师宿舍的铁皮屋里,罗杰森制出了那种神秘的褐色液体后,便把丹尼斯接出了医院,径直送到了伊丹瓦镇。他不敢把儿子带到铁皮屋宿舍里,因为他担心镇里人会把儿子看作妖怪。于是他利用山坡上那间被降头师废弃的小棚子,把丹尼斯安置在了那里。
      妻子詹妮弗实在无法接受罗杰森这疯狂的举动,她认为罗杰森这么做,只会延续丹尼斯的痛苦,更不愿意与罗杰森一起来到伊丹瓦镇。但罗杰森心意已决,于是两人协议离了婚,詹妮弗移民海外。
      在小棚子里,罗杰森亲手斩断了儿子的手指脚趾,又给他服下哑药后,就用玻璃液吹出了一个高一米的玻璃瓶,灌入褐色液体后,将丹尼斯浸泡在了玻璃瓶里的液体中。
      那时丹尼斯只有三岁,玻璃瓶还略显宽敞。
      丹尼斯浸泡在玻璃瓶中的褐色液体里,果然活了下来,一活就是七年。虽然丹尼斯没有任何思维,也不会流泪说话,但褐色液体的成分里显然含有某些可以刺激人体发育的,所以他的身体开始发育,渐渐长高,骨架也慢慢增大。
      七年过去了,丹尼斯再也没办法离开玻璃瓶——其实罗杰森根本就没打算让丹尼斯离开玻璃瓶。每天放学后,罗杰森都会避开旁人,来到小棚子里,陪着儿子,就算一言不发,只要能够看着丹尼斯在玻璃瓶中安静呼吸,他就能体会到巨大的幸福。
      可是谁又能想到,降头师废弃的小棚子能吓退伊丹瓦镇的镇民,却无法吓退懵懂无知的镇里小孩。当一个小孩看到瓶中的丹尼斯后,以为看到了瓶中妖怪,于是告诉了家中大人,家中大人又请来了疾恶如仇的白降头师措约拿。正是措约拿毁了罗杰森营造出来的所有梦境。
      真是世事难料,令人徒生无奈呀。
      听完了詹妮弗的故事,我叹了口气,问:“现在你想怎么处理这件事呢?需要我们修改警方报告吗?需要指控措约拿谋杀吗?”
      詹妮弗摇了摇头,情真意切地说:“我早就认为,罗杰森所做的一切,只会延续丹尼斯的痛苦。本来丹尼斯七年前就能上天堂的,可他却多忍受了七年的折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移民海外,就是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忘却这一切。但我始终忘不了,只要午夜梦回,我总会想起浸泡在褐色液体里的丹尼斯,他太可怜了。我不希望你们修改警方报告,更不希望有人得知真相后,也使用同样的方法去挽留应该进天堂的孩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应该感谢措约拿,是他让丹尼斯结束了所有的痛苦……”
      说完后,詹妮弗站了起来,无助地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她的背影是那么纤弱,仿佛风一吹就会倒在地。
      我和王富贵再次同时发出了一声叹息。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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