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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哀 于 2010-2-21 21:08 编辑 $ r! i1 X9 n; X0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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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在暴雨疯狂击打屋瓦的轰鸣中,就在我脚下,黄色的泥水越积越厚,慢慢地,泥水开始发红,发黑,渐渐我家后院的泥地,已经变成了一片血红色的水塘,淹没了我的双脚。紧接着,一阵急促的嘶哑的呜咽声,从后院中央的泥地下——就是我梦中的埋尸处下面响起。 我几乎停止了心跳。 这急促嘶哑的呜咽声从血红色的泥水下,阵阵传进我耳中。我简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就在我梦中埋尸的地方,泥土开始一块一块地和着红得发乌的血水下陷,塌落。我想动,想跑,想离开这该死的此前在我梦中出现过鹅杀人现场,我腿肚子抽搐、哆嗦,可脚跟灌了铅似的,根本无力抬起。 我脚下,红的发乌的血水开始向泥土陷落的中央流去。我的眼前,出现一个巨大的血色泥坑。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子背对着我,从坑里,一点点,一点点,向上浮出。他背对着我,上身穿着见红颜色的花格衬衫,下身传条牛仔裤。后脑勺上有个黑洞,正汩汩地往外冒血。 你们可能已经猜到,这个男子正是出现在我杀人的梦中,被我杀死的家伙。 这个从血水深坑中冒出来的身型巨大的家伙就背对着我站在我眼前,发出悲切凄厉的呜咽声。 那一刻,我早已魂飞魄散,落汤鸡一样呆立当场。 如果我不曾有过梦中杀人的经历,如果我梦中杀人的时间和地点是如此和眼前的现实高度吻合,我发誓,我早已会被吓得屁滚尿流昏厥过去。如果你和我一样置身现场,你也会和我一样,被接下来发生的事,吓个半死。 当这个从我梦中杀人现场的泥地下冒出来,浑身沾满乌血的家伙转过身来,我才看到,这家伙,根本就没有脸。 准确地说,他的面部,没有鼻子,没有耳朵,没有嘴,没有眼睛,什么也没有。出现在我眼前的这张脸只是一张皮,一张发出呜咽悲鸣的皮。 六、 我的朋友们,假如这部取名为《我梦见我杀了人》,所谓2010年轰动一时的小说,照着前面章节的内容发展下去,完全有希望变成劣质的限制级山寨恐怖片。而且我完全没有把握其中所谓“恐怖”的渲染,比如污血啊,没有脸的人皮啊之类下三滥的段子能真正能有所恐怖,也就完全不能在2010年起到任何轰动一时的效果。 但我以我一贯诚实的行为和表现起誓,我所描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真正梦见自己杀了人,并被这样的梦困扰多年,为此,我不得不回到我曾经单身独住,地处城市近郊的偏僻乡村的家的后院,也就是我梦中出现的杀人现场,想找出这一出杀人的梦,为何这么多年来对我纠缠不休的真相。 我唯一没有想到的是,和我梦中杀人时,一模一样的天气,一模一样的时间,一模一样的环境,都在我到达自家后院的下午,在我眼前,在现实世界里活生生地再现。和梦中唯一不同的,就是我并没有杀人,而是看见了被我在梦中杀死的人,而且当这个人转过身来时,竟然没有脸,他的面部完全只是一张人脸形状的皮。 我确切地记得当我看到这样一张没有脸的人皮的时候,我晕了过去。事后,我翻阅过所有关于晕厥的医书,请教每一个我生活中打过交道的医生,没有一本医书,没有任何一个医生,告诉我人在晕厥以后,是不是和平常睡觉一样,会作梦。 我不知道我到底昏迷了多久。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自家后院,四周已经是一遍漆黑。我的脸上,湿乎乎的,有点发热。借着我家后院前面两条林荫小隐约的路灯灯光,我看见一只狗正在我身上用舌头蹭来蹭去,那些热气就是这条狗呼出的。 “你终于醒了。”有人在黑暗中说话。原来是狗的主人。就站在我的身后。 “我不知道你喝了多少酒,怎么也没法喊醒你。从下午我发现你到现在,你已经整整趟了快七八个钟头了” 狗的主人说。 然后他俯下身子,用力扶我站起来。 狗的主人是一个胖子,看上去年龄在四十岁左右,和我平时接触过的胖子一样,有着一脸憨厚的值得人 信任的表情。 “你应该洗个热水澡,瞧你一身脏得,红一块黑一块,全是泥浆。”狗主人说。 “这间房屋空了好多年了,好像从来没人住过。没想到你会躺在这里。” “喔。谢谢!”我努力靠着墙站稳,说:“这是我老家的屋子,我很少回来”。 “原来是这样。”一脸善意的胖子有点惊讶于我的回答。 我推开门,进屋,还没把灯打开,小狗已经窜了进来。 “请进!”我说。“你先坐下。不好意思,我下午才过来,屋里来不及打整,连杯水都没有。” 小狗又开始添我的脚,还不时扑到我身上。 “花花,我们走。”胖子站在屋门口往外拉他的狗。“你醒了就好了。已经快半夜了,我也得回家了,我老婆该发火了。” 我没有挽留狗和他的主人。我脑袋还有点晕。加上屋子里确实连杯热水都没有,只有灰尘和蜘蛛网。 “谢谢你!”我伸出手道别。 “你早点休息吧。今天黄昏那场暴雨实在是太厉害了,但愿我老婆记得收衣服。”胖子说。 “对了,我差点忘了,这还有碗红烧肉,看你在院子里躺了半天,肯定没吃晚饭”胖子的右手魔术般端出一只碗。红烧肉的香味很快让我的肚子咕咕叫起来,小狗也跟着一阵旺旺。 “谢谢!” 我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盛情难却接过那碗红烧肉。 “你住哪儿?我明早就把碗还你!”我说。 “别急,你慢用,我就住在林荫小道的尽头。”随着胖子热情的回答,院子的围栏发出吱呀的声音。在午夜听来有些刺耳。 我实在是饿坏了。打开厨房的水龙头,简单把霉菌斑斑的筷子冲洗了下,就端着碗在积满灰尘的饭桌上,狼吞虎咽起来。乡村的夜晚总是冷嗖嗖的,何况是下了一场暴雨以后。窗外,田埂上雾蒙蒙一片,不断有青蛙的叫声传来,还夹杂着猫儿狗儿叫春的声音。 吃完红烧肉,我几乎再也不想动。但身上确实是太脏了,除了泥巴的味道,还散发出一股说不出来的怪味。还好,是夏天,可以洗个冷水澡再睡,这费不了多少时间。洗澡的地方,就在厨房边上。洗澡用的水龙头有些生锈,还好,还能用,凉水很快哗哗流出来。 我脱得光溜溜,用手捧起水,淋在自己身上。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老屋洗澡池子安有水龙头的墙面,有一面镜子。多年不用,镜子表面已经布满了蜘蛛网。 我用手撩开这些蜘蛛网,就着水抹抹镜子,我的脸在厨房昏暗的灯光下出现在镜子里。 我看得很清楚,镜子里是一张缺失了五官的脸,没有眼睛,没有鼻子,没有嘴巴,没有耳朵,什么也没有。 我还看到我用水清洗镜子的手,一股股殷红的血,正从手心的小洞往外流。 难道我又做梦了? 我对着镜子里没有五官的脸,赶紧用手摸自己的脸,我狠狠地纠自己的脸颊,捏自己的鼻子,痛得自己差点叫出来。我有用牙使劲咬自己的舌头,显然,真实的疼痛,证明我的脸还在,我的五官还在原来的位置。我并没有做梦。而且我又仔细看我的右手,刚才我就是用右手清洁镜子表面的。我仔细看我右手的手掌,的确,有个小小的圆点,就是下午被蔓藤上的刺砸伤的,但没有任何血流出来。 我掬了一大把水淋头,洗脸,让自己清醒。然后我再次瞪大眼睛望向墙上的镜子里。 镜子里那张没有五官的脸终于消失了,代替他的是我自己的脸,我清晰地看见自己的五官还在该在的位置上,只是表情充满惊恐。 我想,刚才在镜子里看见的,应该只是幻觉。就像我曾经梦见自己杀人,就像我下午亲眼目睹自己梦中杀过的人那张没有五官的脸,一个人经受如此惊吓,难免会不出现幻觉。 就让这一切见鬼去吧。我实在是太累了,洗完澡,我连衣服也来不及换,就在饭桌上枕着手臂,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醒来,我看见饭桌上的空碗,赶紧从衣柜里找出该换的衣服换上,把昨夜脱下来的衣物,统统放进小包里。拿上碗,锁好门,去找给了我红烧肉的胖子。我出门的时候,仔细看了看自家后院内外。后院的泥地还是湿淋淋的。中间,的确有个土坑,但并不大,完全像是挖来准备种花种草的小坑,周围的泥土像是刚刚泡开没有多久。 我笑了笑自己。怎么会有如此荒唐的梦,如此荒唐的一段经历。说出去,别人一定笑掉大牙。更不用说还在QQ日志里把这一切写出来。我骑上自行车,往林荫小道的尽头骑去。很快,可能还没有十五分钟,一间白色的屋子出现在我眼前,包括昨夜我见到的那只叫“花花”的狗。 花花就躺在林荫小道和进屋的小路交叉的地上。 我把自行车停在林荫道边,上前敲门。门半开,一张女人的脸从里面探出来。 这张脸,相当年轻,有着漂亮的轮廓,只是几乎被长长的黑发遮住了一半。从这张脸反应的气质来看,这个女人,和生活在我偏僻小院周围的住家户,截然不同,一看,就不是本地人。 “你找谁?”女人边问,边挣着半梦半醒的眼睛打量我。女人的声音非常好听。但没有半点要让我进屋的意思。“我找。我找胖子。”我才想起昨夜吃了胖子的回锅肉却忘了打听胖子叫什么。 “这里没有什么胖子。”女人说。 “不会吧,就是找胖子,昨天我晕倒了,是胖子救了我。还给我吃了回锅肉。胖子说他就住在林荫小道的尽头”。我边说,边回头,的确,我没错,林荫小道尽头就只有这间屋子。 “哪来什么胖子?这里从来就没有胖子。”女人有些生气,用手理了理头发。 我这才看到女人完整的脸部。说实在的,一看,就是城里的女人。未施脂粉,谈不上漂亮,但有自己的味道。我闻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水味。略微有些刺鼻。 “这怎么可能。你看,还有那条叫花花的狗。胖子就是狗的主人。我昨晚才见过。我是来还碗的。”我很奇怪,赶紧又解释。 女人再度从头到脚地打量我。 显然我认真的表情减弱了她的防犯心理。的确,大清早,陌生男人来敲门,是谁都会多个心眼。 也巧,花花醒了,一溜烟跑过来,从女人的脚边进到屋里去。 慢慢地,女人打开房门,侧身靠门站着。眼里有点你不信就自己看的意思。 “奇怪,难道胖子说错了自己住的地方还是我听错了。”出于好奇,我伸长脖子,往屋子里看。 但我没想到的是,我一眼看见客厅的墙上挂着一幅画,准确的说,是一幅黑白遗像。上面的人,就是昨夜给了我红烧肉的男子。 “那是我丈夫。死了很久了。是被人用一把锄头杀死的。“靠着门边的女人,回头盯着遗像,一字一句地说:”杀人犯杀了他以后把他埋在一个私家小院里,后来是路过的狗闻着味儿,才被发现的。凶手至今还未找到。” 七、 也许从我梦见自己梦中杀人,到这个女人和她墙上死去丈夫的出现等一切的一切,都是一场梦。那这个梦,多少有点太长也太无聊。出现了太多互不关联的场景和角色。让稍微有点耐心的朋友都看不下去,不知道,在这篇号称谋杀的小说,到底要说怎样一个故事? 但当时和后来发生的事,虽然十分诡异,并且令我自己也感到十万分困惑,还是有记录下来的必要。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诡异、充满悬疑和恐怖的事情,虽然都真实地发生了,到最后,还是都能成为传说或传闻,就是因为不曾有当事者把一切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来。比如在荷兰发生的三个年轻人午夜开车出行的遇鬼事件,比如在一些古典建筑旁拍下的照片里出现了鬼魂的身影。感兴趣的朋友登陆网站都可以看到,其中不少事件,都与杀人与被杀有关。 我保证,接下来的发生的事,虽同样令人不解,但在现实生活中,完全有据可循。我不得不要求请各位继续支持我,而去将对整件事情,留下忠实的记录—— 就在我惊异万分地发现陌生女子的客厅摆放的遗像上的男子,就是昨晚当我被杀人梦境重现吓得晕过去后,发现我并等我醒来,还送我一碗红烧肉的胖子时。女人把先前半掩的门打开了。并问我:你说你来还碗,那你带的碗在哪里? 我赶紧打开自己的随身的包裹取碗。 但我的包裹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用来装红烧肉的碗。这让我一时间不仅惊慌失措,还尴尬不已,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现在唯一能证明昨夜发生的事的,就只有那条叫花花的狗了。 女人笑了起来。显然她认为我在撒谎,而且撒了个毫无技术含量的谎。 “进来吧。也许你是肚子饿了想找吃的,但你完全没必要这样”。女人腿进门里,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我也意识到很难再解释下去。大清早的,你跑到单身女子家里敲门,告诉她自己死去多年的丈夫就在昨晚给自己送了红烧肉吃,现在你来还装红烧肉的碗,实在是太过荒唐。还不如我进去坐坐。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所以我红着脸,低着头进到客厅里。 “请坐,我给你找点吃的”女主人表现得很大方,仿佛已经不再介意我的出现。转身进到里屋。 我坐在客厅里,盯着墙上的遗像,想看得更仔细些。毫无疑问,遗像里确确实实是昨夜才给了我红烧肉的胖子。遗像上的胖子,和很多人的遗像一样,表现得很严肃,但还是看得出来胖子活着的时候是个善良的人。 我想起女人告诉我胖子是死去的过程和我梦中被我杀掉的那个人一样,心里边就有点发毛。 没准正如女人所言,我梦到那些狗发现了藏尸处,因为我常年累月未曾回到自家院中,周围已无人识得我,我自家院子和房间里又因年久失修,所有我在此生活的印记都已被岁月淹没,所以我才能至今逍遥法外。 女主人出来的时候,手上端着果盘,果盘里放了两三只苹果。我不客气地拿了一只啃起来。我没吃早饭,确实有点饿。 我啃的一大口,才发现,我正在啃的,是一只被虫咬过的苹果。 客厅里的吊灯比我进来的时候亮了许多。估计装的是节能灯泡。 女主人在我的对面坐了下来。我才注意到女人只穿着件丝绸睡衣,下摆到大腿处,一双修长的腿有几近完美的线条。 女人很快发现我眼睛不老实,赶紧调整坐姿,用一条腿,掩饰另一条腿。 因为都没有说话,空气里有某种异样的躁动。我低头,大口地啃苹果,并把虫子也啃到肚子里。 当我再次抬起头的时候,发现女主人正盯着我看,她看我的时候,眼睛和表情,都像是在打量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女主人等我吃完了虫咬的苹果,递给我纸巾,随即打破了彼此的沉默。 “其实,我一开门,就认出了你。你叫耿乐。你就住在林荫小道的另一头。但已经很久没有回来过。“ 女人一口叫出了我的名字。 到现在为止,发生的一切因有太多的诡异已让我有点麻木。我只能一言不发地等她说下去。 ”我丈夫的尸体,就是在你家后院里被发现的“女人说。 听到这我下意识地双手合什。 ”哈哈。“女人轻轻地笑了起来。 ”别紧张,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你回来过。即使我的丈夫,真是被你杀的。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说句你可能不太相信的话,即使你不杀他,我也会杀他。“ 说到这,女人顿了顿,叹了口气问我:”你抽烟不?“ 女人从身旁的桌案上拿过一盒香烟,是一盒开了封的中华烟,从里边掏出两只,隔空抛一只我。 我几乎是哆里哆嗦地点上烟,也替女人点上。点烟的时候,碰到女人的手,她的手指,又长又纤细,像是那种天生就会弹钢琴的手,就是没有多少血色。 ”还有件事情,我丈夫死后,我还从来没对人说过。不过,也从来没有人像你一样来敲我的门“女人吐了个烟圈,接着说。”就是我丈夫是怎么死的。我告诉你吧,我的丈夫,是在梦中被人杀死的。“ 这话,一般人听来,犹如天方夜谭,但联系到我梦见自己杀人的事,我心里免不了咯噔一下。 ”我可以把详情告诉你。好在我们都是成年人,你听了,不会怪我“女人根本不在意我的慌乱,自顾说下去。 以下,就是女人讲述的,他丈夫,也就是客厅墙上遗像里的胖子,那个昨夜还给我红烧肉,却已经死了N年的胖子,如何在梦中被人杀死的经过。 八、 “不过,耿乐,在我告诉你有关我丈夫如何在梦中被人杀死以前,我先得跟你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我从朋友那里听来的,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朋友,百分之一百,相信这个故事是真的。而且,据我的了解,这个故事,耿乐,你多多少少应该听过。” “想抽烟地话,尽管自己拿”女人顿了顿,又掏了只中华烟扔给我。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描述我当时的感受。虽然很想知道她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但除了听她把她想说的,想讲的全部说出来,我似乎别无他选。所以我平静下来,点上烟,开始很认真地听她的故事。我点烟的时候又用自己的余光,扫了下客厅里的摆设。除了她对着我坐在茶几后面的大沙发上,而我则坐在一个单独的布衣沙发里,这沙发像是客厅里唯一新的东西。四周,没有电视、没有报纸、没有柜子,没有衣架,没有任何多余的家具。我们一支接一支地抽烟,空气中的烟雾这让我感觉两个近距离座着的人,却像是坐在云的两端,彼此既能看见对方,但又不能把对方完全看个明白。对了,这时我才注意到,这间客厅,没有窗户。 我进客厅的时候,门没有关死,不断有乡村的风吹进来,清新,却发凉。我不由得抱紧了双臂。但女人显然已习惯了,只是把手压住自己的领口,不知是不想被风打断了自己的陈述,还是为了遮住隐约裸露了半截的胸部。我吞了下口水,深深吸一口香烟,听她的故事。 那条叫花花的狗(如果胖子真的已经死了多年,这只狗还叫不叫花花?),也要听主人讲故事样,屁颠屁颠跑了过来,在我座的沙发边蹲下,嘴里呼哧呼哧吐出热气。 “耿乐,你去过西藏吧。”女人问道。 “去过。“我答道。 ”那你就该听说过没有脸的人的故事。“女人说。 ”没有。我没听过“我回答。确实我从来没听到过什么没有脸的人的故事。虽然我就在十几个小时前,才见过一张没有脸的人皮。不过我确实去年还在拉萨呆了几个月。 ”喔。可能这个故事的版本太多,有些地方说法不一。“女人自己解释道。 ”就在离拉萨几十里的地方,有个村庄,据说除了村子里的人家,从未有外人进去过,几乎是与世隔绝。而且,拉萨当地的老百姓,不管是藏族还是汉族,只要要经过那座村子,哪怕是从村子周边经过,一律都要绕道数里而行。“女人讲几句,就要抽口烟,但只是蜻蜓点水地抽。 ”即使这样,偶尔有那些远远绕道经过村子的人,一路上,总会看见尸骨。开始,大家还以为是动物尸骨,后来就发觉没对,那些尸骨,都是人骨头,是男人的骨头。这些东一块西一块丢弃在路上的死掉的那人的骨头,全部都发黑,死因明显就是中毒而亡。正当人们惊恐万分时,一个说法开始在民间传开来。 说是这些发黑的骨头,都是被村子里的女人毒死的。原因是这座村子里的女人,相信凡是自己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就必须把他留在自己身边。一旦男人要离开自己,就必须把他毒死,以使得自己能保留住所爱的男人的灵魂,并为他的灵魂终身守护。而且这样的灵魂越多,女人不仅在村里的地位就越高,死后,按汉人的说法,就会升天堂。可是,村子里的青壮年男人实在数量有限,而且凡是动了念头想离开的,都被自己的女人毒死了。于是,村里的女人开始到村口留意那些路过的外姓男子,只要看上一个,就释放出祖传的毒药,这种毒药,无色无味,当事人当时全无感觉,只是受到村人难以抗拒的热情款待,等到自己被弄进村子里,一切早已经来不及了。 当然,也有千方百计逃出来,回到自己原来居住的地方继续工作和生活。只是自己不知道早已中毒,而且根本无法医治,往往半年后或一年后,毒性开始发作,迅速死去。即使是死不了的,也会出现一种迄今为止几乎全世界的医学专家都无法解释的症状,就是中毒者的五官,一夜之间,从脸上消失,整个面部,只剩下一张皮。 你可以想象,得到这种结局的男人,基本上没有任何机会在社会上继续生存下去,往往只好不顾一切地回到村子里,寄望于得到解药。不过,当中有些人还没有到达村口,就在村子周围死去。当然,传言中毒的无脸人,几乎没有人见过。不过他们的尸骨,倒是但凡绕道经过村子的人,都看见了。“ 讲到这里,女人停了下来。“完了?”我问。 “是,完了。”女人说。“我没说错,你听过这个故事吧?” “听过。”我说。 客厅里,一段长长的沉默让空气变得凝固。 爱情、死亡、恨、背叛和忠诚,包括信仰,以如此奇特的方式纠结在这个发生在西藏的故事里。几乎会让每个听完的人在惊异的同时会有所压抑。至少当我第一次听到类似的故事时,心里多少有点说不出来的不舒服。 特别是此情此景,这样的故事由眼前陌生的女人在她死去丈夫的遗像前娓娓道来。那张没有五官只剩下一张皮的脸和我所经历的梦中杀人事件,此刻客厅里因沉默而变得沉重的空气,让我有些喘不过气。 我隐隐约约已经猜到这个故事,和眼前女子的来历,以及她的丈夫如何死于梦中,有某种必然的联系。只是不知道其中前因后果,和我梦中杀人,存有何种联系。 “你想错了。这个故事,和我丈夫死于梦中,和他被埋在你家的后院,没有关系。”女人猜到了我的心思,说。“我不是会施毒杀人的藏族女子,我的丈夫也从未真正背叛过我。我想杀我的丈夫另有原因。你别疑神疑鬼的,你只要好好听我讲下去。“女人说完又点了支烟叼在嘴上。那盒中华烟已剩得不多。 ”对了,我还没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宋娴。“ 女人吐了了烟圈,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我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丈夫确实是死于他的梦中。而且他是在梦中被你杀死的。你用一把锄头杀死了他。当时,我也在场。我的意思是,我就在你梦中杀人的现场。“ 九、 听到这儿,我的脑子,对于发生的一切,已经有点反应不过来了。梦中杀人、后院埋尸、没有脸的人皮、红烧肉、西藏毒人传说、坐在我对面叫宋娴的陌生女子……她到底是谁?这个叫宋娴的女子。她怎么会在我梦中杀人的现场出现?对于我,对于我那纠缠不清的梦和现实,她还知道些什么? 宋娴没有继续说下去。客厅再次被沉默所包围。让这一切见鬼去吧。太多理不清剪不断的诡异发生,这一刻我只想离开。而且客厅里感觉越来越冷了。我尽量做出对宋娴讲的故事和她刚才的话不在乎的表情。 “你是不是想说,要不,我尽快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出来,别转弯抹角地瞎费功夫?”宋娴开了口,她一直盯着我,用一种似是而非的眼神,这种眼神难以形容,带点看透对方和置身事外的得意与狡黠,又有点难以言说的怜悯和暧昧。最可恨的,是这个女人,总是在第一时间猜透对方的心思。我心里陡然升起一个念头,和这样的女人相处久了,男人恐怕会因为自己每时每刻都像被脱光了衣服站在大街上展示一样,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从而难以忍受。没准,墙上那个死了多年(按宋娴的说法)的胖子,就是因为难以忍受不得不在丧命梦中。 一阵急风吹进屋子,门打在墙上,发出嘭的巨响,又被狠狠地弹回去,再“嘭”的一声,死死地锁上。 我立马感觉到,自己被关在了这空荡荡的客厅里。 好在因为不再有风进来,客厅里美那么冷了。 我可没有半点孤身男女独处一室的尴尬,只急切地等待着宋娴继续开口,等待着答案,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即使她接下来讲的话,是如何地匪夷所思。 “几点了?”宋娴并没马上按照我的期待给出答案。 该死的,这女人真有点没话找话的意思。 我看了看表。 我的表停了。 我完全不知道我的表什么时候停的。 时针、分针、秒针都还正指着星期四下午六点,也就是昨天下午六点,暴风雨袭来,我梦中杀人的景象在现实世界开始重现的一刻。 “我的表停了。”我没好气地说。 “喔。” 宋娴轻轻从嘴里吐出个“喔”字,仿佛前前后后的一切,都尽在她掌握之中。 “我总是忘了时间。你不觉得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意义的东西。人生如此短暂,何必再用时间来不断提示自己由生到死的一路是快还是慢。对吧。所以我从来不戴表。”说完她抬抬自己的手腕,示意所说的都是真的。 说完从表到人生短暂的看法,宋娴的眼光终于离开我的脸,转向客厅门的方向。就像是她之所以问我时间,是为了确认某人即将在预定的时刻敲响这扇刚刚被风关死的门。 我没猜错。 有人敲门。 不慢也不急,有节奏的敲门声,在空荡的客厅响起。 宋娴起身走向门口开门。 我才看到这个叫宋娴的女人的背后。老实说,从她的背影看,这个女人比起她那张让人琢磨不定的表情的脸,来得有味道得多。 我也赶紧起身跟在宋娴身后,想看清楚来人。也为了看看门外眼下是何景象。我说过,我已经有点分不清此刻到底身在现实世界之中,还是身处梦中。 何况我已经在这封闭的空间呆得太久,和这个叫宋娴的,有太多秘密和不解的陌生女人。 门外,是个身着邮局工作制服的邮递员。 他是骑着一辆28圈的载重自行车来的。这种自行车是上个世纪六七时年代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产物。,非常适合乡村路况,现在却基本已经从人们的生活中销声匿迹。 我看见邮递员递到宋娴手上的是一份崭新的报纸。 宋娴熟练地在单据上签玩字,熟练地道声谢。邮递员收起单据,回头走向那辆墨绿色的28载重自行车。 我站在宋娴身后,看着外边,早晨的雾已经散去,朦胧的云层多少透出些金色的光。寂静无人的林荫小道、田野里一片片金色的麦浪在风中翻滚,远处隐约有急着收割的农人忙碌的身影。还好,我清楚地知道身处的世界还是真实的而不是梦。而且看来时间已经快接近中午了。 邮递员骑上自行车,回头像是还需要按惯例,礼貌而友善地跟户主打个招呼。邮递员看见了我。估计先前宋娴的身子遮住了他的视线,不知道屋子里还有人。 就在邮递员的眼光投向我的一刻,只见他刹那间脸色骤变,嘴里“啊”地,发出一声尖利而奇怪的惨叫,整个人烈地扭动,从自行车上掉下来,然后没命似的从地上翻滚起来,一把拽住自行车龙头,忙不择路,掌着自行车龙头,转身朝林荫小道狂奔而去。 我不知道这个邮递员看见了什么,他那犹如见了鬼一般的表情和尖叫着实也吓了我一大跳。 宋娴还站在我前面。 我看着宋娴,风吹乱了她的头发,但那一刻,这个女人的脸上,显露出我之前没有见过的凝重。 邮递员一溜烟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宋娴转身进门,随即又用力把门关上。我则回到自己布衣沙发前坐下。直觉告诉我这敲门声、邮递员、包括那份新送到的报纸,都不简单。 宋娴把报纸递到我手上,再回到我对面的沙发座下。她两眼一眨不眨地再次盯着我,这回这个女人的表情既认真,又严肃。 我完全不明所以,低头看手里她递过来的,还散发出油墨味儿的新报纸。哈,报纸里一定有什么内容等着我。这个女人知道这点,而且知道邮递员会准点把报纸送来。 “他应该吓坏了,所以才跑那么快”。 宋娴说那个称得上是亡命而逃的邮递员。 “难道你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 她问。 “什么感觉?” 我抬起头。 “那个邮递员看见你了。” “啊。当然。我就站在你身后,他当然看见了。”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问你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你真的一点都不知道?” 宋娴继续问。 我很纳闷,看着她严肃的脸。不知道她到底要说什么。 “那个邮递员一定是看见你了。只有这样他才可能吓成这样。因为刚才,你站在我身后时,你的脸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皮。” 宋娴答道。 十、 我摸自己的脸。 我的眼睛、我的鼻子,我的耳朵,我的嘴,都还在位置上,我的手清晰地触摸到这一切。 妈的,这个女人这可真让人崩溃。我看着眼前这个该死的女人。她知道一切,却一点口风也不露,鬼话连篇,就这样猫捉老鼠一样地逗弄我大半天。什么没有脸的人皮。一切不好端端长我脸上。还有那个邮递员,鬼知道他看见了什么。难不成我真成了鬼。 不行,我不能再这样被摆布下去。不就是一个梦。我感到自己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 “见鬼,我脸上的东西都还在该在的位置上。你还想说什么?你还没说你怎么跑到我梦中,就是杀死你老公,墙上这位胖子的现场。你瞧瞧,这么大半天,就听你一个人东拉西扯,你到底想说什么?”我忍不住嚷嚷。“还有刚才那个邮差。也许他真的见鬼了。没准儿就是被你吓的。” 女人盯着我,我们之间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 “这样吧,你到里屋照照镜子。”女人叹口气。显然,她坚信她看见的一切。 “好。” 我不信邪。扔下手里的报纸,抬脚往里屋走。 说是里屋,实际上就是女人的卧室。一张欧式风格的两米宽的大床,看上去就觉得贵。旁边,梳妆台,衣柜,还全红木家具。另外就是一部电话,放枕头旁边。而且这卧室,跟客厅一样,没窗户。完全靠灯光照明。真不知道这个女人怎么选了这样的黑房子住。 我往梳妆台前一座,扬头看镜子里。本来完整的镜子,不知何故,早已破裂成几块,只是没从镜框里掉下来。而且很明显,镜子是被拳头打裂的。 宋娴没说错。 碎成几块的镜子,从不同的角度照见我的脸。这是一张没有五官的脸。 这张脸,和我作业洗澡时在老屋那面布满蜘蛛网的镜子面前见到的一样。之所以我摸得到自己面部的器官,完全是因为这些器官多少还保留着自己轮廓,被一张皮覆盖。 镜子是不会撒谎的。何况同时从那么多角度照见我的五官从我的脸上消失。 镜子里的我伸手摸自己的脸,我能触及到覆盖我眼耳口鼻这张脸皮的质感。摸上去和摸自己身体其他部位的皮肤,感觉是一样的。 最奇怪的,是我自己能从镜子里看见自己剩下一张皮的脸。我能闻到屋子里的烟味,我能听见别人说话,我能感觉到自己的嘴巴能上下张合,嘴里还有味觉。我的意思是,作为一个人,我五官的功能,还依然存在,虽然它们都不见了。 这就叫大白天见鬼。这个鬼就是我自己。 看着镜子里无脸的自己,我所有的焦虑、愤怒、包括我的恐惧和烦躁都平息下来。 现在,除非跟我一起呆在这个黑房间里的女人告诉我真想,我已经没得任何选择。 就在两分钟前,我还心念着要是这个女人再瞎叨叨,我就冲上去捏着她脖子,我会一直不放手地死死捏住她的脖子,直到她愿意不再拐弯抹角地说出一切。 “不用看了。出来吧。”我身后传来宋娴的声音。我几乎是悄无声息地回到客厅,安安静静地在宋娴对面坐下来,我不再说话,只一心等待这一切的答案。 “别急。我知道今天一大早,你,耿乐,会来找我。我也知道大约上午11点以前,会有邮差准点来送这份报纸。我还知道我就在你梦中杀死我丈夫的现场出现过,我看着你就在我眼前用一把锄头杀死他,然后我看着你如何埋尸于你家后院。我更清楚,今天你会看见自己脸上的器官消失,你的脸只剩下一张皮。“宋娴停了下,继续说到:”但我之所以知道这一切,是因为你刚才扔掉的报纸上的一篇报道。” 听到这儿,我赶紧从地上捡起报纸翻开。“就在第4版,社会新闻版。”宋娴说。 十一、 我翻到《城都商报》找第4版社会新闻版。 这份本地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基本靠过时的新闻和八卦、花边消息吸引眼球。当然,所谓过时,是和有的没有的一切以眼球效应为焦点的网络相比。 在《邻居劝架被杀》和《卖楼小姐潜规则》两篇报道之间,我一眼认出宋娴要我我看的,与我密切相关的报道,这则报道图文并茂,整整占据了第4版一半的版面。 标题两行字《群狗狂吠案场,地下惊现无名尸骨》,耸人听闻,一如报纸的风格。 我一眼从照片上认出,图片中所谓埋尸现场,正是我梦中杀人的现场。 这张6MMX10MM的照片,清晰地拍下我家后院一草一木。 照片中间,一个大土坑,被两三警察围着。土坑边缘,隐约摆着几块专用于案发现场取证的黄牌。整个摄影还很有点《罪案鉴证科》剧照的架势。 可报道的文字内容,相对照片要简略很多。具体内容大致如下: 今晨,东郊附近一家民宅,狗群的狂吠引发周边群众注意,有人致电巡警,随后,警方在该民宅私家后院发现埋有人骨,疑似埋尸杀人现场。据记者采访周边群众爆料,该私家后院,已多年无人居住。平日更不见有人进出。目前,警方正进一步加紧调查,希望了解屋主情况的群众提供线索…… 怪了。 今早不过六七点,我才骑车离开自家后院。今天的报纸,怎么会这么快登出我梦中杀人现场的报道? 《城都晚报》最晚的印刷时间,是当天凌晨2点,以确保第二天一早,报纸能如期与市民见面,完全不可能在发行前两小时插入新的报道内容。即使放眼世界,到目前为止,报业的印刷和发行,还无法和电视一样,做到与现实同步。 其次,我梦见自己杀人,梦见在自家后院杀人,梦见狗在我埋有尸体的地方嗅来嗅去,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就算我昨天黄昏看到的是我梦中杀人事件,在真的发生在现实世界,就算我真的又再次杀人(世界上确实有过梦游者杀人的案例)并埋尸,我离开现场的时间也是今天早晨,我离开时,一只狗都没见着。 再说,假如我梦中杀人埋尸的现场在我离开后就因狗吠而被发现,今天上午敲门的就不该是邮递员而应该是警察。因为我此时此刻的所在,距离我家后院,不过就隔着一公里左右的林荫小道。 我看着这份还散发油墨味道报纸,仔仔细细,把报纸的发行日期翻来覆去看了又看,“城都晚报”四个粗大的楷体字样下边,清清楚楚地印着:2009年10月28日星期3,就是今天。 我的脑子一片空白。还有,宋娴是什么时候看到这篇报道,凭什么由这篇报道得出结论,被我杀死的是她丈夫,而且她就在现场? ”耿乐,你该不会忘记,10月28日是什么日子吧?”宋娴看着被疑惑折磨得几近痴呆的我说。 10月28日是什么日子? 我的脑袋飞速运转起来。2009年10月28日,今天,不正是我的生日。 经她一提醒,我立刻想了起来。 对的,今天是我生日。按常,我该和杂志社的同事们一起,在酒吧,在KTV过生,庆贺我由此迈进男人最黄金的时段。我耿乐,35岁,在一家有着声望和名誉的杂志社担任编辑,正向主编位置发起冲锋。虽未成家立业,但事业初成,少量的金钱却足够偶尔轻松放纵,不多的朋友但个个都还算铁,正处于人生上升阶段。 可现在,我因为一场无法与现实割裂的杀人梦境,呆在这莫名其妙的封闭空间里,和一个从未曾遇见过的陌生女人,谈论他死掉多年却又似乎昨夜复活的丈夫,还有我突然消失的脸。 我心里待解的疑云,因散发油墨味儿的报纸和照片,沉重得压得我喘不过气。但现在,除了乖乖听这个女人讲下去,对答案我早已一筹莫展。 “你现在最好别离开这里。你一出去,人人都会说自己活见鬼。只有等你的五官恢复了,你才能走。你还不如就呆在这儿,慢慢听我告诉你,我是如何出现在你梦中杀人的现场。”宋娴说完起身进里屋,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一摞报纸,还有两听可乐。 “放心吧。你脸上那些器官,用不了多久,就会完好无缺地归位。“宋娴这话对我,勉强算是一点安慰。但另一方面,也提醒我,很有可能她也有过类似的”丢脸“的经历,不然她怎么会对我脸上发生的事如此清楚。我接过可乐。没有窗户的屋子,被惨白的灯光照得让人晕眩,再度沉闷起来。 ”事情还得从我死去的丈夫讲起。”宋娴仰起头,看了眼挂在墙上的,那个昨夜才送我一晚红烧肉却死了N年的胖子的遗像,点燃她手中香烟。我看她身边茶几上,整盒烟都已经空了。 还好,这个女人终于愿意道出她所知道的一切了。 我猛地喝了口可乐,让冰冷强烈的碳酸刺激我的胃和头脑,以保持足够的清新。 也许,这前前后后发生的一切都是场梦,这个女人和我,不过是梦中偶然相遇的梦游者。因为,只有对做梦的人而言,时间和空间,才会错乱。 我胡思乱想着。心里恨不得立刻回到我的私家后院看看报上所讲埋尸现场。 不过,不管她后面会讲出如何超出我想象,匪夷所思的事,我可以肯定,我会安安静静地听下去。 不管怎样,我不希望就这样走出去吓人。如她所言,我要等到我脸上消失的器官回来,等我有张别人看来和平常的我一摸一样的真实的脸,而不是一张皮。 “我也是看到这篇报道,才知道我就在你梦中杀死我丈夫的现场。“ 宋娴说继续讲下去。 ”原因,就是你手上这篇报道上的照片所拍摄下的场景,和我大夫临死前跟我提到他的梦,他无法逃脱的死亡将至时的场景,一模一样。我丈夫,是位画家,他把自己的梦画了下来,并再三告诉我他梦见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刚开始,我也不相信这一切,以为他因为工作压力太大,老做些莫名其妙的梦。 但当我看到这篇报道和照片,我不得不相信他跟我讲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当然,我看到这篇报道的时间,比你早。“ 说到这,宋娴把手里的一摞报纸递给我。 报纸叠得很整齐。一共是三份。一份《拉萨午间新闻》,时间是三年前的10月28日。一份《上海早报》,时间是去年10月28日。还有一份,就是《城都晚报》,时间是今年10月28日。三份报纸,都在第4版,社会新闻版,登着和我刚看过的《城都晚报》同样的报道,同样的照片。甚至,连文字的内容,都一摸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相关报道周围所刊载的内容不同。 ”我是在拉萨第一次看到这篇报道的。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大概是10月27日,正好是我丈夫的生日。他只比你大一天。所以我的记忆不会有错。”宋娴说。 我听得云里雾里。我的迷惑写满了我的没有五官的脸。我想此时此刻我的脸,一定是一张皱巴巴纠结不已的人皮。 宋娴看着我,吐出口烟圈。在我眼里,她的表情,此时已变得相当地冷漠,又有些诡异。 她接着说:“我尽量从头说起。从我丈夫说起。不过,有一点,我可以先告诉你,就是我丈夫临死前,也曾和你一样,丢失自己的脸。 我丈夫叫无奇。不是口天无,是什么都没有的无。有意思吧,这个世上姓无的可没有几个。” 宋娴的丈夫,死了多年却又送我红烧肉吃的胖子,名字取得可真好,一如这个世界,一如我昨天到现在所经历的,无奇不有。 ”我和我丈夫无奇,是在拉萨认识的。“ 宋娴继续说着,整个人,随她自己的讲述,云蒸雾绕般,像是躲进了我所不知的,诸多秘密回忆的背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