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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幕 探索六:现场再分析 白天感到一阵昏厥,他无法预料到段宏磊会提出这种可能性。 “‘除去不可能之外所剩下的,不管多么令人难以相信,那就是真相。’”段宏磊缓缓重复着这句名言,“大致看来这是一句很简单的真理,但实际上在我们的真实侦察中,除去所有的不可能并保留剩下来的——即是穷尽一切可能性,这有多么困难。 “而此案就是最佳写照,在发现真相之前我们先后假设了三种可能性,每次都认为已穷尽了可能性,却每次又被否定。幸好最终我们还是找到了真相。” “能把这个推理详细解释一下吗?”白天依然带着一丝不服气的口气问。 “好,”段宏磊拍了一下手,“我会让你心服口服。” 白天点了一下头。 “听完我的推理你就会发现,只有死者自杀才可以排除一切疑点,同时又能解释案发现场的所有痕迹。 “先分析动机,这我其实不用说了,袁文彬自杀的动机就是骗取保险金,从而筹取为儿子治病的钱。 “然后我们逐个分析你们在侦察时发现的证据。首先,为什么袁文彬在案发当天明明答应了要在公司会合然后出差,但他却没有去?这是袁文彬故意留下的心理盲点,他故意给我们的心理造成这样一种认识,即他是出于某些突发情况而被杀。因为任何一个准备自杀的人都不会在自杀当天还主动接下出差的任务,而袁文彬故意这样做,就是为了让你们在分析案情时根本不考虑自杀的可能性。” 白天不禁回忆起最初调查此案时的经历,包括他在内的所有警察,确实都根本没有想过自杀这一可能,显然是受了这一诡计的心理诱导。 “然后我们分析案发现场的各种痕迹,”段宏磊继续说,“关于防盗网上奇怪的泥迹,其实我们不用做过多的考虑,袁文彬只是想伪造泥迹让我们以为凶手是从窗户逃走的,但是他无法伪造自己伸手无法触及的远处,因此才留下这种不协调的痕迹。 “而作案工具——那把水果刀,是袁文彬在伪装他杀时的一种无奈,因为如果他不用自己家的刀具而准备一把新的,在他自杀之后他就没有力气再掩藏凶器了——那一刻他已奄奄一息,这样凶器就会留在现场。于是便会产生一种极不协调的情况:哪有人会用自己随身的刀具杀人后不把刀具带走?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警察有极强的排查能力,凶手留在现场的东西…别说是一把刀,就算是一个螺丝钉,警察也能顺藤摸瓜,找出何时何地何人曾购买过这种东西。 “袁文彬不得不用自己家的水果刀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指纹。”段宏磊竖起一个手指放到眉心,以十分认真的表请说,“如果用了一把新刀,自己在自杀后已无力擦去刀柄上的指纹,这便产生一种奇怪现象,刀柄上没有凶手的指纹并不奇怪,可以理解为凶手擦去了,但为何又有死者自己的指纹呢?为了摆脱这种矛盾,袁文彬必须让凶器上存在自己的指纹显得合情合理,那他必须用自家的刀具。” “啊,原来是这样!”白天拍了一下手,“总算能对凶器做一个合理的解释了!” “是的,袁文彬这样做也是出于无奈…”段宏磊继续分析道,“他知道这样做也会显得不协调,但总比让别人发现他是自杀的好。可是他仍然忽视了一点,正是这一点,我才从凶器中推理出了袁文彬是自杀的。” “他忽视了什么?” “仍然是指纹,他只想到让凶器上留下自己的指纹不显得奇怪但忽视了其他地方…我们很容易想到,作为袁文彬自己家的刀具,凶器上的指纹只可能有三种情况。第一,凶手没有擦去指纹,因此凶器上会有凶手、田恬、袁文彬三人的指纹。第二,凶手擦去指纹的同时连凶器上田、袁二人的指纹都抹掉了,这时凶器上不会有任何指纹。第三,凶手戴手套行凶,因此既没有留下自己的指纹也没有抹去田、袁二人的指纹。 “从你们的检验可以得知,凶器上只有田、袁二人的指纹,那也就是符合第三种情况,可是这么一来就奇怪了,凶手既然是戴手套作案又怎会在桌子上留下指纹?田恬又怎么能通过窥视孔看到凶手擦桌子那一幕?” “啊!”白天恍然大悟地大喊一声。 “我就是观察到这一点异样,再进行大胆地猜想,才最终发现此案根本就是一个经过巧妙伪装的自杀事件。”段宏磊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地吐了出来,似乎卸下了因很大的重担而感到轻松。 白天已经被折服了,但他仍然有不明白的地方。 “那田恬从窥视孔中看到的人就是袁文彬吗?为什么与袁文彬的身材不符呢?” “田恬看到的人确实就是袁文彬本人,”段宏磊说,“你不妨回忆一下田恬的供词,她曾说凶手一头长发,戴着墨镜和口罩,身高与袁文彬类似,但更胖一些… “你没发现这其中的微妙之处吗?凶手的形象与袁文彬不同的地方在于长发、戴口罩和墨镜、身材略胖,但这些都可以改变不是吗?只要戴上假发、口罩、墨镜,再故意穿一件厚点的衣服,不就变装成功了吗?接下来只要脱下衣服放回壁橱,把假发、口罩、墨镜通过马桶冲走——这些较软的东西都可以冲走,然后再走进卧室自杀,不就大功告成了吗?” 听着段宏磊的叙述,白天似乎能亲眼看到袁文彬在当天的作案过程。 “但是…袁文彬为什么故意让田恬从窥视孔中看到他?”白天又提出了另外一个疑问,“他故意挑选在中午自杀,又故意把门弄成从外部无法打开的样子,就是为了让田恬在那一刻从窥视孔往里看吧?” “这是这个案件最令人困惑又最让人悲伤的地方,”段宏磊的语气忽然沉重起来,“袁文彬计划如此复杂的自杀事件,故意让田恬看到变装后的他,有非常大的用意。 “有句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的确如此,袁文彬作为一个父亲,为了儿子的生命宁愿自杀以骗取治病的保险金——这种无私奉献的父爱是沉痛的。但袁文彬的无私不止体现在这里。作为妻子的田恬,二人相互扶持走过风风雨雨,一定对袁文彬十分了解,可能连田恬都害怕袁文彬为了孩子的命终有一天会做出疯狂的事来。袁文彬明白这一点,于是他告诉田恬他想放弃对孩子的治疗,让田恬以为自己不再做其他打算了,然后他瞒着田恬买了50万的保险,继而一手计划了伪装成谋杀的自杀,他这样做,一是为蒙骗警方与保险公司,二是为蒙骗妻子和孩子——不让他们知道自己是自杀的,这样妻子就不会太过悲痛,儿子得以延长下来的生命也不会显得那么沉重,只有如此,这个家才能在男主人去世后真正维持下来。” 听到这些话,白天忽然觉得心中有一震酸楚。 “可是这仍然不够,因为单是袁文彬瞒着妻子买保险一事就足以让妻子怀疑袁文彬是自杀。因此为打消田恬的这一怀疑,袁文彬必须制作一个现场,这个现场可以非常明确的表明他是被杀的而不是自杀,因此袁文彬先伪造了抢劫杀人事件的布置,然后变装并设计让田恬通过窥视孔看到自己。” 段宏磊吸了一下鼻子,他有些激动。 “这么一来现场的存折为什么没带走就可以解释了,毕竟那是十分拮据的袁文彬一家的钱,对于袁文彬来说,制作一个他杀现场‘花费’了300余元就已经很浪费了。” 段宏磊又吸了几下鼻子,听起来更像是在哭泣。 “段宏磊,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白天显然没有注意到段宏磊的失态,他问道,“为什么袁文彬让田恬看到自己在擦去桌子的指纹呢?让她看到自己在拖地或擦墙不更符合强盗杀人的特征吗?他的目的不就是想伪造一个抢劫杀人现场吗?正因为他擦桌子,我们就产生了熟人作案的推理…你和我的推理起初不就朝这个方向走的吗?” “那也是一种无奈,”段宏磊低着头,缓缓地说,“因为他们家的窥视镜是平面镜做的,没法在窥视时将物体放大或缩小,因此如果袁文彬在那一刻去拖地或者擦墙——这样虽然符合抢劫杀人的特征,但都会偏离了窥视孔的视线,如果拖地,则看不到脸,而擦墙就整个人都从视角中消失了。 “另外,死者身上只有一处刀伤这一点也可以理解成一种无奈,普通人有勇气自杀就已经很不得了了,更别说往自己身上添加更多的伤痕来‘自虐’了。” 白天缓缓点头,他看着段宏磊,发现段宏磊的眼中闪着一些东西,但段宏磊十分克制住没让它流出来。 白天知道段宏磊的感受,如果是自己亲自分析出这种让人崩溃的真相,他也想大哭一场。 “好了…”段宏磊又吸了一下鼻子,强打精神说,“如今这个案子才算是真正穷尽了一切可能性…我想袁文彬直至断气的那一刻都不会想到,自己精心制作的现场,会由于自己一些无法抗拒的漏洞而让妻子和邻居被怀疑…他的初衷只是想嫁祸给一个并不存在的抢劫犯而已…如果事先能预料到这种情况,特别是自己的妻子会被怀疑…袁文彬肯定会放弃这个计划。” 说到这里,段宏磊终于克制不住了:在吃饭前他曾因以为田恬是凶手而感到痛苦、不解、甚至是愤怒,他无法理解为了一条生命去舍弃另外一个同等重要的生命的做法,可他那时没想到,事实真相更让人悲痛。 于是,强忍多时的泪水终于从段宏磊的面颊滑落下来。 “不管怎样…”段宏磊哆哆嗦嗦地吐出最后一句话,“如今案发现场留下的任何一个线索都已经得到了合理的分析,我想此案可以宣布终结了。” 第十六幕 追忆五:死前一瞬间 时间又倒转回半个月前。 中午12:10,就在田恬通过窥视孔看到袁文彬后不久。 袁文彬拿着一把水果刀,呆呆地站立在卧室里。 额头上渗出一层层的汗,头发都被润湿了;鼻孔在不断地抽动,汗水顺着鼻梁流了下来;舌头在一遍遍地舔着嘴唇,最后不经意地舔到了滑下来的汗水。 苦涩,果然与一些小说中形容的味道一样,汗水的味道是苦涩的。 如同泪。 袁文彬的身子在不断地晃动着。 眼神在水果刀上不断地游离,思绪在做最后一次抉择。 我… 我已经无法停手了。 在死去之前,要再回忆自己做的每一个细节,防止出现漏洞,否则的话,我就白死了… 刻意翻乱的房间、擦拭过的桌子、割开的防盗网、冲进下水道的变装道具…一切的一切,都很完美… 现在,只剩最后这个…死的决心。 田恬…儿子…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 手握刀柄,袁文彬毫不犹豫地将它刺进了左胸。 血喷射而出。 快…快把手从刀柄上拿开,要不然…如果自己死后还手握刀,自杀的事会泄露的… 袁文彬挣扎一下,手从刀柄上松开了。 胳膊在瞬间垂了下去,又缓缓地抽搐了几下。 这一刻,田恬正在门外等候警察的到来。 第十七幕 结局一:段宏磊的请求 22:00,段宏磊和白天从饭店里出来,两人一言不发地行走在布满街灯的路上。 良久,段宏磊打破了沉默。 “白天,我会尽快还你钱的。” “啊?”白天以为自己听错了,“不是约定好了吗?只要你能帮我的忙,钱就不用还了。我会信守约定的。” “不…”段宏磊说,“我会还你钱的,但你要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关于这个案件,你…”段宏磊低声说,“你可以保持沉默吗?” “什么!?”白天吓了一跳。 “我是说,你能不能不把袁文彬自杀一事让其他警察知道?”段宏磊提高了嗓门,“就算你们怀疑田恬是凶手,但找不到证据,田恬不可能被起诉…然后这个案件很可能就会变成无头案,没有人会怀疑这是自杀事件。田恬的儿子就能得到保险公司支付的50万元,他的病就有的治了…” “你胡说什么呢!”白天明白了段宏磊的意思,他很生气,“我是一个警察,我不能做目无法纪的事…这种事情,我绝对不会答应。” “难道你不知道将这件事公开的后果吗?”段宏磊的嗓门更大了,周围有不少路人在向他张望,“田恬母子如果知道袁文彬是自杀的,他们会有多痛苦啊!而且一旦事情公开,保险公司便不会支付那50万,田恬的儿子就会…” “你只想到这些,你怎么没想到保险公司那被诈骗的50万也是一种巨大的损失?”白天质问段宏磊。 段宏磊一时语塞。 两人都停下脚步,面对面地站在马路上,一语不发。 偶尔一阵微风吹过,白天看到段宏磊的眼中再次挤出了泪花。 一会儿,段宏磊缓缓开口: “50万对一个大公司来说不算什么大损失,但对一个家庭来说可以救活一条生命。” 但白天依然很坚决:“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会答应的。” 抛下这句话后,白天快步向前走去。 段宏磊看着白天消失在夜色中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 第十八幕 结局二:希望仍在 一个星期后,段宏磊和白天再次聚在饭店里。 这一次是段宏磊做东,他东拼西凑才借够了请客用的钱。 “白天,谢谢你。”两人屁股还未坐热,段宏磊就一字一顿地说出了这句话。 白天笑了笑,没有回答。 这一个星期里,白天在公安局发起了为田恬家捐款的活动,目前所捐款额与田恬筹得的钱相加,已经达到了45万余元。段宏磊为了此事,特意来向白天道谢。 “你啊,就是心太好了,”白天说道,“你前一阵子在香港的事我也听说了,如果当初你不心软,不早成富翁了?心不狠怎么做私家侦探呢?我听说过一些干这行的,有的拿着调查证据去威胁当事人,这样很快就成大款了!” “哈哈哈。”段宏磊爽朗地笑着,“白天,作为一个警察,你怎么教我这种事啊…” “我是怕你太吃亏了啊!” “关于捐款的事,我会尽快再做些宣传,把另外5万筹齐。”顿了一顿,白天又把话题转在了捐款的事上,“不过其中似乎有些困难,因为这孩子的病虽是绝症,却是一般的慢性病,通过媒体造声势效果不大,多数大款都嫌病情不够‘惨’,没法借捐款起到给他们做广告的作用。” “不管怎样总算有希望了,谢谢你啊,白天。” “哎呀,怎么这么婆婆妈妈…都说了两遍谢谢了,”白天不耐烦地说。 “只是田恬母子的痛苦只能借时间来磨合了…” 段宏磊说完这句话后,眼神又黯淡下来。 白天注意到这点,他拍了拍段宏磊的肩膀,故意把话题引开:“这顿饭还是我请吧,我知道你还是不富裕啊…” 段宏磊没有反对,他只是第三次说“谢谢”。 第十九幕 结局三:终结,是另一个开始 又过了一个星期。 段宏磊的私人侦探事务所难得的迎来了一个客人。 来者大腹便便,比段宏磊更丰满。泛着油光的短发,一身黑色名牌西服紧紧裹在身上,十个手指共戴了四个戒指:典型的大款。 “你帮我找到我老婆偷汉子的证据!”来者开门见山地说,“一定要拍下来或是录下来…不论你采取何种方法都要做到!我有的是钱,你要多少我给多少!” 段宏磊被来者的这种气势吓了一跳,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他话的意思:原来他戴绿帽子了。 顿时,段宏磊露出一种意味深长的笑容。 “好,我接受这委托,”段宏磊十分干脆地说,“保证你满意,但是…” 段宏磊十分坚决地说:“委托金要5万元,少一分都不行,而且必须先付款。” 第二十幕 追忆六:最后的真相 我是丁胜。 前一阵子我的邻居家发生了杀人事件,最后经过长期调查才确定死者袁文彬是自杀,他竟然为了孩子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 由于我也算是事件的关系人,警方曾给我详细介绍了案件的真相,届时我才知道,我竟然曾就被他们怀疑为杀人凶手! 然而,这个事件仍有不为警方所知的一面。 不知是哪个白痴推理出了整个案件的经过,虽然很合理,但其实并没有真正揭露全部的真相。 对于袁文彬自杀的动机、作案经过、以及对案发现场每一个细节的分析,可以说都非常到位——除了一个地方。 防盗网上的泥迹,其实并不是袁文彬留下的。 警方是这样分析防盗网上的泥迹的:袁文彬想让警察以为凶手是从窗户外爬进来的,因此便在防盗网上故意留下了泥迹,但由于除了靠近窗户的一层防盗网以外,袁文彬的胳膊都够不著,因此他只好仅在靠近窗户的防盗网上留下了痕迹。 这简直是谬论,不知是哪个白痴推理的。 哪有人会明明知道要留下不协调的现场证据还会执意去做的?如果是我,与其只在窗户附近留下痕迹,还不如什么痕迹都不留下,这样的话警方还有可能以为“也许凶手的鞋很干净,所以没有留下痕迹”。但若留下了明显不协调的泥迹,警方会以为“这一定是伪造的”。 什么?你问我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因为那泥迹是我留下的。 像这种十分简单的所谓“防盗网”,即使不割破我也能来去自如,因为它的间隙实在是太大了,而我的身体又相当瘦长,对我来说简直轻而易举,更何况我的职业是“三只手”,受过相当程度的“专业训练”。 案发当天,我一回到家中就去阳台吹风,这时我发现隔壁的防盗网被割开了。 当时我根本没想到有人潜入了隔壁的家中,我只以为是隔壁的防盗网坏了。接着我联想到刚才在楼道呆立的田恬,我便以为她因为没带钥匙被困在门外了。 于是我想,这不就意味着现在的隔壁房间没有人吗?我早就对隔壁觊觎多时了——虽然事后我才知道他们穷得叮当响,我何不趁此机会“行动”?更何况现在他们的防盗网坏了,虽然我可以用“缩骨功”进出自如,但现在没有防盗网的限制,不是更方便快捷吗?想到这些后,我下定了决心:进去捞一把! 然后我行动了,我用了不到三分钟就成功潜入——尽力钻过自家的防盗网,再爬到隔壁的防盗网上,最后毫不费力地穿过割开的隔壁防盗网,爬过窗户,进入隔壁房间。 可是我却发现客厅已被翻动过了,诧异的我想再看一下卧室,然后… 我发现了那个恐怖的尸体。 我十分惊慌,如果有人这时候进来我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于是我马上原路返回。 轻松地从割开的防盗网出去后,我还要花时间钻过自家没有割开的防盗网,当时我又紧张又害怕,甚至差点掉下楼。更可怕的是,这时我听到田恬家被破门而入了! 换句话说,当警方最初勘探现场时,我正攀在外面的防盗网上呢! 所幸我经过一番挣扎后成功地钻进了自己的家,否则警察调查窗户时就会发现我了! 我逃回房间后赶快擦去了自己防盗网上的泥迹,但是田恬家防盗网的泥迹就那样留下了,于是便形成了那个警方看来极不协调的痕迹。 这才是这个事件完整的真相。 嘘…千万别告诉别人啊。 后记 本故事经真实案例改变,原案中女主人确实从窥视孔中看到了有陌生人在自己家打扫卫生(即擦去指纹),但原案只不过是一个单纯的抢劫杀人案,后来经过笔者的联想,设想了多种可能,从而完成了这个复杂的故事。至于文中多次提到的段宏磊在香港的经历,请参见拙作《解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