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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l841123 于 2016-10-10 18:57 编辑
很多人问,中国的推理小说为什么写不好。其实不在于我们的逻辑思维不行,相反,其实从近年来中国层出不穷的骗子可以看出,中国人的逻辑思维,甚至优于国外——尤其是日本。对于复杂推理,那些从小做惯了奥数习题的孩子们,更是不在话下。
所以,中国人的逻辑推理不是不好,相反,我觉得还优于国外呢。
问题在于:就算你的逻辑推理很强,有什么用呢?中国人不是不会玩逻辑,而是根本不想用逻辑,更进一步,我们拒绝接受逻辑思维。因为我们是个实用主义和纯利思维的民族,不需要也不接受理性逻辑。
现在,有一群人在聚会,其间发生了案子。一个聪明人利用逻辑,很快解开了案子,并找到了凶犯。那么,接下来呢?
如果这个犯人,是大家都依赖的人,我们会毫不犹豫地,把那个聪明的侦探弄死,然后集体包庇罪犯,使他安然无恙。如果这个罪犯是大家的亲人,所有人会集体造伪证,掩盖犯罪痕迹。
外国小说里也有这种情节,但是,通常敢干这种事情的人,良心都会受到谴责,会惶惶不可终日,但是,请放心,中国不会,而且中国人会集体为这种行为拍手称快;更进一步的,我们会怨恨那个找到真相的人,把他视为心理上的敌人(过去诸多红色经典和革命文学里,敌方的智囊基本都是作为大坏蛋处理的)。那么,这样一来,追求真相还有什么用呢?因为故事的结局从一开始就定了,我们只需看到“善恶到头终有报”就行了,真相完全多此一举! 所以,由这么一番思考之后,我们不禁反问:既然真相不重要,我们有必要寻找真相吗?结论就是:寻找真相对我有利,我们愿意接受就去找,没有利益,人们不愿意接受,那么真相就不重要,没有寻找的必要。对于国人来说,我们从来就没有一个求真的追求,我们只想着“此事怎样才对我有利”,我们看故事只爱看那种符合自己心理追求的,而不是寻找真相。
中国从来都是一个人情义理的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下,人情关系是为人处世的最高原则。维护自己的情感,成为每个人心安理得的追求;而维护法律,相反却是大家讨厌的。
所以,中国社会从来没有过法制精神,没有过公平正义的觉悟。所谓包庇罪犯会感到心理彷徨,是在具备法制精神和公平正义的觉悟前提下,才会具备的。一个把人情视作高于法律的人,他是不可能为犯罪表示忏悔的,更不会因为包庇而心理不安。他如果产生心理不安,只会因为害怕被警察抓,而这其实只是另一种私心。
在不具备法制精神和科学意识的社会里,人们的行为准则完全依靠血缘情感和关系,人们考虑问题的基础在亲疏利益,由此来看,这个社会从来不信任逻辑和客观事实,他们只信自己的利,他们所追寻和渴望的,只是自己心中的愿望得以满足,而不是客观现实是什么。
在中国的文艺作品中,最常见表现的主题之一,是情与法的冲突。作为具有司法精神的西方,他们往往选择用法律结束一切。但是,中国通常选择的是情感,是能用情感的一定要顺应人情,哪怕违反法律;实在不能顺应情感需要了,即使依照法律,也要最大限度地照顾情感。因此,在中国的文艺里,情感永远大于理性,故事的走向取决于情感而非理性。
在此情况下,理性逻辑就毫无用处了。因为读者也好,作者也好,看故事的和说故事的,都只会想着如何符合大众情感,即使逻辑事实是A,但如果B更符合大众情感需求,作家也一定要想尽办法,把故事结尾扭转成B,即使不顾逻辑。否则不论作者还是读者,都不愿意接受“真相”,那么这故事就废了。
因此,中国现在电视上,最爱播的一种电视剧是家庭情感剧,而在这类剧情里,编剧所考虑的只是怎么煽情,怎么调动起观众情感,然后安排一个观众的情感上喜欢的结局,如此而已,至于法律、逻辑是毫无用处的。
所以我们会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影视剧里的人物,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着,感天动地地喊着,但从来没人去纠结,这些剧情是否合理,是否合法。一些家庭情感伦理剧里,主角受尽了违法的摧残,但从头到尾就从来没见到过警察和法官的影子。当事人受到违法侵害,首先想的不是诉诸法律,而是如何用情感打动对方,让其补偿自己。然后她满大街呼喊,让街坊邻居出来,看自己遭遇多么苦,尽量拉拢更多的人,站在自己一方,和自己一起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感动更多的人。他们所依据的完全是人情义理,是普通人的良心原则,而从来没有拿起过法律武器。每每看到这样的剧情,我就感叹,这故事太没道理了!但是,中国就是这样,道理不重要,如何符合情感,如果让观众哭才重要。
由情感出发,中国进而形成了纯粹的利益化社会。邓小平在讲改革开放时,曾说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但实际上“解放思想”人们做到了,“实事求是”还是免了吧。我们所谓的“解放思想”,其实就是将利益作为评判一切事物和行为的基本标准,从私利出发看待问题,以追逐个人利益为全部目的。
这种思维方式,从根本上否定了科学和逻辑。我们写不好推理小说,在我看来,不是我们的逻辑不好,而是我们压根就拒绝接受逻辑。我们考虑问题的根本是“这件事怎么做对我有利”,或者是“这个故事哪种结局我愿意接受”,人们只接受自己喜欢接受的故事“真相”,而从来拒绝接受真正的真相。有这种思想形式,作者怎么可能去努力揭示真相呢?作者也好,读者也好,看故事只想得到情感的满足,在此状态下,逻辑和真相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只需满足情感就得了。 中国最经典的小说之一是《三国演义》,在这部小说里,写的最好的是诸葛亮与各路敌人的“斗智”。书中的诸葛亮遭遇了各种敌方人物的刁难和设计,但是,他的处理方式,并不是找出真相,揭露对方阴谋,而是耍一个更聪明的阴谋,制倒对方,把对方坑死。在这个过程中,对方并非因为被看破阴谋而失败,而是诸葛亮用了更高明的阴谋,把对方制得施展不了阴谋,或者使阴谋无效。在此过程中,阴谋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必须是诸葛亮赢了。 所以从根本上讲,我觉得我国大部分读者,其实不需要推理小说,而只要悬念侠义小说就行。我们看书只追求人情义理的满足,大家想看到的只是好人有好报,恶人遭惩罚,那么,逻辑、思考、道理有什么用呢?只要把“惩恶扬善”写的精彩就得了,至于逻辑根本不重要。
我们国家的人民,大部分其实都很藐视法律,他们所追求的,只是大众情感的满足。一个当官的打了老百姓,大部分人民只会得出“官员不法”的结论,哪怕经调查被打者是刁民,甚至可能是流氓袭击当官的,但我们只愿意相信是官员不法,横行霸道。我们从情感出发,从来不想也不愿接受逻辑和客观事实。长此以往,统治者也极力迎合人们的心理,他们只告诉老百姓他们想知道和愿意接受的“真相”,至于真正的真相就没什么存在必要了。
从上到下,我们思考方式都是人情和利益,从来没打算接受科学和客观,那么,真相对我国人从来都是不必要的。推理小说是追求真相的文学,一个从来不需要真相,不接受对自己不利的真相的民族,只追求人情和利益的满足,这样的人真的需要推理小说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