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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您知道,有人说她是一位公爵的女儿,可也有人说她是出生在垃圾箱里的,这样说无非是想表明她的独特作风和办案出色罢了。
我当然能道出不少真实情况,可我正如诗人所说的那样“嘴给封住了”。这些年来她在伦敦警察厅破了不少案子,对我十分友好而信任,后来我们俩就成了一对搭档。她让我许诺决不向外界透露半点她的私生活,我当然发誓向她作了保证“死也不会说”。
对,自从她出任我们这个部门的头头以来,大家就一直管她叫“夫人”,厅长当着我们的面也称呼她为“摩莱夫人”。我们这个妇女部的人员很受厅里那些男人的怠慢,可我们女人却比那些挺严厉而笨手笨脚的男人在洞察力上要强十倍咧。我本人坚信一些所谓的奇案大案若交给我们女人去侦查,就不会还有那么多没破的案子。
不少人——请注意,都是天天看报的人——常说英伦三岛内根本不可能有人“失踪”,可是这些聪明人却又异口同声承认只有一个特殊的例外败坏了他们那种毋庸置疑的理论。那就是伦纳德·马维尔先生那个案例,该人一天下午从克伦威尔街斯柯夏旅馆走出去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马维尔先生的姐姐奥莉芙为此报了警,她是一位典型的苏格兰妇女,瘦高个儿,一头浅黄头发,那双蓝灰眼睛露出点忧郁的神情。
她说她弟弟是在一个雾茫茫的午后出门的。大概是在二月三号那天,至今已经整整一年了。他是去找城里一位律师——地址是一位朋友新近给他的——商谈一些有关他个人的业务。
马维尔先生曾经告诉他姐姐他到南肯辛顿地铁车站乘车到摩尔门街,然后步行去斯芬伯里广场,让她等他回来吃晚饭。
但是,他的生活习惯很不规律,有时他喜欢晚上去餐馆用餐或去音乐厅听听音乐,因此在约定的时间没回来,他的姐姐一点也没感到奇怪。她自己就在旅馆餐厅里独自吃了饭,十点钟过后便就寝了。
他和他姐姐租住一家小旅馆二楼两间卧室和一间起居室。马维尔小姐因为有点体弱多病,还有个女仆跟随着。那名女仆叫萝茜·坎贝尔,是个漂亮的苏格兰姑娘,睡在旅馆顶楼一间客房里。
直到次日早餐时分,伦纳德·马维尔先生还没露面,马维尔小姐才不放心。照她自己的话来说,她曾经派萝茜去看看怎么回事,那个姑娘回来后却一点也没显得惊慌,睁着大眼说马维尔先生没在卧室里,夜里也没在他那张床上睡过。
奥莉芙·马维尔小姐拥有典型的苏格兰人保守的性格,当时对谁也没提起此事,过了两天才报警,因为她本人已经竭尽全力寻找过她弟弟却一无所获。
她去过伦纳德·马维尔原计划要去的那家律师事务所,可是斯泰坦律师却说压根儿就没见到过那个失踪的人。
女仆萝茜也十分机敏地到南肯辛顿和摩尔门街两处地铁站去打听过。南肯辛顿车站售票员根据萝茜对马维尔先生外表的描绘,记得中午时分曾经卖给那人一张车票到城里一处车站,可是摩尔门街车站客运繁忙,没人记得见过一个身穿一件长披风的高个儿红发苏格兰人——这是对那个失踪的人外貌的描述,当时城里雾蒙蒙的,交通又不畅通,人人心里都不痛快,脾气坏,只顾自己,没留意别人。
这就是马维尔小姐向警方报告有关她弟弟神秘失踪的详细情况。
一开始她也没显得十分焦虑,她好像对马维尔先生照顾自己的能力有信心;再者,她肯定她弟弟那天下午出门时没带什么贵重物品,也没带很多钱。
但是一天一天地过去,那个失踪的人却一点下落也没有,事态就变得严重了,警方逐渐加大了搜寻的力度。
伦敦各大报纸和一些地方日报都刊登了伦纳德·马维尔先生失踪之谜的报道。遗憾的是当时没有一张他的照片,报道中有关他的描述总显得有些模糊不清。
公众对那个失踪的人的身世一无所知,他的失踪倒使他出了名。人们只知道他和他姐姐大约在一个月前住进斯柯夏旅馆,随后女仆坎贝尔也跟来了。
苏格兰人向来保守,从不向陌生人谈起自己和自己的私事。姐弟二人很少跟旅馆里的人交谈。他俩在起居室里用餐,由女仆侍候;那名女仆倒跟旅馆里的职工一起就餐。但是,面对当时的灾难,马维尔小姐那种冷冰冰的态度在警方那名侦查员面前还是缓和了些。她提供了弟弟的一些情况。
“他就像是我的儿子,”她噙着眼泪解释道,“因为我们俩很早就失去了双亲,当时处境十分凄惨,一文不名。我们的亲戚也很少照顾我们。我弟弟比我小好多岁——他尽管有点野也喜欢寻欢作乐,却对我爱护备至,多年来他靠新闻记者工作维持我们俩的生活。一个月前我们从格拉斯哥来到伦敦,因为伦纳德得到了《每日邮报》社一个很好的工作岗位。”
这些话当然很快就证实了。虽然警方到格拉斯哥也做了细致的查询,那个城市里的人却似乎对伦纳德·马维尔先生的情况也不甚了了。不过他确实为《信使报》写过几篇报道;后来,他回应一则广告的征聘,申请得到了《每日邮报》社的一个正式职务。
那家报社慷慨地悬赏五十英镑,希望该报订户能提供可靠信息以便找到伦纳德·马维尔先生。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五十英镑奖金至今无人够资格认领。
摩莱夫人对这个案子并不像以往对这类案件那样感兴趣。她一反常态,竟轻率地说伦敦多一个少一个苏格兰新闻记者无关紧要。
伦纳德·马维尔先生神秘失踪三周后的一个上午,我们的侍女简拿进来一张名片和一封信,这倒叫我感到挺有趣儿。
名片上是奥莉芙·马维尔小姐的姓名。信是探长写的一封公函,内容是请摩莱夫人跟来人谈谈,事后请她立即到他的办公室去一趟研究一下有关事宜。
摩莱夫人打个哈欠,吩咐简请马维尔小姐进来吧。
“来了两个人,夫人。”简说。
“什么两个人?”摩莱夫人笑着问。
“我是说来了两位女士,夫人。”简解释道。
“那就请她们两位都去客厅吧。”摩莱夫人不耐烦地说。
就在简去引进来客时,发生一件挺有趣儿的事。说有趣儿是因为我跟夫人长期亲密交往的这段过程中,还从没见过她面对这样一桩明明会令人关注的案件竟表现出如此无所谓的态度。她转身对我说:“玛丽,甭管那两个女人是谁,你去会见一下她俩吧,我觉得她们会惹我厌烦。把她们说的话记下来,事后告诉我就行啦。”我正要提出反对意见,她又微笑着补充道,“别跟我争辩,你替我去跟马维尔小姐投资公司会谈吧!”
无须多说,我当即照办,转瞬间就坐在客厅里跟那两位女士说起客套话。
我用不着问哪位是马维尔小姐。她高高的瘦个子,身穿不合时宜的黑服装,脸上蒙着一块厚面纱,手上戴着黑棉手套,活脱儿是位地道的不屈不挠的苏格兰妇女。坐在她旁边的那位则跟她那种令人沮丧的外表迥然不同,那是一个穿戴得过分讲究、染了发的女人,从她那张涂脂抹粉的脸庞就可以看出她大概是一名演员。
我很高兴马维尔小姐很快就直截了当地说明来意。“我方才见到了警察厅里一位先生,因为——呃——露露·费小姐今天早晨到旅馆来看我,讲了一些事。依我看,她早该在我弟弟失踪那件事一公布就向警方报告,而不是在三个星期后才透露出来。”
最后一句话她加重了语气,连带她注视身旁的金发女郎那种严峻目光,都显示这位古板的苏格兰妇女对她的弟弟跟那位年轻女郎之间的交往不赞同,就连说出那个女人的姓名都好像感到挺别扭似的。
露露·费小姐的脸涨得通红,那双泪汪汪的大眼睛哀求地望着我。
“我——我真闹不清是怎么回事。我害怕极了。”她结结巴巴说。
“现在用不着害怕,”马维尔小姐反驳道,“你越尽早把事情老老实实说清楚,越会对大家都有好处。”
这位严厉的女人撇下嘴就不再说话,存心一转身背对着费小姐,开始翻阅她身边桌子上的一本杂志。
那名女演员似乎都快哭了,我连忙说几句鼓励的话,尽力耐心说服她若能为寻找马维尔先生的下落提供一些线索,那她就该坦率地讲出来。
她哼啊哈地支支吾吾,那种装腔作势的样儿真叫我恼火。随后她突然快速讲起来:“嗯,他其实对我大献殷勤——”
费小姐顿住,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看来我弟弟二月三号那天晚上约这位年轻——呃——小姐共进晚餐后,就再也没人见到或听到过他了。”马维尔小姐插嘴道。
“是这样吗?”我问道。
露露·费小姐点点头,大颗眼泪落在她那双紧握在一起的手上。
“可你干吗不在三个星期前就把这事告诉警方呢?”我极为严厉地问。
“我——我当时害怕。”她答道。
“怕什么?”
“因为我已经跟孟纽特伯爵订了婚,而且——”
“你是不想让伯爵知道你同时还在接受马维尔先生所献的殷勤,对不对?”我追问道,“那你跟马维尔先生吃完饭后发生了什么事?”
“噢!我真希望什么事也没发生才好呐!”她流下更多的眼泪,说道,“我们是在特卡迪罗饭店吃的晚饭,随后他就送我上我那辆马车。正要离开那当儿,我看见孟纽特伯爵站在离我们很近的人群里。”
“这两个男人彼此认识吗?”我问道。
“不认识,”费小姐答道,“至少我认为他俩互不相识。可我从车厢后窗往外一看,发现他俩站在人行道上说了会儿话,接着就一块儿朝皮卡迪利广场走去。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俩了。”那名女演员又流下一通眼泪,“孟纽特伯爵从那以后就不再理我了,马维尔先生拐走了我的钱和钻石首饰也没影儿了。”
“你的钱和钻石首饰?”我惊讶地问道。
“对!马维尔先生说他是个珠宝商,我那些钻石得重新镶一下。那天晚上他把我的首饰都拿走了。他说伦敦的首饰匠都是不可靠的贼,他要亲自为我重新镶嵌一下。我还给了他两百镑作为买黄金和白金底座的钱。可他现在拿着我的钻石首饰,还有钱 ,失踪了!唉,我真是太——太愚蠢了!而且——”
她失声痛哭起来。人们当然常听说一些傻不拉唧的姑娘毫不犹豫就把金钱和珠宝交给了那些乖巧的无赖,那帮家伙熟知怎样挑逗她们那种极端的虚荣心,让她们上当受骗,因此,露露·费小姐讲给我们听的事也并非极不寻常。随后,马维尔小姐带着浓重的苏格兰口音打破了那位演员讲完话后所出现的片刻沉默。
“就像我向警方负责人解释过的那样,”她平静地说,“这 位——呃——小姐所讲的事可能只有一部分真实。她也许在二月三号那天晚上跟伦纳德共进过晚餐,他也可能向她献过点殷勤,可他从来也不会欺骗人,不会说他自己是什么珠宝商,他也决不会用谎言骗取她的钻石首饰或金钱。我弟弟是个诚实可靠的人。露露——呃——费小姐如果出于某种原因有什么事不想明说,那我弟弟在那个致命的二月三号晚上要是当真拿了她的钻石和金钱,我倒认为他的失踪就有个说法了,他一定是让人抢劫了,要么就是让人谋杀了。”
她像个坚强的苏格兰女人那样并没落泪,不过,她保证她弟弟诚实无欺,并为他的生命表示担心时,她那沙哑的声音还是有点发颤。
摩莱夫人把这桩倒霉事交给我处理,真叫我没法原谅她。这两个女人彼此憎恨,竭尽全力指责对方在说“弥天大谎”,我要想从中进行调解实在不容易。
我只好按铃唤来忠实的简,让她给摩莱夫人送去一个求援的纸条,请她立刻亲自出马用她那双灵巧的手理清这团乱麻。但是简带回夫人写的一张回条,劝我别再为这桩糊涂案子操心,尽快送走那两个女人算了,然后回来跟她一块儿出门去散散步。
我于是尽量装出一副尽职尽责的样子,不显露自己是个“学徒”。这次会谈当然又拖延了一阵子,翻来覆去说的还是老一套,露露·费小姐坚持自己说的每句话都绝对真实。那个不肯让步的女人方才就曾把那个年轻姑娘带到警察厅,让她向警方重说了一遍,我毫不怀疑探长便立即把她俩支到摩莱夫人这里来了。
反正我把听到的争论都记了下来,最后终于松了口气,望着那两个女人走出我们那套公寓的大门。
我们警察厅里的伙伴都特别积极能干。从表面上来看,大家都认为一个头脑清醒而健康的男人似乎不可能在伦敦皮卡迪利广场和克伦威尔街交界处消失,连同他带的东西一点踪影都没留下。
警方当然向孟纽特伯爵进行查询。他是皇家禁卫军一名年轻成员,说了一大堆乏味的空话,没少叫桑德斯探长生气。他是这样说的:“我当然认识露露·费小姐。那天晚上,我正站在特卡迪罗饭店门口,见到那位小姐在她自己那辆马车窗前跟一个穿着长披风的高个儿男子说话。那天早些时候,她拒绝了我邀请她一块儿吃晚饭,她说身体不大舒服,想从剧院直接回家了,所以,我心里当然有点不大痛快。我正要喊一辆出租马车,打算去俱乐部消磨时光,这时叫我感到十分惊讶的是,那个穿长披风的家伙走到我面前,向我打听去克伦威尔街最近的路怎么走。”
“您怎么样了呢?”桑德斯探长问。
“我就跟他一道走了几步,给他指出了要去的路。”孟纽特伯爵满不在乎地答道。
按照桑德斯探长的原话来说,他认为这事里面肯定“有鬼”。他无法想像这两个男人——都在爱着同一个女人,而且正巧在一个分明十分嫉妒的时刻相遇——只交谈了打听道路这类事。不过也同样难以想像卢安侯爵的长子和继承人竟会在伦敦街头明目张胆地杀害情敌并抢走他身上的财物。
再说,这里面还存在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如果说孟纽特伯爵杀害了伦纳德,那他是在哪儿下手的,怎样作的案,事后又怎样处理了那具尸体?
我敢说您现在一定有点纳闷儿我怎么一直只字未提那个女仆萝茜·坎贝尔后来的情况呢?
对,不少绝顶聪明的人(我是指那些致函报社又向衙门献策的家伙)认为警方应该严密监视那个苏格兰小娘们儿,因为她长得挺漂亮,还具有一种假正经的优雅风度,蛮招人喜欢,尽管按照大多数男人要求的标准来说,她长得未免过高了点。桑德斯探长和丹佛斯警官当然一直在盯着她——这点您尽可放心——他们从旅馆职工那里也得到了不少有关她的情况。可惜多半都跟此案无关。她是马维尔小姐的贴身侍女。马维尔小姐身体欠佳,很少出门。萝茜在楼上侍候这对男女主人,三餐都由她送到楼上房间里,收拾他们的卧室。其余的时间她就清闲了,在楼下跟职工们相处得不错。
至于二月三号那天她的行为举止嘛,桑德斯探长尽管十分勤劳,却也没抓到她什么把柄。您知道,那家旅馆里同时住有三四十位客人,每一位客人在具体某天干了什么或没干什么,确实是件很难说清楚的事。
斯柯夏旅馆里的大多数人都记得马维尔小姐二月三号那天是独自在餐厅用晚餐的,她大约每半个月有这样一次,那是因为她的女仆有一个晚上的假。他们也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萝茜·坎贝尔没在职工食堂吃饭,可是没人记得她什么时候回来的。
另一名睡在萝茜邻室的女仆说,她在午夜时分听到隔壁房间有些动静。大堂服务员也说他看见萝茜大约在晚上十二点半左右回来的,后来他便把前门锁上了。
可是一名看门人却说他在二月四号清晨七点打开大门后不久,见到马维尔小姐的女仆穿着大衣,戴着帽子,匆匆溜进来,悄悄上了楼。
楼上的女仆、大堂服务员和看门人先后说的话矛盾很大,而马维尔小姐又说坎贝尔姑娘每天都是七点钟之前进入她的房间给她沏茶,四号那天清晨也如此。
我对警方的男伙伴同这些人说的相互矛盾的话十分恼火,恨不得把他们的头发连根揪下来。
整个事情看上去其实很简单,可以说挺好办,不像是在耍什么鬼花样。然而,伦纳德·马维尔先生就是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如今大家谈起谋杀这类事都无拘无束,津津有味。伦敦是个大城市,这类事发生在一个外地人身上也并非头一次——马维尔先生在伦敦确实是个异乡人——在一个雾茫茫的黑夜里,被人引诱到一处偏僻地方遭到抢劫杀害,尸体给藏进一个废弃的地窖里,真可能好几个月都不会被人发现咧!
但是,报纸读者的心态变化无常,他们很快就把马维尔先生失踪一事忘掉了,只有厅长和我们负责办此案的警探还在关注呐。
后来有一天我从丹佛斯警官那里听说萝茜·坎贝尔不再受雇于马维尔小姐,独自搬到瓦尔厄姆·格林区芬莱特街一处房子去住了。
当时我一人住在梅达·维尔公寓一套房子里,我的上司摩莱夫人跟寡居的卢安侯爵夫人一起去度假了,她俩是老朋友。她回来后,跟以前一样对萝茜·坎贝尔的行动并没表示什么兴趣。
又过了一个月光景,我也不再多考虑那个穿长披风的男人,他在喧嚣的伦敦市中心就那样彻底神秘地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可是今年一月里一天早晨,摩莱夫人突然进入我的卧室,打扮得像个声名狼藉的赌场老板娘,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她那副模样了!
“您这是要干——”我纳闷地问道。
“嗯,我乔装改扮得还像那么一回事吧。”她一边答道,一边冲着衣柜大镜子审视自己那副怪模怪样的神态。
我这位敬爱的上司身穿一件紫色棉外衣,衬衫颜色也是怪怪的,裁剪得没有一点式样,使她那原本无可挑剔的身材活脱儿像一袋马铃薯了。她那头浅棕色软发一看就是让一种廉价染膏染成了红里透黄的色彩,彻底“变了样儿”。
至于她那顶帽子,我也不想多加描绘了,高高顶在头上,真不像样儿。她那张脸涂抹了大量红砖色香粉,使脸蛋儿看上去显得紫不溜秋的。
摩莱夫人变成了一个俗里俗气的女人。
“您打扮得这样花枝招展,打算去哪儿啊?”我打趣地问道。
“我在芬莱特街租了几间屋,”她简单地说,“我觉得瓦尔厄姆·格林区那边的空气对咱们俩都会有好处。那位邋里邋遢却和蔼可亲的房东太太巴不得咱俩在今天中饭前就到她那里去。玛丽,咱俩要在那里呆一段时间,你得一直严格地处于幕后。我说了我要带个有病的侄女跟我住在一起。你首先最好在脸上戴两三块厚面纱。我可以向你许诺,你在那边决不会感到无聊。”
我们后来在瓦尔厄姆·格林区芬莱特街三十四号短暂小住期间确实没感到无聊。我们俩身穿怪里怪气的衣裳,乘一辆快散架的马车按时抵达那里,车顶上放着两只破旧衣箱。
房东太太是位满嘴牙都脱落的老妇人,明明认为梳妆打扮对她来说已经没有必要了。在这方面,她显然跟一些邻居的想法一致。芬莱特街真是脏得可以,一群群脏不拉唧的孩子聚在臭水沟附近玩耍,一见到我们那辆马车驶来,就怪声呼叫一阵。
我透过厚面纱仿佛看到那条街的路口有个马脸的人,身穿不大合身的马裤,打着绑腿,使我想起我们厅里的丹佛斯警探。
我们安顿好就坐在一张铺着脏兮兮台布的桌子前吃那又老又硬的牛排。我敬爱的上司告诉我,她足足等了一个月时间才等到这所楼房里有几间空房间,多亏芬莱特街的居民常常迁移。前一阶段,她一直在监视着三十四号这幢破楼,楼上住着萝茜·坎贝尔。楼下的住户刚一搬走,我们俩就住进来了。
我敬爱的夫人住在这一带,行为举止完全符合她扮演的角色。她装出来的那种粗野的尖嗓音响得从地窖直到顶层都听得见。
有一天我听见她向房东太太暗示她的丈夫马库斯·斯东先生原在费兹罗埃广场开了一家小旅馆,“不少年轻绅士经常在那里通宵玩牌”,后来就跟警方发生了点小麻烦。那位房东太太完全领会可敬的斯东先生目前暂时由陛下的政府供养着,斯东太太因此需要远离她那些时髦的朋友过一段隐居的生活。
这位伪装的斯东太太的不幸遭遇并没影响房东特里温太太对她的友好。芬莱特街的房东很少在乎他们的房客过去的经历,只要他们能按周预付房租,对一些“额外收费”也不多抱怨就行了。
摩莱夫人摆出她那种阔太太的慷慨气派,做得非常到家。她从来没抱怨过我们每周吃掉的大量酸果酱的质量,容忍特里温太太那只脏猫,还赏给那个蓬头垢面的女仆爱美托德大笔小费。楼上的萝茜·坎贝尔的酒精灯或烫发钳子出了毛病,她就把自己的都借给那个姑娘使用。
随着借出那把烫发钳子,坎贝尔小姐本来沉默寡言,不爱理人,也渐渐同情这位跟警方合不来的妇女,两人逐渐建立了亲密关系。我则坚持呆在幕后。她俩虽然没有彼此串门,却常在过道里推心置腹地密谈,我终于明白斯东太太成功地让萝茜·坎贝尔相信警方如果在监视芬莱特街三十四号,那无疑是在监视不幸的斯东先生忠诚的妻子。
我对摩莱夫人的目的有点困惑不解。我们搬到这幢房子里来,已经住了三个多星期时光,却啥事也没发生。有一次我壮着胆子打听我们是不是在等待伦纳德·马维尔先生哪天会突然在这里出现。
“如果真是这么一回事,”我争辩道,“警方完全可以把这所房子监视起来,咱们俩何必在这里装模作样地活受罪呢!”
摩莱夫人却对我的抱怨没作答复。
她跟她新交的那位朋友这一阵子忽然对“西区商店扒窃案”特感兴趣,那是不久前发生的一起大案。西区好几家服装大商店在销售高峰时期接连发生那些抢购的妇女丢失手提网兜、钱包和贵重皮包,而那名狡猾的扒手却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那几家大商店在促销期间肯定雇用了不少便衣侦探暗中看管架上的商品,可是这些案子都是顾客遭窃。那些侦探一心一意只顾注意店铺商品不被人“顺手牵羊”,就让那名精明的窃贼屡屡得手了。
我已经注意到斯东太太每次一跟萝茜·坎贝尔谈起那些案件,后者就露出心情激动的样儿。因此,有一天喝下午茶那当儿,我敬爱的夫人例行散步回来,扯起嗓门喊我,我却一点也没感到惊讶。
“玛丽!玛丽!警方终于发现了那个在商店里行窃的贼了!可是这次他从那些笨蛋警察手里溜掉了,不过,警方现在知道他是谁了,大概很快就会把他抓住。那个家伙倒不是我认识的人。”接着她就以最近扮演的角色那种粗俗的声调扬声大笑起来。
我从房间里出来回应她的呼喊,站在起居室门口。特里温太太也像往常那样衣冠不整地溜到楼梯附近,后面紧跟着那名女仆爱美托德。我转眼一看,只见萝茜·坎贝尔出现在楼上楼梯口那儿,浑身在哆嗦,脸色苍白,瞪着大眼,惊恐不安得随时都会从楼梯上摔下来。
摩莱夫人还在尖声讲着,连忙奔上楼去,萝茜·坎贝尔也走下来一半。这位假斯东太太使劲拉着她的手腕,把她拖进我们那间起居室。
“你得镇静!”她好心好意地说,“那个夜猫子特里温太太在偷听呐,你可别让她知道得太多。玛丽,把门关上!上帝保佑你,亲爱的。我经历过的担心事可比这厉害得多。好了,你只需要在沙发上躺一会儿,我侄女会给你沏杯茶。我出去买张晚报,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你大概对那个商店窃贼挺关心,否则你决不会这副样子。”
没等坎贝尔小姐反对,摩莱夫人就奔出房门。
随后十分钟里,只剩下我和萝茜·坎贝尔在一起。她几乎一声没吭,只躺在沙发上,张着两只大眼瞪视着天花板,显然还处在惊恐的状态中。
我刚把茶沏好,摩莱夫人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份报,一走进来就把它扔在桌子上。
“唉!我只买到一张晨报,”她气喘吁吁地说,“那事只字没提。”
她走近沙发,俯身压低她那尖嗓门对萝茜·坎贝尔匆匆说:“街头拐角那儿有一个人在徘徊。”姑娘突然一惊,摩莱夫人连忙补充道,“不,不是警察。请相信我,亲爱的,是不是警探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哼,我能在半公里开外就能把他嗅出来。不,不是。我的意思是说那人可能是你的熟人,亲爱的,他现在肯定陷入了困境!”
“噢!他不该来这儿。”坎贝尔小姐吃惊地脱口而出,“他会给我带来麻烦,对他自己也没好处。真是个笨蛋!”她完全不像以往那样文静,凶狠地说道,“竟会这样失策!如果还有时间的话,咱们不得不马上想个办法。”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假斯东太太问道,“要知道,当初他们抓斯东先生时,我就亲身经历过这种事。要么让玛丽帮着干点什么。”
“好吧,”那个姑娘停顿一下,像是在冷静思考,接着连忙说道,“我来写封短信,您如果够朋友,就请替我把它送交我的一个朋友——一个住在克伦威尔街的夫人那里去。可您如果还能在街头拐角那儿见到那个男人在徘徊,就在经过他身边时说声‘坎贝尔’,他要是回应一声‘萝茜’,您就可以把信交给他。您能帮我这个忙吗?”
“当然能,没问题,亲爱的。你就放心把这事交给我去办吧。”
这位假斯东太太便拿来纸和墨水放在桌上,萝茜·坎贝尔匆忙写好信,用胶水把信封封好。信是写给克伦威尔街斯柯夏旅馆马维尔小姐的。
“您听明白了吗?”她十分关心地嘱咐道,“除非那个男人说声‘萝茜’来回应‘坎贝尔’,否则您千万别把信交给他。”
坎贝尔小姐上楼去了,我和摩莱夫人便迅速走向街头。我们远离了三十四号之后,我就问道:“那个男人在哪儿呐?”
“哪儿有什么男人。”摩莱夫人答道。
“西区商店那个窃贼啊?”
“还没逮住呐,也逮不着,因为那个家伙是个狡猾极了的坏蛋,不会轻易落入一般的陷阱!”
她没容我多问,我们便走向瑞波顿广场。一到那里,摩莱夫人就把坎贝尔小姐写的那封信交给我,说道:“你赶快到斯柯夏旅馆去找马维尔小姐,把这封信叫服务员送上去,别让她看见你,因为她见过你的面。我得先去见探长,很快就会跟你会合。你到了那里,尽量拖延点时间,把信送上去之后就在外面等着。开动一下你的脑筋,在我到来之前,千万别让马维尔小姐离开旅馆。”
在这里根本叫不到出租马车,所以,我跟夫人分手后就匆匆走到最近的地铁站,搭上去南肯辛顿的车。我到达斯柯夏旅馆已经快七点了。我在问讯处说要会见马维尔小姐,得到的答复是她卧病在床不见客。我说我只是给她送来一封信,等个回信。按照夫人的指示,我尽量拖延时间,费了不少工夫才找出那封信交给服务员,他便送上楼去。
过了片刻,他回来说:“马维尔小姐说不用回信。”
随后我便在问询处要一支笔和一张纸,按照夫人的要求,开动我的脑筋写了以下短笺:
“太太,请您只写一句话给萝茜·坎贝尔小姐,好不好?她由于刚听到的消息心中十分恐惧不安。”
服务员又一次上楼,后来带回一个封了口的信封,我就把它放进我的手提包里。
时间过得很慢,我闹不清自己还得在寒冷的大堂里等待多久。忽然间,我听到明显的苏格兰口音。
“服务员,我要出去一趟,不回来吃晚饭啦。叫他们给我送点冷餐到我楼上房间里就行啦。”马维尔小姐穿着大衣,戴着帽子,蒙着面纱,正走下楼来。
我这时的处境十分尴尬。走到那位太太面前去肯定是不明智的,她无疑记得我这张脸,可我又得到指示在夫人来到之前得把她留住。
看上去马维尔小姐似乎并不着急,她一边下楼,一边戴手套。在大堂里,她又向服务员做些交待。我站在暗旮旯里,心里在琢磨是冲过去呢,还是谎报火警。
看门人在旅馆门口正打开门让马维尔小姐走出去,我忽然发现她愣了一下,好像不得已似的朝后退一步,随即试图快步冲出大门,就在这当儿,一群人——我敬爱的夫人、桑德斯探长和另外两三个我在暗中认不清的 人——一下子就把马维尔小姐挡住了。
马维尔小姐被迫退进大堂,我听见桑德斯探长厉声对她说:“别想在这儿捣蛋!放明白些!”
丹佛斯和克顿两名警探已经站在马维尔小姐两旁。我在那群人当中认出丹佛斯的妻子芬妮,她是厅里的女侦查员。
“我们到你楼上房间去一趟吧。”桑德斯探长说。
“我看没那个必要了,”摩莱夫人插嘴道,“我深信伦纳德·马维尔先生会老老实实交代,不会再惹麻烦。跟我们去厅里吧!”
是啊,马维尔本来还想大胆逃脱,这时却无计可施了。摩莱夫人先前说过这个家伙太狡猾了,不会让自己束手就擒,可我这位上司却比他更机灵。
后来摩莱夫人告诉我她一开始就怀疑斯柯夏旅馆里住 的那三个人实际上只有两个人 ——伦纳德·马维尔和他的妻子,后者大多数时间都改扮成女仆。这一对狡猾的夫妇经常变换成三个角色。当然,根本就没有马维尔小姐那个人!伦纳德为了作案的需要,有时穿男装,有时穿女装。
“我一听说马维尔小姐长得瘦削,个头儿高就联想到那很可能是个男人扮的女人。”摩莱夫人说,“后来另有一件引起我注意的事——警方和公众却都忽视了——那就是从来没人见到过姐弟二人在一块儿,那三个人也压根儿没同时出现过。
“二月三号那天晚上,伦纳德·马维尔出去了。他肯定是在某个地铁站的洗手间里换上了女装,随后就以马维尔小姐的身份转回来,在餐厅里吃晚饭,这样就构成一个不在犯罪现场相当可信的证据。那天晚上留在旅馆里的其实是他的妻子萝茜·坎贝尔。伦纳德·马维尔吃过晚餐后又扮成女仆出门,离开旅馆一段距离后又恢复了男装,无疑也是在某个地铁站无人的洗手间里换上的,然后他就去会见露露·费,跟她一块儿吃晚饭,夜间又穿着女仆衣服回到旅馆。
“你看,这就是交叉变换的鬼把戏,对不对?这种角色的变换肯定能迷惑众人。许多狡猾的坏蛋都使用化装术变换性别,可我倒压根儿还没见过两个人竟装扮成三个人咧!这就在那个女仆坎贝尔出门和返回的时间上出现了矛盾的说法,服务员见到的那次是马维尔妻子扮的萝茜·坎贝尔,看门人见到的则是穿着女仆装束的伦纳德·马维尔。”
伦纳德居然在大街上还敢跟孟纽特伯爵搭讪,也真够胆大狡猾的,这就使这桩奇案变得更加复杂了。
伦纳德·马维尔成功地诈骗了露露·费小姐的钻石首饰之后,跟他的妻子分居了一段时期。他俩在等待时机过海峡到法国去销赃变换成现金。于是,马维尔太太,化名萝茜·坎贝尔,就在芬莱特街暂时过着隐居生活。伦纳德·马维尔在这期间再在西区商店里干些扒窃的勾当。
随后,摩莱夫人便制定了果敢的计划,开始侦查。她相信自己敏锐的洞察力。
她谎报警方已经识别出那名商店窃贼,萝茜·坎贝尔那阵明显的惊惶失措,使她肯定了自己的猜疑。萝茜后来写的那封送交所谓的马维尔小姐的信,尽管里面没透露什么犯罪事实,却更使我这位上司对自己的推测确信无疑了。
如今伦纳德·马维尔要由纳税人负责供养他的两年监禁生活,这次他倒是暂时真正从公众眼中“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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