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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 《偷窥》作者:【美】杰弗里.迪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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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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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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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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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8-11-27 00: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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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ll841123 于 2018-11-27 00:31 编辑

      当然,他没有得到她,她离开了他的视线。
      她六个月前搬进圣塔莫尼卡的公寓,四十四岁的罗德尼·普尔曼第一眼看见这位10号楼B座的住户就难抵其诱惑。毕竟,男人都心怀梦想,对吧?  普尔曼两年前从得梅因来到洛杉矶,想成为一个制片人。他花了两个月时间在好莱坞到处投递简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他最后总结出一条经验:在中西部卖除草剂和工业空调可能获得成功,但是,永远也不可能會敲开有汤姆·凯特、乔治·克鲁尼、詹妮弗·洛佩兹加盟的公司的大门。
      虽然屡屡碰壁,但是,执着的普尔曼还是进入了南加州舞动精灵乐团。当然,这里的人比爱荷华州的人多少有点儿浅薄,有时,他觉得自己发展还算顺利。但是,这个地方太容易让人随波逐流了!这真是一方福地,一方乐土——宽敞的公路纵横交织,海滩上弥漫着如丝般的薄雾,脚趾间灌满柔软的沙子,大大小小的电影院随处可见,通宵营业的面条馆令人垂涎,一月份的气候和五月的得梅因一样舒适宜人。
      普尔曼耸耸肩,把失败的阴影抛在脑后,在韦斯特伍德的一家连锁书店找了一份助理的工作,过着舒适的生活。
      他很知足。
      是的,差不多吧,只是爱情生活……
      哦。
      普尔曼离婚了,他的前妻是他的州立大学同学,这段婚姻维系了十年。离异后,他也曾有过约会,但是,很难在一个严肃的层面上建立关系。大多经人介绍与他相亲的女人,对电影知之甚少,更不用说理解他生活中的真正激情了。她们常会喋喋不休地夸奖自己的孩子,不停地抱怨她们的前夫待她们有多糟糕。和他约会的女人大多喜欢在毫无浪漫情调的盖璞、宾恩等运动休闲品牌购买时装——他这么说也许有点儿刻薄——不过她们都是那种典型的中西部体形。
      哦,他也的确遇到过一些妩媚的女人,譬如莎莉·沃恩,她还曾参加2002年爱荷华小姐选美,在众多参选佳丽中获得亚军。只是,两人的关系并无进展。认识她之后,他对未来伴侣的要求更高了。
      有句形容洛杉矶的话是怎么说的——这个世上有很多可爱的人儿。她们不只是漂亮,这些女孩儿有内涵,有气质。他常常在书店里的咖啡厅无意中听到她们的谈话,她们坐在那里品着脱脂拿铁咖啡,或议论着政治,或谈论着艺术,话语里充满了睿智、活泼与幽默。就在昨天,他听见两个身穿紧身运动服的二十多岁的女孩儿对为影片《黑狱亡魂》配乐的奇怪乐器各执一词:是扬琴。不对,是手风琴。不对,是——
      齐特琴!普尔曼差一点儿喊出声来。但是,他又觉得冒昧打扰有失礼貌(其实是怕说错的那位会颜面尽失,自己也因而失去与她们拍拖的机会)。
      你的那套《美女打砖块》DVD当然不包括赚人眼泪的电影,只有《单车失窃记》、《擒凶记》、《波坦金号战舰》、《欲望之翼》、《谍网迷魂》。普尔曼耐心地回复着眼前的美女顾客。
      啊,但是,怎么才能泡个妞呢……这的确是个问题。他特别讨厌像“你好,我是罗德。请教小姐芳名”之类的无聊的搭讪。他身体矮墩墩的,行动笨拙,腼腆害羞,做事总是放不开手脚。
      他希望在书店的工作能让他有机会认识好莱坞的大腕。为了讨好一个女人,赢得她的芳心,他可以使尽浑身解数。然而,在书店里,他刚一回答一个顾客的问题,她就对他不再有用了。他的那些同事,要么是中年失败者,要么是埋头于自己事业的年轻人——当然,就是全力以赴编写剧本、饰演角色或执导电影。
      由于身心疲惫,普尔曼放弃了追求浪漫的想法。
      直到,10号楼B座的住户搬了进来。
      她名叫泰米·哈德逊——他第二天上午向别人打听了她的名字——比他在艾维或比弗利威尔希尔酒店见到的美丽年轻的姑娘年纪大一些。普尔曼觉得她的年纪在三十三或三十四岁之间,这个年龄对他来说刚好合适。她非常漂亮,长长的头发,乌黑浓密,经常扎成马尾辫,或挽成俏皮的发髻。她身材高挑,身着一套黑黄相间的斯潘德克斯弹性面料跑步装,苗条健美的身材展露无遗。她每天坚持跑步,有时,他早上去开书店门时,会看见她站在后院,在雾色中,迎着习习凉风,练习空手道。
      泰米十分热爱生活,这也是他喜欢她的原因之一。他听人说她经常去旅行,而且在巴哈半岛有处房产,经常到那里去度周末。她有时会骑着一辆鲜红色的黄蜂牌小型摩托车,这总使他想起《罗马假日》中的奥黛丽·赫本。她的汽车是辆老旧的名爵,她驾驶着它飞速行驶,享受着风驰电掣的快感。
      他几乎每天都能看见她手提公文包走出公寓,却并不感到惊奇,当然,她应该是在拍电影。她俏丽娇柔的脸庞极富表现力,应该是一个优秀的演员。他不禁自问,他看过她拍的片子吗?应该还没有罗德尼·普尔曼错过的电影呢。
      他觉得他们可以出去幽会,他们之间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是的,完全有这种可能。他长得可不算丑。当然,胆子也够肥的,大多成功的商人都有这个特质;如果你魅力十足,能够互补,女人是不会介意的。他生得一头棕色的头发,还有一副双下巴。他不吸烟,只是有节制地喝点儿葡萄酒。他总喜欢吃饭时付钱请客。
      可是,像往常一样,他心中立刻充满迟疑。一个腼腆的人遇见她时,怎么可能走上前去主动搭讪呢?他心里十分清楚,一旦错过了机会,就不可能重新来过,至少在漂亮的泰米这里行不通。
      所以,几个月以来,普尔曼只是远远地仰慕她,欣赏她,寻找机会打破僵局,但前提是自己不会出丑。
      而后,在一个清凉的夜晚,好运降临了。
      那天晚上七点左右,普尔曼凭窗而立,眺望庭院,他发觉泰米卧室旁甬道一侧的灌木丛中有动静。过了一会儿,那个东西又动了一下,这次,他看到一束微弱光线,好像是玻璃的反光。
      普尔曼关掉电灯,拉下百叶窗,而后,跪在那里向外窥视。他看到一个男人蹲伏在灌木丛中,好像正在凝望着泰米家的窗户。他穿着一件公寓园艺工人的灰色制服。普尔曼站起身,走到卧室,在这里,他可以看清庭院里发生的一切。是的,毫无疑问,这个瘦骨嶙峋的年轻人手里拿着一个小型望远镜,正在偷窥泰米。该死的窥淫狂!
      普尔曼的第一反应就是打911报警,他拿出手机。
      但是,他刚按下第一个号码就改变了主意。稍等,也许……这是个为我准备的机会,他心里想着,放下手机。
      泰米家的窗帘拉得紧紧的。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窥淫狂,看到那个园艺工人的双肩失望地垂了下来,十分扫兴的样子。他刚才一定是希望看到她脱衣洗澡。那个男人还留在原地,等待窥视的机会。就在此时,泰米家的房门打开了,她走了出来。她身上穿着粉红色上衣,一条紧身花裤,肩上背着一个古驰皮包,头顶上架着一副太阳镜。
      窥淫狂伏在灌木丛里,不见了踪迹。
      泰米鎖上房门,走上甬道,向停车场走去。那个园艺工人到哪里去了?普尔曼警觉地想。他是不是爬到她身边了?就在普尔曼抓起手机,按下9时,他看见那个窥淫狂站起身。他并没有袭击泰米,只是拿起工具,转身背向她,朝着大楼后面走去。
      泰米走进停车场就不见了人影,过了一会儿,传来她那辆名爵发动的声音。她坐在绿色小汽车里加速行驶,轰鸣声划破寂静的夜空。
      那天晚上,普尔曼始终待在家里,密切注视着庭院里的风吹草动。好几个小时过去了,也没有看见泰米和那个窥淫狂。他困得抬不起头来,就沏了杯黑咖啡,趁热喝了,驱走睡意才好继续观察庭院里的动静。他激动得全身发抖,感觉就像是在看希区柯克导演的恐怖影片《后窗》,在影片中,詹姆斯·斯图尔特整日坐在轮椅里,透过窗户向邻居家偷窥。这是普尔曼最喜欢的电影,他不知道泰米是不是也看过。他有一种直觉,她看过。
      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还不见泰米和那个瘦如干柴的窥淫狂,普尔曼走下楼,绕到大楼后面,看到了一个保安。他问保安:“那个年轻的园艺工人叫什么名字?就是那个白肤金发的家伙。”
      “白肤金发的家伙?”那个身材魁梧的保安问道。他满身酒气,一边说话,一边把额头上的一绺油腻腻的头发撩向一边。
      “是的,那个矮个子。”
      “你是说‘白肤金发’?”
      “对,一个白肤金发的家伙。”普尔曼说道,他略带愠怒地皱皱眉。“你知道我在说谁吗?”那保安是个英裔美国人,按理说不应该有语言障碍,唯一的解释是他可能是个蠢货。
      “我是说,假如你说一个人‘白肤金发’,应该是指一个女性,比方说‘看那个金发女郎’。没人用这个字眼儿形容男人,人们不会说一个男人是‘白肤金发’。”
      “是吗?唔,这我倒不知道。可他确实是白肤金发的,个头不高,他今天在修剪灌木。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吗?”
      “哦,哦,是他呀。”
      “他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又不是我雇的他,我不管花木修剪。是董事会雇的他。”
      “他都负责什么工作?”
      “负责什么工作?扫地,割草——这就是他的工作。怎么了?”
      “他隶属于一个服务部门吗?”
      “是的,我想应该是这样。”
      “他跟公司有签合同吗?”普尔曼问道。
      “你是说他隶属的公司?”
      “是的。”
      “我想是吧。我跟你说过是董事会——”
      “雇佣的他。我知道。所以,他的情况你一点儿也不知道。”
      “是的。你打听他干吗?”
      “只是有点儿好奇。”
      保安摇摇摆摆地走回自己的公寓,一路上紧蹙着眉头,好像是遭人冤枉似的。普尔曼也三步并作两步地上楼去了。
      凌晨一点钟的时候,泰米回来了。她像刚才出门时一样光彩照人,性感迷人。她走到门口,掏出钥匙打开门。她回头望了一眼,然后走了进去,嘭的一声关上门。
      她站在玄关处,好像有点儿焦虑不安,普尔曼猜想,她一定是看见或者听见有人骚扰。于是他抓起望远镜,仔细搜索灌木丛。那个窥淫狂好像并没有回来。普尔曼走出房间,走下楼梯。他站在灌木丛旁的阴影里,就是窥淫狂之前停留的地方。
      苍蝇嗡嗡地飞来飞去,灯光闪烁,普尔曼能够听见远处山上传来的狼的嚎叫声。不过此处没有什么特殊的动静。
      没有园艺工人的身影。
      泰米家的灯熄灭了,普尔曼又等了半小时,只看见一只猫走过。于是,他回到公寓,心中一阵茫然,他觉得自己的爱情生活犹如一座金矿,只是不知如何开掘。
      现在,最要紧的事情是:弄清楚那个人是不是真的对泰米构成严重的威胁。普尔曼听说窥淫狂就像患有恋足癖或露阴癖的人,实际上并无太大危险。他们经常站在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窥视不同的男男女女,幻想和他们发生性关系。
      强奸犯有时也会偷偷观察受害者,了解他们的生活规律,好对他们下手。但是,大多数窥淫狂从不会与他们的窥视对象说上一言半语,更不要说袭击他们了。很有可能那个园艺工人并不会构成威胁。再说了,他生得骨瘦如柴,外表温顺,看起来就是个小混混儿。泰米练过空手道,只需一击就能把他放倒。普尔曼心想就算他不冲那个窥淫狂吹口哨,这个女人也不会有太大危险。
      他倒在床上,闭上眼睛,却睡不着。他的脑海里思绪翻腾,盘算着如何好好利用窥淫狂这件事把泰米约出来。他辗转反侧,在三点钟时设置好闹钟,才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早晨七点,闹钟响起,他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向外张望。泰米那间公寓的灯亮着。他脑海里浮现出如下画面:她在做晨练,或吃早餐——酸奶、浆果、花草茶。她吃得津津有味,对窥淫狂的事一无所知。
      至于那个窥淫狂,毫无踪迹。
      这下麻烦了。难道这公寓大楼只给那家伙派了一天的活儿?他要是再也不回来该怎么办?这会使普尔曼的整个计划都泡汤的。
      他站在窗旁良久,心里盼着那个园艺工人再回来。到了八点他再也无法等下去了,他必须在十五分钟内去上班。
      普尔曼三两下冲完澡,踉踉跄跄地走到停车场,因睡眠不足他头痛得厉害,毒辣辣的阳光刺得他眼睛生疼生疼的。他正要钻进自己那辆老旧的土星牌轿车时,忽然发现一辆太平洋园林绿化服务公司的皮卡缓缓驶进停车场。
      他屏住呼吸。
      没错,正是那个窥淫狂!他拿着工具和饮料钻出汽车,走向庭院。普尔曼走到他的车后,俯身蹲下。窥淫狂走到昨天待过的那片灌木丛,佯装修剪。他那双饥饿的眼睛根本没有看剪子,而是一直盯着泰米家卧室的窗子。
      普尔曼急匆匆地赶回公寓,为了避开窥淫狂的视线,他走了一条僻静的小径。他本应该去书店开门,但他不想错过这次机会。他掏出手机给书店的人力资源部主管打电话,用沙哑的声音谎称,他病了,今天不过去了。
      “喔。”她迟疑了一会儿说。普尔曼记起来了,另一个助理今天要去度假。这就是说,这位女主管得颇费一番周折才能找到人打开书店的门。普尔曼使劲咳嗽着,可是,那女人一点儿同情心都没有。她冷冰冰地说:“明天必须来。下次有事早点儿说。”
      “我——”
      咔嚓,电话挂断了。
      普尔曼耸耸肩,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走回公寓,心里想着他昨天晚上躺在床上想好的计划。
      “你好,你可能不认识我,我住在对面楼上。我觉得你知道……”
      或者:“你好,我是你的邻居,我们还没有见过面。我不想吓唬你,但是,这两天一直有一个男人在灌木丛那边窥视你。”
      不,不能说两天。否则她会想,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她。
      “听我说,小姐,不要朝四周看。有一个男人一直站在甬道那边的灌木丛中用望远镜窥视你家。我觉得他是个窥淫狂。”
      但是,细想之后,他认为这些办法都不妥。她可能风轻云淡地回答说:“哦,谢谢。”然后把他关在门外,接着报警。
      要是这样的话,罗德尼·普尔曼就没戏了。
      不,他需要做件令人刻骨铭心的事情,给像泰米·哈德逊这样时尚、新潮、有主见的女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普尔曼睥睨着庭院,发现那个窥淫狂离泰米家越来越近,两只眼睛着魔似的盯着她家的窗户。阳光照射在园艺剪刀的刀刃上,一闪一闪地发着光,并发出瘆人的咔咔的声音。园艺剪刀很长,刀刃锋利。他怀疑自己早先的猜测是不是错了,也许这个家伙真的很危险。
      这倒使他灵光一现,精心盘算着如何与10号楼B座的美丽住户搭讪。
      普尔曼站起身来,走到壁橱旁,在里面翻找一通,最后找到了他的旧棒球棍。他对运动并不热衷,不过,他到书店工作时,买了一支棒球棍和一副手套,因为他听说他们有一支棒球队。他寻思这样可以接近女职员。可是,他后来发现队员都是男生,旋即退出了。
      他向外瞥了一眼,没有看见泰米。那个窥淫狂还在那里,卖力地挥舞着园艺剪刀。
      咔嚓,咔嚓……
      普尔曼拿起棒球棍,走出公寓,下了楼梯,来到一楼的走廊,蹑手蹑脚地走到窥淫狂身后。
      他的计划是,在那里等候泰米早上去試镜。待她走近窥淫狂身旁,普尔曼就挥舞着棒球棍,跑上前去,高声喊着让她报警,说这个男人一直在窥视她。
      他会让那家伙趴在地上,直到警察到来。这期间他和泰米会有十分钟时间好好聊聊。
      不,不,这不算什么……我叫罗德·普尔曼,顺便问一下,您是……很高兴认识您,泰米……不,没什么,任何一个好市民都会这样做的……哦,没什么,这么跟您说吧,要是您真的想报答我,请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请您吃饭吧。
      他在裤子上抹了抹汗津津的手,握紧了棒球棍。
      的确,真是天赐良机,或许——
      泰米家的前门打开了,惊醒了他的白日梦。
      她走出门,戴上昂贵的遮阳镜。今天,她在乌黑的头发上扎了个鲜红的头饰,和指甲的颜色非常谐调。她肩上背着蓝色的背包,手里拿着公文包。她走上甬道。
      窥淫狂非常紧张,那把园艺剪刀停住了。
      普尔曼把棒球棍握得更紧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又默诵了一遍要说的话。
      好了,行动……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那个窥淫狂向后退了几步,放下园艺剪刀,开始笨手笨脚地摸索着工作裤的前襟。
      什么情况?
      哦,天哪!他在拉开拉链,把手伸到里面。
      他要强奸她!
      “不!”普尔曼高声喊着,向前跑去,手里挥舞着棒球棍。
      “嘿!”那个强奸者慌忙躲闪,向后一个趔趄绊倒在地,摔倒在草坪旁的一小块灯芯栅栏上。这一跤摔得真够重的,他疼得大叫,然后,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泰米止住脚步,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闹剧皱起了眉头。
      普尔曼冲着她高声嚷叫:“快报警!这家伙一直在窥探你。他要强奸你!”说着,他转身对那个金发男子挥动棒球棍。“别动!我要——”
      突然响起的几声惊人的枪响打断了他的话。
      子弹击中了那个窥淫狂的头部和脖颈,迸起一团血雾,普尔曼惊恐地嚎叫着,跪倒在地上。那个男人抽搐了一下,随即,瘫倒在地,一动不动。他死了。
      “上帝啊!”普尔曼震惊地咕哝着,缓缓地站起身来。他转向泰米,看到她手里握着一把超大黑色手枪,不禁惊愕地蹙起眉头。她屈膝蹲伏在那里,活像个打伏击的战士。
      她为了自卫不仅学了空手道,还有持枪证。他听说在洛杉矶许多女人都会这样做。另外,普尔曼觉得她不应该开枪打死一个躺在地上不会构成任何威胁的人,更何况这个人根本无力袭击她。
      “嘿,你。”泰米叫道,向前迈了几步。
      普尔曼转过身来。这回,他真真切切地看到了那个女人漂亮的湛蓝色眼睛,她的钻石耳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扑鼻而来的花香型香水混合着刺鼻的火药味。
      “我?”他问道。
      “对,给你。”她把公文包递给他。
      “这个,给我?”
      她没有回答,而是转身快步跑进公寓楼后面的小巷,活泼的色彩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普尔曼正满腹狐疑地端详着那个公文包,忽然听见身后响起沙沙的脚步声,旋即有几只大手紧紧地抓住了他。紧接着,他被脸朝下按倒在一片草地上。
      罗德尼·普尔曼从他的律师那里获悉,泰米·哈德逊是南加利福尼亚州最春风得意,行踪最诡异,最飘忽不定的毒贩。
      在过去的几年间,经她手从墨西哥进口的高纯度可卡因高达数千磅。因此,她时常往来穿梭于南部边境。她开着一辆破旧的老式跑车,经常下榻于太平洋里的公寓这种毫不起眼的地方,所以,她能避开禁药取缔机构(DEA)和警方的视线。他们觉得找到或跟踪在比弗利山庄和棕榈泉享受奢华生活的人要容易一些。
      在洛杉矶拘留所,普尔曼的律师坐在他对面,他给普尔曼带来了不好的消息:地方检察官不会撤销对他的指控。
      “可是,我什么也没做。”普尔曼哭诉道。
      这个律师年纪在四十岁上下,皮肤呈黄褐色,生得一头卷发。他咯咯地笑了起来,仿佛这话他已听过不下一万遍了。他接着解释说,检察官要以血还血。一方面,被打死的是个警察,就是那个白肤金发的男子,他表面上是个窥淫狂,实则是洛杉矶警察局的卧底,他佯装为太平洋园林绿化服务公司的工人。他的任务是报告泰米离开公寓的时间,其他警察或禁药取缔机构特工便会对她进行监视,开着没有标记的警车跟踪她。普尔曼以为这位警官把手伸进裤子是准备实施强奸,实际上,他是从内袋里摸出无线电装置通知其他监视小组她要离开公寓。
      “可是——”
      “听我说完。”律师补充说,因为普尔曼的缘故,泰米才得以成功逃脱,对此,警方非常恼火。她彻底消失了,联邦调查局和禁药取缔机构认为,她现在很有可能已经逃出国境。
      “可是,他们不能由此下结论我是和她一伙的呀!他们是这样想的吗?”
      “一句话,是的。”他继续说,普尔曼对这几天所发生的事情的解释难以自圆其说,令人质疑,引人愤慨。说得委婉一些。譬如,警方质疑,假如他前天就发现那个所谓的窥淫狂,他当时为什么不对她说。假设如他所说,他是担心一个无辜女人的安全,那么,他第一次发现窥淫狂时,为什么不马上告诉她她已身处险境?
      他涨红着脸分辩说,他想利用那个窥淫狂作为自己接近泰米的借口。听完他的这番解释,律师的眼睛里流露出怀疑和尴尬的神情。他无力地写下几个字,扼要地记下普尔曼的解释。
      还有,他为何要向老板謊称自己今天生病了?在警方看来,唯一说得通的解释是:他是泰米的同伙,今天会有一大宗毒品交易,普尔曼留在家里是要保证泰米安全离开公寓,去完成毒品交易。他们的理由是,他已觉察到园艺工人是执法者,便袭击了他,好让泰米有机会逃脱。
      警方还提供了物证:公文包上留有他和泰米的指纹,而且里面没有头像照片或试镜录影带,只有一千克高纯度可卡因。“那是她给我的呀。”他有气无力地说,“我打赌,这是为了分散我的注意力。她好逃跑。”
      普尔曼说的这些律师没有记。
      最要命的是,他声称自己不认识泰米。“你看,”律师说,“如果你真的坚持说不认识她,或跟她没有关系,我们可以让陪审团来裁决。”
      “可是,我确实不认识他。我发誓。”
      律师的脸部肌肉微微抽动了一下。“好吧,罗德尼,还有一个问题。”
      “叫我‘罗德’。”
      “还有个问题。”
      “什么?”普尔曼搔搔头,手铐像嘶哑的铃铛叮当作响。
      “他们搜查了你的公寓。”
      “哦,是吗?他们有权搜查?”
      律师不禁笑了:“你因重罪谋杀、袭警、协同犯罪、教唆、涉嫌毒品交易而被捕。是的,罗德,他们当然有权。”
      “喔。”
      “你知道他们发现了什么?”
      他当然十分清楚他们发现了什么。律师拿起一张纸读着,普尔曼身子往后一靠,两眼盯着地板,心不在焉地摆弄着手铐。
      “几个旧优诺包装盒,上面有泰米的指纹,两个酒瓶、一盒花草茶、几个空草莓纸箱、几本杂志,地址标签上有她的名字。比弗利购物中心的信用卡收据、星巴克杯子,上面沾有她的唇膏,边缘提取到DNA。”
      “DNA?他们做了检测,对吧?”
      “警察都会这么做。”
      “我发誓,她从没到过我的公寓。所有那些东西……都是……都是我从她丢的垃圾里捡的。”
      “她的垃圾?”
      “我看见她的公寓后面有些东西……我不知道会有这么大干系。”
      “在你的衣橱上贴着二十四张她的快照。”
      “那些是我偷拍的。她没有看镜头——你可以跟警察说。要是我认识她,她应该看着镜头呀。”
      “罗德。”
      “让我把话说完!如果我们在一起,她应该看着我,看着镜头。”普尔曼的语气透着一丝绝望。“比方说,‘说,茄子’。但她没有。这就是说,我们根本没在一起。这才符合逻辑,对吧?”他陷入沉默。少顷,他补充道,“我不过是想约她。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他们还发现了望远镜。他们认为你用望远镜监视她家的门口,要是有人突袭,你可以给她通风报信。”
      “我只是想……想看看她。她实在是太漂亮了。”普尔曼耸耸肩。他的视线又落回到地板上。
      “我想我们唯一能做的是跟地方检察官协商,达成辩诉交易。我不想你出庭受审,相信我。我可以帮你做成一笔交易,譬如说,十五年,二十年……”
      “二十年?”
      “我会跟他们协商。看看他们怎么说。”
      律师走到会见室门口,轻轻敲门,叫警卫。过了片刻,门开了。
      “还有一件事。”普尔曼说。
      律师转过身,扬起眉毛。
      “莎莉·沃恩。”
      “谁?”
      “爱荷华小姐亚军。就在几年前。”
      “她怎么啦?”
      “我曾卖给她一辆汽车,我们拍拖了一次,但事后,她再也不愿见我。就发生了同样的事情。”
      “同样的事情?”
      “就像对泰米那样。我多看了她几眼。”
      “偷窥?”
      他起初对这个词还有抵触,但旋即点了点头。“我被逮捕了。这就是我搬到这里的原因。我想重新开始,找一个真正喜欢的人。”
      “你在爱荷华州被判了多久?”
      “六个月,缓刑一年。”
      “缓刑一年?”
      “是的,缓刑一年。”
      “我要拿到卷宗。地方检察官可能会出钱来买。因为你的缘故,逃脱一个重要罪犯,他一定要得到点儿东西。可能是指控偷窥隐私。我想,你可能会获罪一年,或十八个月。”
      “比二十年强多了。”
      “我来想办法。”律师走出门去。
      “还能提个问题吗?”普尔曼仰起头,问道。
      “什么?”
      普尔曼说道:“警方发现的东西都会用作呈堂证供吗?”
      “你公寓里的?”
      “对。”
      “可能不会。他们通常会选最有力的物证。”
      “那你觉得我可以要几张泰米的照片贴在墙上吗?这儿没窗户,什么也没得看。”
      律师犹豫了片刻,他还以为普尔曼在说笑。后来,他看出这个嫌疑人是认真的,便正色道:“罗德尼,这可能是世上最愚蠢的想法。”
      “我就这么一说。”
      律师走了,一个人高马大的警察走了进来,扭住罗德尼·普尔曼的手臂,带他回到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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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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