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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鬼手》作者:孙了红(民国侦探小说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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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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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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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9-21 18: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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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手

      有一个穿中山装的中年人,在一处俱乐部里,喷着浓烈的土耳其烟,述说了一个故事。这故事的开头,很带着一点恐怖性。笔者且用钢笔尖挑开这故事的幕布,介绍于读者之前。

      这是一个十二月初的寒夜,时间已过了十二点。

      在一间宽敞的卧室中,布置着华贵的家具。暖暖的水汀,淡淡的灯光,四周微带一些百合花香水的气息,使人置身其中,感到一种仲春天气的舒适。这时候,在这温馨的屋子里,有四个人,正在兴高采烈谈着话。

      四人中的两人,是这里的主人与主妇。主人李瑞麟,年龄约近三十,动作谈吐,显示出一个小布尔乔亚的风度。主妇佩华,不过二十四五岁,穿着虽很入时,可是态度之间还流露着一种旧时代的拘谨,显见她是一个生长乡间的女子,呼吸都市的空气还没有很久。

      第三人是个瘦长的青年,面目相当端正,可是脸色很苍白,没有一丝血色。一双神经质的眼珠,时常露出沉思之状,说话幽幽的,像女人那样文静。再看他的细长的手指,可以见到他是一个聪明的人物。

      除此之外一还有一个妙龄的女侍,长着一个健美的身材。红润的两唇,不需要胭脂的涂抹,自然显出鲜艳。一双眼珠,更富魅力,她是这里主妇的唯一心腹,名字叫作凤霞。

      主人李瑞麟,和瘦长的神经质者——朱龙——他们是由同乡与邻居的双重关系而结成的密友。这位朱先生,因为居住接近,差不多成为这里每夜的座客,亲密得和家人一样。

      在一小时前,李瑞麟夫妇,和这朱龙,在大上海戏院,看了一本电影。这天的影片,原名叫作Mummy’s Hand,直译起来,应该是“僵尸之手”,或竟译为“鬼手”。但那电影院里,却给了它一个古艳的名字,叫作“返魂香”。

      看这影片的原名,那不用说,当然是张恐怖片。这片子叙述一个埃及金字塔中的僵尸,借着一种神秘的能力,竟把它可怕的生命,维持到了二千余年之久。这老丑的怪物大概是因为挨了太久的寂寞,又因墓道里面并没有一面可以照面孔的镜子,因此,他“老人家”一旦见到异性,竟也热烈追求起来了。总之,这片子的故事和另一本卡洛夫所主演的“木乃伊”,轮廊大致相似。意思,当然谈不到,可是全片的布景、音响、摄影的角度和那僵死的化装等等,确能给人一种相当的刺激。

      李瑞麟夫妇,一向胆子很小,尤其是佩华,怕鬼更怕得厉害。只是人类都有一种需求刺激的天性,他们越是怕鬼,越要寻求恐怖性的刺激。因此,他们回到了家里,还在起劲地谈着这影片中的故事。

      生长在乡间的佩华,思想原很简单。她看过了这本恐怖影片,既感到满意,又觉得害怕,她向着她丈夫和朱龙,奇怪地说:“咦!怎么外国地方,也会有僵尸?”

      由于这一问题的提出,于是这小组的座谈会,话题都集中到了僵尸与鬼物上去。神经质的朱龙,对于这个问题,似乎并不感到兴趣。但是,他为了助兴起见,这晚,他也叙述了几则关于“鬼”的故事,甚至连那女侍凤霞,她也兴奋地说了一段离奇的鬼话。

      她说:“在她的家乡——苏州——地方,有一个着名的恶讼师,平时专仗刀笔害人。有一回,他设了一条毒计,把一个平白无辜的人,害掉了性命,结果他自己却发了一注财。一直过了三年,并没有事。不料三年后的有一晚,他在一家小茶馆内听完了书,从一条荒凉的路上回去,他觉得在他身后,一直有一个人,紧紧追随着他,借朦胧的月色,旋转头去一看:呀!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三年前他所害死的那个冤鬼!那个冤鬼对他似乎很客气,月光之下,露着白齿,在温和地向他微笑,正像久别了的好友一样。这恶讼师的灵魂化作千百缕的冷气,都从毛孔里面冒了出去!他拖着颤抖的身躯,亡命向家里直奔!只觉背后的脚步声,静静地,不即不离,一直送他到了家。回家以后,这恶讼师已一句话也不能再说,当晚,就得了急病而死。死后,家人发现他的胸口,显出了一个又黑又青的手印,手掌手指,非常清楚。显见这残酷的恶讼师,已遭受了那鬼手的一下闪电袭击!”

      这小姑娘滔滔地说时,眼角透露一种深刻的恐怖。但是,她的口齿很伶俐,她把这段鬼的故事,演说得非常生动,竟把听者的情感,完全控制住了。最后,她指出她所说的是件亲见亲闻的实事,因为那个恶讼师的家,离着她们的住处不很远。

      时候晚了,等这最后一段鬼故事说完,时钟已沉着地打了两下。谈话一停,就显出四周死一般的幽静,这里的地点,是在静安寺路的尽头,正是一带最静寂的住宅区。这里的村,有一个名副其实的字眼,就叫作“静村”。全村共有十五宅同式的小型洋屋。这位今夜的宾客朱龙,他住在同村的四号,李瑞麟所住,却是十三号,双方距离,只有八座屋子。

      小组座谈散了会,朱龙便急急告别回去。女侍凤霞,收拾了一下,也回归她三层楼后部的卧室。

      李瑞麟先睡了。主妇佩华,悄然卸着妆。她听得窗外的西北风,渐渐的紧密,看看窗外,已飘着微雪。这晚,这胆怯的女子,她看了那张恐怖的影片,又听了那节骇人的鬼手的故事,她望望这卧室的四周,只觉空虚虚的,比平时似乎有些异样。在最近,她和她丈夫,原是同床而并不共枕,因为她近来正患着咳嗽,医生说是初期肺管炎,为了避免传染,所以睡在两头。但这晚临睡,她要求她丈夫互换了一个方向,原因是,半夜里倘然不能入睡,她可很便利地扭亮那盏妆台上的台灯。

      她睡下去了。奇怪,一种不安的感觉,袭击了她的全身。那张恐怖影片与那段恐怖谈话,似乎已化成液体而注射进了她的静脉,使她全身每一滴的血液之中,都像混杂了恐怖的成分,翻来覆去,她只是睡不熟,清楚些说:她只是不敢入睡。

      仅仅半小时中,她把那盏台灯,开关了四五次,同时她又伸手,把她丈夫轻轻推醒了好几回。最后,恼了起来,她方始不敢再唤。

      睡不着,真可恼,无可奈何她悄悄起来,把她丈夫的安神药偷服了两片,这片子的药性,相当强烈,不过半小时吧,她感到她的眼皮,渐渐像压上了铅块似的沉重,她记得自己最后一次扭熄那台灯时,她的两臂有些软绵绵地抬不起来。

      古话说:“疑心生暗鬼”。也有心理学者说,人类在五官之外,原有第六种的神秘官能,能预感到意外事件的发生。

      佩华今晚临睡所感到的恐怖,是疑心生暗鬼呢还是属于后者的神秘预感呢?

      不知睡熟了多少时候,大约是一小时或许是两小时吧,黑暗中,有一样东西,把她惊醒了。那是一只手在轻轻抚摸她的脖子。睡梦迷离间,她忘了她和她的丈夫并不会睡在一头。潜意识中第一个感觉她以为是她丈夫在抚摸着她。她想伸手把这只手捉住,但是,她全身是那样的软绵无力,连动弹一根汗毛也不能。

      正在这个时候;一件骇人的事情来了!这其间,不过只有—二十秒钟距离第二次她猛觉又有一件东西触着她的颈项。仍然是一只手,那是一只寒冷的手,冷得比冰还厉害。“呀!鬼手!”一种强烈的恐怖,电一般的袭进了她的全脑!

      她吓极了,同时也完全清醒了,她清楚地自觉到那只手的手指那么冰冷,僵硬,并且指尖还附有锋锐的指爪。恐怖的回忆,立刻联系到了一起,那金字塔中的僵尸的面庞,在她眼前晃荡,那只击毙过恶讼师的可怕的鬼手,似乎已贴近了她的胸口,她全身冒着冷汗,想喊,只是喊不出声来。

      这是梦魇着呢?还是一件真实的事情呢?她明明听得她丈夫,在她脚后打着巨大的鼾声;有时,她还听得那座小台钟的滴答声,在她耳边摇起,这样不知经过了若干时间,她只觉每一分钟的度过,比较一年还要长久。最后,她是昏晕过去了。

      一个极端恐怖的夜,是这样的度过了。但是这卧室中,始终还是那样静静地,丝毫没有变异。

      第二天,李瑞麟醒来,他发觉他妻子的神色有异,脸上火一般红,嘴里在说呓语,一摸她的额上,热度高得厉害。他惊疑地把她推醒,听她惶恐而断续述出了隔夜的故事。

      一小时后,医生来了。问明了病因,经过了诊察,那医生宣称这是由于过度的恐怖所致,这病需要静养,不宜再受刺激,并说:“像她这样胆怯的人,根本不宜再看恐怖影片,或是听什么关于鬼的故事。”

      在诊断的时候,又有一件奇事发生了。那医生发觉病者的床上,除了香水精的气味外,另有一种强烈的气息。他在病者的枕边,找到了一片药棉,那刺鼻的气味,正是从这药棉上发出的。

      “呀,克罗方姆!”医生惊奇地喊。

      可是医生并不是侦探,他开了药方,便匆匆走了。

      这时,那位不需要请柬的来宾朱龙,当然也早已到了。他和李瑞麟,困惑地研究着隔夜离奇的事情,他们横想竖想,找不出一个适当的结论来。

      “你是一个聪明人,请你猜猜这个哑谜吧。”主人对着朱龙这样说。

      “哈,像这样的奇事,真要请教福尔摩斯哩。”朱龙解嘲地回答。

      “可惜中国没有福尔摩斯呀。”

      “中国虽没有福尔摩斯,但是有伟大的霍桑。”

      经过这样的问答,那位聪明朋友,似乎已引起了一种好奇欲,他怂恿着主人,把这离奇的算题,去交付给大侦探霍桑。

      公子哥儿式的李瑞麟,无可无不可。于是,朱龙找出了电话号码,玩笑似的摇出了一个电话。在朱龙的意思,以为那位大侦探事务很忙,决无闲暇理会这种小事。但,出乎意料,话筒里匆忙而简短地说:“稍停就来。”

      配药的回来了,由凤霞伺候病人服下。主人与朱龙,紧张地期待着这事变的进展,佣仆们在楼下纷纷议论。

      静村十三号中的纷扰,于笔者是个机会,趁这空隙,应将主人的身世,简略介绍一下。

      隔夜的恐怖话剧,我们可以说:其原因,还是预伏在好几十年之前。所以我们要发掘这故事的根株,应从李瑞麟的上代述起。

      这里,请读者们注意后面的叙述:

      李瑞麟的曾祖,江苏崇明人,官名丹葭,曾做过一任江苏省的海关道与同省的兵备道,他是晚清许多官员中目光最远、抱负最大的一员。吴淞口的要塞炮台,就是他所督造。他发明用糯米与三合土打在一起,建造炮台的台基,至今,用了最强烈的炸药,还是无法把它完全炸毁。在晚年,他曾出使过英法德三国,他在德国留住得最久。因为他和李鸿章是密友,回国后,他曾向李氏提出某种伟大的建议,但不为李氏所采纳,于是,他就告老还乡,专以课孙为事。

      这李丹葭,有一个肥矮的身材,乌黑的面庞,黑得发亮。他的颈项很短,粗看好像没有头颈似的,乡下人眼孔很小,因为他是这小岛上所产生的唯一的大官,当时对他很有种种离奇的传说。

      其一,他们说这李丹葭是天上的黑虎星下凡,有人亲见他在午睡之际,有一头黑虎,在他的书房里出现。这传说是相当幽默的。

      其二,当李丹葭从德国回来时,全崇明岛的人,都相信李家所藏的金钢石,可以用量米的升斗来量。关于这后一个传说,不但乡人们是这样相信,连李家自己的家人也都这样相信。许多年来,子孙们对于钻石的光华,一直留着一种深刻的憧憬。可是,直到如今,李氏的子孙,还没有在他们祖先的遗筐里,找到一颗可以划玻璃的钻屑。

      李丹葭死时,已经六十一岁,那正是甲午战败的一年。当那痛心的败讯,传到那长江口的小岛上时,这可怜的老人,拍案大叫,当时就得了致命的急症。家人们围着他的卧榻,问他有无遗言,他已不能言语。他只把无力的手指,指着他自己的鼻子。又指着自己的耳朵,费力地从他麻木的舌尖上,挣出了一个“聋”字,这样一连好几次。最后,他又喃喃呼着“大同”二字,大同是他孙儿的名字,也就是李瑞麟的父亲。

      当时,家人们以为他的耳朵聋了,不能听出众人的问话,但是看他的神色显得非常焦灼,显见必有万分要紧的话,还没有说出。无可奈何,他们只得把一副纸笔,勉强塞进他那无力的手里,结果,他依然只写了一个“聋”字。因为手指颤抖,他把那仅仅的一个字,写得像符篆那样的潦草;并且,那龙耳两字,高得非常之远,非经仔细辨认,决不能知道这是一个什么字。

      最后,这可怜的老人,长叹了一声,掷笔而死,临终时,他的脸上仿佛留着一种遗憾,这表示他胸中还藏着一段严重的秘密,却被死神封锁住了,竟无法可以披露出来。

      这一秘密一直随着逝者,被埋葬在地层之下,经过了一个悠久的时间。直等我们这位最聪明的大侦探霍桑来了,方使大白于世人之前。

      又过了一小时,这位大侦探的足趾,已接触着静村十三号的阶石。这天,他是单独出马,并没有携带那个必要的“包”。

      踏上二层楼的卧室,许多条视线同时投掷到了他的身上,他们都感觉到,这位名闻全国的大侦探,除了一双眼珠以外,状貌也无甚出奇:他的西装大衣太旧了,皮鞋也不很光亮。他的额上,清楚地显出光阴先生镂刻的浮雕;两鬓已露着几点白星,这显然是历来过度消耗脑细胞的成绩。

      侦查开始了,主人先报告了隔夜离奇的经过。霍桑所提出的问句,是那样的多而且杂,他简直连李氏门中历代祖先的事迹,都问得一详二细。他听到主人的曾祖临终时的一番情形,似乎极感兴趣。

      接着,他又查问全屋的人数和居住的情形。他嘴里喃喃地自语:“侍女、老妈,三层楼,车夫、厨师,楼下。好一个舒服的小家庭!”

      大侦探的纸烟,时时燃上,又时时熄灭,那纸烟粘住在他唇上,挂了下来。他不是在吸烟,实际上是在烧烟。有时他嘴里低低地,呼出一两句陈旧的“匹卡地利”歌曲。

      一个特制品的脑筋,开动了发条。

      他把主人所述的事变,默味了一遍。他想:“无疑地,昨夜有一个人,闯进了这间卧室,企图用克罗方姆,闷倒这床上的人,但不知道如何,这事却没有做成。这个闯进房来的人,有什么目的呢?盗窃吗?谋命吗?盗窃,妆台上有许多贵重的饰物,一件不少,那一定不是。谋命,笑话!此人的手指,既接近了目的物,他当然不会想用克罗方姆闷倒了人家再下毒手的。如此,来人的企图何在呢?”

      他又想,据主妇佩华所述:她是被第二次那只冰冷的手完全惊醒的。于此,可以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第一次的手,必与常人无异,所以她并不惊慌。进一步可以知道,昨夜进这卧室的,显然不止一人,而有两个人。

      那第二人的手,为什么这样冷呢?如是内里的人,室中开着水汀,不应有这现象。他想:除非是两种情形,才会这样,第一种,是刚从外面进来,因为隔夜曾下过雪,天很冷。第二种,是患着神经衰弱与贫血的人,在寒冷的天,他的手足是永远不会暖热的。

      关于以上的推想,得到一个结论:隔夜这卧室中,共计有两位贵客光顾,一位是内里的,一位是外来的。清楚点说:第一只手是室内人,第二只冷得像鬼一样的手,是外客;并且,这位外客,也许是个贫血症的患者。

      哈!里应外合,费那么大的事,目的安在?应得把这黑暗中的企图找出来才好。

      想到这里,霍桑抬眼,在室内兜了一个圈子。他锐利的视线曾在一红一白两个脸上滞留了几秒钟。

      时间费了不少,大侦探吸吸烟,负手踱步,低声哼哼歌曲,还没有发表过半句高见,主人有些耐不住性了。

      “请教霍先生,昨夜的事,是人呢?是鬼呢?”主人李瑞麟,用这一个无聊而又幼稚的问句,打破了沉寂。

      “哈!太离奇了,看来有些像鬼闹的把戏哩。”霍桑带着讥讽的声气。

      “果真是鬼,那一定永远找不上我。”主人忽然这样说了一句。

      “为什么?”霍桑抬起眼光来。

      “我的头颈里,挂着祖传的宝物哩。”李瑞麟回答时,旁边有一个干咳的声音,呃嘿了一下,那是那位面色苍白的朱龙。

      “呀!宝物!在头颈里——”霍桑的两眼,闪出一种光焰,紧射在主人脸上。

      一个新的意见,刺进了大侦探的脑门。听说隔夜主人与主妇,曾互换过睡的方向,而那黑暗中的手,又两次都是触摸在主妇的颈部,会不会那两只怪手本是要探索主人李瑞麟的颈子,而误触到主妇身上去的呢?

      一道微光,在大侦探的脑中闪烁。

      “请问,那是一件什么宝物呢?”这是大侦探进门以后第一次发出兴奋的声音。

      “看起来是一件很平常而不值钱的东西,但我自小挂在身上,就一直不曾遇到过邪祟。”主人的语气,显得很郑重。

      “能不能请教一下呢?”这问句里分明含有一种热烈的期望。

      “有什么不可以呢?那不过是一条洋金打成的小龙,手工粗得很,不过这东西是能避邪的。”

      “龙!”这字眼又触动了霍桑脑中某一部分的贮藏。

      一面说,李瑞麟已在解开他的衣纽,从他颈项里取下一条绝细的金链,这金链比一根双股的棉线粗不了多少,在这金链上绾着一个鹅黄色的网囊,不过二寸长,半寸宽。袋里想必就藏着那条神秘的小金龙了。主人取去这网囊显出了一种过分的郑重,他用两个指头,拈住了这金链的一端,姿势恰像一个顽童用棉线系住了一个甲虫,而又怕这甲虫从线的一端跳起来咬他似的。

      霍桑正待伸手接受这个小网囊,但主人的手,微微向后一缩,露着一点迟疑。朱龙插口说:“霍先生你的面子不小。据我所知,我们瑞麟兄,在许多年来,从不曾让任何人的手,接触过他这小宝物,你是第一个人哩。”

      “不胜荣幸之至!如此,我得洗洗手才好哪。”霍桑含着冷峭的讽刺,他用两个指头,从主人手里,接过了那金链的一端,他做作地学了主人那种滑稽的姿势。他问:“盥洗室?”

      主人似乎很同意霍桑洗手的建议,他指示了他。霍桑立刻转入了卧室的后部。

      片晌,他从盥洗室里出来,愉快地喊:“报告李先生,我不但洗过了手,我还偷了你的一点香水,洒在我的手上。好算香汤沐手哩。”

      他嘴里俏皮地说,眼角分明含着紧张。他把那个神秘的小宝物,从绸囊里解放了出来。这是一条十八开金打成的扁形的小龙,不到二寸长,龙身带着微微的弯曲,尾部分作五叉,近尾有四个小齿,分列两边,这算是龙腿吧?这东西的制作,果然很简陋,但却富有一种古朴的图案美。

      霍桑反复把玩了许久,沉默地思索:“这古怪的小玩意,那样郑重地由祖先传到子孙手里。除了所谓可笑的避邪之外,不会没有其他的用处吧?”

      李丹葭的往史——即刻所听得的——迅速地在霍桑脑海里起了波动。

      他想:那个“黑虎星下凡”的老人,临终连连说的“龙”字,会不会就是这个小东西,而被当时众人误会为“聋”字的呢?这很有可能性。你看,这奇异的小物件,分明是外国的制品,而且是由那老人亲自带回国来的。假使这东西并不具有一种重要性,为什么那样郑重的传给他的子孙呢?不过,老人临终,说出那个‘龙’字时,明明还指着自己的耳朵;而且,他笔下所写出的,也是一个“聋”字,只是那“聋”字的结构,“龙”“耳”二字,离得很远,会不会他的本意,原是要写出龙、耳二字呢?

      如果以上的推想是对的,那么,那个多余的“耳”字,又作什么解释?这是一个重要的关键,应该把它的解释找出来。

      其次,再看这条金质小龙。形状很像一个钥匙,有了钥匙,必然还有一个配这钥匙的锁门。那个锁门又安在呢?锁门里面,又具有何等的秘密呢?会不会那几十年来,一向不曾找到的钻石,就包藏在这秘密之中呢?这哑谜的焦点,或许就在那个“耳”字上。

      无论如何,有一点是可以相信的,就是,隔夜黑暗中的人,他必定已经先打破了这个谜。你看,他误以为主人李瑞麟还是睡在原处,所以那只黑暗中的手,只在主妇颈项里摸索,目的是在盗取这条小金龙,这也许是确定的事实。

      经过了以上一番推想,黑暗中,似乎已有一线曙光在摇曳。

      最后,霍桑把这神秘的小宝物,归还了原主。一面他坚决地提议:“好!我要查看查看这里的每一间屋子。”

      主人答应亲自奉陪,霍桑要求其余的人留在原处,不要来打扰,以免分了心。

      一二两层的各间屋子,都查看过了,结果,似乎并没有一件东西可以引起这位大侦探的注意。同时,主人用迷惘的眼色,看着这位大侦探,也不知道他的神奇动作,目的究竟何在?

      最后,查到三层楼上来了。这里前部的一大间,布置略似一间憩坐室,室中垂着深色的帷幕,光线很晦黯。这里除了椅桌家具之外,陈设了不少中国的古瓷器与外国的美术品。有一座落地大镜框,装着一张近十尺高的大油画,画的是李丹葭氏全身的侧坐像,这是一个德国画家的作品。另外,在一座配紫檀的小小玻璃罩中,罩着一顶色彩鲜红的顶戴,这是李氏一生勋业的结晶物。室中最触目的事物,是那在一只靠壁的紫檀长案上,供着的一个神龛似的东西。这东西的尺寸,相当高大,龛前,一个古钢炉内,留有烬余的香尾。因这神龛垂着黄色的绸帷,看不出里边供奉的是什么东西。

      霍桑走前一步,想伸手揭这绸帷,一个声音把他动作止住了。

      “呀!请不要动它!”主人在霍桑身后发出一种慌急的低喊。

      “为什么?”霍桑陡然旋转头来,困惑的眼光里,发出这样无声的问句。

      主人抱歉地解释了,这解释又是那样的富于神秘性。

      他说:“在这神龛里面,供的是曾祖李丹葭氏一大一小的两座铜像,这是一位德国名手的手制,由曾祖亲自带回国的。这铜像在曾祖生前,已具有一种非常的神异。——大约因他曾祖的星宿太大,因之,无论何人,动手触摸了这像,就无可避免地会碰到不利的事情。曾经有一个人,因为不信这种神异,结果不久就跌断了一条腿。像这样的事实,并不止一件。”

      霍桑听着,不禁肃然!

      四周的空气与光线,是那样的幽悄与晦暗,越使室中神秘的气息,显得非常之浓厚,使人置身其中会感到一种异常的感觉,即使像霍桑那样精干的人物,也不能例外。突然,他的身子一晃,曳着倒退的步子,重重地,倒在一只沙发里,眼光露出了一种可怕的变异。

      “霍先生!什么事?”主人惊讶地问。

      “我感到眩晕,能不能找点薄荷锭给我?真抱歉!”霍桑伸手按着自己的额部,语声带着颤。

      “哈!你一定是不信我的话吧?”主人腹内的言语。

      一阵急骤的脚声,下楼去了。

      这里,霍桑比主人更急骤地从沙发内跳起来,他跳向那座神龛之前,揭起了绸帷。看时,龛内果有两座铜像,较大的一座,头上戴着顶戴和花翎,胸前挂着朝珠,这是一座半身像,约有三十寸高,面目奕奕有神,自然露着威仪。显见“出于名手雕刻”的话,并不虚假。

      但霍桑在这匆忙的刹那间,他绝对无心赏鉴这铜像的线条美,他只以最敏捷的动作,慌忙地窥察着那座较大的铜像的两耳,在一种意外惊喜的情绪下,他发觉像的两耳,有一点活动——这是由于手眼并用的结果,单用眼,或许是无法看出的。

      经这出奇的发现,霍桑的脑内,立即构成了二幅幻想的图画:他仿佛已置身于数十年前,亲眼看见那垂死的老人,呻吟喘息于病榻之上,他又似乎亲见这位老人,举起颤抖无力的手指,指指自己的鼻子,又指指自己的耳朵,他努力挣出如下的语句:

      “儿孙们,你们用一条特制的小金‘龙’,插进我的一座‘大铜像’的‘耳’内。那时,你们便能发见我所藏下的一件重大的秘密!切要切要!至嘱至嘱!”

      那李丹葭临终时所要表示的遗嘱,大概不外乎如此,——至少是相近——但是,可怜!在死神的控制之下,他的舌尖麻木了,手势又表演得模糊不清,结果,他努力挣出口的一个“龙”字,因他同时指着耳朵而被误认为耳聋;其次,他所要说的“大铜像”三字,也因着轻音的微弱,而被误认为呼唤他孙儿——大同——的名字。

      这样,致使这老人胸藏的秘密,在地层下竟被埋藏了好几十年。

      暗幕渐次揭开了。可是,这大铜像中所埋藏的秘密,毕竟是件何等的秘密呢?

      这进一步的探求,却被楼梯上的足声所阻止了。主人李瑞麟,匆匆回上三层楼来,把一枚薄荷锭和一包龙虎人丹递给霍桑,并关切询问着他。

      这大侦探吞服下了几颗不需要的人丹。他抱愧地说:“那不要紧,多谢!这是一种用脑过甚的现象。现在好多了。”

      同时他向主人宣称:他对这里昨夜发生的怪事,已找到了一种线索。但是,有一二点,还待证明。三天以后,他准来一一把答案交出来!

      一种好奇心,驱使着李瑞麟,他想问问这怪事的大概情形,但他是读过许多侦探小说的,知道凡是大侦探,都有那么装腔作势的一套,于是,他忍住了。

      他恭送这位大侦探,悠然出门。回到楼上,妻子佩华在呻吟,他的好朋友朱龙与女侍凤霞,正露着焦急。

      霍桑答应三天后再来,实际上,他在第二天早上,提前就来了。奇怪的是——他的来,不在白天而在深夜;并且,他不是堂皇地光顾,而是偷偷地光临。

      格外奇怪的是——大侦探再度光临时的情形:

      深夜两点钟后,霍桑在十三号屋的后门口,仰面咳了一声干嗽,那三层楼楼后小窗中的灯光立刻响应着这咳声而发了光。不到两分钟,十三号屋的后门轻轻开成了一条窄缝,一个鬼魅般的影子在门缝里,探了一下子头,接着,霍桑紧随着这个鬼魅影挨身进了屋,动作轻轻地。

      这探头的魅影——读者也许已预先猜知——她是女侍凤霞。

      两个黑影在乌黑中贼一般地摸索上楼梯,一直掩上了三层楼,内中一个黑影在发抖。

      到了三层前室的门外,这神奇的大侦探,取出一串百合钥,不费事的开了门,他让凤霞走入这黑暗的室中,他轻轻把门关上,立刻,他又熟稔地摸着了灯钮,开亮了电灯。室中窗帘深垂,灯光不会有一丝的走漏。

      大侦探像回到了自己府上一样的悠闲,他拣一张最舒服的沙发坐下来,首先是取出纸烟,燃上火,平平气。并且,他还招待亲友似的,向凤霞摆摆手说:“请坐。”

      女侍者的颤抖未停,呼吸很急促,眼睛里射着不知所措的光。

      霍桑吐出了一口土耳其香烟,接着又说:“今夜的情形,和前夜你引那姓朱的家伙进来时的情形,有些相同吧?”

      这女侍沉倒了头——是默认了的样子。

      “不过前一夜,你们并没有到这三层楼上来。那个家伙,约你偷偷同进主人的卧室,预备窃取你主人颈间的小宝物,他答应作什么酬报呢?金钢钻,是不是?——有一点我不明白,你们预备下的克罗方姆,为什么不用?胆小吗?”

      对方仍没有回答。

      “哈哈!你叫凤,他叫龙,这名字太好了,也太巧了。也许,就由于这一点上,你们老早就发生了罗曼史。这句话你懂不懂?”大侦探只管俏皮。

      这女侍的两颊红上加了红,羞惭战胜了害怕。

      其实,大侦探的论断,多半出于虚冒,这正像星相家的江湖诀一样。但是,看对方的反应,很侥幸,他都猜中了。

      最后,霍桑看了看他的手表,惊觉似的说:“干正事吧!”

      他嘴里打着哨子,悠然走进那座神龛,揭起了绸帷,他探怀取出一个电筒,光照着这铜像的左耳,用点力,扭着这耳,这耳由竖的变成了横着,左耳轮的部位,露出了一个奇形的小孔。

      他又探怀取出一封信封,把一件小东西,郑重地由这信封中倒出来,这是一条小龙,和李瑞麟所有的一条,形式没有丝毫两样,但他这东西并不是金的而是钢铁制成的。

      奇怪呀!霍桑这东西,是哪里来的呢?

      记得吗?上一天,他把李瑞麟的小金龙,带进了盥洗室,他把那东西,捺在两片肥皂之中,得到了一个印模,这是第二条小龙的来源。

      这时霍桑把那铜像的耳孔,仔细估量了一下,他小心地把那龙尾,插入小孔,用力旋了一下。

      在一种微微的心跳之下,他对这铜像发生着一种热烈的期待。但是,片晌之后,这个铜像依然铁板着脸,没有半点反应。

      他皱皱眉,有点焦急,又沉思了片晌。

      忽然他又跳起来,再狂扭着这铜像的右耳,他发觉这右耳轮下,同样地,也有一个孔,再经过一回察探,他又把这小铁龙的头部,插进这右孔,他焦灼而又热烈的期待着。

      大约是因年代太久的缘故吧?或右或左,他拨弄了好些时,猛然间,一种像时钟发条的声响,“廓郎”的一响,只见这铜像的头,向后仰倒了下去,自铜像的颈部以下,顿时露出了一个大空穴,细看接笋之处,恰在衣领的部分。

      哈!好精密的机械与设计!

      这魔术般的表演,使站在一旁的女侍,忘了她所处的地位。她呆怔住了。

      数十年的秘密之源,完全发露了。聪明的霍桑,从这铜像的空廓的腹部,找出了一册线装的书本。在这小小一册书中,他发掘出了一个含有历史性的大秘密。

      这本书被卷成了一个卷子,用许多棉花,紧塞在这铜像的腹内。用意当然是怕后人搬动这铜像时,会发出里边的声音,即此一点,可见用心的周密。

      这册小书共有五十五个页码,全书完全是蝇头小楷所录,单看这字迹,是那样的工整而苍劲,这是李丹葭氏的亲笔,上面钤有李氏的印章。但这书并不曾留下一个题目。

      霍桑严肃地捧着这书,他走到一只接近灯光的椅子里,静静坐下来,翻阅这书的内容。他以最高的速度,阅读了一部分,他发觉这本书的所述:是一种精密完整而兼伟大的兴建海军计划!

      书中有一个特点,就是:他所拟具的计划,全部注重实际,不看半点空论。虽然,这计划在眼前已完全失去了它的时间性上的价值,但在当时,如能付诸实施,它所发生的伟大的效果,也许将为后人所无法能想象。

      但是,可怜!这惊人的壮举,终于因着种种的关系而湮没了。

      霍桑又感慨地翻阅下去。

      这书的后半部分,指出了当时李鸿章所练海军的弱点,他并指陈出它的必败之道。关于这一部分,他的论断,语语鞭辟入里,无可驳诘。于此,可以窥见李丹葭氏眼光远大的一斑。但是他这计划,当时不为李中堂所采纳,这也许就是原因所在。

      全书最后部分,附有李丹葭氏给付子孙的遗嘱。这遗嘱再三恳切叮嘱,李氏后人,如能获得适当的环境与机会,无论如何,应继承他的遗志,把这计划,设法贡献于朝廷,而监督其实现。如果后人中无人能遵行遗嘱嘱咐,那么,应该留心寻觅一种具有远见而能负担这重大使命的人,将这一个小册,郑重付托给他。

      遗嘱最后部分,述及李氏在出使德国之际,因某种关系,蒙该国的铁血宰相俾斯麦克,送他一种丰厚的馈赠。——那是十二颗最精美的大钻石。遗嘱上并注明:后人如得了这钻石,不能当作私有的财产,他们应当等候国家能实施他的计划之时,捐献出来,作为兴建之一助。这钻石也藏在这铜像里。

      霍桑看到这里,他暂时从书本中收回了视线,他想:在当时,这李氏所藏的钻石,也许在无意中,曾在人前露过眼;当时那钻石可以用作斗量的传说,其来源就在于此。

      霍桑把全书与遗嘱的大略,匆匆浏览了一遍,时间已费去了不少。最后,他依照这书中遗嘱所指示的,从那铜像的另一部分——头颅里,不费事地找到了一个小锦盒。

      灯光下,十二颗稀见的钻石,落到了他的手掌之中,发出活水一般的光华,潋滟着,潋滟着。

      一旁那个瑟缩而又焦灼的女侍,偷眼一看,她的眼珠宕了出来。

      最后,五分钟内,这神奇的侦探,做出了如下的动作:

      他把这铜像的头,恢复了原状,并垂下了这神龛的绸帷。

      他们向这个神龛一鞠躬,致敬着龛中人生前伟大的人格。

      接着,他再一鞠躬,致谢这铜像的赏赐,于是,他温文而又客气地,把那贮着十二颗巨钻的小锦盒,放进了他的衣袋。

      他回头向那惊悚着的女侍说:“多谢,辛苦你了,现在你去安睡吧。我的酬报,就是代你守着秘密。如果你肯相信我的话,我还要警告你。你那位幕后的情人并不是个好人。有机会,我预备把同样的话警告你的主人哩。”

      当这女侍拖着迟疑与不安稳的步子被驱回她自己的卧室时,霍桑轻轻关上了门。他把那册小书,重又翻读了几页。他打着呵欠,似乎有点疲倦。他熄去了灯。把室中一张虎皮毡裹在身上,预备养一会儿神,但不久,他竟睡熟了。

      直等天色透明,这位聪明朋友,方在他人的鼾声之中,悄悄溜了出去。

      隔夜的事,室中不留痕迹,那女侍凤霞,她当然不会声张出来。这里,主人还在期待大侦探的凤临,大侦探当然是守信用的,在第三天后,他寄给了李瑞麟一封信,信上只有一个最简单的答实,他说:

      “那夜,在黑暗中伸出那只“鬼手’的,不是别人,正是你的好朋友朱龙。他的目的,是要窃取你的辟邪的小宝物。”

      随函还附寄来一册小书,李瑞麟发觉这是他曾祖的着述,自己从来不曾见过。他不明白这书怎么会落到那位大侦探手里去?

      可遗憾的是,这位小布尔乔亚,始终不曾在跳舞打牌之余,抽出些功夫来,一读这书的内容,因此那铜像,钻石,以及那鬼手的最后的目的,他也始终一无所知。

      于是,这故事的全部就完毕了。

      俱乐部中那个穿中山装的中年人,演述到这里,有一个人跳起来说:“怎么!霍桑竟没把那十二颗钻石,还给它的当事人?”

      “我想,那是不必要的。”穿中山装的人,冷冷地回答。

      “什么话?中国唯一大侦探霍桑,他的人格,会这样的卑鄙?”

      “且慢!我要代霍桑辩护。”中年人伸着手,“那不是真正的霍桑哩。”

      “不是真正的霍桑?是谁?”

      “一个职业的贼。”

      “职业的贼,他怎么会冒了霍桑的名,接受这件事?”

      “那是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那天,这一个职业的贼,趁着霍桑的事务所里没有人,他想去窃取一种文件,无意中,他接得了那事主的电话。”

      “这一个聪明的贼,他毕竟是谁呢?”

      “我!”中年人指指他自己的鼻尖。

      “你是谁?你的名字?”

      “我是一个衰朽的落伍者,世人遗忘了我,我也遗忘了世人,我没有名字。”中年人搔着他的花白的头发,感叹地说。

      许多条困惑的视线,纷纷投射到了同一的靶子上。

      “你们一定要问,我也可以给你们看看我的商标。”

      这神奇的中年人,指指他自己的耳轮。灯光下,有一颗鲜红如血的红痣,像火星般的爆进众人的眼帘。

      “呀!你是——”

      “不错,是我!”

      这演说家扬声大笑,在众人的惊奇纷扰声中沉失了。

      俱乐部的灯光下,缭绕着氤氲的烟雾,浓烈的土耳其烟味,遗留在众人的鼻管里。

      原载《万象》,1941年7月第一卷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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