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关闭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39|回复: 0

[中国] 《墙中的女人》作者:(台湾)冷言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12-7 15:2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0

    主题

    8

    回帖

    137

    积分

    书库巡查长

    积分
    137
    UID
    35091
    元宝
    424 个
    金币
    134 枚
    热度
    42 ℃
    魅力
    15 点
    贡献值
    41 点
    玫瑰
    0 朵

    书库精英勋章论坛建设者勋章

    发表于 2014-9-27 22: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关闭

    ×
      墙中的女人(上)

      (台湾)冷言

      一

      妈的!现在情况真的很糟糕!

      我左手拿着刚买到的黑胶唱片《雨夜花》,右手拿着“古伦美亚”公司出厂的最高级金色唱针。原本应该是跷着二郎腿,忘我地倚在沙发上享受留声机喇叭送出悠扬歌声的下午,却被这样的一件鸟事给搞砸了。

      没错,在这个镭射读取头泛滥的时代,我还在听唱针读取式的留声机。我就是爱听那种透过黄铜喇叭播放的五十年代歌曲,享受手扶着唱针放到唱片上的触感。通常我还会穿着七十年代的服装,边听唱片边读着徐志摩的诗集。

      但是此刻的我却站在狭窄的走廊上。

      这里是出租大楼的二十一楼,走廊一端是电梯,两旁各有两户住户,我住在背向电梯的右前方那一户。如果是平常的我,一拿到这张梦寐以求的黑胶唱片,怎么可能还优哉游哉站在家门外?这种优哉的态度,是无法被原谅的行为。

      也许用优哉来形容并不适合,因为现在的情况说实在有点紧急。

      如果不把电灯的嗞嗞声算入的话,走廊上可以说是鸦雀无声,连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当然我是听到针掉在地上的声音才这么说,因为我右手的高级金色唱针从破掉的塑料袋里掉了几根出来。如果是平常的我,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洒了一地的唱针而无动于衷?要不是碍于眼前的窘境,我死也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黑胶唱片在我手上,而留声机就在隔着一扇门的彼方。但是这两样东西却因为我忘记带钥匙,不知何时才能相逢。眼前只有一条路可以选,就是搭电梯到一楼管理室问锁匠的电话,等锁匠来开锁。虽然多花了点时间,还是可以完成预定的行程。

      不过在这之前,还有得先解决的问题。没错,忘记带钥匙并不是最糟的事。我刚才已经竭尽所能按了其他三户邻居的门铃,不过似乎没有一户有人在家。这样的情况真的很糟糕,因为这么一来我就非得到楼上或楼下找其他住户。

      我没有太多余裕思考,现在的情况等于是要跟时间赛跑。不对,现在我连走路都觉得非常勉强,更何况是跑。怪都要怪昨天晚上的麻辣锅偏偏挑在这时发挥作用,逼我非得夹紧臀部、无法动弹,只能眼看着洒了一地的唱针却不能蹲下去捡。

      早知道就别在这种大热天跑去吃麻辣火锅,看来在找锁匠之前我得先克服这一肚子的麻辣锅底。

      二

      今天还是睡到下午才清醒。

      我摇晃着昏沉沉的脑袋,反射性地从床头的药盒里抓了一颗止痛药直接吞下。大概是喉咙太干了吧,药丸卡在喉头无法咽下。最后我还是起床喝了杯水,才勉强洗去残留在喉咙的苦涩感。

      我来到客厅,打开电视机,转到播报新闻的频道。算一算日子,今天已经是第五天,墙上的水泥漆应该也干得差不多了。虽然心里如此想着,但我还是伸手摸了摸墙壁确定。这时我才突然发现,我的手正好放在从墙壁里露出的手掌上!

      突如其来的震撼,让这几天好不容易才稍微平静的心情又激动了起来。虽然已经知道这道墙后埋着一具尸体,不过突然看到从墙壁里露出的一截手掌,还是让我吓了一大跳。

      早知道就应该多准备一些砖头,把她完全埋在墙壁后面!我盯着已经变成紫黑色的手掌,回想起五天前的情形……

      她是我交往了十年的女朋友,和我都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也许是因为这样,我们从认识到正式交往只花了两个礼拜的时间。然后,就一起度过了十年。

      本来两人已经打算在今年结婚,没想到偏偏在这时候让我发现她和公司的已婚上司有外遇关系,而且还怀了对方的小孩。我的个性是属于容易激动的类型,但是当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竟然没有变得歇斯底里起来。

      这让我感到相当害怕,因为我知道这时候的我会做出什么事情。

      高二那年,有一次我走在夜晚的街道,因为没有路灯也没有月光,四周非常昏暗。这时突然有两个人从背后出现,拿刀子把我架到旁边一条防火巷里。我从初中就开始半工半读,那天正好是领薪水的日子,书包里除了书和文具之外,还有三万块现金。我知道那两个人会把三万块拿走,但是当他们把刀子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的心情却和后来知道女朋友怀了别人的孩子时一样平静。

      我和她在面对这件事的时候,彼此都相当理智。我们最后的结论是她和上司分手、把小孩拿掉,然后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继续筹备婚礼。本来这样算是不错的结局,不过我还是在两人达成协议那一晚,把当时面对着墙壁的她给杀了。

      这其实不是我第一次杀人。

      确定她已经断气后,我拿着事先准备好的砖头在房子的一角,也就是两面墙壁的交接处堆了起来。在这之前,这里就有一个看起来像是支撑房子的方形柱子存在于两面墙壁的夹角。我把砖头顺着柱子的厚度往旁边堆,让柱子感觉起来宽了大约两倍。虽然我已经准备了比预计要多很多的砖头,但是在把她埋到墙壁后面时,砖头的量还是不太够。

      最后我决定直接用水泥把不够的部分补起来,让尸体就这样永远埋在墙壁后面。杀害交往了十年的女朋友还能如此冷静,让我不禁对自己的冷血感到毛骨悚然。

      对了,抢走我三万块的那两个人后来怎么了呢?我记得我追上去抢下其中一人的刀,往他身上猛刺一阵。他倒在地上抽搐,鲜红色的血如泉水般从伤口涌出。另一人见状,丢下装着三万块的现金袋,逃走了。我其实不确定被刺伤的那个人是否断气,只一心想着把钱拿回来,那三万块对当时的我而言太重要了。

      就像我女朋友对现在的我而言那么重要。

      完成藏尸的工作后,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在家里过了几天。这几天我不是坐在椅子上对着藏尸的柱子发呆,就是猛灌从便利商店买来的啤酒,然后醉得不省人事。隔天醒来之后,再重复同样的事情。

      昨天好不容易才觉得比较清醒。仔细一看,客厅里到处都是啤酒罐和空便当盒。我振作起精神,收拾了客厅的垃圾。本想将自己的过去随着这些垃圾一起打包丢弃,但是一想到埋在墙壁里的尸体,最后还是无法克制地喝光冰箱里剩余的啤酒,烂醉收场。

      我仔细观察露出来的一截手掌,手掌表面还覆满水泥灰。这只手大概是从没有砖头的地方露出来的。我在脑中想象尸体在墙壁里的姿势。当初把她埋进去的时候,是让她两手交叉抱在胸前。所以说是其中一只手弹出来了吗?我不知道尸体死后是不是会有这种情形,不过我还是再找一些砖头重新埋过比较好。

      这么想着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专注于手掌的问题,只不过是门铃声就让我吓了一大跳。

      门铃按得很急,不知道会是什么人。平常我和女朋友都是独来独往,和大楼的住户并不认识。况且现在这种情况,我也不可能开门让人进来。于是我把电视机的音量调小,任由门外的人去按门铃,假装没有人在家。

      一段时间后,门铃声停止了。不管那人是谁,大概都以为没人在家,放弃了吧。

      虽然发生一段小插曲,不过幸好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等一下我就到附近的工地去搬一些砖头回来,把尸体重新埋过。或许是因为头脑还昏沉沉的缘故,我不小心踢到了地上的啤酒空罐,发出刺耳的声响。正当我想把地上的空罐收拾一下的时候,门铃声又响了起来。

      没想到门外的人还在,大概是听到刚才啤酒罐的声音,发现其实家里有人吧。本来我还是不打算开门,不过万一因为这样而让事情变得复杂,反而更麻烦。于是我把原本放在门口的衣帽架拿到角落,挡在埋尸体的墙壁前面,又到房间里去拿了一件冬天的长风衣挂在衣帽架上,把墙壁里露出来的手掌挡住。

      确定从门口的方向不会看到手掌后,我稍微整理了一下仪容,才把门打开。

      门外站着一个奇装异服的男人,手上拿着一个塑料袋和一张黑胶唱片,活像是从上世纪七十年代电影里走出来的人。和眼前这个男人比起来,杀了人的我也许还算是比较正常的。

      “你好,我是郝仁。”

      虽然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是好人,不过他确实是这么说的。

      “有什么事吗?”

      “我……”说到一半,他的表情突然变得很痛苦,眼睛、鼻子、嘴巴整个都揪在一起。我一度以为他是不是心脏病发作了。

      过了一会儿他才回答我:“我是楼下的住户,忘了带钥匙出门,想跟你借个厕所。”

      “借厕所?”

      原来是这样,刚才痛苦的表情大概是因为肚子不舒服吧。如果只是借厕所还可以,只要不让他进到客厅就应该不会发现墙壁有异。

      “请进,厕所在那边。”

      我尽量装出客气的样子招呼他进来。他大概已经快忍不住了,走路时两腿僵硬的模样看起来有点滑稽。

      当他脱鞋踏进来的时候,我背后发出一个巨大的声响。回头一看,是衣帽架倒下来了。

      “那个……”

      “没事,没事,你先进厕所吧,我等一下收拾。”

      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意外状况,我一时慌了手脚,只想着赶快把这个怪人赶进厕所里。

      他虽然被我半推半就送进了厕所,不过眼睛却一直盯着衣帽架的方向看。明明已经快不行了,却还这么好奇。将他关进厕所后,我在心里忍不住咒骂起这种充满好奇心的人。

      听到厕所门锁上的声音后,我赶紧到墙角把衣帽架扶起。当我蹲下来的时候,那只沾满水泥灰的手掌正好对着我的脸。仔细一看,手掌周围的水泥崩落了一部分,才会让手掌露出来。什么原因让水泥崩落我并不清楚,毕竟这几天我都处于头脑混沌的状态。

      我将衣帽架重新摆好,让长大衣遮住手掌。刚才应该是大衣让衣帽架的重量不平衡,才会倒下的吧。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再度发生,我把大衣很小心地挂好,确定衣帽架不会再倒下。仔细调整好大衣后,我才发现地板上有水泥掉落的碎屑。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水泥崩落的呢?

      我努力回想这几天做过的事,但是除了酒醉的记忆,其他什么也想不起来。我甩了甩头,想让思路变得清晰一点。也许是止痛药的药效还没发挥,本来只是有点昏沉的脑袋渐渐痛了起来。

      结果,我的眼角余光好像看到那只手掌动了一下!

      虽然用长大衣遮着,但是我就站在墙壁前面,还是可以清楚看见那只手掌。当我再次检查那只手掌的时候,脑中刹那间有一种可怕的想法。

      那个女人会不会还没死?

      这么想之后,我突然觉得那些水泥,或许是因为她在墙中挣扎而崩落的?于是我摸了摸那只手掌,回想五天前杀害她的经过。当天我们经过几个小时的谈判,最后作出双方都同意的协议。然而当她背对着我的时候,我还是拿起放在阳台的砖头杀了她。

      不,说杀了她不太对,因为我就是想确定她是不是还活着才会努力回想当时的情形。照理说,就算当时没将她杀死,埋在墙壁里这么多天也应该闷死了。果然我还是因为杀了人而变得神经质吗?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又恢复了先前的冷静,开始思考另外一件事。

      那个七十年代的怪人是不是看到手掌了?

      我边想着这个问题,边走向厨房。看来我要加快动作才行,万一他真的看到什么就来不及了。我在脑中想象各种的可能性,并且思考等一下要站的位置。此外,我的手上应该还会多一把预备杀人用的刀……

      三

      相信很多人都曾经有过只要再迟一秒,一切都来不及了的经验。至少我刚刚就是这样的情况。

      关上厕所门之后,即使马桶就在眼前,还是觉得一切就要来不及了。早知道就不应该为了多看那件长大衣一眼,差点耽误了“黄金”时间。不过身为一名复古达人,看到那件有可能是七十年代生产的长大衣,哪有不多看两眼的道理。尤其是它保存的状态又相当良好,堪称极品。

      既然眼前最糟的情况已经暂获“纾解”,除了还要找锁匠来开锁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将那件长大衣入手。从那件大衣的年代以及保存状态来看,再将刚才那男人的年龄考虑进去的话,想要得手也许会比我想象中更辛苦。

      根据我的推算,大概会有几种情况。第一,那男人像我一样是个复古达人,外套是他千辛万苦从黑市里抢购来的。如果是这种情况,想得到那件长大衣可能非常困难。另一种情况,就是那件大衣是某人给他的,他自己并不知道大衣的价值。我曾经面对几个这样的笨蛋,如果是这种情况,长大衣几乎可以算是我的囊中物。

      不过有件事让我颇为在意。

      这里是大楼的二十二楼。因为二十一楼都没有其他住户在家,所以我冒着可能会山洪暴发的危险,走安全梯到二十二楼求救。这一户的位置刚好在我家正上方。原本以为也没人在家,但是当我打算试试看其他住户的时候,从里面传出像是什么东西打翻的声音。

      虽然知道屋主可能不想给陌生人开门,不过我实在不确定能不能走到下一户,还是硬着头皮再按了门铃。果然,屋主看起来不太高兴,但还是帮我开了门。

      我进门第一眼就看到那件长大衣!这是一种专业人士的直觉。

      当我凭着直觉看见长大衣的时候,同时也想到了一件事。通常衣帽架好像不会放在客厅的最深处吧?

      这间房子和我住的地方刚好位于上下层,所以格局完全相同。一进大门,左手边就是方形的客厅。右手边一条狭窄的短走道往右延伸,走道尽头是浴室兼厕所,两侧分别是厨房和卧室。衣帽架放在客厅的最深处,和大门正好位于正方形的两个对角上。

      一般来说,衣帽架应该会放在靠近门口的地方或是房间里,就算不放在这些地方,摆在客厅最深处也有点奇怪。除此之外,挂在衣帽架上的长大衣也令人相当在意。本来我以为在大热天吃麻辣火锅已经够奇怪了,没想到竟然有人在大热天穿长大衣!

      综合以上这两个疑点,我推测衣帽架和长大衣会放在客厅最深处,应该是为了某个目的。只不过,在我推测出这个目的之前,就忍不住先冲进厕所里。

      对了!还有一件事漏掉了。虽然我本来就是要进厕所,不过有一半也算是硬被屋主推进去的。大概是因为那个位置诡异的衣帽架突然倒下的关系吧,屋主突然变得很紧张。那时我就在猜,衣帽架和长大衣会不会是为了遮住什么东西才放在那里的呢?

      坐在马桶上一边胡思乱想的同时,肚子里的麻辣锅底好像也清得差不多了。接下来要赶快想办法,在离开前把长大衣弄到手。

      搞定长大衣对我而言不难,问题是大衣后面藏了什么东西?刚才衣帽架倒下时,我只顾着看衣服,没注意到后面有什么。不过这房子就在我家楼上,装潢也没特别做什么变更,格局应该和我家一模一样。虽然我只顾着看大衣,不过也注意到衣帽架后那面墙和我家似乎有些不同。

      我记得墙角那里应该没有柱子!

      所以说大衣是为了用来挡柱子吗?不,应该不是。我是因为刚好住楼下同一户,才知道那里没有柱子。但屋主不可能预知我是楼下的住户,而先用大衣来挡柱子。也就是说,那里除了柱子之外,还有其他东西。

      先不管大衣是为了遮住什么东西,墙角那根多出来的柱子是怎么回事?我最先想到的竟然是“大家来找碴”之类的图片游戏,找找看我的房子和他的房子有几处不同。除了以上荒谬的想法之外,我还想到了爱伦·坡的《黑猫》这篇短篇小说。

      这篇小说是说一名男子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将她埋在地下室的墙壁里。那根柱子底下会不会也埋了尸体?

      于是我开始评估长大衣和我的性命两者间的重要性。

      虽然我比较倾向于相信那根柱子是当初建筑商用来强化房屋结构的产物,不过等会儿出去,还是先确定有没有砖头之类可能是用来堆柱子的材料比较妥当。

      “先生,你还没好吗?我有事赶着要出门耶!”屋主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

      我穿好裤子、扣上皮带,一边洗手一边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当然这个意思是怎么把长大衣弄到手,因为长大衣刚刚战胜了我的性命。

      一打开门,屋主就站在门外。我赶紧走出厕所,反手把门关上,避免搞得人家一屋子都是麻辣锅混杂着屎的味道。

      关好门,确定四周空气的气味不会令对话产生尴尬的情况后,我微笑着对屋主说:“不好意思,耽误你这么多时间。”

      “没关系,有没有好一点?”

      “好多了。”

      我们说着走向门口,屋主一边打量着我,大概是对我精心搭配的服装感到佩服吧。

      “怎么样,很酷吧!这套衣服可是我的精心搭配。”

      屋主微笑点了点头。

      我发现墙角的衣帽架已经重新摆好,大衣也安安稳稳挂在上面,仿佛呼唤着我将它带走。

      “对了,我叫做郝仁,还没请教您贵姓?”

      屋主迟疑了一会儿,不过我已经习惯对方在听到我的名字之后傻眼。这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给他空间稍微思考一下。

      “我姓颜。”他思考的时间算短的。

      “颜先生,有件事想和你商量。”我说。

      “商量?”

      “就是那件大衣。”

      屋主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向墙角。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觉得当我提到那件大衣的时候,他好像变得很紧张。我又想起《黑猫》的故事,男子将妻子埋进墙壁时,因为太过慌张,没注意到家里养的黑猫也一起被活埋进去。被活埋的猫在墙壁里发出叫声,使地下室弥漫在一片诡异的氛围中。

      “那件大衣怎么了?”

      我仔细听那根诡异的柱子有没有发出什么声音。

      “可以把那件大衣卖给我吗?”

      没有,除了我们两个人说话的声音之外,没有其他的声音。

      “卖给你?”

      “是啊,卖给我。”我说,“那件大衣应该有点年代了吧,你知道最近流行复古……”

      “那件大衣是我父亲留给我的遗物。”

      遗物!这……我该不该让他知道我很难缠呢?正当我这么想着的时候,却得到意外的答案。

      “不过你想要的话,可以送你。反正我没见过父亲,对他没什么特别的感情。”

      屋主说着走向衣帽架,看样子他是真的打算把大衣送给我。虽然庆幸大衣竟如此容易就入手,不过我更期待看到大衣背后的那片墙。究竟屋主想用大衣挡住的是什么东西呢?

      我跟在他身后走向衣帽架。当他取下大衣时,我的视线瞬间不知该看着大衣还是背后的墙。像这种时候,我就会希望自己的眼球像变色龙一样,两颗可以分别盯着不同的东西看。

      他拿下大衣后很干脆地交给我。当然,大衣后面遮住的东西也一览无遗。

      那是一幅画。虽然挂的位置很奇怪,但那确实是一幅昭然若揭、明白告诉人家后面一定藏了什么东西的画。

      既然拿了大衣,没理由还要人家把画掀起来给我看吧。虽然感到惋惜,但至少拿到了我要的东西,肚子里的麻辣锅也清理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只要打电话给锁匠,我至少还有半个悠闲的下午时光。对了,我还可以回去捡掉在家门口的高级金色唱针。

      嗯,没错,这样很好。要是这时门铃没响、屋主没有把头转向门口、而我也没有手贱把画框掀起来的话,一切就再好不过了。

      四

      他看到手掌了吗?

      不,才这么一下子,应该没看到吧。

      等等,万一他看到了怎么办,是不是让他消失比较好呢?

      不对,衣帽架倒下后我很快就推他进厕所,看到的机会并不大。

      但是如果真的看到了,是不是也把他杀死,一起埋进墙壁里比较好呢?

      我走进厨房挑了一把去年到金门旅游时买的刀子,刀刃的长度刚好可以贯穿人的身体。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不要花费太多力气就能解决这个怪人。

      当我拿着刀子,站在门口等那怪人出来时,电视新闻正在报道昨天晚上八点钟左右发生的地震。原来昨天发生了规模相当大的地震,墙壁上的水泥会剥落应该是地震的缘故吧。我大概又是醉得不省人事,才会一点感觉都没有。

      厕所里传出相当不雅的声音,如果那个怪人知道等一下会发生的事,我很好奇他还能不能这么放松。不过既然这么放松,是不是代表他并没有看到手掌呢?也许我不必急着杀死他,毕竟杀越多人,罪行越容易曝光。

      这时,挂在电视机后面墙上的画吸引了我的注意。

      那幅画是女友在交往不久后,亲自画给我的,内容是我们第一次约会时的黄昏景色。如果他没看到手掌,也许这幅画可以好好利用。

      于是我先将刀子放回厨房,从橱柜里拿了一个壁钩粘在那只露出来的手掌上方。接着把女友送的画挂上去挡住手掌,再把衣帽架摆好,大衣挂上遮住画。完成这些事情后,我听到厕所传出冲水的声音。

      “先生,你还没好吗?我有事赶着要出门耶!”我故意拉高声音问他。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把门打开。一股令人作呕的恶心气味,随着空气流动飘散出来。我靠着止痛药好不容易才压制住的疼痛,又在脑中迸发,这次连胃都跟着翻搅起来。

      “不好意思,耽误你这么多时间。”那怪人说。

      “没关系,有没有好一点?”

      “好多了。”

      他说着从厕所里走出来,这时我才仔细打量了一下他的穿着。他穿着大翻领的花衬衫,理应是相当鲜艳的配色,看上去却有点黯淡,像是很旧的衣服。裤子则是现在几乎绝种的大喇叭裤,而且是红白相间的大胆格纹。

      大概是发现我正在观察他的穿着,他脸上的表情看起来竟然有点得意。看到这种表情,我开始后悔把刀子放回厨房。比起忍受那种表情,我还宁可花点力气忍受他被杀之前的挣扎。

      “怎么样,很酷吧!这套衣服可是我的精心搭配。”

      听他这么说,我更加不爽。我感觉双手微微发抖,好像就要歇斯底里起来。

      不行,要克制自己!如果这时候让情绪失控,之前所做的一切就白费了,我要想些事情让自己冷静下来。我知道规律的节拍可以让自己冷静,就像有些人睡不着会数羊一样。对,规律的节拍可以让自己冷静,我需要规律的节拍、规律的节拍……

      于是,我开始数起砖块的数目。一块砖、两块砖、三块……

      对了,埋一个人需要多少砖块呢?如果埋两个人需要多少砖块呢?最后,原本打算数砖块的我,却开始算起一面墙可以埋几个人这种事。

      “对了,我叫做郝仁,还没请教您贵姓?”

      好人?对了,刚刚一开门的时候他就说自己是好人,原来这是他的名字。没想到他的名字和人一样奇怪。

      “我姓颜。”

      “颜先生,有件事想和你商量。”

      “商量?”

      他想和我商量什么事?难道他看到了手掌,打算用来要挟我。他的目的是钱吗?我的银行存款还有多少呢?不行,我应该要先去确认一下存折。万一他要求的金额太高该怎么办呢?对了,我要数砖头,一块砖、两块砖、三块……

      “就是那件大衣。”他指着客厅角落的衣帽架。

      “那件大衣怎么了?”

      他想说大衣后面埋了一具尸体吗?对了,我可以说那不是我埋的,是前任屋主埋的。他会不会相信呢?还是我干脆直接把存折交给他?银行里到底还有多少存款?我应该先拿刀才对,刚才我把刀放到哪里了?不行,不行,我需要规律的节拍……

      “可以把那件大衣卖给我吗?”

      这句话让我即将陷入混乱的脑袋一下子清醒过来。

      “卖给你?”

      “是啊,卖给我。”他说,“那件大衣应该有点年代了吧,你知道最近流行复古……”

      “那件大衣是我父亲留给我的遗物。”

      这是真的。虽然我对父亲完全没有印象,但这确实是他留给我的遗物。虽然这么说,但因为我没有和他相处过的记忆,所以对他并没有特别的感情。会留下这件大衣,只因为那是父亲的遗物,就这么丢了好像很奇怪。

      “不过你想要的话,可以送你。反正我没见过父亲,对他没什么特别的感情。”

      其实大可以拒绝这怪人的要求,不过现在我只想赶快把他打发走。幸亏刚才事先把画挂在墙上,就算直接把大衣拿下也不必担心。不过万一他刚才就已经看见手掌,那画的存在不就像是写着“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字条?

      不行,我得想想办法,或许刚才根本不应该把刀放回去。我要先把刀拿过来,然后再拿大衣给他。不对,不对,应该先拿大衣给他,然后去拿刀。先拿大衣、然后拿刀。先拿大衣、然后拿刀……

      头又开始痛了,我要去拿药。拿大衣、拿刀、然后拿药……

      门铃突然响了!

      讨人厌的铃声让我稍微冷静下来,回过神才发现大衣已经在怪人手中。这种时候又会是谁按门铃呢?我忍不住转头看着门口。

      要开门吗?现在太过犹豫反而令人起疑,只好先打开看看是谁再说。我要先拉着这个怪人到门口,然后开门看看是谁,想办法把两个人都给打发走。对,这么做很好,就这么做!

      才刚决定接下来的行动,没想到那怪人已经抢先开了门。我没有上前阻止他,回头看了一眼墙上画。

      画框好像有点歪,刚才应该不是这样的位置……

      我好像恢复了冷静,就像高二遇抢和杀害女友时一样。现在想杀掉那个怪人已经不可能了,何况门外也不知道是谁。有必要的话,也许不要这么快把两个人打发走,先让外面的人进来,然后想办法把两个人都杀死。

      我静静走到那个自称是“好人”的怪人身后,他已经“帮我”连外面的铁门都打开了。本以为眼前已经是我见过最荒唐的人,没想到这念头并没有持续很久。

      门外是一张陌生的脸。说是一张脸也许不太恰当,因为大部分其实是被毛发遮住的。浓密花白的毛发使整张脸看起来很大,让我不禁联想到三国时代的张飞。不过他的身体却和脸呈现非常大的反差,很瘦小。和非洲那些骨瘦如柴的黑人小孩相比,唯一的差别只有他的肚子没有如气球般鼓起。

      我之所以能够精确描述那人的体态,完全是因为那身肉色卫生衣套装的缘故。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自称好人的怪人首先开口。

      “我来找你啊。”穿着卫生衣的怪人回答。

      这两人似乎是旧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你在我店里留过会员数据啊,上面有住址。”

      “我知道,不过我留的住址是二十一楼,这里是二十二楼啊。”

      “是这样吗?我知道了,一定是我跑错楼啦,哈!哈!哈!”那人笑的时候,从旁边窜出的胡子好像在抖动。

      情况变得有点荒谬。

      墙中的女人(下)

      一

      今天一早我就把昨天入手的长大衣送到洗衣店干洗,然后骑着我的Vespa150STD来到万华区的一家古物贩卖店。这家店是一幢两层楼的楼房改建的,外观非常老旧。说是两层楼,其实应该算是一层半,因为二楼是古物店老板任意加盖的违建,只有半层楼的高度。

      古物店隔壁是一家旧书店,对面有两栋相连的两层楼房。这两栋房子被防火巷隔开独立出来,其中一栋是废弃的空屋,据说前一阵子发生了不得了的案件。

      我推开古物店的玻璃门,这扇门是店里唯一看起来比较新的东西。门后是一条拥挤的走道,两侧摆满了各式各样台湾早期的民生用品。

      “你来啦。”

      熟悉的优哉嗓音从走道尽头转角处传来,我很怀疑老板是不是真的知道进来的人是谁。还是说这家店根本就只有我会来,所以只要有人开门就一定是我。

      来到转角处右转,走道尽头的留声机一如往常播着闽南语歌谣,走道右侧藤椅上也一如往常躺着一名态度优哉的老翁。令人痛恨的是,他身上的卫生衣也一如……

      不对,那不是他平常穿的卫生衣。他平常穿的是肉色卫生衣,今天穿的是白色。虽然颜色不同,但一样恶心。

      “你发现了啊?这套是我新买的衣服。”

      他和我说话时老是半眯着眼,那表情让我很想冲上前去殴打他一顿。而且卫生衣算是衣服吗?

      “只不过换了颜色,有什么不一样。”

      “所以说事情不能只看表面。”

      “这种时候看表面就好,我可不想看到卫生衣里面的东西。”

      “你仔细看。”

      他把卫生裤腰部的松紧带拉起来给我看,虽然很不愿意,但我还是抵挡不过好奇心的驱使看了一眼。不会吧!那不是CalvinKlein的内裤腰带?

      “你哪来的钱买这么好的卫生裤?”

      刚问完我就后悔了,因为那个助纣为虐的人不正是我吗?

      “你说呢……”

      他那要笑不笑的模样真的很讨厌,尤其配上一身雪白的CalvinKlein长袖卫生衣套装。我实在很佩服自己可以忍受他到现在。要不是他这里常常可以找到品相很好的古董,打死我都不愿意踏进这里一步,更何况是拿钱给他去买CalvinKlein的卫生衣套装。

      “你不是说有整套的《诸葛四郎》漫画,在哪里?”

      《诸葛四郎》是叶宏甲先生1958年在《漫画大王》(之后改名为《漫画周刊》)开始连载(1965年全作结束)的漫画作品,当红时曾二度拍摄成电影,更在八十年代拍摄成电视剧。

      据我所知,叶宏甲之子叶佳龙在2003年时将手稿与漫画捐赠给交通大学图书馆典藏。我本来打算周末跑一趟交大图书馆,看看那套《诸葛四郎》齐不齐,顺便整套印回家。结果这老头就像在我家装了窃听器,昨天特地来通知我他找到了整套9部共55集的《诸葛四郎》。

      说到昨天那件事,还得感谢这老头特地跑来“我家”找我。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他说不定还救了我一命呢!

      昨天因为一时手贱,趁着门铃响起、屋主转头的时机,掀开墙上的画。原来我的推理没错,长大衣和画都是为了同样的目的——遮住墙壁里露出来的手掌。

      看到手掌的时候,我一度以为自己大概逃不了被灭口的命运。于是灵机一动,抢在屋主之前开门,没想到门外站的竟然是我最讨厌的臭老头。虽然他看错住址跑错楼层,但也因此我才能顺利逃走。

      他来找我就是为了《诸葛四郎》这套漫画。

      “漫画在那边。”

      他指着一旁书架最高处,那里已经快接近天花板了。

      “你干吗把书放那么高?”

      “我怕被不肖分子偷走。”

      现场的不肖分子只有你一个吧!

      “你不是整天炫耀自己老当益壮吗?”说完这句话我又后悔了。

      “说得也是。”

      他又高举右手做出挤肌肉的动作,每次只要谈到这类的话题,我就必须忍受他恶心的肌肉线条。而且我发现白色卫生衣好像比肉色更透明,也更恶心。

      为了尽快脱离那老头的肌肉线条地狱,我赶紧转移话题:“拿把梯子来,我上去拿漫画。”

      “我来就好,我可是老当益壮。”

      随便你,只要不必忍受你的身体线条就好。

      于是他搬来一座矮木梯,自己爬上去拿放在书架最上层的漫画。我则因为过于专注那套漫画,没发现他的屁股就在我眼前十公分处,以至于当他拿到漫画、转身面向我、并且脚步不稳整个人朝我倒过来的时候,我根本来不及用手护住我的脸。

      接下来的场面有多恶心,应该不必描述了。我只希望赶快拿了漫画走人,永远不要再和这个恶心的老头打交道。

      我捡起散落一地的漫画,故意不去看那个老头。当我终于把漫画收拾好的时候才发现,妈的!这老头永远都留一手。

      “是不是还少一本?”我没有抬起头看他。

      “你发现了啊?哈!哈!哈!”

      哈你个鬼啦!

      “还有一本藏在哪里?”

      “其实这套书已经有人订走了,还有一本就在他那里。”

      “被订走了你还叫我来。”

      “你说找到整套通知你,又没说被订走了就不用通知你。”

      “好、好、好,你说得都对。”我不想继续争辩下去,“书被谁订走了?”

      “被一个‘行家’订走了。”

      废话!这跟告诉我被“某个人”订走有什么差别。

      “可以告诉我是哪个‘行家’吗?”

      “我给你地址,你自己去找他吧。”

      和他对峙的最后结局总是这样。上次找大同宝宝也是给个地址,害我吃足了苦头。

      在藤椅旁边有一张旧木桌,他从木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张怎么看都像是事先准备好的纸条给我。接过纸条的瞬间,总觉得这个场景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不久之前才发生过。

      “这里是两千块,先当作订金,那套漫画不要再摆出来了。”

      “可是‘行家’已经先订了说……”

      虽然嘴巴这么说,但他还是把钱收进抽屉。

      我转身准备离开。虽然漫画还差一本,但至少知道在谁手上。现在要做的就是赶紧离开这里,好好抚慰心灵受到的创伤。当我走到门口、准备推开玻璃门的时候,那老头的声音从转角的地方传过来。

      “你真是‘行家’!欢迎常来啊!”

      看来这伤一时之间是好不了了!

      没想到昨天差点被灭口,今天还要受这老头的气。幸好昨天从杀人凶手那里免费得到一件七十年代的长大衣,算是老天对我的一点补偿。

      等等,我差点忘了昨天那个屋主是杀人凶手这件事!

      墙壁里露出来的那只手掌是怎么回事呢?虽然不想去怀疑,不过墙角那个多出来的柱子里应该埋着尸体吧。更可怕的是我就住在凶手楼下,而且凶手如果怀疑我看到了尸体,有可能会杀我灭口,毕竟走个楼梯就到了。

      我努力回想昨天和屋主的谈话中,有没有透露我住的地方。我记得曾经告诉他我是楼下的住户,二十一楼总共也才四户,他如果有心要灭口,很容易就可以找到我了。

      看来要到新租的防空洞躲上一阵子了。

      我骑着我的Vespa150STD找到纸条上的地址。一开始我还怀疑是不是自己眼花,反复对过纸条和门牌上的地址后,才确定不是我眼花,应该是那老头写错地址。

      眼前的建筑物是一座地道的豪宅!

      我先把Vespa150STD小心推到一处确定可以停放机车的地方,我可不想因为那个臭老头耍笨,害心爱的古董机车被拖吊。将机车上锁后,我又对了一次地址,确定没找错地方。

      地址在仁爱路上,台北市最高级的住宅区之一。我隔着围墙的铁门观察豪宅,这道铁门比我踮起脚的高度还高,所以只好从铁条之间的空间窥看。从铁门到建筑物的正门还有一段距离,这之间的空间停了三辆高级轿车。虽然看不到建筑物后面,不过光用想的就可以推断后面应该有花园或庭院。

      在其中一辆高级轿车后面可以看到一样证明主人确实是“行家”的东西,虽然被车辆挡住了大部分,不过那确实是日据时代的老邮筒。邮筒是直立式绿色圆筒型,我本来以为平溪老街附近邮局那个已经是全台湾唯一的一个,没想到这里竟然还有。这个邮筒除了显示主人确实是行家之外,也表示我不用半夜潜入邮局去做偷邮筒这种事了。

      既然看到这个邮筒,表示我没有找错人,不过却开始担心起自己的财力是否足够竞争死老头那套《诸葛四郎》的漫画。

      轻轻按了一下铁门旁的对讲机,在等待的期间我开始思考该用什么方法进入这幢豪宅。显而易见的是,上次夺取大同宝宝大作战用的那招“我是楼上住户”大概行不通了。

      “是谁啊?”对讲机传出女人的声音。

      “老板叫我送东西来。”

      我哪知道什么老板,这是临时乱诌的。

      “老板死了啦,把东西送回去!”女人的口气突然变得很暴躁。

      “老板娘,我只送货的,这样回去不好交代啦。”

      “有什么好交代的,你叫那个死鬼给我交代,我就给你交代。”说完,女人突然大哭起来。

      虽然我听不懂什么交代来交代去的,不过透过对讲机可以听见另一个人的声音在安慰她。重点是,那个声音说要开门出来看看。

      于是我按照原定计划,先等到豪宅的正门打开,然后回去推Vespa150STD,假装刚停好车。

      来开门的是一名看起来大约五十多岁的老妇人,她拉开铁门,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是你说帮老板送东西来吗?”她问。

      “什么东西?”我假装听不懂,“你是说刚才走掉的那个人吗?”

      “刚才这里还有别人吗?”

      “有啊,他开着货车走了。”

      我重新停好机车,将手里的安全帽挂在机车把手上。

      “现在的年轻人真没耐性,一下子也不肯等。”

      那老妇人说完,做出关铁门的动作。我趁机上前阻止她,这就是我的“偷天换日”大作战。首先死皮赖脸让对方把门打开,等门打开后假扮成另外一个路人,优雅地说明来意。

      “老婆婆,等一下。”

      “有什么事吗?”她果然停下关门的动作。

      “我想问一下你们怎么会有那个邮筒?”我指着刚才发现的那个日据时代的老邮筒。

      “那个是姜先生不知道从哪里搬来的。”

      Bingo!“姜先生”应该就是我要找的人了。

      “请问姜先生在吗?”

      “不在,你找他什么事?”

      “是这样的,姜先生请我帮他找一件古董,我来告诉他好消息的。”

      “先生已经很多天没回家了。”

      “他去哪里了?”

      “不知道,连手机也打不通。”

      “有什么方法可以联络到他吗?”

      “没有,我们也找不到他。”

      那不就糟糕了吗,我的《诸葛四郎》还缺那个什么姜先生的手上那一本啊!

      “我刚刚好像在对讲机听到有人哭的声音,怎么回事啊?”

      为了套出更多信息,我试图刺激眼前这位婆婆的八卦神经。

      “你说那个啊……”婆婆的音量突然压低,“我偷偷告诉你,你不要说出去喔……”

      出现了!这就是欧巴桑启动八卦神经的关键语:“我跟你说,你不要跟别人说。”

      “放心,我一定不会跟别人说的。”

      “其实啊,姜先生外遇被太太发现了。上礼拜他们两个大吵一架,先生离开家之后就没回来过。”

      “姜先生去哪里了?”

      “没有人知道,不过我们都在猜可能是去狐狸精那里了。”

      “婆婆,你知不知道那个狐狸精是谁?”

      “听说是公司里的职员。”

      “叫什么名字?”

      “好像是姓陈……不对,不对,应该是姓张……我知道了,是姓李……”

      我知道接下来的故事发展,就要看婆婆有没有想象力了。于是我问了那个什么姜先生的公司地址,驱车前往。

      二

      我把墙上歪掉的画扶正。

      退后几步看了看,觉得还是有点歪。本来想再调整一次,但是我已经失去耐心,所以拿着画框的手就直接把画拿起来摔在地上。

      于是,那只手失去了遮掩,赤裸裸的。

      我记得画本来是正的,所以应该是那个七十年代的怪人把画弄歪了。也就是说已经不需要有任何犹豫,可以动手杀他了。我记得他说自己是楼下的住户,所以只要确定是二十一楼哪一户就好了。四选一,轻而易举。

      不过在这之前有件事情要先做。

      我现在的感觉就如同当年被抢了三万块以及知道女朋友怀了别人的孩子时一样冷静。下次再有这种心情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希望不会太快,我还不太习惯如此冷静的自己。

      今天晚上必须先把尸体移走,免得那个怪人多事报警。或者我也可以选择今晚杀死那怪人,让墙中多一具尸体。两者相比,我比较喜欢后者。但从实行的困难度来看,前者会简单得多。

      如果是处于歇斯底里状态的我会选择后者。但是现在,我选择了前者。

      那个七十年代的怪人和穿着卫生衣的怪人离开后,我就开始动手把柱子拆掉。这比想象中困难许多,幸好水泥似乎还没干,也可能是我调得不好,所以还不需要动用到电动钻头。

      我不打算整个敲掉,只要足够把尸体移出来就好。然后拿一些砖头把柱子恢复原状,就算到时候警察真的找上门来也不用太担心。

      怎么处理尸体倒是比较麻烦。当初就是没有比较好的办法,才会把尸体埋进墙壁里。所以我想还是先找个能够把尸体藏一阵子的地方,等搞定那个怪人后再把尸体移回来。

      大楼附近一个大型的传统市场,有出租的冷冻柜。前阵子公司租了一个,租约还有两个月,但已经没在使用。冷冻柜目前由我管理,租约到期前刚好可以用来暂放尸体。

      把墙壁大致恢复原状已经是隔天晚上的事。因为把尸体移出来,剩下的砖头不够填满多出来的空间。柱子的侧面还留了一个洞,必须等我多运点砖头回来再继续处理。

      本来想一鼓作气把工作完成,不过昨天到现在我已经超过三十个小时没阖过眼。一直做着这种劳力工作,对平常都坐办公室的我而言,有点吃不消。此外,现在要把尸体运出去还太早,至少要等到凌晨三四点比较适合。

      我从冰箱拿出剩余的啤酒,配着软掉的洋芋片当作这两天唯一的一餐。稍稍解除饥饿感后,疲倦就袭了上来,手还拿着啤酒罐就沉沉睡去。最后,一阵风将尸体的腐臭味吹进我的鼻腔,才让我醒过来。

      看了看表,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搬运尸体之前还有一点时间可以利用。于是带着从金门买回来的刀,搭电梯下一楼,走到大楼住户信箱集中的地方。我找到二十一楼的四个信箱,想办法拿出里面的信件来看。其中两户是账单,收件人的名字看起来没什么异常。有一户的信件怎么样也拿不出来,不过没关系,因为最后一户应该就是我要找的人。

      那是一张广告传单,收件人的名字写的是:郝仁。

      难怪那个怪人一直说自己是好人,原来那真的是他的名字。从地址来看,他就住在我家正下方。确定怪人的住处后,我直接搭电梯来到二十一楼。

      踏出电梯,该因为感应而亮起的走廊灯光并没有亮。因此当电梯门关上后,走廊就笼罩在黑暗之中。突然静下来,反而让我开始感到紧张,不知从哪一层楼传来狗叫的声音,此时显得格外刺耳。

      我边摸黑往前走,边在意起大楼是不是禁止饲养宠物这件事。这栋楼的走廊因为没有对外开的窗户,所以连月光都照不进来。走廊上只有消防栓的红色警示灯亮着,我不喜欢红色的光线,因为那看起来像血。虽然我杀了人,但其实我并不喜欢血的颜色。

      来到怪人家门口,我感觉到心跳开始加速,这种反应令人不悦。为了驱散心中那股不悦感,我让精神集中在听觉上,试图利用寻找寂静中的声音来达到效果。第一次在大楼的走廊上停留这么久,深夜的大楼比我想象得还要死寂。

      怪人对面住户传出女子喘息声,吸引了我的注意。那声音很细,从单纯的喘气渐渐变成夹杂着叫声的娇嗔。我把注意力集中在窃听声音的变化,虽然这么做让情绪没有这么紧绷,不过却让我想起自己亲手杀害的女朋友。不久之前,我们也和这对男女一样恩爱,想起这点让我突然有想哭的冲动。

      没多久,女子的叫声停止了,大楼再度陷入没有声音的寂静。

      大楼逃生门就设在怪人这一户的门口旁边。我拿出藏在怀里的刀,伸手想按怪人家的门铃,但这时有件事吸引了我的注意。

      直接按门铃实在不算明智之举,我本来打算按了门铃就躲到逃生门后面,等怪人出来开门,再趁隙夺门而入,将他杀害。但是我发现,铁门锁头的地方是空的,这道铁门并没有锁。

      对了,他昨天来向我借厕所的时候,好像说他忘了带钥匙出门,所以铁门上的锁可能是后来拆掉的。我握着把手,拉开铁门。后面还有另一道门,我试着转动门锁可能是后来拆掉的。我握着把手,拉开铁门。后面还有另一道门,我试着转动门把,门竟然也没上锁!

      好了,这一来事情变得简单许多。我只要直接走进去,杀了人把尸体搬上楼,埋进墙里就行了。早知道事情会这么简单,昨天就不应该把尸体挖出来。最后麻烦的反而又变成藏尸这件事了。

      既然门没锁,我便大胆潜入房内。

      客厅开着小灯,透过手中的长刀反射出刺眼的白光。客厅的格局和我家一样,不过角落倒是没有埋着尸体的柱子。房间在进门后右手边的走廊上,从大门口可以看见房间门是开着的。

      我轻轻带上门,蹑手蹑脚往房间走过去。刚才好不容易驱散的紧张感又凝聚了,必须赶快达成目的才行。我看了手表,已经快要凌晨两点。今晚工作还有很多,可能的话,不能浪费太多时间在这里。

      房间里没有开灯,床的位置在房间的最里面。客厅的灯光稍微可以从房门口透进来,仔细一看,这怪人的房间里放了很多奇怪的东西。一进房门的右手边有一个木头五斗柜,大约到我胸口的高度,上面放了很多78转的黑胶唱片。五斗柜旁边有一个展示柜,玻璃拉门后面放了很多大同宝宝。现在有很多标榜怀旧复古的餐厅,他的房间就像是那样的感觉。

      如果在其他情况下遇见他,也许我们会成为好朋友也说不定。

      我悄悄靠近床铺,光线已经几乎照不到这个位置。大概是已经习惯了黑暗,还是能够大约看出床头的位置。我对准可能是胸口的位置,慢慢举起手中的长刀。这时候心跳声已经大到听得见,手掌和脸上也可以感觉渗出汗来。

      我深吸了一口气,两手握住刀柄,用身体的重量将刀子一口气往床上刺下去。刀刃刺穿了被子,刀身整个没入被子当中。我没有隔着被子刺东西的经验,不过那种厚实的感觉应该就像这样子吧。

      三

      将逃生门打开,踏出门口的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走廊上的灯感应到有人会自动亮起。在这栋大楼住了这么久,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那层楼的电灯是坏的。晚点要叫管理室来检查一下,不过现在可没空管这些事。

      白天为了调查最后一本《诸葛四郎》的下落,跑了一趟姜先生的公司,结果他人也不在公司里。虽然早就知道,不过扑了个空,心里还是有些失望。从公司员工口中打听到关于失踪的消息不多,风流韵事倒是听了不少,几乎所有人都推测他的失踪一定和外遇有关。

      当然,我也是这么想。

      他外不外遇对我而言一点都不重要,我只想找到姜先生,说服他把最后一本《诸葛四郎》给我。至于外遇这件事,对我而言唯一的意义,就是外遇对象可能知道他的下落。

      因此我花了很大的工夫,从打扫的欧巴桑那里查出他外遇对象的信息。根据欧巴桑透露的消息,那个外遇对象小姜先生二十几岁,是业务部的员工。她在姜先生失踪的前几天就请病假,一直到现在都没上班。和姜先生一样,不论家里电话或手机都联络不上她。

      欧巴桑的看法是两个人私奔了,我的看法是欧巴桑乱猜。已婚大老板和年轻女职员外遇,十之八九是贪图女职员年轻的肉体。我如果是大老板,大概也会这么做。

      重点是,和老板外遇的女职员动机是什么?多半是为了钱,只是这女人会不会为了钱转而对付外遇的老板?不管如何,既然找不到姜先生,就要从他的外遇对象下手。于是,我把调查的箭头转向那个外遇的女职员。

      我来到电梯前面,电梯目前停在二十一楼,也就是我住的楼层。至于为什么调查那名外遇女职员会回到自己住的大楼来,我也很想知道。

      查到那名女职员的地址时,一向冷静的我也不免感到惊讶。除了和我同大楼之外,那个地址就是前一天我去借厕所的那一户人家。也就是说,昨天墙壁里那只手很可能是女职员的!

      现在回想起来,那天其实有很多奇怪的地方。目前最直接的可能性就是那男人杀了女职员,埋在墙壁里。所以两人很可能是情侣,甚至是夫妻的关系。也就是说除了女职员介入老板的家庭之外,老板也算是女职员和那男人之间的第三者。

      我实在一点也不想介入这种复杂的三角关系,尤其又很可能牵涉到杀人案。偏偏这种麻烦事,老是会自动找上门来。就拿那天的例子来说,明明只是借个厕所,这么巧就让我选到一家墙壁埋着死人的房子。这种几率比被恐龙踩死还低的事,竟然也给我遇上。

      最后一本《诸葛四郎》的线索,到这里可以算是完全断了。唯一还有可能找到姜先生的线索,大概就只剩下借厕所那天发现的“某件事”了。如果我的推测正确,“某件事”其实是非常危险的讯息。只不过同样和《诸葛四郎》放在天秤两端的我的性命,又战败了一次。

      为了确定“某件事”,我必须再度进入那间屋子。这可不是随便编个“我是楼上住户”,或“老板叫我送东西来”的借口就行得通的。那天从屋主那里得到的长大衣口袋里,有一把钥匙。这把钥匙大概是我唯一的希望,但如果不是大门钥匙,想进入那间屋子可能会非常困难。

      为了进入屋里,我在二十二楼的逃生梯躲了一整个下午加半个晚上。本来打算等那男人出门后,潜入屋里。结果他不知道在忙什么,一直到深夜一点多才拖着沉重的脚步出门。

      他进入电梯后,我先确定电梯停的楼层是在一楼。然后我拿着在长风衣口袋发现的钥匙试着打开大门。开门的行动果然没有我想象中顺利,钥匙可以插进锁孔,但无法转动。而且这时候我又听见电梯启动的声音,此外,对面那一户的人好像也正准备出门。

      没别的选择了,现在只好先躲回逃生梯,再等待适当的时机。于是我拔出钥匙,没想到这时候,门随着拔出的钥匙一起开了!

      这当然不是用钥匙打开的。我发现门后面挂着一件雨衣,雨衣的袖子在门关上的时候,刚好夹在锁头的地方,所以门没有完全关上。

      这算是几天以来难得的好运气,千万别浪费了!

      我立刻进入屋里,将门关上,这时对面的住户也刚好打开门。走廊上有男女交谈的声音,声音越来越远,最后停在电梯的那个方向。我屏住呼吸,全神贯注于外面的动静。

      那对男女似乎不在走廊上了,外面又恢复安静。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笔型手电筒,将光线照向客厅。角落那根柱子没什么变化,不过衣帽架已经移开,挂在墙上的画被摔烂在地上。

      而且,原本露出来的手不见了!

      我让手电筒的光线在柱子上游走,原本露出墙壁的手确实已经看不到了。看来那男人一整天大概就是忙着把尸体移走吧,害我在外面等了一整个下午加半个晚上。不过他把尸体移到哪里去了呢?正当脑中产生这个疑问时,眼前的景象立刻回答了我。

      地板上,出现在手电筒圆形光线中的,是一张已经变成黑紫色的脸!

      这种时候,我总是特别憎恨人类的适应能力。因为我的眼睛已经渐渐适应四周的黑暗,所以除了脸之外,好像还看得见尸体的其他部分。哪有人就这样大大方方把尸体摆在客厅的,好歹也用什么东西遮一下吧!

      看到地上的尸体,可以确定“某件事”和我的推测一样。不过这么一来,线索就完全断了。我抱着一丝希望打算上前仔细查看尸体,不过走廊上传来的脚步声让我不得不暂时打消这个念头。脚步声听起来像是往这间屋子走来,没有太多时间让我思考,必须立刻找个地方先躲起来。

      我站的位置在尸体和先前埋尸体的柱子之间。正当我犹豫着该不该躲进房间时,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这下就连开窗跳楼的时间都不够了,根本不可能冲进房间躲起来。

      这时候我发现在柱子侧面,有个大小刚好可以让一个人躲进去的洞。没错,就是之前埋尸体的那根柱子!更恶心的是,这根柱子大概是我除了死之外唯一的选择。心中纵有千百个不愿意,但是当门打开的时候,我人已经塞进那个对我而言有点过小的洞,为了保命先暂时当一下“人柱”吧。

      柱子里的空间还很宽,看来那个男人有可能还打算把尸体埋回来。我缩着肚子,躲到最里面的空间,距离洞口大约一个人的距离。虽然逼自己尽量想些别的事情,不过我对现在站的地方曾经埋过尸体这件事,实在很难不在意。

      于是,我反胃了。

      虽然今天几乎没吃什么东西,现在也不是该反胃的时候,不过仿佛可以闻到尸臭的心理作用,让我硬是呕出一些东西到口腔中。我用手指头捏住嘴唇。在如此狭小的空间中,我实在不想让呕吐物弄脏身上的古董衬衫,也不想反刍回去。于是只好让那些东西就这么停在口腔。幸亏今天没吃什么食物,胃里的麻辣锅前两天也清掉了,否则真不敢想像自己会变成什么模样。

      不过现在这样也没好到哪里去!

      今晚我的听觉难得地发挥了很大的功用。平常听黑胶唱片训练的听力,都在今晚发挥了出来。隔着水泥墙可以听见东西在地板上拖行的声音。虽然明知是尸体,不过暂时先想成不知是什么的“那东西”,可以让我比较不紧张。

      “可恶!竟然不在家!”

      我听出这是屋主“颜先生”的声音,和那天来借厕所时一模一样。从语气听来,似乎很愤怒。他到底是说谁不在家呢?我突然想起家里门锁拆掉还没换新,不用钥匙就可以进去。他刚才不会是去找我了吧!

      先不管他是不是去找我,或者找我做什么,先渡过眼前的危机比较重要,因为我觉得外面声音好像怪怪的。

      首先,尸体拖行的声音停止了。颜先生好像把什么东西放到地板上,有规律地发出硬物碰撞的声音,然后是另一种东西在地板上移动的声音。等一切骚动告一段落,我又听见关门的声音。接着灯光亮起,光线从洞口射进来,让我可以稍微看清楚这里面的情形。

      只是这并没有让我比较高兴,试问谁会想看埋过尸体的地方长什么样?尤其是在如此身历其境的情况下。虽然想过干脆把眼睛闭上,不去看粘连在水泥墙上已经发黑的血迹,甚至很可能是皮肤肉末的褐色碎块,但现在必须更注意外面的一举一动,只好想办法把这些东西从视线中忽略掉。

      不过有个东西我倒是看得很清楚。

      在我的脚边,最后一本《诸葛四郎》仿佛嘲笑我般,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这时我突然想到那个规律的碰撞声,听起来像是把砖头一块一块放到地板上的声音。也就是说,颜先生可能正打算把墙上的洞用砖头补起来。

      运气好一点的话,也许他不会发现我在里面,直接把我埋起来。这么一来,除了躺在地板上那两具外遇的尸体之外,还会多一具手中握着《诸葛四郎》漫画的尸体。

      想到这儿,嘴巴里是不是有东西,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四

      我一边把砖头放到地上,一边想着那个怪人可能去的地方。

      砖头是刚才从工地搬回来的。运砖头的推车是放在大楼地下停车场,提供给大楼住户搬运东西用的。

      地上躺着两具尸体,一具是我的未婚妻,一具是和我未婚妻外遇的上司。所以我才说杀害未婚妻不是第一次杀人。虽然当年抢钱的那人被我用刀刺得浑身是血,但不确定他后来有没有死亡。未婚妻的上司是我第一次真正确定杀害的人。

      得知未婚妻外遇怀孕的消息时,我非常愤怒。

      我好爱她。记得第一次遇见她是在一家唱片行,因为一张邰正宵的专辑而认识的。当时我们都想买那张专辑,但是专辑只剩一张。当然我可以走几步路到别家买,不过我邀请了她到家里一起欣赏这张专辑。

      专辑中我们最喜欢的一首歌叫做《你不乖》,歌词描写的是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后来发生了很多事。然而回忆越多,我的愤怒就越强烈。最后终于驱使我走向杀人这条路。

      砖头都搬到地板上之后,我把未婚妻和她上司的尸体放到推车上,用棉被捆紧盖好。然后把事先准备好的纸箱叠到尸体上,用木材绳绑好,尽量遮住棉被,伪装成推着纸箱前往回收站的样子。

      会接着杀害未婚妻,是我始料未及的。

      和她达成协议那天,其实我已经把她上司的尸体埋在墙角。本来不打算隐瞒,毕竟墙角多出一根柱子很难不被发现,更何况我们住在一起,想隐瞒是不可能的。但是当她看着墙角,发现柱子的时候,却假装不知情。我知道她在欺骗我。除了外遇的事,她又打算欺骗我第二次。

      所以我也杀了她。

      推车上的纸箱固定得差不多的时候,门外传来吵闹声,是住在对面那对男女。从声音听来,大概是喝醉了。他们经常在半夜喝醉酒大吵大闹。也因为这样,这层楼的住户通常都住不久。

      本来我打算把尸体运出去,看来要稍微等一下了。那对男女在外面走廊上对话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甚至按起我的门铃。

      “先生!先生!你出来帮我们评评理!”除了按门铃之外,男人还砰砰地敲着我的门。

      这下子连邻居大概都会被吵醒,看来不开门不行了。于是我决定先把尸体连同推车一起推进房间里,等处理完门外那对男女再把尸体运走。

      果然不出我所料,开门时外头已经聚集了被吵醒的邻居们。狭窄的走道塞满了看热闹的人,这幅景象让我想起电视新闻上的火灾现场。人类的好奇心真是令人厌恶。

      对了,我刚才好像有什么事情想到一半就被打断了。到底是什么事情呢?

      我回头看见堆在客厅地板上的砖头,会不会有人对这些砖头起疑呢?

      好像又快要陷入混乱的情绪当中,我需要一些规律的节奏让自己冷静。数砖头吧!不过我这几天好像一直在数砖头,而且数砖头会不会反而让人注意到地板上的砖头呢?

      对了,数人头吧。数数走廊上的人,一块砖、两块砖……

      走道上的人还在七嘴八舌,那对酒醉的男女也还没有回家的意思。再耗下去天就要亮了,这么一来今天尸体就无法运到外面去。真麻烦!

      这时候,有人拍了拍我的背。情况都已经变得这么混乱了,又是谁来搅局!我突然想起未婚妻的手从墙壁露出来那一天,一切混乱的开端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还怀疑过被埋在墙壁里的这个女人是不是还没死。

      对了,家里不是只有两具尸体吗?那么,拍我的人是谁呢?或是说,是哪一具尸体呢?

      五

      把玻璃门推开的时候,门上挂的风铃响了起来。这个风铃是臭老头上个星期挂上的,说是怕睡着的时候有客人进来,怠慢了客人。我倒是觉得没什么用,因为我一直都是被怠慢的客人。

      踏进古物店,时光顿时回到五十年代,一股令人怀念的复古情怀驱散了昨夜至今的坏心情。留声机正在播放《雨夜花》,从声音听起来,是不错的喇叭。我手里拿着封面有点破损,但却是历经了九死一生才得到的最后一本《诸葛四郎》。

      想起昨晚,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幸亏事情算是解决了,也顺利得到我要的东西。唯一损失的就是那条陪伴我五年的蚕丝被。

      当我看到床上被刀子划得残破不堪的蚕丝被,才知道原来昨天经历了两次死里逃生。我试着想象可能发生什么事,当画面拼凑出来的时候,整条背脊都凉了起来。

      首先,颜先生可能发现我的门锁坏了,想趁机杀我灭口。而我也因为想找机会进入颜先生家里调查,结果两人在同一时间潜入彼此家里。我们因为住在同一栋大楼、同一个位置的上下楼层,所以房子格局“几乎”一模一样。相信他进入我家后,很快就找到房间位置,拿刀猛刺我的床铺。

      至于我为什么会想进入他家调查《诸葛四郎》,说起来可就是个很长的故事了。我原本想找的人是拥有最后一本《诸葛四郎》的姜老板,结果却意外查出他和颜先生的女人有染。

      这让我联想到一件事。

      那天我向颜先生借厕所的时候,发现他房子最里面的墙角多了一根柱子。因为我的住处和他格局相同,才发现这件事。最后也证明那根柱子是他为了藏尸体,自己砌出来的。

      此外,我还发现了“某件事”。

      如果墙角的柱子是为了埋尸体才砌出来的,从宽度来判断,只埋一具尸体似乎太宽了。假如凶手打算大费周章来埋藏尸体,干脆直接砌整面墙,更不容易被发现。因此我推论,柱子里也许埋了不止一个人。

      再回去就是想确定这件事,确定墙壁里埋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如果是两个,另一个人很可能就是我要找的姜老板。

      古物店老板还是穿着我上次见他时那套白色CalvinKlein的卫生衣套装,如果不是一直没换下来,就是他有很多套相同的卫生衣套装。而且说不定都是我出钱帮他买的。

      最后一本《诸葛四郎》已经包好书套摆在我的书柜上,等着与其他同伴相聚。至于其他的《诸葛四郎》同伴,原本应该在古物店书架上。但当我把视线移到架上,剩下的54本《诸葛四郎》竟然全都不翼而飞。

      当然,这一定又是臭老头的杰作!而且我几乎可以看见他憋着笑、满脸胡子抖动的讨厌样。如果他知道最后一本《诸葛四郎》多么得来不易,应该不会介意我拿着剪刀,沿着他脸型轮廓把胡子剪掉一圈。

      昨晚我把呕吐物反刍后,已经有被活埋在墙壁里的觉悟。

      原本看到地上躺着的两具尸体,我以为《诸葛四郎》的线索大概断了。没想到姜老板临死前都还把漫画带在身上,真不愧是“行家”。如果不是因为昨晚的窘境,我实在很想膜拜一下这位复古界的真正“行家”。

      对了,要不是住在颜先生对面那对男女,我差点也成为被膜拜的对象!

      那对男女回来的时候,在走廊上大声争吵了起来。虽然不知道吵架的内容是什么,不过最后他们来按了颜先生的门铃。

      “先生!先生!你出来帮我们评评理!”除了按门铃,门外的男人还猛敲门。而且从声音来判断,很明显是个醉汉。

      颜先生原本应该是打算仿照我来借厕所那天的模式,假装不在家。不过那个醉汉实在太吵了,万一其他住户也被吵醒而聚集在走廊上,不出去反而显得不自然。

      最后颜先生把尸体搬进房间,还是开了门。

      门一打开,走廊上果然聚集了闻声而来的住户,此起彼落的责备声音对此刻的我来说简直是天籁。一得知走廊上聚集了许多住户,我立刻爬了出去。当然,我没有忘记地上那本《诸葛四郎》。

      门外,颜先生正和住户及醉汉周旋。我拍拍身上的水泥灰,从容走到门口。

      “怎么啦?外面在吵什么?”我在颜先生背后拍拍他,故意提高音量大喊。

      当颜先生转头看见我,他的表情就和我被古物店老板耍的时候一模一样。这项发现,让我更加憎恨那个名牌卫生衣臭老头。因为耍人的时候,原来这么舒坦,我实在无法原谅从我身上榨取这么多舒坦的人。

      不爽归不爽,我总算是逃离了危机,而且顺利得到最后一本《诸葛四郎》。我当着颜先生以及众多住户的面,大大方方搭电梯离开,丢下在走廊上帮醉汉评理的众人。

      故事理应这么结束的。不过当我回家看见被刀子划得稀巴烂的蚕丝被,立刻收拾行李躲到新租的防空洞避难。当然,拨打好市民报案电话是免不了的。其实我也不愿意这么做,不过这次在天秤两端的我的性命难得大获全胜,只好牺牲颜先生了。

      古物店老板像往常一样假装不知道我来了,躺在他的藤制躺椅上。他的白色胡须从背对着我的椅背旁边窜出来,随着天花板吊扇的风微微飘动,超恶心的。

      “我来拿我的《诸葛四郎》了。”

      “你来了啊,哈!哈!哈!”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哈,不过——你哈个头啊!

      “你的《诸葛四郎》在这里。”

      他站起来,从藤椅下拖出打包好的一套漫画。

      我迫不及待趋前检查,用木材绳绑好的一整套《诸葛四郎》闪亮登场。请注意我的用词,是“一整套”喔!就连我千辛万苦才得到的最后一集也绑在一起了。

      “这套不是应该少了一本吗?”

      “这套没有少啊。”老板说,“少的是那一套。”

      我没有顺着老板手指的方向看。一方面因为不想看到卫生裤的正面,一方面是因为我的眼角已经默默滴下一滴眼泪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关闭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推理书库 ( 鲁ICP备17055969号-4 )

    GMT+8, 2024-11-22 12:27 , Processed in 0.11378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