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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彷徨的人》作者:王稼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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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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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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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9 16: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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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爱,奋不顾身。
      因为爱,灰飞烟灭。
      Chapter 1
      只剩下两小时。
      我只有两小时说服他杀了我。
      我正在一家港式茶餐厅的吸烟区,坐在对面的男青年是我众多追求者中的一员,他叫林捷,热烈追求了我一年,也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钱,可是不喜欢的人始终喜欢不起来。
      所以他才是杀我的最佳人选。
      一见到他那张哀愁的脸,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林捷,你以后别来烦我了!”
      “你怎么了?为什么?这是为什么?”他微胖的身体在桌子下微微颤抖着。
      “为什么?为什么?除了说为什么你还会说什么?”我学着他的语气,喝问,“一个大男人老是纠缠不清,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有多让人讨厌吗?”
      “你讨厌……我?”他神情沮丧,看起来就快哭了。
      “是的。我根本就没有喜欢过你。”我故意提高了嗓门。邻座两个抽烟的男人闻声扭头看来,一股呛人的烟味飘来。
      林捷羞愧地低下头,将十根手指插入头发,痛苦地搅动着,嘴里仍在念叨:“为什么……为什么……”
      我偷偷看了看手表,十四点十六分,时间越来越紧迫了,必须要逼他了。
      “你自个儿继续‘为什么’吧!”我踢开椅子,挎起包转身就走。
      “站住!”
      不出所料,林捷叫住了我。语气比往常凶了不少,透着一股子狠劲儿。
      我忍住笑意,继续我的演出。
      “哦,想拿回送我的东西对吧!我全部还给你!”我从包里掏出手机、项链、名牌墨镜,一件件扔向林捷。
      他不躲不闪,任由那些昂贵的东西砸在身上,看得出,他竭力压抑着胸中的怒火。
      “你疯啦!”林捷大吼起来,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餐厅里所有顾客的目光全投了过来。
      “怎么?你还想打我?”我挣脱他的手,将事先准备好的小刀握在了手里。
      没想到我身上会带着刀,林捷愣在了原地,被我甩开的手也不知所措地定在半空中。
      “想让我爱上你,索性杀了我吧!”我把小刀转了一百八十度,将刀柄那头递了过去。
      林捷仿佛触电般,立刻缩回了双手。
      我把刀放在了桌子上:“你这个懦夫。连拿刀的勇气都没有,根本不配喜欢我。”
      “闭嘴!”林捷一把抓起刀,我从他的眼神里看见了杀意。
      这个男人终于被我激怒了。
      “懦夫!”
      在他的怒火上浇下一把油后,我轻轻闭上了眼睛。
      留在我视网膜上的最后一个影像,是举刀向我喉咙刺来的林捷。
      Chapter 2
      我叫萧夏。
      七天前,我杀了陈柏林。
      我仍清晰记得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他不容辩驳的嚣张气焰,转身离开的姿势,让我无法克制冲动。
      我没想过要杀他,只是我拒绝接受他的分手,用我的方式。
      我不顾扎手的仙人球,将窗台上的仙人球花盆重重地扣在了他的头上。
      他猝不及防,发出一声低沉的喊叫,向前扑倒在地,一动不动。我怔了半天,才想到去试试他的鼻息。
      眼前的男人没有了呼吸,我这才发现自己满手的鲜血。激动过后,被仙人球扎伤的手传来了痛感。
      我直视着脚边的尸体,他后脑勺上可怕的窟窿噗噗地冒着浓厚的血泡,我突然变得清醒起来。对这个已经不爱我的前男友,我脑海中闪现的第一个念头,竟是不能错过商厦最后一天的打折。
      我把尸体拖进了卫生间里,拿走了他的手机,并且关了机。仔细清理了地上的血迹,将满地的花盆碎片统统装进了一个垃圾袋中。用止血绷带包扎了一下手掌,换一身适合搭配手套的衣服。
      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全身的装扮,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独立、美艳绝伦的女人,没有男人可以拒绝她的妩媚,哪怕这种美丽包裹着死亡的气息。
      黑色的手套完美地掩饰了我受伤的手,戴上蛤蟆镜挡起半张脸,我绝不能在这个时候放相约一起shopping(购物)的同事的鸽子,万一以后警察推算陈柏林的失踪时间,很可能会怀疑到我的头上来,我要装作和平时一样,处理尸体的方法可以在路上慢慢想。
      梳妆完毕准备出发,我挎起手提包,但转念一想,还是换了个容量较大的挎包。家里有一具需要处理的尸体,肯定有许多要买的东西!
      我迅速在心里罗列了一张购物清单,就像一个杀人如麻的老手,十分精通这门业务。我惊讶自己竟能保持这份冷静,冷静到连我自己都感到害怕。
      我信念坚定地告诉自己,世界不会因为一个臭男人的死去而改变,我也一样。我要改变的是,我杀了他这件事。
      梧桐树下,萧瑟的风戏弄着落叶,卷起,抛落,像他的冷漠。
      走在熙攘的街头,我心里却空荡荡的,甚至来不及问他分手的原因,一切就结束了。陈柏林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也是第一个让我心碎的男人。我努力回忆和他一起的日子,印象深刻的只有争吵,天秤和摩羯是注定不能走到一起的两个星座。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我的思绪被沿街的宣传喇叭打断了,可能是做贼心虚,我昂首加快步伐往前走去,将那些烦人的广播声抛在了身后。
      不远处,站在商厦门口的同事丁丽高举手臂,用力朝我这边挥舞着。她头顶上的大屏幕,正播放着一组德国著名的厨房刀具广告,一个疯狂的计划在我心中渐渐成形。
      我摘下墨镜,微笑着大步走向了丁丽。
      回到家的时候,挎包里塞满了我买的打折商品,整套刀具、黑色垃圾袋、料理的围兜和手套、最大规格的尼龙桌布,还有好几块羊肉和牛肉。看见我买这些东西,丁丽误以为我是要准备一顿丰富的大餐。
      这不怪她,谁又能想到这些是我用来分尸的工具!
      陈柏林的尸体还在老地方,我远远望着,心中有几分怯意。总觉得陈柏林会突然跳起来,将他满脸的鲜血抹向我的脸,写下“分手”两个血淋淋的大字。
      我抓起剪刀狠狠刺了两下尸体,陈柏林没有丝毫反应,我才住了手,确信他真的死了。
      缓了口气,我开始实施酝酿了一路的分尸计划。新买的尼龙桌布铺满了整个卫生间,我拽住他一条胳膊和肩膀上的衣服,将尸体翻了几个身。以前听人说过,人死后会重上好几倍,果不其然,将尸体置于桌布的中心位置后,我已是气喘吁吁。
      接下来我着手脱去陈柏林身上的衣裤,尸体摸起来有点儿僵硬,于是我用剪刀剪烂所有衣裤,扯下了那些布条状的衣裤装进垃圾袋。
      第一次以这种奇怪的视角观察一个男人的裸体,陈柏林身材匀称,两块儿胸大肌的下方隐约可见结实的腹肌,除了干涸的血渍外,尸体上还有一块块大大小小暗紫红色的斑点,像是被人殴打后留下的伤痕。他为什么要带着满身的伤来和我说分手呢?难道是遭人威胁?
      忽然想到陈柏林提出分手也许是有难言之隐,我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没有问个明白。
      我的脑海中闪现出一个人,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我知道只有她才可能让陈柏林这么做。
      她就是我的情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人。关于她,我只知道是一个戴着蒂凡尼戒指的女人。
      我轻轻抚摸着陈柏林的尸体,指尖的触感被冰冷所包围,我的热泪也无法挽回他的体温,心爱的人从此将拒绝所有的人。
      我盘起头发,将一只鞋套罩在了头上,撕开的垃圾袋把全身上下裹了个严实,戴上围兜以及手套。视线和手指在刀具间徘徊,最终我挑选了一把细长锋利的剔骨刀,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跪在尸体边,握刀的右手止不住颤抖起来,我不得不将左手也握了上去。
      周围万籁俱静,一股寒意从我背后升腾,后知后觉的我,现在才真正体会到了第一次杀人时的恐惧。
      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音量吼了一嗓子,我为自己壮了壮胆子,奋力把剔骨刀刺了下去,腥臭的血液喷溅在洁白的墙砖上、坐便器上、淋浴房的玻璃上,还有我的脸上。
      我强忍着恶心,开始肢解这个重达六十六公斤的男人。
      Chapter 3
      温热的水柱让我找回了体温,从头顶淋下,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安静的世界。
      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我睁开眼睛,面前的肥皂盒里摆放着一枚精致的蒂凡尼男士指环,我拿起来在水里冲了冲,洗去血污,戒指的内侧浮现出“C&E”的字样。“C”是陈柏林名字拼音的首字母,而字母“E”,想必就是那个女人的缩写了。
      我挨个回忆着陈柏林身边每个女性朋友的名字,似乎没有首字母是“E”的。
      不去管她了,她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我将指环对准下水口投了进去,几下清脆的碰撞声后,消失在了水泡中。不需要留他的任何纪念物,因为我已经收藏了最心爱的那一件——他那颗百看不厌的头颅。
      只有一室一厅的家里,没有办法藏下尸体其余部分。从尸体里放出的血全部流进了下水道,为了不让血腥味引起邻居的注意,我把一整瓶醋倒在了卫生间里掩盖气味。我就像一个心细如发的高级厨师,将尸体的皮肉、骨头和内脏分开装入了垃圾袋,总共装了八袋。
      洗漱完毕,我去了角质,剪了指甲,换上只穿过一次的紧身运动套衫,为的是不在垃圾袋上留下任何与我有关的DNA痕迹。
      夜里两点,在夜色的掩护中,我推着自行车,打算分批将这些垃圾袋丢弃。
      先是去了两条街外的公共花园,那里是流浪猫狗的聚集地,它们绝大多数时候处于饥饿的状态,所以当我试探性地打开装着内脏的袋子,原本警觉地远望着我的动物,全都垂着脑袋慢慢靠拢过来。
      我把袋口撑大了一些,夜晚的冰凉空气立即混入了血腥味,这种气味让动物们蠢蠢欲动,全都聚拢了过来。其中一条块头最大的黑色野狗按捺不住兴奋,在路灯光晕的边缘,它双眼放射出野兽的光芒,露出鼻梁上丑陋的褶皱,样子凶狠地龇着牙,迅速从我手里的垃圾袋中夺走了一块内脏,拖到一旁大快朵颐起来,并不时发出几声贪婪的低吼声。
      其他动物见状,也逼近过来,我索性把几个装内脏的垃圾袋全倒在了潮湿的泥土上,刚退后了几步,饥肠辘辘的饿狗们就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上,几秒的工夫,满地的东西就不见了踪影。野狗叼起食物跑得远远的。
      我收起空的垃圾袋,向着反方向的自行车走去。
      几只没有抢到食物的狗,踏着急促的步子,围着我团团转,我担心它们会嗅出其他几个袋子里的气味。随手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作势威胁了几下,朝它们扔去,几条狗慌忙向后退去,我趁机蹬动自行车,往下一个目的地骑去。
      野狗们啃食着它们丰盛的夜宵,也在为我销毁杀人的证据。
      再过几个路口,是白日里热闹非凡的菜市场,现在已偃旗息鼓,掩蔽着墨绿色的卷帘门,临街的门前地面上附着厚厚一层油腻,夜晚看来就像一个危险的沼泽泥潭。卷帘门边的菜市场垃圾桶,便是我的第二处抛尸地点。
      自行车架子上绑着的垃圾袋里,是我花了将近两小时,统统切成形状大小差不多的肉块儿,我把买来的牛羊肉混了进去,用肉眼很难分辨出切碎的尸块儿与牛羊肉。
      几辆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零星驶过,我便装成拾荒人的样子,拨弄了几下垃圾桶里的垃圾,待出租车驶出视线范围,我将所有装着肉块儿的垃圾袋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些肉块会被人误以为是腐坏的牛羊肉,尸体的指甲以及胎记,我都细心地处理过了,这些尸肉光看外表很难与人肉联系在一起,不经过仪器检测是难以区分的。
      当我嗅到风中隐约的一股咸味,知道接近最后一站了。一座半个世纪前建造的桥下,静静流淌的是这座城市的血脉,每天会有成千上万的船只装着各式各样的货物,从这座桥下驶出去。我停下自行车,凝视平静的河面,一轮明月的倒影祥和而宁静。
      最后两个垃圾袋里装的是经我处理过的骨头,我用铁丝缠绕串连起了所有骨头,再将铁丝与我的自行车紧紧相连,这样一来,哪怕河底有再大的暗流,也很难让这些骨头浮起来了。过一段时间,骨头没准早就飘进了东海里。
      我把自行车连同两个袋子推进了桥下的河中,落水声听起来有点儿响,不过这个时间点周围空无一人,我深深呼出一口气,突然感觉到夜晚的寒冷,我搓着受伤的手,一路往家的方向快步走去。一路上回想每个细节,生怕哪个步骤稍有遗漏,使整件事情前功尽弃。
      所有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指纹、毛发我都在卫生间里用打火机烧成了糊状,自行车也是楼道里被废弃了很久的“老坦克”,就算丢失也没人会留意。分尸和抛尸穿过的所有衣物,第二天我就连同家里的其他废品,一起处理给了垃圾回收站。
      整个卫生间都被我用沾了洗涤剂的抹布擦了一遍,因为事先铺过桌布,墙砖和地砖并没有沾染到太多的血污,所以清洗起来并不麻烦。倒是除去那些气味费了我不少工夫,我从头到脚洗了三遍,喷了差不多半瓶香水,才让这种气味完全消失不见了。
      我的计划堪称完美,每一个细节的处理都让我自己感到满意,惊愕自己居然能够完成这样一件可怕的事情。或许是爱情的力量,它让人获得幸福,也能让人走向毁灭。
      一整天过去了,我留心着电视、网络和各种新闻报,没有发现尸体之类的新闻,今天的社会新闻甚至没有一起刑事案件。
      尽管处理得很完美,不过我还是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疏忽,陈柏林已经变成了失踪人口,时间一长,他的家人或者那个简称“E”的女人一定会报警找他,警察顺藤摸瓜就会找到我这里来,陈柏林的行踪在我家中断了,而我也没有办法告诉警察陈柏林来了我家之后去了哪里。
      记得陈柏林的手机在我这里,我本想翻一翻通话记录和短信息,看看他有没有其他约会。
      可我却遍寻不着他的手机了。
      Chapter 4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有一种怪癖,无论做什么事情或是找什么东西,必须要有个结果,否则就如芒在背,如鲠在喉,浑身不自在。比如,要找一件放了很久的东西,哪怕翻箱倒柜通宵也要找出来。这种精神上的偏执,使得我这几天没心思干其他事,只顾惦记着陈柏林的那只手机到底丢在了哪里。
      我记得把手机从陈柏林口袋里拿出来后,关了机我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之后我带在身上就去见了丁丽。难道是丢在路上了?
      之后几天,便是我噩梦的开始。
      星期五的早晨,我提着快餐店里的营养早餐,第一个到了办公室。我原本整洁的办公桌被翻得乱七八糟,我原以为有小偷光顾了公司,可是小偷没有翻其他同事的桌子,唯独洗劫了我一个人。我查看损失的情况,惊讶地发现竟然什么东西都没有丢,唯独我的日程表被人撕去了一页,那一页的日期正是我杀死陈柏林的日子。
      一枚熟悉的戒指出现在我办公桌上的盆栽里,相同款式的蒂凡尼指环,我拿起戒指,内壁上刻着“C&E”的字样。
      我记得明明已经把它扔进了浴室的下水道里,它怎么又会跑到这里来呢?
      戒指是定制的,不存在相同款式,一定有人将那枚戒指从我家的下水道里掏了出来。
      会是谁呢?不是小偷,难道是……
      “想什么呢?”丁丽冷不防拍了下我的后背。
      我立刻把戒指藏进了口袋,装作找东西的样子:“我昨天刚做完的报表找不到了,你看见了吗?”
      “我怎么可能看见你的报表呢?”丁丽无趣地走开了。
      陆续有同事来上班,每个人经过我凌乱的桌子前,都投来异样的目光,好像在看一个罪行即将败露的罪犯。内心的不安逐渐膨胀,我的眼皮跳了一天,连吃饭的胃口都没有,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心急火燎地赶往几个抛尸的地方。
      公共花园、菜市场的垃圾桶、流动的河水里都一如往常,找不出一丝尸体的痕迹,附近也没有巡视蹲查的警察。
      陈柏林像河面上的一波涟漪,在我的世界短暂停留,消失不见。但过眼云烟般的爱火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戒指或许是遗漏在我衣服褶子里,无意间掉到了盆栽里,这种巧合不是没有可能。
      几只流浪狗看到我,以为又送食物来了,它们吐着舌头,欢快地向我小跑过来。我生怕引起旁人的注意,拦下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
      回到家,看着电视机发呆,陈腔滥调的新闻我早已倒背如流。天渐渐暗了下来,我坐在漆黑的屋子中,独自一人,在完成了一件常人难以想象的大事后,失落感油然而生。所幸我将陈柏林的头颅留在了屋子里,才得以抚慰我寂寞的心。
      黑暗中,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有一条短信:
      “好痛啊!”
      我就像被人用冰冷的水从头一直淋到了脚底心。
      发件人的姓名赫然显示着陈柏林的名字。
      是鬼吗?我打开了房间里所有的灯,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背靠着墙角,审视着屋子里的每个角落。
      又收到了来自陈柏林的一条短信:
      “你为什么要杀我?”
      我试图冷静下来,一个被肢解的人是不可能发短信给我的,一定是有人在搞鬼。
      我用手机回拨过去,电话响了几声后,接通了。
      我屏住呼吸,听筒里没有人说话,只传来微微的水流声,不时有几下“咕嘟”的冒泡声,就像是在水里接的电话。
      “你到底是谁?究竟想怎么样?别装神弄鬼……”
      没有等我吼完,对方挂了机,随即传来了短信:
      “血债血偿。”
      仿佛有鲜血从手机按键中溢出,我一慌神,用力将它掷向墙壁,手机碎了一地。
      接下来的日子,我格外小心,总觉得背后有双眼睛正注视着我,伺机对我下毒手。哪怕在家里我也不放松警惕,房门加了好几把锁,枕头下藏着小刀,每天我都会查看一次陈柏林的头颅,这样才能让我相信他真的死了。他似乎每天都努力为我做出一点点改变,我能捕捉到他表情中那细微的变化,要么蹙蹙眉,要么弯起嘴角,我依然深深爱着这张脸孔,比原本更爱得心安理得。
      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除了陈柏林,谁会用他的手机给我发短信呢?知道我杀人分尸的事情,为什么不去报警?又不像勒索,对方从未提到过钱的事情。
      这个人意图何在?陈柏林的手机又是如何落入此人手中的?
      夜夜在失眠中苦苦挣扎,我几乎认不出镜子中那个枯瘦的人了,深深的黑眼圈中,是一对惶恐而又闪烁的瞳孔。
      我没有心思工作,没有心思干任何事,每天唯一做的事情,便是收看电视的新闻节目,没人能理解我有多么渴望陈柏林的尸体碎片被发现!
      新闻总是一成不变,我的神经慢慢变得敏感又脆弱,到了崩溃的临界点。
      终于,我嗅到了复仇的气味。
      陈柏林的手机传来了最后一条短信:
      “明天下午四点,你将会变成杀死丁丽的凶手,我会把你的东西留在尸体旁。”
      Chapter 5
      我不愿活在这种阴影下,在担惊受怕中度日如年。
      收到短信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如果在四点之前我被杀害,就不可能成为那起案件的凶手了。
      于是我把林捷约到了港式茶餐厅,希望在我死的时候,能够有足够的目击证人。
      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结束我梦魇的办法。
      可是,一个打着领结的服务生破坏了我的计划。
      斜刺里冲出来的他,一记重拳打在了林捷的肩膀上,而后用一个标准的擒拿动作,夺下了林捷手里的刀,将他制伏在地。
      “小姐,你赶快报警。”服务生抬起清秀的脸对我说,他认真的表情和陈柏林很像。也许他们根本不像,只是我太想念陈柏林了。
      服务生又重复了一遍,我和他之间的空气仿佛变得黏稠起来,他的声音缓慢而又清晰地传入耳膜,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所有画面都没有了声音,只有秒针嘀嗒嘀嗒地走着。
      时间来不及了,我不想因为一起不是我干的杀人案而被判有罪,死也不愿意。
      我不顾身后狼藉的餐厅以及众人诧异的目光,拼命往丁丽家跑去,边跑边打着她的手机,可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四点十五分,我站在了丁丽家门口,她好像知道我要来,门虚掩着,房间里似乎有男人在说话。
      我犹豫着要不要进去,里面会不会是另一个分尸的现场?又或许只是丁丽外出忘记关门而已?
      我拿出手机,拨通了陈柏林的手机。
      突然,房间里传来悠扬的法语歌曲《我的名字叫伊莲》,那是陈柏林最喜爱的歌曲,也是他的手机铃声。
      音乐如有魔力般吸引着我进去一看究竟,推开门便是明亮宽敞的客厅,空无一人,陈柏林的手机正躺在玻璃茶几上。
      五十英寸的电视机正开着,男主播正播报着实事新闻,新闻的内容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调大了电视机的音量。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匿名的报警电话,报案人声称在西区街心花园、农贸市场以及走马桥有带血的肉块儿,疑似是碎尸杀人的抛尸地点。市刑警支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对上述三个地点进行了全面查封和清理勘验,目前已从走马桥下游的河里打捞出一具男性的骸骨,初步确定匿名电话的内容基本真实,目前死者的身份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我在心里无数遍地问着自己,究竟哪里出错了,尸体这么快就被发现了?又是谁报的案?
      我听见有人轻唤我的名字,回头一看,穿着便装的丁丽正从卧室里走出来,她微笑着坐在我身边的沙发上,将她的手机并排放在陈柏林的手机旁边,两部手机竟是同一品牌的情侣款。
      我突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丁丽脖颈上的链坠,是个大大的字母“E”,我这才想起来,丁丽QQ上的名字叫作“Elaine”,她这个网名,是取自陈柏林最爱的歌曲名中的“伊莲”。
      我责怪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儿发现,丁丽就是那位神秘的情敌——“E”小姐。
      “原来是你在搞鬼!”我怒视着她。
      她反倒表现得很平静:“萧夏,是你杀了陈柏林,还把他分尸了吧!”
      我刚想回答,却发现丁丽说话的方式很快,似乎在诱导我,我偷瞄了一眼她的手机,红色的提示灯不时会闪烁一下,我曾经玩过陈柏林的手机,知道那个红灯只有在录音功能开启时才会闪烁。
      她明显是在套我的话,我自然不会那么笨地承认杀人,反问道:“既然你说陈柏林死了,为什么他的手机会在你家里呢?”
      丁丽走到电视机旁,拔掉了电源插座,房间里死一般的寂静。她用一种旁观者的冷静口吻开始向我解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去逛街的那天吗?你放在口袋里的陈柏林的手机在商厦里被偷了。”
      我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口袋,记得自己当时穿的上衣也是这种斜插袋,小偷很容易得手。
      “那手机怎么会到你手里?”我不禁疑惑。
      “你是在我买东西的店里被偷的,这名小偷后来被商场保安抓住,商家通过客户信息找到了我,当他们把手机交到我手里的那一刻,我就猜到发生了什么……”
      我回忆起那天商厦门口烦人的喇叭里播放的“警方提示”来。
      “所以你就来试探我?”我问道。
      “没错!那天之后,陈柏林就和我失去了联络,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更何况前一天他还向我求婚了。”
      “他向你求婚了?”我感到心房被人重击了一拳,拼命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是我的眼泪却骗不了人。
      丁丽以获胜者的姿态,昂首接着说下去:“一直以来,我知道他暗地里交往着另一个女孩,可我不知道那个人就是你。我以为他突然和我失去联络是去和那个女人分手了,但三天过去了,依然音信全无。开始我怀疑他悔婚了,但我看见你那副心神不宁的样子,猜想也许是他出事了。所以我故意把戒指放在你桌子上,戒指是陈柏林求婚时送给我的,他自己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如果你杀了他,那么你看到戒指一定会惊慌失措。果然不出我所料,你见到戒指时候的表情让我坚定了自己的猜测。下班后,我跟踪你去了那几个地方,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会去那几个地方,但当我看到那些野狗向你做出乞食的动作时,我猜到你一定是把陈柏林给分尸了。”
      戒指、短信全是丁丽搞的鬼,虽然她说的和真相差不多,但我也可以说她全是凭空臆想捏造出来的,反正没有确凿的证据,否则她也不会用手机偷录我们的对话了。不过,丁丽始终是个祸害,她又是我最憎恶的情敌。我咬着牙,慢慢向茶几旁的花瓶踱去。
      “刚才我放的新闻录像你也看了吧,警察破案只是迟早的事,我劝你还是尽早自首吧!”丁丽打起了心理战,劝我道。
      “录像?刚才看的是录像吗?”我有点儿奇怪,“我每天都看新闻,为什么我家里同一个电视台从未播过这条新闻呢?”
      “你就别在我面前装傻了。”丁丽嗤之以鼻。
      我神不知鬼不觉地接近了花瓶,瓶中的蜡梅干枝触手可及,等着丁丽背向我的时机。
      “既然你认为是我杀了陈柏林,难道不怕我杀你灭口吗?”
      我了解丁丽强势的性格,她在每一件事情上都不愿低头让步,否则又怎么会在知道陈柏林另有女友的情况下,生抢硬夺呢?
      “你敢吗?”被我一激,丁丽果然耐不住性子,嘲讽起我来,“我会怕一个手下败将吗?”说完,她倚着客厅的落地窗,眺望阳台外的夕阳,将整个后脑勺暴露在我的面前。
      一股熟悉而又沸腾的热血涌上脑门,我举起花瓶冲向了丁丽。
      “快住手!”有人在背后冲我大声喝道。
      卧室里冲出几名警察,他们都塞着耳机,我认出其中一名是港式茶餐厅里的那名服务生,他上身还穿着茶餐厅的工作服。
      这一切都是个陷阱,我不顾一切地将花瓶朝丁丽砸去,她尖叫一声侧头躲闪,花瓶“砰”的一声,和落地窗一起被砸得粉碎。
      我被几个高大的警察摁倒在地,双手被反剪在背后,磕得我下巴生疼。
      丁丽捂着被玻璃碎片划伤的脸颊,指缝间流下的鲜血,“啪嗒啪嗒”滴落在我鼻尖不远处的地板上。
      “为什么抓我!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我突然觉得自己说话的语气很像林捷。
      一名警察用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语调对我宣布道:“你涉嫌杀害男子陈柏林,并分尸抛尸。本来我们没有证据,可就在一分钟之前,已经找到了重要的证据,现在正式逮捕你。”我第一次品尝到了手铐冰凉的滋味。
      我被从地上拉起来,铐在茶几腿上。警察们兴奋地用对讲机呼叫着总部,在他们的对话中,我仍没有弄明白他们找到的重要证据是什么。
      丁丽与我有相同的疑问,她似乎与那名假扮服务生的警察很熟,他正替她料理着伤口,我听到了两人轻声的对话:
      “之前不是说没有证据吗?现在有了吗?”
      “正在嫌犯家里搜查,应该很快就有结果了。”
      “证据是什么?”
      服务生迟疑了一下,说:“现在还不好说,听队长说证据就是被害人的头颅。之前发现的尸骸中,没有找到被害人的头颅,所以很可能被凶手藏在了某个地方。但经过对嫌犯的盯梢,我们没有发现其他可能抛尸的地点,所以一定在凶手的家里。”说到这里,服务生有点儿顾忌地看了看其他人,把丁丽往边上拉了一步,压低了声音,“其实之前我们派人偷偷搜索了嫌犯的家,但没有任何收获,不过刚才她的一句话,让队长明白了头颅藏在哪里了。”
      “一句话?哪句话?”
      “对嫌犯监视期间,嫌犯在家一直看着电视,可刚才她竟不知道电视机里放的是录像,那么她天天盯着的那个电视机一定有问题……”
      警察一定能从电视机壳里找到那枚精心防腐包装的头颅,我没有再听下去的必要了。
      每当夜幕降临,我坐在没有图像的电视机屏幕前,独自重复想象着以前的旧新闻,陈柏林的头颅安静地与我同在,我幻想着我们如婚后的夫妻般一起看着无聊的新闻。
      像工作日早晨的赖床,不想起床却又希望有人拉自己一把。此刻的我反倒释然,背负在肩膀上的沉重负担全部卸了下来。
      绷直的身体陷进了沙发里,落日被层层乌云遮蔽,我完全辨不清窗外的方向,一场狂风骤雨眼见来袭。我似乎闻到了仙人球香甜的气味,那株杀人时所用的仙人球也在我身上留下了伤痕。
      缓缓解开伤口上的绷带,被勒紧的手掌一阵酥麻,被扎伤的口子上有浅浅的一层深色的结缔组织,这是陈柏林和我之间的唯一的纪念品。他那天不该来找我,不该亲口对我说分手。
      不知是手掌还是心里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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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4-8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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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9 18: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大波王稼骏正在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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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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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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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9 18: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fanxuteng@126.c 发表于 2015-1-9 18:06
    一大波王稼骏正在到来

    人系列短篇已经发完{: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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